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游戏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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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游戏主播-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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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想要招我帮你打官司的人?”

    林木点点头,坐了下来。

    “不错,就是我。”

    “知道我的要求吗?”

    “知道,所以我想来看看这位传说中的奇人到底是什么模样,没想到还是一位大美女。”

    “呵呵,看过之后有什么观感呢?”

    “没什么观感,萧律师,不知道能否把你的条件说一下呢?我也好看看我目前的资本能不能请得起你。”

    “先说说你的案件吧。”

    “也行,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网上唱了两首歌,然后……最后那个明星把这两首歌占去了,并且造成了盈利,而我也拿到了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两首歌是我的。”

    林木简略的把事情说了一遍,该简略的比如人名,地名什么的全都简略了,只说了事情的大概情况。

    萧芸稍微想了一下便说道:“意思就是你有直接的证据,但是你害怕那人公司能力出众,而你害怕会遭到黑手,所以想请我帮你打赢这个官司是吧。”

    “不错。”林木点点头,他的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

    “也行,我帮你了,我的要求也很简单,把这两首歌唱一遍给我听。”

    “这么简单?”林木一愣。

    “怎么?想要难一点的?”萧芸不禁气笑。

    看到萧芸笑了,林木呆了,正如那首诗说的一样。

    轻罗小扇白兰花,

    纤腰玉带舞天纱,

    疑是仙女下凡来,

    回眸一笑胜星华。

    ,那笑容如寒夜中的一点火光,惊艳了世界。

    不过林木也只是在一瞬间就恢复过来,笑着说道:“不是,只是感觉萧律师的要求还真是……真是有些出人意料。”

    “呵呵。”萧芸没有解释什么。

    转而解释道:“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为人实施的过错行为。在国外学者关于狭义的侵权行为的各种观点中,比较典型的是三种学说:一是过错行为说,该说从行为的角度揭示了侵权的概念。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侵权行为就是一种过错。英国学者福莱明指出:“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而不是违反合同,对这种过错,法院将在一种损害赔偿的诉讼形式中提供补救”。而你显然不是这种。”

    “二是违反法定义务说。该说主要是从违反法定义务的角度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例如,英国著名学者温菲尔德从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相区别的角度,给侵权行为下了一个公认为最完备的定义。他认为:“侵权行为的责任系由违反法律事先规定的义务引起,此种义务针对一般公民而言,违反此种义务的补救办法,就是对未清偿的损害赔偿的诉讼”,因而侵权行为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而不是违反了由当事人自行协议所规定的、针对特定人的合同义务。”

    “你们之间并没有这种说法之中的合同存在,所以,这种也不是。”

    三是过错责任说,该说认为过错只是导致侵权责任承担的根据。在法国,大多数学者通常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的规定,认为侵权行为就是一种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三种更是比较笼统,以我来看,你的这件案子可以用这样来理解,在你不知情的情况,对方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偷取了你的作品作为本人使用,并且产生数额较大的利益行为。”

    “这种行为并不能说为侵权,还是一种偷盗行为,但是法律之中并没有规定这种行为,所以也只能用侵权来形容。”

    “俺你所说,这种侵权是只对于你一人产生了知识产权和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再加上你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你所说的完全属实,这件案子可以百分百定性,不管对方势力多大,我都能够帮你打赢。”

第三十一章 魔性的油条() 
听完,这些,林木不禁扶头,其实他来并不是想要听这些东西的,说得再多也听不懂。

    不过为了不使自己遭到更加强悍的要求,所以林木还是耐着性子听完了。

    “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件案子能够多久打赢,打嬴之后我能获得什么?”

    这才是林木所想要了解的东西。

    “时间的话我可以在一场之内解决,赔偿问题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利益,财产损失,名誉损失,还可以让对方登报道歉,这样你可满意?”

    林木点点头。

    “那就交给萧律师了,具体需要我做些什么?”

