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奥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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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奥运队-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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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中国人真是个跑不死的怪胎啊,克莱因毫不犹豫急停转向,径直向圣泽尼特队禁区冲去。

    在这种防守反击的时候,最是能够发挥秦小明的速度优势。他从后场高速前插,如疾风一般向前场冲刺。

    战斗到现在这个时刻,在场球员们的体力已经大幅下降,一个个气喘吁吁的。

    克莱因跑不动了,斯图尔特也跑不动了。同样的,圣泽尼特队的队员们也伸长了舌头,毕竟,他们也是血肉之躯,在这种极寒的天气中踢球,体力消耗远远超过了平时。

    秦小明的体力却没有太大的变化,强悍的心脏,始终让他保持着充沛的体力。以至于后发先至,非常轻松的超过了对方后卫的速度,将球控制在脚下。

    这一次,秦小明没有带球突破。他知道自己是个糙哥,说不定会把球带丢了。

    既然如此,那就试试远射吧。

    一针小儒尼尼奥血清,让秦小明信心倍增,在这一刻,他血液中的进攻因子被彻底激发。将球一抹,轻松闪过对方后卫,看似要前突,却猛然停步,远在30米开外直接就是一脚怒射。秦小明突施冷箭,一个远射,足球如出膛炮弹飞出。‘砰’的一声巨响,再次砸在了圣泽尼特队的门楣之上。

    我去,一场比赛,竟然连续两次击中门楣,瞧瞧咱这运气。

    秦小明大叹晦气。他开始怀疑,前生与圣泽尼特队的门楣是否有过孽缘痴缠,否则的话,为什么这哥们老是跟自己作对。

    门楣连续两次被对方击中,圣泽尼特队守门员洛德金也惊呆了,保持着飞扑的姿势从摄像镜头前缓缓滑过,一脸懵逼的表情。

    不过,比赛却并未结束。

    秦小明这一脚轰击,击中了门楣下沿,足球反弹落地,距离球门线并不远。

    克莱因拍马赶到,面对空门,轻轻松松的一推,足球应声入网。

    足球越过球门线的瞬间,洛德金轰然摔落在地。

    1:1双方战平。

    全场观众鸦雀无声,终场前被对方灌进一球,这个打击,令人难以接受。

    “主教练难道疯了么?”圣泽尼特队球迷开始讨伐主教练布泽尔,“1:0领先后,竟然还是全线压上猛攻,布泽尔究竟在想些什么?难道想打对方个10:0么?”

    利物浦死里逃生,球迷们无不松了一口气。

    教练席上,克洛普毫无风度的蹦到椅子上,仰天狂吼起来。说实话,这场比赛太压抑了,能够取得平局,他已经很满意了。

    作为进球的功臣,克莱因喜极而泣,第一时间跑向秦小明,张开双臂就是一个熊抱。

    他很清楚,这个进球,70%的功劳应该记在秦小明的头上。这个中国人以不懈的努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创造了这个进球的机会。

    利物浦球员蜂拥上前,热情的与秦小明拥抱。

    在这一刻,秦小明腼腆的表情,一如邱高处子秀的羞涩。

    “哦,谢特!该死的亚洲佬,竟然完成了一记助攻!”克莱尔与鲍比一声痛苦的嚎叫。

    忽然,鲍比猛然想起了什么:“克莱尔,这小子远射如此精准,远隔三十多米,竟然连续两次命中门楣,如此说来,你挨的那两个球,说不定也是这家伙故意在阴你呢!”

    克莱尔一愣,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我的个乖乖,真要是如此,这个亚洲佬的任意球,简直强得让人恐惧。”

    克莱因进球后,圣泽尼特队孤注一掷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利物浦全力防守,秦小明与克莱因等人全线收缩,竭力防守,终于挺过了4分钟补时。

    终场哨声响起,利物浦客场1:1逼平俄罗斯强队圣泽尼特。

    对不知内情的人来说,利物浦竟然没有拿下势力远逊于己的圣泽尼特,表现太逊了。

    但是,唯有随队远征客场的利物浦球迷,才真正明白,这场比赛能够踢平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第一时间,秦小明两脚击中门楣的视频,开始在f圣泽尼特cebook上面疯狂流传。这场比赛乏善可陈,秦小明成了唯一的亮点。

    经过不懈的努力,秦小明算是获得了利物浦的认可,他的大幅头像,第一次出现在利物浦的平面媒体上,出现在欧冠的官方网站。

    当秦小明在飞机上沉沉入睡的时候,cba半决赛,体工主场迎战辽宁也结束了比赛。以126:95大胜辽宁,率先挺进了决赛。

    本场比赛,鲁智深发挥出色,32分、15个篮板,取得了两双。重获自由之后,鲁智深嘻嘻哈哈的时候少了,天天苦练篮球技术,从来没有过的专注。

    赛后,鲁智深得到了阿迪将的电话:“小鲁,恭喜你进入了国家队的大名单。”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夜店() 
同时接到国家篮球队邀请的同志还有林冲、郁保四、侯健、杜迁、凌振、彭玘、扈三娘(女篮)、卢俊义(该同志暂时处于失联状态,请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篮管中心报道。)

