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过一个高高隆起的沙包,又向前走了二三十米,哈罗德转头对我道:“刚刚我有点为你担心。”
“什么?”我不解的问。
“我怕你没忍住,对他们大开杀戒”哈罗德道。
“为什么?”我更不明白了。
“因为他们刚刚在讥笑你,难道说,你没发现?”
刚说完这些话,哈罗德就自觉说漏了嘴,有些担心的看着我。
我摊了摊手,道:“无所谓,他们爱笑就笑呗。”
哈罗德有些惊讶,道:“真想不到,你竟然还有这样率性的一面。”
“也不能这么说”我解释道:“谁会没事儿和一群毫无威胁的家伙较劲儿啊,你见过哪头雄狮会和疯狗比凶猛?”
哈罗德听罢,笑道:“看来你是完全没把那些冒险家的实力看在眼里。”
我撇了撇嘴,对他的话不置可否。
很快,我们就找到了几只正在游荡的地行虫,而此时,背上的大太刀也被我拔了出来。
我对一旁跃跃欲试的哈罗德道:“这个地儿的地行虫我包了,你去那边找个位置吧。”
说着,我指了个较远的地方,继续道:“也省的我的大刀误伤了你。”
哈罗德笑了笑,没有介意我的话,而是当机立断,真就朝着我指的方向快步走去。
估量着已经砍不到他了,我便一脸狞笑的挥动着手中大太刀,朝着几只地行虫冲了过去。
我的速度很快,但没想到地行虫的反应更快。
还没来得及近它的身,唰唰唰,几颗光球就飞射而过,直奔我身体的要害处砸来。
我下意识的挪动身体,躲避着砸来的光球,却忘记已经换了太刀的事情,手中大太刀的长度都快赶上短了,一时不好拖走,更别提收刀了。
就这样,数颗光球闪亮亮的砸到了我的太刀上,一阵电流涌动,顺着刀身,传入我的手臂,将我的半个身体电麻。
或许是久被电有了免疫的缘故,我的手臂虽有麻痛感,却不至于影响了动作,于是,当机立断,运起杀意,拖着刀,奔向地行虫。
大多数地行虫,在释放出第一次电球之后,就会处于短暂的冷却时间,冷却时间一过,又可以继续释放电球了。
机会,只有这短短的数秒冷却时间!
拖地的大太刀刀锋上,满是波纹状的涟漪,虚幻的荡漾,那是我的战技——共振,也是我目前为止最行之有效,最具破坏力的攻击方式。
我原本相距它们有十米左右,短短数秒的冲锋,就已经到达了最佳战斗位置,于是,手腕用力,手臂一挥,将那把浑身漆黑,却又锋利无比的大太刀,挥了出去。
唰!
如同遮掩了半面黑墙,黑色的刀光一闪而过。
虚幻的黑影渐渐消散,几只地行虫尚在冷却状态之中,就已经再也发不出下一颗电球。
它们的身体,齐刷刷被我切成了两片,上面一片,带着一对大鳌,高高飞起,下面一片,连着六条虫腿,也微微弹起。
只是弹起的距离并不太高,就化作了一片尘埃,消失在这片好似戈壁的沙丘之上。
钱币掉落在砂砾上,发出沉闷的响音,然而,我却无暇去捡拾。
貌似我好像忘记了一件事情。。。。。。
哈罗德拜托我帮他弄到一百根大鳌来着,而我刚刚即兴而起的那一刀,是将几只地行虫的身体横着切开的,这样做的后果,是它的上下两片躯干,会由于体积过大,而双双化作飞灰,消散无踪。
这我就有点尴尬了。
瞪着眼睛,仔细的环视了一周,只在不远处,找到了一对侥幸存留下来的大鳌。
这对大鳌连接的背部躯壳非常的薄,以至于侥幸摆脱了消散的命运。
将仅存的这对完整大鳌捧起,我内牛满面。
另一边,哈罗德也完成了战斗,他浑身散放着白色的光芒,犹如下凡的天将,只是他左肋那处盔甲的位置,沾了些灰色的焦沫。
看来是不留神间挂了彩。
再看他手中,同样握着两根大鳌,只不过,这两根大鳌是同一边的,也就是说,这是他从两只不同地行虫的头颅两侧弄下来的。
但是,另一边呢?
我一手拎着大鳌,一手握着大太刀,走向他。
“你弄到了几根?”我问。
“两根”哈罗德道:“你呢?”
“一样”我晃了晃手中的大鳌,接着问:“你那俩大鳌的另半边呢?”
哈罗德有点不好意思:“没掰下来,就没了。”
合着他是用手掰的啊!
