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游戏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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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游戏场-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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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真漂亮”

    “我也想要啊!”

    一见到这漂亮的戒指,所有女人都两眼放光,简直都已经离不开了。

    “哼哼,枫哥才不会送给你们呢!”

    楚青得意极了,美滋滋的在众多女人们羡慕的目光里问:“枫哥,这怎么戴啊?一直装在盒子里多没意思啊!”

    一听这话,就知道她是嫌装在盒子里没人看到,就没法显摆。

    “来,我给你戴上!”

    林枫哈哈一笑,拉起她的小手将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正色道:“楚青,戴上了这戒指,你可就是我林枫的女人了,知道没有?”

    “楚总管,族长跟你表白呢!”

    “天哪,真的好浪漫呀”

    女人们羡慕极了,对她们来说,只要喜欢,就可以和任何一个男人生孩子,见到这样的表白,只能用羡慕嫉妒恨来形容了。

    “知道知道,就算没这戒指,人家也是你的人呀!”

    楚青娇嗔的道,戴着戒指的小手已经放不下来了,不住的说着:“真的好漂亮啊,怎么这么漂亮呀”

    女人们都嫉妒的要疯狂了,恨不得去抢过来戴在自己手上,林枫本想带她离开一会而,但还没炫耀够的楚青根本不肯走站在女人们中间得意连天南地北都已经快分不清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魔魂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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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虚荣的丫头!”

    林枫好笑的摇摇头,便去炼丹房那边找媛媛,将来都是自己的女人,他可不会偏袒任何人——和谐,很重要啊!

    这也算是甜蜜的烦恼吧。

    媛媛这几天也没闲着,每天都跟着狩猎队一起出门寻找药材,原本粉嘟嘟的小脸都晒黑了不少,不过整个人却是精神高涨,一见林枫就迫不及待的告诉他自己又找到了基础丹方上的那些灵药,又掌握了那些药物的作用等等。

    “你看看这个!”

    不过,等林枫打开盒子,将那天蓝色的戒指递到她面前的时候,她顿时呆滞了,下一秒就扑进了他的怀里,搂着脖子叭叭亲个不停。

    “亲的一脸口水,真是!”林枫故作郁闷的道。

    “别人想我亲他,我还不愿意呢!”

    楚青道,胳膊在胸口上也开始放不下去了,飞快的收拾着桌子上的草药。

    “你干嘛去?”林枫纳闷的问。

    “嘿嘿,这么好看的戒指大家都没有,当然要去给她们看看呀——哎呀,我们女孩子的事情,说了你也不懂!”媛媛风风火火的就要出门。

    “”

    不懂,有什么不懂的,不就是想去别人面前炫耀一下呗,女人啊!

    林枫好笑的想着,然后,便听到了媛媛的惊叫声!

    他抬眼一看,也呆了!

    媛媛正伸着手,一道碧蓝如同海水一般的光线从戒指里射出,然后在身前汇聚成了一道磨盘般大小,菱形的水蓝色盾牌!

    “这,这是怎么回事?”林枫惊问。

    “我也不知道啊”媛媛道,刚一说话,那菱形的水蓝色盾牌,就瞬间消失了。

    林枫忽然想起了什么,将随身携带的装东西的小皮袋子翻了出来,不少的零碎散落一地,然后他便看到了从飞马寨带回来的那只储存有魔魂的甲片,已经变成了几片,其中的魔魂已经没有了踪迹!

    “难道是水晶更利于魔魂的规范使用,而不局限于魔魂器吗?”

    他瞬间想到了这种可能,因为除了这种可能之外,根本没有别的解释,更何况,刚刚媛媛戒指上所释放出来的盾牌,分明就是被打磨出来的水晶形状!

    “媛媛,你再试试,看看怎么控制它,做到收发随心——确定是不需要元力就能运用的吧?”

    林枫兴奋的道,那甲片里的兽魂,只是普通的魔兽魂,他已经跟悦雨学过了怎么提取魔魂,制作魔魂器,虽然因为他还没能开启蓄元丹田,自己无法制作和抽取魔魂并制作魔魂器,但他完全可以将这些传授给族人。

    而普通的魔兽,可漫山遍野都是!

    “我刚刚没用元力啊,刚刚一直在想着这戒指来着”

    媛媛紧皱着眉头,回忆着刚刚无意触发了戒指中魔魂的情况,经过了好一会而的努力,只听呜的一声,一面水蓝色的盾牌便再次出现在了林枫的眼前。

    她欣喜的道:“真好玩,我只是想一想,这盾牌就出现了,根本不需要用元力——这可真是宝贝啊,要是能够在战斗的时候用上,那可就太好了!”

    即便是媛媛这小丫头,都一眼看出了这魔魂戒指中蕴含的巨大作用。

    “让我试试!”

