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命案 上()
中平五年,正月下旬。
寒冬的天气已经渐渐的过去了,虽然尚未正是如春,但是天气开始回暖,万物也开始回春,枯草开始的逢春,天地之间的氤氲这一片春意洋洋的气息。
舞阴县城。
城郊景平村。
村里面的房舍已经开始修建完整了,修建的很快,前后不足两个月,几百户房舍就已经修建出来了,一个是因为全村人动手,无论男女,都上阵了,另外一个是肯舍得砸钱,为了修炼这村落,最少砸下去了两百多金,也就是两百多万的五铢钱,这可是一笔巨款了。
这是一座新村落,村落的长度不是很长,但是背靠着后面的景平山(这本来只是一座无名山峰,但是当初村落命名为景平村,这一座山就自然而然被誉为景平山),左侧还有一条约莫五丈宽左右的小河流,地势不算的平坦,隐隐陡坡,房舍以中央的忠烈堂为主,形成回字形状,宛如一座堡垒。
修建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个不太平的情况,所以他们外围所用的都是从山上取下来的石头筑建的,一旦布置兵马防御起来了,村里面的男女老幼全部上阵,就算千余精锐兵马也攻打不进来。
这算是他们蘑菇山上走下来的黄巾余孽的大本营了。
最重要的一点,周围的土地都已经被县衙许给了景平村,景平村就算关上门,也完全可以自给自足。
终于等到能安定下来的这一天,村里面的老人妇孺高兴坏了,一个个正在筹备开春之后的春耕……
除了张谷成为了景平村的里正(村长)之外,赵平,成罗,雷公都随着牧山进了县衙,统领麾下一千多了县兵,抓紧时间练兵,常常的不着家,毕竟这一千多兵马可是他们立足的根本,没有这些并没,多少人会和他们翻脸啊。
而牧景这些天在抓紧时间练武之余,也在练习一下自己的骑马和弓箭。
这时代,骑兵才是最强大的兵种。
而弓箭才是杀伤力最强的武器。
骑马看起来简单的事情,却不是那么容易,在加上这个时代根本没有所谓的马鞍马镫,无法固定身躯,晃一晃就会从马背上掉下来了。
他可是吃了不少苦头。
“少当家,今天感觉如何?”雷虎牵着马缰,让这匹有些温顺的青葱马伏着牧景走在小路上。
“小青好像还不太接受我!”
牧景苦笑,默默胯下战马的头颅,小青是这匹马的名字,这是一匹战马,但是有些年纪过大了,算是被淘汰下来了,所以性格比较温顺,合适新手,他叹了一声,道:“看来我还需要和他多培育一下感情才行!”
骑马可是一个技术活。
他双股之间,已经的磨去了一层层皮,好几次都想要放弃了,但是最后都咬着牙坚持下来了,如今勉强算是你能骑马,但是想要骑马作战你,他还差得远。
“少当家,不如你和我爹说说,让我跟着爹进县兵?”雷虎这几天念念叨叨的都是这事情。
“虎子哥,干嘛一定要进县兵啊!”
牧景在雷虎牵着的马缰之下,骑在马背上缓缓的走,有些叹气的问道。
这问题不仅仅是雷虎的问题了。
而是整个景平村的问题。
村里面有天地了,不少老人妇孺都想要男丁去种田得粮食,但是青壮只能为兵,毕竟县兵才是他们立足的根基,没有县兵,这里的安稳很快会被扫平。
那么下田劳作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交给了少年团,要知道蘑菇山上的黄巾余孽除了三百出头能打善战的青壮之外,还有一批后备军,那就是十岁左右到十五岁左右的少年郎。
这群少年在当日舞阴一战之中,跟着牧景杀入了朱氏府邸,屠戮了朱氏一族,算是上过战场,见过血,他们的心已经野了,根本收不回来了。
“少当家,我可不想在这里劳作,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我要上战场,要以掌中刀胯下马为大当家和少当家建功立业!”雷虎志向远大,声音灼灼。
“可你只有十五岁!”
“我知道,但是我的武艺就算县兵之中,也算是一等一的!”雷虎道:“县兵之中打得过我的,能有几个啊,凭什么他们就能进县兵,我就不能啊!”
“虎子哥,你可知道上战场大战,除了武艺之外,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骑术?”
雷虎硕大的脑袋想了想,道:“我的骑术也不错啊,即使比不上大当家和我爹,在村里面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家伙天资不错,武艺和骑术都算出众。
“错!”
牧景斩钉截铁的道:“是兵法!”