    宋万、李衮、欧鹏三人落选,心情很不痛快。

    妹的,咱哥仨训练那么刻苦,一点也不比杜迁差了,凭什么他们进国家队,咱们只能看热闹呢。

    三人喝了点闷酒,本打算出去快活快活,一摸兜,空空如也,比脸还干净呢。

    这钱也忒不经花了。

    李衮是个花钱的好手,自打穿越以来,各种娱乐场所可没去的少了。

    那种灯火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沉醉。

    但是,体工队每月就给每个运动员1万,这么点散碎银两,实在经不起折腾啊。

    正自发愁的时候,宋万眼睛一亮,逮住了乐和。

    乐和长得眉清目秀,而且天生一副好嗓子,聪明伶俐,各种乐曲,一学着便会,江湖人送绰号“铁叫子乐和”。

    “乐和兄弟!”宋万亲热的挽住乐和的胳膊,“你这急匆匆的,去哪里?咱哥几个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要不咱找个地方,乐呵乐呵?”

    “还请三位哥哥见谅!”乐和拱一拱手,身处三个彪形大汉之间,无端有了压抑的感觉,他的感觉并不是很好。“我这着急去蓝黛赶场呢,眼看着就要迟到了。咱们改日再叙好不好,改日,我做东。”

    “去蓝黛赶场?”李衮笑道,“是不是夜店蓝黛?染东村旁边那个。”

    乐和道:“不错,正是那个。李哥也曾去过?”

    “不常去!”李衮摇摇头:“听说那里的姑娘挺水灵的。早就想去见识见识了。”

    乐和大喜:“既如此,不如咱们一起去吧。我在那里当个兼职驻唱,今儿个头一天上工。心中正好有一些忐忑,几位哥哥要是能去给我助威,那就太好不过了。”

    当真是瞌睡送了个枕头,乐和的提议正中三人下怀,于是立即开拔,径直来到了蓝黛。

    蓝黛夜店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听说幕后有boss极的存在,以至于在各种规模的严打中安然挺过。从一开始面向大众的普通迪厅慢慢转型,档次越来越提升,如今已然是会员制,出没的大多是名流巨贾,普通的钓丝已经很少很少了。

    夜色已浓,四人说笑着来到夜店门口。

    广场上,停着一排排豪车,最次的也是沃尔沃。

    “哇!全是豪车诶!”欧鹏对名车有一种执着的热情,大惊小怪的卖弄自己的见识,“法拉利、宾利、哇限量版的劳斯莱斯幻影,待会儿,我一定掰几个车标回去。”

    欧鹏土鳖的模样,惹得门口的保安频频侧目。

    这几个保安的个子非常高大,比宋万也低不了多少,身穿制服,手持电棍,卖相当真是威武的很。

    其中一个保安手持金属探测器,对四人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检查。众人这才得以放行。

    夜店内部,极尽奢华,灯光昏暗,洋溢着奢靡的氛围,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香气,不知不觉间就能挑起人性本能的冲动。

    李衮深深的吸一口,一脸陶醉的表情,拍着乐和的肩膀说道:“乐和兄弟,这里的感觉太棒了,重金属打击乐让人迷醉,妹子们也很养眼。假如我也有你这么一副好嗓子的话,只要能让我天天来此消遣,就算是一分钱不要我也愿意。”

    “得了吧,就你那公猪般的嗓子,你这诚心是砸场子来的。”欧鹏毫不留情的讽刺李衮,“对了,乐和兄弟,你在这唱一晚上,能挣多少钱?”

    乐和道:“今天的出场费是2000,作为新人,这个价码已经不错了。不过,钱倒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里的氛围不错。我很喜欢。”

    “就是就是,这里的酒不错,妞更不错,我也很喜欢呢。”李衮眼放贼光的说道:“乐和老弟,原来咱俩是同道中人啊。”

    “谁跟你是同道中人!”乐和啐一声,“我说的是,这里的音箱设备真的很棒,我很喜欢。”

    “切!”李衮这个粗人根本不会懂得一个音乐家对乐器的痴迷,还以为乐和装纯呢,挥挥手道:“乐和老弟,你就装吧!真要是来个姑娘,不信你不流口水。”

    话音刚落,便听一个清脆的女声突然响起:“乐和,你来啦!”

