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样一个美人陪伴,孤男寡女一宿,她可不相信什么也没有发生。
在这龙门客栈待了这么多年,她见过的人可不少。
只一眼,她便断定那位相思姑娘绝对是一个及其善于勾引男人的浪女人。
即使张牧忍得住,那个女人可忍不住…
然而对于她的话,张牧仿若未闻,很是冷漠道:“何事?”
三娘瞥了眼屏风后所隐藏的风景,轻笑道:“相思妹妹的衣物已经洗好,奴家特意送了过来。”
张牧言简意赅道:“放下,离开。”
还真是无情,一点面子也不给。
没好气的瞥了眼张牧,三娘将手中端着的衣裙放在了的桌子上,娇哼一声后转身离开。
关上房门,张牧扫了眼桌上的衣物,血色眼眸中犹豫之色一闪而过。
屏风后,行欢依旧靠坐在床沿上,很是懒散,随意。
止步,张牧将手中衣裙扔在了床榻上,没有说话,静静的坐在一旁继续闭目养神起来。
翻了翻衣裙,行欢想了想,声音很是魅惑,勾人心魄,道:“你是不是该回避一下。”
张牧无动于衷,依旧闭目不语。
见此,行欢不再强求,回到床榻上准备换衣服。
他对身上所穿的黑裙很满意,并不打算换。
不过,只穿一件单薄的黑裙实在是有些过于暴露了,所以,他在黑裙里面穿上了胸衣。
尽管胸衣同样很薄,只能勉强遮住那过于高耸,饱满,傲人的地方,但是至少比之前好一些。
换好后,行欢下了床,目光落在张牧身上,有些意外。
不知何时,张牧低下了头,面容神色被斗笠掩盖的严严实实。
轻笑着,行欢穿上鞋子走向客房外,身后,张牧无声无息的跟了上来。
客栈有些冷清,客人稀稀落落,一眼便可数清。
在天色刚亮的时候,大多数人就已经离开了客栈,前去寻找沙漠之星。
既然楚玉已经言明,那么他们只有通过沙漠之星才能得到那半张宝库地图。
这是目前为止唯一的办法。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竞争。
谁先得到沙漠之星,谁就占了先机。
行欢的消失不得不让朝廷亲自参与进来这场争夺。
所以,这场竞争注定了会很残酷。
没有在意周围不是投来的灼热视线,行欢随便坐了下来,自顾自的倒了杯酒。
一旁,张牧微微低着头,寸步不离,一动不动的守着。
店小二笑呵呵的迎了上来,道:“姑娘想要吃些什么?”
行欢什么也不想吃,淡然反问道:“沙漠之星是什么?”
店小二有些错愕,不过反应却很快,遗憾道:“小的也不知道。”
行欢微微一笑,轻声道:“知道什么,说什么。”
好美的容颜,好魅惑的微笑。
店小二下意识咽了咽口水,顿了顿后缓缓开口讲述起来。
有关沙漠之星的传言很多,只要在这沙漠中有人的地方稍加打听,并不难得知。
众所周知,沙漠中有三处龙门客栈,然而除此之外,在沙漠的最深处还有着一座城。
月光城!
月光城原本属于楼兰古国,而楼兰古国早已消失在历史中,至今已有千年。
传言,沙漠之星是楼兰古国的公主。
每一代的楼兰公主都被皇帝冠以沙漠之星的美称。
这只是传言中的其中之一。
还有传言说沙漠之星是一块宝石,完美无缺的宝石。
由这个传言开始,更多的传言延伸,流传了出来。
有人说宝石不仅美丽,还很神奇,可以起死回生,可以使人一夜之间成为武林高手…
更有甚者说宝石里面有一个藏宝图,藏宝图里的宝藏是楼兰古国遗留下来的财富。
千年来,传言越传越多,什么样的都有。
有人追求探索过,却没有结果,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也有人发现了什么,却诡异身亡,没有留下任何信息。
所以,沙漠之星到底是什么没人知道。
或许有人知道,但一定很少,一定隐藏的很深…
许久之后,讲述完的店小二退了下去。
朱唇微张,轻触酒杯,饮下酒水。
玉颈生香,似水,无暇。
这只是一个很平常的喝酒动作,却引得周围所有人失神不已。
仿若未觉,行欢轻轻放下酒杯,内心忽然对沙漠之星很好奇,很感兴趣。
金黄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
忽然间,张牧身形一动,挡住了阳光,拦住了一个人。
将胸前的一对沉重之物“放”在桌子上,行欢撑着脸颊看向被拦之人,懒懒道:“有事?”