他义正言辞的说道:“上了战场,如果只会冲锋陷阵,而不会布阵诱敌,那只是匹夫而已,你愿意他日上了战场,成为一个人人吆喝的匹夫吗?”
“这个……”雷虎顿时迟疑了。
“所以从今日开始,你要修读兵书,只有修读的兵书,胸中有兵法,上了战场才能运筹帷幄……”
牧景本来只是想要雷虎安分下来了,但是说着说着,心心中忽然燃起一个念头。
不如修建一个军校?
他的心中可是比任何人都清楚,接下来的将会是怎样的乱局,天下烽火,战乱频繁,唯有以战止战,想要以战止战,就必须要一支强军,想要有一支强军,就要有一批精锐军官。
眼下就有一批好苗子。
当初随着灭了朱氏一族满门的少年们,就是最好的苗子,这一批苗子要是能练就出来,日后想要筹建大军,那就易如反掌。
越想他就越激动。
“少当家!”
这时候,村头方向,谭宗骑着一匹小毛驴,从远处走过来,走了一些气喘吁吁的。
“看来我要差的事情去有眉目了!”
牧景目光一看,打断了自己的沉思,跳下马背,脸庞上挂上一抹微笑。
“少当家,这些都是你要的户籍资料,我求了成罗叔父很久,他才肯让我带出县衙,但是勒令我三日之内,必须要搬回县衙里面!”
谭宗把手中的一卷卷竹简递给上来。
“去忠烈堂!”
牧景牵着马,走在前面。
“诺!”谭宗和雷虎点头跟在身后。
忠烈堂是景平村的核心,里面房舍不少,还有一个小型的校场,校场上布置了一些的石臼,刀枪剑棒,供应练武,中间是大堂,也是议事堂,左右是东西个宅院。
西宅院是景平村了一个仓库,堆放一些粮食和兵器这些东西,而东宅院就是牧山他们办公的地方,不过牧山很少回来,只有张谷在这里坐镇,牧景也霸占了一间厢房为书阁。
这间书阁很大,可以说是整个忠烈堂除了中间大堂之外,最大的一个厢房,这个厢房布置的很压制,一个个巨大的书架屹立,里面堆放着不少书籍,景平村所有书籍基本上都在这里了。
以前的蘑菇山也就成罗收藏了十几二十本书籍,就算想要学习,也根本没有多少书籍,可是如今景平村可有很多书籍。
当初抄朱家的时间,顺手牵羊,把朱家这个士族传承书籍都带出来了,一个士族,传承根基就是书籍,这年头没有活字印刷术,书籍可是很精贵的。
朱氏的书籍可有四千多本,这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很丰富了,有竹简书籍,有布帛,有纸张书籍,应有尽有。
走到案几之前,牧景坐下去。
他坐的是太师椅。
实在不太熟悉汉朝的跪坐礼仪,这会让他想起一个很讨厌的民族,在外人面前无可奈何只能装一装,但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可不想装,所以他让村里面几个木匠做了一张高案几和几张太师椅,放在书阁之中。
“少当家,你要的户籍已经全在这里了!”谭宗把一卷卷的户籍档案放在案几上。
“有不少啊!”
牧景轻轻的翻阅了一下。
他翻阅的户籍是整个舞阴县行商商贾的户籍。
第三十四章 命案 下()
忠烈堂,书阁之中。
“城东张府,当家家主张恒,上下两代,行商三十载,以丝绸为主,包揽舞阴三成的绸缎庄!”
“城西许家,家主许林,瘸了左腿,外号瘸子,世代铸器,独揽县衙的兵器铸造!”
“城北龚家,家主龚场,经营粮庄,与舞阴士族关系良好,掌控本县与外县的粮食进出口,富可敌县库!”
“……”
牧景端坐在太师椅之上,手上翻阅一份份户籍资料,目光深沉,思绪转动,看的很仔细。
有了这些户籍资料,整个舞阴的商界实力分布在他面前一目了然。
至于他为什么要去查这些,自然是有原因。
自古以来,培养军队是缺少不了经济的后盾。
两方势力打仗打的不仅仅是军力,更多的是实力的对拼,实力包括军力,财力,武装一支精锐军队所需要花费太多了,军饷,兵器,马匹,战甲,还有训练时候的消耗物资,都需要强大的财力来支持。
所以如果牧山想要扩大实力,那么前提就必须要有财力支持,县城内之中的那些士族隐隐约约已经走到了对立面,想要他们出资支持,有些痴心妄想。
牧景要自然要做回老本行。
他本来就是一个生意人,而且是一个很难成功的生意人,天才商人的名头可不是他自己的吹出来了,前世的他白手起家,不到而立之年在商界屹立一方,这都是源于他对赚钱的敏锐。
“宗哥!”