    “很简单,去法院立案庭那里就有导诉员,会告诉你怎么做的基本流程是凭起诉书、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大厅去立案交了材料之后缴纳诉讼费立案成功后就等法院的开庭通知了。”

    “行,我马上就去。”

    说做就做,林木留了一个萧芸的号码,然后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写了一份潦草的起诉书之后就去了明珠市法院,立下了案件。

    接下来的几天没有任何消息,但是听说这个东西等半个月一个月的都有,林木焦急的心也沉浸下来了。

    在第四天,林木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起诉成立了,明天正式开庭,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萧芸,得到萧芸肯定的消息之后林木松了口气。

    在这三天里面,黄韬的专辑一直在发酵,许多不明所以的人看到几天没有消息之后又继续购买专辑,此时已经突破了20w,朝着三十万迈进。

    而媒体还在吹捧黄韬的实力,没有人在关注林木。

    当天晚上,林木的直播间。

    “观众朋友们,告诉大家一个期待已久的消息,发圈立案成功了,明天开庭,具体的后续情况明天晚上我回来之后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的。”

    “我靠,等了这么久,终于是到了这个时候了。”

    “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哈哈哈,这下子看那个傻叉黄韬还怎么跳。”

    “我晕,等了这么久终于来了好消息,天天在报纸,新闻,电视上看着那黄韬各种花式装比也是够了,真恶心。”

    ……

    “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晚上的直播会早一点下,主播要去准备明天的开庭了,大家喜欢主播的刷刷礼物,点点关注,然后去本房间的其他直播间看看,说不定有你喜欢的呢?”

    说完观众们刷了一波礼物,林木下了。

    在这几天内,因为林木签约了一大波主播的原因,房间已经发展起来了,不少主播都带着很多观众进了房间,而且YY官方也一直把林木的直播间排在所有频道的前方。

    所以每天林木的直播间内的平均人数都超过400w,除去林木的那一拨粉丝之外,新增了差不多100w左右的观众。

    其中涨幅最高的是誓约,油条,饼干和董小飒。

    董小飒实力和娱乐并重,是这些人里面涨幅最多的,但却不是最高的。

    最高的是油条和饼干,两个人的LOL段位并不高,只有钻石左右的实力,但是娱乐性很高,特别是油条,声音真的是魔性,笑起来的时候简直6666。

    在这些里面,增长幅度最高的就是他了。

    (强烈推荐油条,在斗鱼里面直播的,主播很喜欢看他直播,那声音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魔性,一听忘不了,百听不厌。)

    而林木交给他们的淘宝方法也初见成效,频道里面广告商也多了起来,各主播的收入也高了许多。

    那些很铁的粉丝也开始在主播的各种无处不在的广告攻势之下沦陷了,最**的就是董小飒。

    他的肉松饼卖得不是一般的好,每天超过1000人购买他的肉松饼,每个赚一块钱也是日进上千了。

    再加上直播时的收入,一个月几十万应该有的,比以前高了不少,以后慢慢观众都接受之后月近百万完全不是问题。

    当然,林木的收入有些不值一提了,因为林木提供平台,只抽取礼物的抽成,所以收入除了自己的礼物收入之外抽取的提成并不高。

    但是林木需要的并不是这些小钱,他需要的只是这些主播带来的观众收入,这些才是发家致富的保证。

    而在平时,林木也会和几人一起打打游戏,聊聊天什么的。

    董小飒就算了,没事就把林木拉出来去喝酒,林木都懒得鸟他了,听他吹嘘自己是肉松饼大王真是够了。

    最爽的还是油条,还是一个青涩的孩纸啊,林木调/戏他真是爽翻了。

    “油条。”

    “什么事,老大。”

    “跟你商量个事呗。”

    “什么事,老大。”

    “笑一个。”

    “哈哈哈哈哈哈。”

    “在笑一个?”

    “哈哈哈哈哈哈。”|

    “恩,真乖,去直播吧,我下了。”

    “……”

    油条就是这么好玩,林木不禁想到,原来那些远不可及的主播其实私底下也是一个个的逗比啊。

    比谁更加逗比肯定都是一把手。

    摇摇头,林木关掉了电脑,洗洗睡了。

    儿子啊林木睡下之后,在远方,黄韬正在大发怒火。

    “怎么回事?一个小小的主播也敢起诉我?”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啊!?”

