21世纪的自己真的存在过,不想与原本的寸心的同化,千百年来造就了这样的性格,随遇而安,置身世外的淡然。
虽已经历两世,但寸心所遇的人与事真的不多,在意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先天冷情,后天冷心,表面温柔如水,内心却坚如磐石。
寸心寸心,人如其名,她的心很小,三生三世,她只爱过一个人,或许生生世世她都将只爱着这一个人,她的爱是炽烈的,如冰山下的火种,面对着心怀天下的杨戬,她爱的执着而绝望,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愤怒相向,从爱上的那一刻起,以后所有的苦难,都将承受。
不是没想过去改变,但却无法承受与天道做对带来的后果,会不会比现世更加艰难,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守,她都只是默默守候,这样的追随却是最容易使人遗忘的,就想空气,无时无刻的出现在你的周围的,你从来不加关注,更加印证了后事的一句话: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神的日子是寂寞的,只是寸心最享受的就是寂寞,有时候想想这样的人能成为三界唯一的上古神龙也不是没有理由,她本就冷情冷心,个性又与道同源,执着,不失本心。
人说:年轻的时候,人喜欢展望未来;年老的时候,人喜欢回望过去。
想想她真的老了呢,三世的年龄相加都有三千多了,怪不得最近老是回忆过去,可能现在的生活太幸福了,总是喜欢下意识的与以前做对比,就像阿婆老是和孙女讲过去的事一样,想让孙女对现在的生活珍惜。
寸心亦如此。
她珍惜这现在的每一刻,每天起床睁开眼,入眼的就是自己丈夫英俊的脸庞,每天都会亲自叫自己的孩子起床,然后给他一个早安吻,偷偷的望着儿子明明喜欢却别扭的表情,每天给身边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做饭,在然后就可以翻阅一些报纸杂志,研究一下时下流行的时装,再稍稍的改良。
寸心是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两千年的时光,琴棋书画早已不在话下,但寸心最自豪的两项确是女工与厨艺。
厨艺至不必说,寸心本身就是一个吃货,仙界凡间的东西只要是吃的她就会做。
至于女工,说实话刚刚穿过去的时候,她连针线都不会拿,她缝得的第一件衣服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品,索性寸心是一个耐得住性子的人,而且在娱乐甚少的古代,刺绣是打发时间的不二选择。
寸心不说话的时候从骨子里都透露出古典的韵味,穿越到古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熬,反而活的更加的潇洒,当然,她是一个幸运的穿越者,穿越成为了“西海三公主”,身份尊贵,拥有天生的法力,又不用像凡间女子那样受世俗礼教束缚。
不得不说在没有爱上杨戬之前,她活的真的很洒脱。
她从小就羡慕那些古诗所形容的那些女子,是怎样的美人才能拥有“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这样的姿容,是怎样的女人拥有“芳容丽质更妖娆,秋水精神瑞雪标”的神韵,又是怎样的女人才能拥有“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样的绝艳风华。
有机会做一回这样的女人的确是一件不错的事。
至少可以做一些以前想做,但又因为一些别的原因耽搁没有做的事,练琴习字,烹饪刺绣,这些她一直都乐此不疲。
初见嫦娥的时候,确实有一种惊艳,她真的很美,即使见多了古代神女的寸心也有瞬间的失神。在那瞬间尽然想不出任何诗词来形容她的美丽。那眉宇间淡淡的忧愁为身穿白衣的她更添了一分柔弱之感。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对于嫦娥,寸心欣赏她的美貌,却不认同她的性格,太过自我,总是无意中将自己美化,有一种“我自如青莲出淤泥而不染,尔等皆为红尘彷徨人”的优越感,真不知道她除了那副皮囊外,还剩下什么,难道是自以为是的“善良”?
好吧她是在吃醋,更为杨戬的事在迁怒。
早在听《嫦娥奔月》故事的时候,就对这个嫦娥不感冒,当然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真正知道隐情的除了当事人外,没有人知道了。作为一个局外人,寸心也没资格去挤兑她,只要不和她强二哥就是了。
朦朦胧胧间感到有人靠近,鼻尖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习惯性的往来人的怀里靠,这是一种撒娇,更是一种依赖。
杨戬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使自己的小妻子更加舒服的靠着自己,他喜欢寸心这样对他全心的依赖,来到这里已经五年,五年对神来说只是眨眼之间,却可以说是他家破人亡之后最幸福的五年,有妻有子,丰衣足食。
在这五年间,偶尔化为普通人在凡世间走一趟,体味一下这个世界的风俗文化,但更多的是宅在家里陪老婆孩子,就像寸心说的:游玩的话有的是机会,但孩子的成长错过了就再难找回。
现在孩子去上学去了,夫妻两窝在家里也实在无聊,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陪孩子上下学,他们的孩子有自己的秘密,这点他们夫妻一直都知道,但又能怎么样,无论如何,他都是他们的孩子。
这五年,这个孩子几乎是在他们溺爱中长大的,前世他们都很苦,只希望自己的孩子更加的幸福,连同他们的遗憾一同弥补。
“二哥,什么时候我们回中国一趟吧,炎黄子孙,那里才是我们的根!”