良久之后,牧景挑出了几分档案,递给谭宗,道:“这几家的背景,行商规模,商路方向,还有当家人的品行脾气如何,都给我查一查,我要更仔细一点的!”
“诺!”
谭宗看了看,一共是五份,这就是说这五家比较特殊,他点点头。
“少当家,不过只是一些商贾而已,何须如此重视?”雷虎不太明白。
雷公加入黄巾军之前,其实也是士族出身,只是没落的很多代,到了这一代更是出了雷公喜武厌文的怪胎,后来被世家压迫,家破人亡之后加入了黄巾军,但是骨子里面还是士族。
所以雷虎这个儿子受其影响,有些士农工商的信念,不仇视农民,不仇视长工,但是对商贾之辈,颇为轻蔑。
“虎子哥,你可不要小看他们!”
牧景微笑的道:“他们也许是我们日后很好的合作伙伴!”
他的灵魂来自未来,从那个资本的世界回来的,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资本存在的优势了。
雷虎撇撇嘴,虽然没有反驳,但是看神情已经看得出来,多少有些不信服。
牧景只是笑了笑,有些观念需要慢慢改变的。
“宗哥,你那我的条子,去张叔支十金,把这件事情做好,资料一点要清楚,另外做事情小心一点,城中的那些士族对父亲怨念颇多,特别是我们灭了朱氏一族,算是挑衅了他们底线!”
“少当家,我明白了!”
谭宗点头,他性子有些阴狠,但是对大当家父子绝对忠诚。
当年是牧山把他从死人堆里面捡回来的,他的父亲,叔父,都死在的宛城的那一战,他只是一个孤家寡人,在他心中,牧山是他父亲,牧景年纪虽小,但是他视为兄长。
……
下午。
牧景和雷虎入城了。
这一次他们入城是抓药的,牧景最近感觉最近练功的有些到了瓶颈了,心中总有一些感觉,好像要跨出去那一步,却始终跨不出去,所以他打算抓一些强筋炼骨的山药来沐浴。
练武之人,以草药辅助,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以前在山上太闷了,还是县城热闹!”雷虎的虎眸闪闪,有些激动的说道。
“舞阴的确算是比较热闹的县城!”
牧景笑了笑。
舞阴有两大市集,一个东城市集,一个是北城市集,两个市集都很热闹,承接南来北往的商队,这个地方连接南阳汝南,商业更是繁荣不少。
他们走到了东市集上去,这里人来人往,摩肩擦踵,颇为热闹。
很快他走今了一个药材铺。
抓了一副药。
这服药可是太平武经里面记载的药方,辅助武者筑基所用,用药可不便宜,他们花费了五千多钱,才抓好了药。
两人刚刚走出了一个药铺,迎面就撞上了一队兵丁。
为首的是赵平。
“叔父!”牧景连忙打招呼。
“少当家!”
赵平连忙停下脚步,向着牧景回礼,虽然现在他们都已经不是落草为寇了,不是蘑菇山上的黄金余孽了,但是对于牧山父子,他们还是保留大当家,少当家的称呼,这是他们的最尊敬。
“叔父,你这是……”牧景看着赵平身后,十几个兵丁,三个推车,推车上面盖着草席,草席之下,散发这腐肉的气息,这股气息这么冲,明显是尸体。
“从小清河里面浮上来的尸体,一共五具尸体,看样子已经死了两天,目前还不清楚身份,但是既然发生在舞阴境内,就是我们县衙的事情了!”
赵平面容微微有些苦涩,不过既然牧景问起,他也不会藏着捏着,毕竟自从他们站稳舞阴之后,可没有把牧景当成一个少年郎,他开始有些诉苦的说道:“我这个贼曹才刚刚上任,就遇上了这么倒霉的事情,这一下可麻烦了,县衙里面大当家刚刚站稳脚步,上面还有一个县丞孟吴压着,这案子要是你破不了,肯定给他们一个发难的理由!”
他是贼曹。
县衙之中,除了县令,县丞,县尉,主簿四个官之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吏,其中贼曹,功曹排名比较向前,贼曹负责缉拿盗贼和一些命案侦破,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长的角色。
“我去看看!”
牧景有些好奇,毕竟不是战场上,一次性死了五个人,这可算是大案子了,父亲才刚刚安排赵平当贼曹,就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要是破不了案子,那损耗的就是父亲牧山的声威。
他走上来,揭开草席,看了看草席之下的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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