面对张牧的阻拦,方铭微微皱眉后便不再理会,扬起手中杯酒,微笑道:“昨晚在下醉酒,多有冒犯,还望姑娘见谅。”
默默的,张牧手掌按在了刀柄之上。
257,自救。()
毫无疑问,以张牧总是用行动表明态度的性格来说,此举正是打算一言不合就杀死方铭。
然而对于方铭,行欢还是有些好感的。
毕竟当初对方为他任劳任怨的当了好几天车夫。
虽然那是因为受他逼迫,忌惮与他的武功,但是说到底两人并没有任何仇怨。
所以在察觉到张牧的举动后,他开口阻拦了下来,笑容玩味,轻声道:“你想做什么?”
张牧沉默片刻,冷声道:“他冒犯过你。”
行欢保持着撑着脸颊的姿势,很是慵懒的将手中杯酒一饮而尽,道:“与你何干?”
酒水不可避免的从唇角划落,打湿了丰满之处的黑色薄纱。
顿时,周围偷窥之人不由得呼吸一顿,瞬间急促起来。
张牧顿了顿,道:“我答应过卫道。”
行欢毫不客气,很是绝情道:“你答应的是他,不是我,而且,我跟他并不熟。”
张牧忽然回身,血色眼眸冰冷无情的看着行欢的双眼,道:“我不会让你有事。”
行欢轻笑一声,道:“如果我自杀呢?”
毫无疑问,行欢现在就是在故意找茬,故意找事,故意折腾。
他很无聊,总要找点乐趣。
对此,张牧一如既往的冷漠,道:“你最好不要那么做。”
行欢随手玩弄着一缕柔顺秀发,语气随意道:“如果我一定那么做呢?”
张牧道:“那在下只有冒犯了。”
显然,冒犯的后果并不怎么好…
将秀发在纤细指尖绕了一圈,行欢忽然看向方铭,美眸轻眨,没头没尾道:“酒里有毒。”
方铭顿时错愕不已,下意识摇了摇头。
行欢用发尖轻轻划过那诱人香唇,神态很是撩人,道:“把酒给我。”
方铭不解,想要上前,却再次被拦了下来。
伸手,张牧接过酒杯递到行欢的面前。
如此谨慎,如此小心,看来是铁了心想要将行欢守的严严实实了。
酒水一滴没洒,泛起的涟漪清澈透明。
气氛忽然凝滞起来。
方铭苦笑。
张牧依旧冷漠。
行欢嫣然一笑,看向张牧,道:“这杯酒我忽然很想喝,不过既然你说不会让我有事,那么你代我喝了它,看看有没有毒。”
在周围人看来,这是典型的相爱相杀。
男的霸道,女的任性。
可惜,事实并非如此……
平静中,张牧看了看手中的杯酒,抬起,一饮而尽。
不过片刻,其便缓缓坐了下来,闭上了那一双血色眼眸。
起身,行欢拿着桌子上的翠玉酒壶走向客栈外。
见此,方铭默默的跟了上来。
张牧没有丝毫理会,反应,任由两人安然离去。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行欢不想受卫道与叶凡的恩惠,更不想一直被张牧控制在这间客栈。
他不需要人保护,也用找不着他人保护。
如果他愿意,随手便可以杀死张牧。
然而他现在并不想杀人,反倒是想继续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人。
因为这样很有趣,不会无聊。
不想杀人,又不想受人恩惠,更不想被一直困在客栈里,那么便需要想办法自救了。
原本她并不着急,办法总会有,机会也会有,慢慢来就是。
谁曾想到方明忽然出现,于是机会来了。
方铭是他的同伴,又怎么会真的来道歉?
所以,方铭是来救她。
既然要救她,又怎么会没有准备。
他不知道酒里有没有毒,但是如果他说有毒,那么酒里一定会有毒。
方铭很聪明,杀手都很聪明。
毫无疑问,利用张牧与卫道之间的承诺,他轻而易举地成功了。
客栈门口,微风吹动着衣裙,裸露出片片诱人雪白。
马儿闻到了熟悉的气息,缓缓来到了行欢身旁。
对于行欢身上那奇特,独一无二的体香,无论任何生物,只要一旦闻过,便永生难忘。
显然,马儿很有灵性,没有忘记。
轻轻一跃,行欢飘然上了马背。
她没有选择跨坐,而是屈膝侧坐。
毕竟如今衣裙单薄,微风一吹便可显露一切,虽然有着黑丝包裹,但是奈何太薄了,穿了与没穿一样,反而平添数倍诱惑。
既然没有区别,那为何还要穿呢?
