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之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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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之谋国-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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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轩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色,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和他们现在的身份一样,斥候军,而石缝里的奶渍告诉他,在这里呆着的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因为只有突厥人才喝马奶酒。显然唐元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唐元恩很自信地道。

    “你说的没错。”林子轩看着这些痕迹说道,“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大致看了一下,有二十条左右,据我所知突厥斥候全部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林子轩曾经看过很过很多关于突厥人的记录,知道他们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林子轩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虽然他们的人比对方的人多,但是如果对方偷袭的话,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我去把他们叫来!”

    唐元恩好像知道林子轩在担心什么?说完就拔足向森林外奔去。林子轩看唐元恩的行动,心中很是高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林子轩已经与这帮人建立了足够的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

    林子轩转头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多年的军人直觉告诉他,有一种危险在迅速的向他靠近,他的手不由自主的摁住了腰间的金鳞剑柄,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乳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乳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乳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林子轩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林子轩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林子轩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林子轩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林子轩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想起刚刚的情形仍然有种后怕,如果不是多年的军人生涯培养了自己的直觉,现在恐怕自己早就已经躺在这里了。

    林子轩蹲下身,仔细的看着这个死去的大胡子的突厥人。

    “这是你杀的!他什么时候藏在这里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元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的人,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色,他们都是老兵了,并不在意林子轩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如果没有发现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唐元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林子轩,有些惭愧的说道:“将军对不起,我刚刚检查的不仔细?”

    林子轩道:“这不是你的错,他刚刚藏在上面了。”说完又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应该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受伤而被留在洞中,将军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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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突袭(一)() 
尸体被他们迅速的掩埋,林子轩也来的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他也好好的想想接下来的事情应该要怎么做。趣*讀/屋

    这里发现了突厥人的斥候,说明自己已经离突厥人的大本营很近了,至于将要面对**还是西突厥,林子轩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此时自己稍微犯一点错误的话,说不定所有人都要交代在这里了。

    “将军,你在想什么?”不知何时,淳于封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问道。

    “我在想咱们接下来的行程,是继续寻找他们的主力,还是回去。”林子轩看着这个年岁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人道,“说实话,我现在有点儿害怕了。”

    “害怕?”淳于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

    “我也是人,怎么会不害怕。刚才要不是我反应快的话,说不定就交代在哪儿了。当然这还不是我最害怕的,我最害怕是咱们接下来的要面对的事情。”林子轩苦笑道。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接下来的事情是什么?但是我们决定跟你走下去。”淳于封道。

    “我可能会把你们带进死亡的胡同里面去。你们不怕吗?”林子轩问道。

    “不怕,当你第一次站在我们面前,给我们将那些知识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淳于封说到这里好像想起什么似的,顿了顿继续说道,“其实我已经当了两年兵了,只是从来没有杀过人而已,虽然有时候想想自己可能会杀人或者被杀我也会害怕,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淳于封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本来以为将军是出身京城贵族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不可能年纪轻轻就当上一军主将。可是刚刚将军的表现,让我大吃一惊,我没想到将军年纪轻轻的就能对生命的如此漠视,要知道能有这样表现的除了那些经常和死亡一起渡过并且见惯了死亡的军人之外,就只有那些天生的杀人狂了。那么将军不是那种人呢?”

    “我也不知道,我或许就是天生的军人吧!”林子轩有感而发道。可不是吗?自己上辈子不就是当兵的吗?

    “或许吧!不管怎么说将军刚刚上战场就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不是那些只知道遛鸡斗狗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能比的。从这一点上看,你的确是个天生的军人。可是有一点我们不明白,你既然不是京城贵族子弟,为什么能够当上这次领军的统帅呢?”淳于封问道。

    “你以为我想当呀!我是赶鸭子上架被逼的。说实话我倒真愿意向你们一样当个小兵,听命令行动就成了。你们看着我好像挺风光,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多累。”林子轩感慨的说道。

    “当将军有什么累的呀!”淳于封问道。

    “在你眼里或许当将军是不累,可是只有当过将军的人才知道自己有多累。别的不说,单是为自己手下这帮人生命安全考虑,就足够累人的了,更何况还要带着这帮人去取得胜利。”林子轩笑着说道。

    “那你这个将军当得累不累。”

    “累,我怎么不累呀!我除了要完成上面所说的那几件事之外,我还要完成一件事。”

    “什么事?”

    “当好皇上手里的一把刀。”林子轩看着长安的方向,感叹道。

    “当皇上的刀,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好了,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也挺年轻的,为什么要当兵,不怕死吗?”林子轩转移话题道。

    “怕什么?对我们这样的人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淳于封冷冷的说道。

    林子轩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在听他的语气好像是在说外人似的,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兄弟几个?”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五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五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二十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淳于封看一眼林子轩,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我今年才十八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前年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正好赶上先皇去世,新皇登基,我们这些府兵就一直处于无人管的状态,直到现在。本来此次朝廷选兵是没有选上我的,我也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可是谁知道命令突然改变,我又被选上了,就这样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林子轩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现在带出来的这帮手下真是稀奇古怪,唐元恩和章鱼是逃兵,这位却是替父从军,稀里糊涂就上了战场,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可能是被什么人给陷害了,或者你回家的那个名额被别的什么人给顶了。”林子轩微微一笑。

    “应该是吧!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淳于封苦笑道,“我可惹不起那些人。”

    “将军,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林子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淳于封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淳于封肩上,林子轩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抹了抹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淳于封这个主人之外,它就是对林子轩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林子轩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林子轩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淳于封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看来你训鹰还是有一手的,等有机会你给我训一训海东青,怎么样?”林子轩笑道。

    “海东青,那是什么?”

    “也是一只鹰,那鹰比你手上的这只要大,更要厉害,只不过那鹰中原和草原都没有,只有在东北方的辽东才有机会见到。”林子轩说道。

    “那好,将军咱们说定了,有机会一定要让我见见这样的鹰。”

    “好,等有机会我一定让你看看,然后你再给我训练一只这样的鹰。”林子轩笑道。

    林子轩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tui递上,“将军,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挺大,却是林子轩这些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不过因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林子轩才带着他。

    他很善于奉承林子轩,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当然不想死。

    林子轩拍拍他肩膀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林子轩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唐元恩正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而众人拿到羊肉之后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林子轩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章鱼,老赵呢?你们是一起出去,你回来了,他怎么没有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将军,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林子轩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别着急,大家坐下再吃一点东西,休息休息然后出发。今晚上看来是没有机会睡觉了,趁这个时间大家好好的休息休息。”

    林子轩作为领头的将军,他自然知道现在自己最需要做的是什么?虽然这是他的第一次实际战斗,但是他并没有表现的很是稳重,好像一个经常参加战斗面对死亡的士兵一样。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休息了一会儿之后,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他们这次的任务之所以危险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唐元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五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按照常理说要想探查情报最好是人数少,因为人数一多,自己暴露行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但是没办法谁让他们这群人中有一个将军呢?

    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在这片土地上,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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