来到这里这几年因为忙着恢复法力,养育孩子,连故土都没有回去过,1932年,这个世界还处在乱世,新旧交替,第二次世界大战将要发起,中国还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时世造枭雄,无数的枭雄崛起,又殒落!
对于中国,寸心无法像局外人那样为了顺应历史的潮流而冷眼旁观,在骨子里她还是深爱着这个国家,她的前两世都生在华夏,即使现在早已超脱六道之外,还是对那个地方有着不一样的眷恋。
他们是神,对于这个世界前后几十年的命数,几乎了如执掌。
不知是不是最后那场三界之战对于杨戬的影响,现在的杨戬有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薄凉,以神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你,抛却了以前的“仁”与“大义”,不怜悯万物,不以维护苍生为己任,而是任其生长,自生自灭。
对于这个世界,杨戬并没有太大的归属感,对于现在的中国,更没有寸心那样复杂的感情,对他而言,中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等等,都是凡人。
因为知道这是天道赋予这个世界的劫,这场战争是必然,妄加更改只会使事情更加的麻烦。
而且对于战争,没有人比战神更加了解其含义,可以说:永久的和平。那是句p话,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催生出战争,战争推动时代的发展,时代的发展加深人的**。就像“衔尾蛇”般循环,代表了毁灭(被吃的尾)和再生(蛇头的进食)。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对于现在的中国,杨戬更多的是怒其不争。
不过是时候该回去看看了……
“等清儿放假后,带他一起去吧,现在他也长大了,带他去看看这个世界也好。”对于妻子的要求,现在已经进化为妻奴隶的杨戬会无条件满足。
“也不知道宝宝现在在干什么,适不适应学校生活。”想到自己那个别扭的儿子,寸心无奈又欣慰,不同于杨戬,寸心知道孩子更多的秘密,知道如果不是他们的出现,这个孩子的人生将无比的坎坷,在这个动荡的时代,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生活的将是怎样的艰辛,寸心不敢想象,更何况这个孩子是那样的聪慧,那双漆黑的双眸比世人更加的看透这个世界的黑暗,所以对力量的追求更加的渴望,在那个世界,他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他不削于卫道士口中虚无缥缈的“爱”,因为从没得到过,所以不信。那个他有着改变自身的信念,有着与身俱来的野心,有着使人折服的手段,所以他走向了魔法界的顶端。
以前在看《hp》的时候,寸心其实挺佩服伏地魔的手段的,从一个在魔法界无法立足的混血,变成一位让贵族拥戴的黑暗君王,这不仅仅只是运气。
那个无人引路,只靠自己一步步摸索就能有那般成就的v殿,现在成了她和杨戬的孩子,寸心相信他们的孩子的路将会更加辉煌,而且现在的宝宝不用像前世那样因为追求永生(现在的宝宝一出生就是神),更不会去分割自己的灵魂。那么他就永远都不会成为那个只知道暴力的疯子。
“我们的儿子从不会让我们失望的,不是吗?”对于这个意外出现的儿子,杨戬对他的宠溺,绝不亚于寸心,或许这就是“老来得子”的通病。
而此时的v宝宝,正做着所有学生都做过的事情——逃课。
小小的五短身材极力模仿着自家父亲的走姿,不紧不慢的走在山间的小道上,对于现在的学校生活,小家伙觉得糟糕透顶,每天面对着那群对着他流鼻涕加流口水的小巨怪,他能坚持到现在逃课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在学校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对他都保持着敬畏,主要是开学那天他们一家人出场给人的冲击感实在太震撼了。给他们的感觉就像是国王与平民的差距。
对于传说中的里德尔家族,小镇居民从来都是仰视的,那些和v宝宝差不多年纪的小豆丁从小就被大人灌输:里德尔老爷怎样怎样。没想到突然有一天,自己尽然能和里德尔小少爷在同一所学校上课,更甚者能在同一个教师上课。这怎能不叫他们兴奋,就想突然有一天,你和偶像明星在一起上课一样。小心翼翼又兴奋期待。
只是小v同学,对这些选择无视,面对这些智商无限接近于零的小巨怪,我们的v宝宝突然感觉很寂寞,明媚而忧伤的抬起45°角。
怪不得母亲总是说:天才是寂寞的。