    好脆的声音啊。只听其声,李衮的骨头顿时就酥得九成熟了,失魂落魄的扭头望去,便见一个绝色女子如风拂杨柳一般走来,袅袅条条,风情万种。

    好正点啊!那胸,就像俩大馒头似的。那脸蛋,就像是花儿一般,李衮的眼睛顿时就直了,在喧闹的音乐声中,甚至都能清楚的听见自己心猿意马的心跳。

    “秋姐,我什么时候上场!”见得来人,乐和站起身来,不卑不亢的问道。同时介绍一下宋万几人:“这是我的兄弟,宋万、李衮、欧鹏,今儿个是给我捧场来了。”

    秋姐伸出嫩藕也似的小手,与欧鹏等人逐一握手。

    握着软绵绵的小手,李衮是真的舍不得松手,秋姐抛出一个媚眼必杀技,趁着对方神思荡漾的时候,这才抽回小手,打一个手势,便有服务员流水价的送上啤酒来。“既然是乐和的兄弟,大伙儿今天随便喝,所有费用我包了。”

    李衮何曾见过这种职业妈妈桑的风情,一个个痴痴傻傻,早就忘了囊空如洗,便要逞那英雄气概,连连摆手拒绝:“秋姐不必客气,些许酒钱,咱哥们还是掏的起的。秋姐只需赔我们哥几个喝上几杯,就算是很给面子了。”

    “好吧,一会儿得了功夫,一定陪大伙儿乐呵乐呵。乐和,准备上场。”秋姐也不坚持,提醒一声乐和上场,扭头离去,转身之时,满脸笑容已然化作不屑:“一群乡下土包子,也敢惦记让老娘陪酒。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全场灯光越来越暗,乐和握着一只铁笛,悠然步上舞台正中。一缕金色光芒洒在他的身上,乐和的身影显得有一些萧瑟,用不着装腔作势,乐和低头凝思,沉甸甸的沧桑感,无端让人生出了凝重的感觉。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夜店之王() 
“声未扬,情先传。小秋,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一间特殊的包厢内,一个女人的眸子遽然闪亮。

    秋姐低着头,毕恭毕敬的回道:“娜姐,这人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嗓子不错,模仿能力还非常强。”

    作为梁山的首席音乐大师,乐和对曲艺的造诣,早已达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

    不过,梁山一帮人成天打家劫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纯粹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乐和这个小资产阶级,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无非也就是死了人了,客串客串送葬的乐倌罢了。

    自打穿越以来,乐和猛然接受到全新的音乐形式,他的歌声,有人爱听。甚至得到了蓝黛终极妈妈桑秋姐的赏识。

    吹奏送葬曲与吹奏自己喜欢的歌曲,对乐和来说,绝对是两种不一样的心情。

    缓步踏入舞台,乐和的心情并不平静。

    荒芜的梁山、草莽的生活,为了吃饱肚子,梁山众人揭竿起义,大义凛然说什么替天行道。其实,乐和自己很清楚,这些兄弟们,良莠不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根本就没有几个好东西。不过,他也知道兄弟们的难处。摊上那么一个狗皇帝,佞臣当道再加上天灾人祸,如果不造反,他们也没什么活路。

    上了梁山,勉强能够吃饱肚子,乐和闲暇时分也想吹奏几曲,唱上几声。但是,曲高和寡,他的音乐,对梁山这帮粗人来说,不过是对牛弹琴而已。

    在那个时候,戏子伶人,是让人瞧不起的。一来而去,乐和也就失去了吹奏的兴趣。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穿越到现代,领略了先进的音乐,见识了现代人对音乐的痴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喜欢歌唱,喜欢弹奏,喜欢以乐悦人,在内心深处,他隐隐有所彷徨。

    大哥宋江在私底下不止一次的对兄弟们说过,此番穿越,不过是梦境一场,乃九天玄女娘娘布置的任务,让大伙儿在幻境中修心一场,待得梦醒了,还得继续替天行道的大业。但凡公孙胜寻得法子,大伙儿怎么来的,还得怎么回去。

    乐和很迷惘,有一点分不清楚,现在的生活,究竟是不是梦中幻境。他不想回梁山,他甚至都不愿回想早前打家劫舍的生活。

    穿越后,乐和相当于是两世为人。他很珍惜现在的一切。

    他担心,一旦公孙胜寻得回宋的法子,他将毫无反抗的从梦中醒来。

    乐和自幼曲艺精熟,是一个非常有水平的武生。再加上本身就有功夫,身手不凡,被选入蹦床与自由体操两个项目后,他轻易将曲艺的艺术美与运动的刚性美结合起来,在这两个项目大放异彩,引起了国家体操队的注意,如今已是这两个项目的不二人选。

    而此刻,乐和则全情投入自己的演奏。

    过一天,算一天。

    过一天,少一天。

    金色的光芒从头顶洒下光辉,乐和将铁笛凑到唇边,略一凝思,笛声悠然响起。

    夜店中吹奏笛曲,而且没有任何伴奏,本来就是一件很另类的事情。

    偏偏的,全场观众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有不和谐的地方。

    这一缕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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