    林枫让媛媛将戒指摘下来,然后自己按照媛媛的指点试着集中精神沟通戒指,刚刚有这种想法,手中的戒指便是微微一颤,一面水蓝色的盾形光幕便出现在了身前,将自己的大半个身子都笼罩在了其中。

    此时,他就能够准确的感应到戒指的数据了。

    初级魔魂戒指,触发性魔器,防御力+5,随着承受的攻击强度不同,会缩减戒指的使用次数,品质也会随着魔魂的强弱和承载魔魂的宝石强度,而增强或者减弱。

    “好东西啊,真是太棒了!”

    林枫欣喜的怪叫了起来,他身上的猪王皮甲的防御力+2,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普通族人的皮甲不过是+1而已,防御力+5,那该是一个什么概念?

    具体的数据,要经过实验之后才能够得出,但即便如此,他也能够肯定,无论谁拥有几枚这样的戒指,都能够在关键时刻多几次保命的机会!

    “枫哥,这是你送我的戒指,你可不能拿回去啊”

    虽然心里知道,这戒指对林枫,对部族有着极大的意义,但那漂亮的造型,而且还是自己喜欢的人第一次送给自己礼物,媛媛便满心的不舍,拽着他的衣角央求道。

    “放心吧,我送给你的东西,就绝对不会拿回来!”

    林枫哈哈大笑,将戒指交还给了媛媛,然后冲出去找杨宗顺。

    刚刚出门几步,他就听到了脑海中传来了万修公司平台的提示声!

    “思考,是人类文明取得发展的最大动力,坚持不懈的实验,更是每一样物品被研发出来的必经之路!”

    “玩家林枫,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之后,终于成功的发明了魔魂戒指,这是科技与魔法的结合,这是科技文明和魔法文明共同进步的里程碑!”

    “玩家林枫,成为了第五十八名发明了魔法装备的玩家,精神+2,蓄元丹田完成度百分之八十,容纳度+1!”

    “哈哈哈,看来要不了多久,我就能开启蓄元丹田,成为真正的修者了,现在蓄元丹田的容纳度增加了4个,到时候一成为修者,丹田里的元力比一般的修者足足多出一大半,这分明就是要大杀四方的节奏啊,哈哈哈!”

    林枫一看到这些奖励,忍不住哈哈大笑,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没有能够再增加体质和速度,不过有了锻体术,体质和速度的增加都是迟早的事情,所以他也就郁闷了一秒,然后就将这事放在一边了。

    不过,精神+2,这是什么意思?

    翻查了一下资料,他才发现,精神能够增加对五行之力的感应,在修炼之中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哈哈哈,这分明是万修公司要助我成为一代天骄,带领这蒙昧的蛮荒,走向新时代的节奏啊——连精神都为之爽朗了几分啊!”

    林枫高兴的都快说不出话来了,狠狠的挥舞了一下拳头,忙再次向炼器坊而去。

    此刻杨宗顺等人正人手一枚铜戒指,手里也拿着水晶在打磨,气氛热火朝天,女为悦己者容,男人也一样,谁不喜欢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笑逐颜开的样子?

    “天啊,原来这水晶居然有这么大的用处?都给我拿回来,放回去!”

    一听这水晶居然不仅仅是好看,而是能吸附魔魂,制作魔魂戒指的材料,杨宗顺顿时急吼吼的要将自己徇私了一回拿出来的水晶给放回去。

    “不要紧的!”

    林枫挥手道:“水晶矿那边储量很大,现在最紧要的事情,就是魔魂,只有拥有稳定的魔魂供应,才能成批量的制造出魔魂戒指,甚至是魔魂盾牌,魔魂皮甲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文字推广() 
吃喝拉撒,是人生最重要的日常。

    对刚刚开化的原始人来说,他们的思想都比较简单,没有什么烦心事,拉撒这种事不方便和人分享,那么吃喝,就成了他们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重点,重要性要远远的高于干活。

    由于经济的原因,财产私有化这种事还远远不到时候,所以木马寨还是保持着吃大锅饭的节奏,不管他们干活卖不卖力,吃饭时的热情总是非常高涨的。

    人声鼎沸,笑语高喊,竹筷陶碗敲的山响,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热腾腾的食物分到碗里,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稀溜溜的吃着,除了比谁碗里少了块肉或者多了几根青菜之外,慢慢的话题就会延伸开去,变成了干活中的趣事,即便是他们那简单的思维也知道,总是说吃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于是吃饭便又有了社交功能,以前吃不饱饭所以大家尽量沉默用来保存体力,现在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到时候就吃饭,再也没有饿肚子的危险,话也就多了起来,思考也就多了起来。

    人就是这么慢慢的变聪明的。

    “哇,媛媛你的戒指好漂亮呀!”