突然“砰”的一声,凭空出现了一个人?正好巧不巧的撞在陷入忧郁的v宝宝的身上,但因为小v同学强悍的身体防御,并没有怎样,反而那个小人被反弹的力给撞飞了出去,对于这个突然出现打扰自己“雅兴”的家伙,我们的v宝宝自然很不满,盯着对面费力爬起来的人,已经和年龄一样退化的心智想着怎么整治对方。
只是当v宝宝看清那人模样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喃喃的望着眼前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小孩,虽然小孩看上去很狼狈,但看那华丽精致的衣着,并不是一般的人家的孩子,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孩子和经常出现在梦里的那个身影重叠,一样精致的五官,那双泛着泪光的双眼,那头独一无二的铂金长发……
“阿不……”声音很轻,仿佛从另一时空穿越而来。
11过度()
寸心望着自家儿子捡回来的小家伙,精致的分不出性别的小脸,忽闪忽闪的银灰色大眼睛,以及那头极具特色的铂金色披肩长发,无一不在告诉着寸心这个小家伙的来历及身份。
阿布拉卡萨斯。马尔福,传说中v殿的好基友,为了v殿的事业,赔了自己的家族,以及自己得一生,传说卢修斯。马尔福就是他和v殿生的,而v殿因为误会以为他背着自己生下继承人,而展开了一系列的虐恋情深,最终以阿布的死亡而告终,而v殿更是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想要用古老的黑魔法让爱人复生,却最终走上了分裂灵魂的不归路(lanmao:寸心,请问这是从哪里看来的?寸心:hp中jq无处不在)。
“母亲!”对于自己母亲时不时的抽风行为,v宝宝很淡定,虽然寸心表面上很正常,但时不时抽动的嘴角显示这自己母亲猥琐的心态。下意识的将看上去很萌很无害的阿布小包子往自己身后带。
而看上去很萌很无害的阿布小包子内心其实很兴奋,今天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的,你没看错,在未来贵族圈拥有举足亲重地位的马尔福家主也会做“离家出走”这种幼稚的事,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没看见上章我们的v殿还做“逃课”这种事吗?
言归正传,这是阿布同学的人生中的第一次“离家出走”,这年阿布7岁,对于一出生就进行贵族教育的他,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但对于整个家族唯一的独子,家里对阿布同学的重视可想而知,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去游玩,况且还在那么多功课没完成的前提下,但每个正常的男孩都会有叛逆期的,面对着无止境的功课,阿布爆发了,然后离家出走了。
其实,阿布从小的教育是不允许把自己暴露在不安定的因素下的,这次离家出走只是想让家族重视起他的意见,从而获取自己更多的利益,所以他也就打算在城堡附近走走,然后等时机成熟后再出现,在和找他的那些人谈条件。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没想到刚走到一半,就遇到了一个受了伤的吸血鬼,此时虽然是黄昏,吸血鬼又受了伤,但这也不是一个7岁的小巫师能够对付的,更何况,巫师的血可是对吸血鬼有致命的吸引力,在仓促的逃跑中,阿布只能用6岁生日是祖父送的吊坠瞬移逃避,只是,这个吊坠有一个弊端,他不像门钥匙那样可以指定的瞬移至某个地点,而是随机性的,只要是安全的地方就能到达,而且这个吊坠被赋予了某种预言——在遇到真正危机的时候使用,就会使使用者拥有不一样的奇遇,这就是这个吊坠的奇异之处。
也不知道这天是不是阿布同学的倒霉日,刚刚通过那个吊坠瞬移到这里,就撞到了某个东西身上,借凭力是相互的原理,阿布小朋友很不幸的被撞飞了!
当阿布回过神,揉着肿起的小额头爬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撞飞自己的尽然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屁孩(lanmao:喂!那是未来的你家v殿),他是变形巨怪吗,身体这么强壮。嘶,胳膊好痛,肯定破皮了。
怎么办,现在没有魔药,皮肤上肯定会留疤的,作为马尔福家的人怎么会让自己身上留疤呢,太不华丽了。想到这里,阿布不淡定了。
“畏,你要看到什么时候?”虽然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