我的脑海里突然泛起了野人和大脚怪的身姿,这货要是放在地球,丢进深山,估计也能成为一段传说。
“你怎么也只有两根,其他的地行虫呢?”哈罗德反问我道。
我摊了摊手:“没留神,砍了。”
说罢,我俩拿着手里的地行虫大鳌,相对哈哈大笑起来。
笑罢,我俩就朝着更深的地方走去。
第348章 第十七层的拾荒者()
地行虫和许多虫类怪物一样,属于群居类型,只是它们的群居数量相对较小,偶尔三只一伙,五只一群,大多数,只有两只。
这种生物不知道是创世之神创造的,还是地下城中原产的,总之,在我看来,它们智商不高。
相比其他怪物,地行虫的个体战斗力并不突出,爬行速度不快,肢体强度很一般,肢体锋利度还算过得去,一对大鳌生在脑袋两侧,无法完全闭合,构不成什么威胁,唯独令人避讳的,就是它两鳌间凝聚的电属性魔法球。
然而,这个带电的魔法球还不能连发,每次释放后都需要冷却几秒,而这几秒,往往就会成为它们丧命的代价。
之所以说它们智商不高,一般遇到冒险家,地行虫首先就会将鳌间的电球丢出去,打杀对方。
这种做法是没有问题的。
但有问题的是,这一伙的几只地行虫的电球,是同时释放的。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命中了对方,那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伤害,但事实往往与之相反,大多数冒险家都会轻易地将这第一击避让开,接着,在冷却的数秒内,将数倍于电球的攻击反馈给地行虫们。
如果它们真得有智商的话,就会想到合理的利用电球,分配攻击。
一会儿你俩放,放完等对方冲上来,第三只再放,实在不行就一只一只放,将冒险家逼至数米之外,逼至地老天荒。。。。。。
不过,我说的这些,也只是小智慧。
如果它们拥有了大智慧的话,就会将这里所有的地行虫统一集合起来,凑到一起,结成联盟,接着,躲在一块比较开阔的平地里,列队而待。
一旦有冒险家露头,就分小组,有计划地进行定点打击。
而一旦有成批的冒险家露头,就集合部分力量,分批次的,进行毁灭性轰炸。
试想一下,原本牛逼哄哄的一群冒险家,手舞着刀棍棒,杀将过来,到了地方,一看,卧槽,等待他们的,是黑漆漆,密密麻麻,整齐而列的地行虫大军。
然后下一秒,就看到无数颗滋滋作响的电球,如同抛出的水气球般,劈头盖脸的砸下来。
一阵轰隆的爆炸音与电流的滋滋声过后,满地都是烧焦了的冒险家,其中或许还会有几个将死没死的,不过也差不多了。
这场面,得多激愤,多鬼畜啊!
我一边感慨着这些,一边将手中的大太刀当使。
当真是好用的武器啊,简直是一扫一大片,但是这一扫过后,能存留下来的大鳌数量就有些尴尬了。
不过没关系,第十七层空间大,人少,怪物多,任我奔跑任我砍。
砍得兴起了,我就像撒了欢的野狗般,拖着把大太刀满世界跑,拦都拦不住。
不过代价也是比较凄惨的,由于我莽撞而又冲动的行为,导致我的身体至少有十四五处被电球炸伤的地方。
幸好我的恢复能力强,这一波炸坏的地方,到了下一波,就又恢复了,然后就这挨着,接着恢复。
我突然觉得自己貌似同时拥有冲动症和受虐狂的体征。
哈罗德原来是跟着我一起打怪的,但在我疯狂的行动之下,他还是放弃了打怪的行为,转而,跟在我屁股后面,捡拾我打落的那些完整的大鳌。
无论在谁的认知里,捡东西都比打怪要轻松的多,尤其是在面对同等级或是更高等级怪的情况下。
然而今天,这个情况被逆转了。
哈罗德捡拾大鳌的速度远远不如我砍怪的速度快,甚至越差越远,到后来,我杀怪已经杀到了百十来米,而他就在相距百十来米的地方,一下一下弯腰捡拾着地上散落的大鳌。
我不再理会他的举动,转而,更加疯狂的朝着地行虫奔了过去。
这一上午,我杀了个淋漓尽致,哈罗德捡了个盆满钵满。
总之,我和他各有所得。
哈罗德将装得满满十几袋子的大鳌,一一取出细数,一共数出来一百三十多根,这一趟的任务,总算是圆满的完成了。
收了刀,我用力的甩了甩自己有些发僵发硬的手臂,说真的,轮了一上午的刀,我的手臂还真有些适应不了,都发麻了,而且汗水,早就将我的牛皮裤子湿了个透。
打开水袋,我猛灌几口,擦了下嘴,道:“怎么样,这里面有多少符合任务要求?”