这一点涉及到心理问题……
至于之前的衣物行欢并没有在意,只拿回一件胸衣,随后便将那些衣物遗弃了。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衣服,对于衣服,他也从不在意,有的穿就好。
没有,或买,或找就是了,这些只是小事,并不是问题。
马儿优哉游哉的踏入了黄沙中,很快,方铭骑着马赶了上来。
马背上,行欢扬起翠玉酒壶,香唇轻含壶嘴,仰天慢饮。
一旁,方铭默默别过了头,目不斜视的望着前方。
太魅惑了,身为男人,再看下去他真的会把持不住。
拿开翠玉酒壶,行欢意犹未尽的探出香舌舔了舔唇,身躯随着马儿缓缓起伏,道:“酒里的毒是什么?”
方铭回过神,道:“迷迭香。”
迷迭香?有些耳熟。
曾经在茶馆,玉洁好像用过。
严格来说,迷迭香并不是毒,而是迷香。
毒会要人命,一般混合在酒水饭菜中很容易便被人察觉到。
迷香则不然,大多都是无色无味无形,虽然不会置人于死地,但是却可以让人失去内功,失去力气。
因此,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微微一笑,行欢道:“他能坚持多久?”
方铭沉思片刻,道:“半柱香以内便可恢复行动。”
闭眼感受着舒适的清风,行欢轻声道:“希望他不会死。”
如此死了,那也太可惜了一些。
对此,方铭没有回答,眼神闪烁不定。
客栈里,张牧依旧挺直腰背一动不动的坐着。
他不会死,肯定不会死。
因为他太镇定,太平静了,没有露出丝毫不适的样子。
没人知道他中的是什么毒,还剩多少实力,所以,没人敢动手,甚至就算是试探一下也不敢。
凶名在外,试探的后果恐怕只有死。
要知道张牧并不是一个人,其背后还有着一个血刀门,即使侥幸杀死,自己未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得不偿失!
所以,没人敢动手。
当然,这也是因为客栈内留下来的人武功并不是太高而已,但凡有自信的,早已先一步起身去寻找沙漠之星了。
这一点,即使是九皇子君无言也不例外。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是要分时间,分地点,看情况的。
有时候慢一步便已经再也赶不上,更何况,没有人是傻子…
258,三个人,三把刀。()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沙漠却一如既往,萧瑟,荒凉。
没有人知道黄沙下曾经埋藏过多少白骨,也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多少故事,留下过多少路人的脚印。
这是独属于沙漠的寂寞。
正午,烈日炎炎,丝毫没有受到寒冬的影响。
马背上,行欢随手丢弃了名贵精致的翠玉酒壶,感受着无处不在的清风,伸着懒腰。
身后,一连串的马蹄印刚刚留下,却又转眼被流沙所掩盖。
她忘记带面纱了,不过幸运的是风沙并不大。
一双黑丝小脚不时晃荡着,绣花鞋不知何时早已遗失在黄沙中。
行欢忽然想起了一个女人,一个无论何时都不穿鞋子,光着脚的女人。
在那个女人身边,永远跟着一个冰冷至极的男人。
也许是他的运气很好,也许是缘分。
总之在他刚想起那两人没多久之后,他意外如愿以偿的见到了。
这是一处乱石林立之地。
沙漠中,这样的地方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此刻,他正与方铭停留在乱石林外围,驻足不前。
石林内,婉婉与傅青衣正与另一对男女所对峙。
那对男女中,行欢认得女人,正是柳碧心。
而那男人他从未见过,即使是在江湖中流传甚广的画册上,他也没有见过。
能够跟随在柳碧心身边的男人又怎么会是普通人。
然而这个男人外表看上去真的很普通。
与一眼就让人印象深刻的银发冷眸傅青衣相比,男子外形普普通通,无论看多少此,总会让人下意识忘记其外表,只记住了一个东西。
刀!
一把无论是刀鞘还是刀身都很普通的刀。
明明很普通,却记得无比清晰,已然证明男子的不凡之处。
这是一个不比傅青衣,不比张牧差的用刀高手。
马儿打了个响鼻,踌躇不定。
方铭神色很是凝重,道:“我们从另一边走。”
这里他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无论是婉婉还是柳碧心,都是风华绝代,倾城倾国的美人,然而他却一点也不感兴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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