    “楚青也有呢?是族长送的吧?”

    “是呢是呢,当时我就在旁边,族长还说了,要是戴上了这戒指,就只能和他一个人生孩子呢”

    楚青和媛媛明显是特意回房打扮过,小皮甲都是崭新的,小手扬的高高的,蓝色绿色的水晶衬托着金的金黄,在火光下显得异常耀眼,女人们围着她们,眼睛都直了,羡慕着,恭维着。

    “金的呢,可不是铜的哦!”

    “看就是了呀,别摸啦,这可是枫哥送的呢!”

    媛媛楚青叫着,可劲的炫耀着,那些女人眼里热烈的目光,让她们精神百倍,神清气爽的不得了。

    “不就是戒指么,也不怎么样嘛!”

    “是啊,也没什么好看嘛!”

    男人们在也凑在一旁看热闹,在他们那粗糙的心灵中,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得了,不过看到心仪的女人看到戒指时那双眼发亮的神情,心里暗自盘算,一定要打听出戒指是从那里来的,自己一定要想办法弄到一个,任何送给自己喜欢的女人,然后也要像族长那样告诉她,戴上了自己的戒指,就只能跟自己生孩子了!

    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一个女人只跟自己生孩子意味着什么,但简单的家庭观念,会随着这样的慢慢发展,最终被竖立起来。

    议事殿内,林枫拓跋杨宗顺和众多将官们关于魔魂戒指的讨论终于达到了尾声,决定挑选几名修者成立一个魔魂师小队,在学会了魔魂的抽取之后,专门跟着狩猎队出去狩猎然后抽取魔魂,并且为了能得到稳定的魔魂来源,以后遇到魔兽的幼崽,便尽量抓捕回来,由狼王带领的驯兽师队伍负责驯化繁衍,进行规模化养殖。

    “族长,吃饭了!”

    厨娘们送食物过来,林枫依旧是被优待的那个,陶碗里满是肉块。

    “咳咳,以后我的碗里,肉少些,我更喜欢多吃些野菜!”

    林枫笑道,然后自己去端过的陶盘里挑选在野地里采摘回来的野菜,这可是纯天然无污染,而且经过和魔兽肉的炖煮之后,滋味很是不错,当然他这么做更多的是想营养均衡,天天吃肉喝肉汤,他实在有些腻了。

    “滋滋,族长肉都不喜欢吃,怎么能长的像我这么壮呢?”

    泉初苏武等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展示着自己健硕的身板,然后欢天喜地的将林枫夹出来的肉块扒拉进自己碗里大嚼。

    “我这么聪明,可都是因为我吃青菜!”

    林枫狠狠的白了他一眼,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五岁,身高已经一米六左右了,和普通族人普遍一米五六左右的身板相比其实已经算是出挑的了,可跟大狗熊一般的泉初苏武实在比不了,甚至连跟悦雨比都要矮上一大截,想亲个嘴儿都被调侃要不要找东西垫垫脚,这可是他心中的痛。

    现在,又被泉初戳到了痛处。

    “咦,媛媛楚青两个丫头怎么没来吃饭?我去看看去!”

    泉初马上就抱着碗跑了,口中嘿嘿怪笑,心说我那里笨了?我聪明着呢,知道现在要不跑,待会儿说不定就会挨揍。

    林枫当然知道媛媛和楚青现在正在做女孩子们爱做的事,那就是和人显摆,所以也不过问,只是对杨宗顺等人道:“我准备开展一下文化课,以后每天早上军队训练完毕之后,普及一下读书认字的事情!”

    读书?认字?文化?

    一屋子人都楞了,这些东西曾经从林枫嘴里听到过,但他们从来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不过他们从来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或者有什么值得奇怪——族长是天择之子啊,他知道的,自己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每天晚上,我先教将官们认字,还有那些在疯狼部里战斗中受伤的人,像是库管鹿山他们那些人,还有部族之中的孩子们都给我叫来,看看其中那些人学的好,可以当成教书先生来培养!”林枫不求他们理解,只是下达命令。

    文字的普及,靠他自己一个人当然不行,他要做的,就是培养出一些人,然后由这些人去带动,去发展。

    幸好这世界已经有了语言系统,而且这蛮荒世界的人也不是真笨,只是不怎么想事,这些,都为文字的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是真让他去教那些地球上远古时代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林枫觉得自己估计很难胜任。

    吃完饭,所有的族人们都集中在了广场上,鹿山等伤兵,还有那些孩子,将官们都集中在前方,剩下的族人们将四面八方围的水泄不通,伸长了脖子观望,看看这次族长又准备弄出什么新花样来。

    木头架子上被钉上了一块大大的木板,又找来一点石灰将木板刷白,就成了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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