哈罗德一边仔细的将大鳌再次装入袋子,一边道:“除去十几根出现破损断裂的,其余的一百一十多根,都没有任务问题。”
“这么说,任务完成了?”我问。
哈罗德点了点头,脸上带着谢意,笑道:“看来找你找对了,多亏了有你,任务才完成的这么快。”
我嘿然。
他看了看我手边的大太刀,道:“这把刀用着怎么样?”
“不错,我挺喜欢”我道:“既能当棍使,又能当刀用。”
哈罗德笑了。
看来他对我轮着大太刀,横扫一大片的举动记忆深刻。
既然上午就已经完成了任务,那么下午,也就没必要再多做停留,我也觉得有点累了,身上的衣服裤子不仅出现了不少破损,而且还从里到外湿了个透。
牛皮这东西一旦湿了就会起毛,变硬,刺刺拉拉的很不舒服。
我很别扭的动了动肩膀,道:“那就回去吧,正好,我也去洗个澡,换套衣服。”
于是站起身,从哈罗德那里结果几个袋子,扛在肩上,同哈罗德一起往回走。
走在路上,途径的那些冒险家们都不约而同的把视线转向了我俩,并爆发出短暂的议论,估计是吧我俩当成拾荒的了。
拾荒的见得很多,不过在地下城第十七层拾荒的,这还是头一份儿。
我隐隐还有点小骄傲哩。
或许是我和哈罗德目前的状态真的是太过与众不同,以至于在路过第十六层的时候,我见到有几个冒险家因为看我俩而被行走食人抓住并咬伤了。
并且,在我们经过第十二层的时候,刷怪的罗德尼等人直接将喝进嘴里的水喷了个干净。
第349章 霍尔大师()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心情来回应罗德尼此刻的状态。
他在笑,而且笑得很夸张,甚至,就连满地打滚都已经无法再满足他澎湃的笑意了。
一张原本不错的装备,已经满满的蒙上了一层细沙,他却完全不去在意,只是满地的打着滚,发出一连串儿压抑着的笑声。
没错,就是压抑着的笑声。
虽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掐着他的脖子,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威胁他,不让他继续去笑。
这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他笑岔气儿了还不忘继续笑下去的结果。
看着他难受的样子,我决定暂时放过他——毕竟,嘲笑朋友是应该被狠狠暴揍一顿的。
在罗德尼的周围,一群他的亲戚表亲戚也都在笑,不过笑的没有那么夸张。
见罗德尼笑到如此惨烈的程度,他的妹妹伊娃,终于再也忍不住担心,问我道:“我哥哥他,他没事儿吧?”
“放心吧,死不了”我一脸鄙夷的看着罗德尼,道:“不过,难受一会儿是肯定的了。”
伊娃的眼神稍缓,但仍旧带着担心。
我和哈罗德对视,并摇了摇头,不再理会罗德尼,继续朝着出口的方向走。
临出传送门,仍旧能隐约看到到底打滚的罗德尼,和他一张猥琐的笑脸。
一路回了艾瑞城,我和哈罗德直奔冒险家基地,进了大门,果然在瞬间吸引了屋内所有清醒着的工作人员的目光。
我无奈的笑着,估计用不了多久,‘第十七层的拾荒者’就会成为传说吧。
吃货妹子还在吃着薯片,见到我这般打扮,顾不得满嘴的食物,不停的朝着我挥手竖大拇指。
我汗颜。
随同哈罗德朝着不远处当班的工作人员那里走,还没走到,中途就被一个老人挡住了去路。
这老人个子很矮,手脚很细,皮肤是浅绿色的,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地精族的。
老人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抬着头,眯着眼,看我。
我不解:“您有什么事情吗?”
他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反问道:“你就是安小毅?”
我一愣,随即,回想起昨天卡嘉莉和我描述的场景:一个老头,地精族,高管。。。。。。
我仍不动声色道:“你认识我?”
老头认真道:“不认识,我只听说过你的名字和长相。”
“我长得很普通,而且很大众。”
“你这话说的没错”老头的回答很诚实,也很伤人。
“那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向左右环顾一周,想找出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
“别乱看了”老头道:“没人在背后指使我,是我自己认出来的。”
我惊奇:“瞧您厚厚的镜片,看不出,您老人家还有这样的眼力。”
这话刚说完,哈罗德突然在一旁,对我道:“安小毅,不得无礼,你知道这位是谁吗?”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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