    那些被他训斥的人都一个个的沉默,不敢说话,心底却在腹诽。

    “玛德,全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还问我们,自己写不出来歌看上了别人,又不愿意给人家钱,想要通过关系和侵权了占别人的便宜不被别人起诉才有鬼了。”

    不过这些话他们可不敢说出口,至少现在还不能,他们还是黄韬工作室的一员,还要靠着他吃饭。

    黄韬发火过后,才说道:“说说吧,现在怎么办。”

    “黄总,要不然,咱们和他私下解决吧,一个小小的网络主播而已,私底下给他几万块钱解决,他起诉咱们不过就是为了那点钱吗,正好咱们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炒作一番,然后把您的专辑的热度在增加一个高度。”

    “不错。”

    “我觉得可以。”

    黄韬想想,是这个道理,行,明天给我拖下来,然后私底下找他解决。

    PS:恩收藏520了,下周分类强推。求助攻上首页新书榜,写了这么多年,好像还没在点娘上过首页新书榜。。。。

第三十二章 上庭() 
第二天,林木一大早起来,坐车找到了萧芸,随后两人坐车前往法院。

    所有的东西萧芸都已经准备好,据萧芸所说,上庭的时候只需要法官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一定要按照事实说话就行。

    其他的一切有她。

    说起来林木还是有些紧张的,不得不紧张啊,上法院这还是他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要说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快就开庭其实还是有一个原因的,此案涉及到一位最近当红的明星,所以明珠市法院非常的重视。

    再加上各方的压力以及来自黄韬的同意上庭,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出。

    上午九点整,正式开庭,今天来的人非常的多,整个法院的座位都坐满了,里面全都是记者。

    一个个手里都拿着相机,虽然在里面不能拍照,但是至少能证明他们的身份不是?

    按照以往的情况来说,这种有关于个人**的事件应该是不会同意记者进庭的。

    但是黄韬认为自己今天拖下来,随后找林木庭下和解是可以的,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炒作一下,所以没有拒绝。

    而林木还巴不得来更多的人。

    正式开庭。

    上方法官要求两人提供身份证,双方都提供了,法官看后交换。

    “原告请诉说诉讼请求以及提供证据等文件。”

    “法官阁下,我起诉被搞黄韬以及其工作室侵犯我的文化权,知识产权,并且财产权,其原因是黄韬等人未经过我的同意说我所原创的歌曲是其原创,并且大肆宣传,出专辑等,对我的名誉和财产产生了侵害。”

    “被告,原告所说是否为事实。”

    “法官阁下,我反对,歌曲确实是我的原创,并且我有人证,请求召唤。”

    “原告是否同意。”

    林木一点也不畏惧,自己手中有直接的证据,自然不虚。

    “同意。”

    “请上人证。”

    “法官阁下,您好。”

    “证人,请诉说你的证据,并且保证你所说的都是事实,否则本法官将有起诉你的权利。”

    “是的,我发誓我所说的都是事实。”

    “原告所说的两首歌曲确实是被告黄韬所原创,这是我亲眼所见,而且我们还保留有当时所写的词曲证据。”

    “呈上。”

    林木听后笑了,事情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所验证的笔迹时间也不能精确到一个月之内,所以这份证据完全是没用的。

    “反对,法官阁下,事情到现在为止不到一个月,而笔迹验证时间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的能力能够精确到一个月之内,所以反对证据有效。”

    “同意,被告是否还有陈述?”

    “没有了。”

    “请原告出示证据。”

    “法官阁下,这是我当时唱歌时候的视频,上面有精确的时间,并且可以请所有的技术人员查证并没有技术上面的更改。”

    “同意。”

    说着林木把U盘交给了旁边候着的一个人,递交了上去。

    这时候,黄韬的律师说话了。

    “反对,法官阁下,这视频并不能直接的证明这首歌是原告的原创,只能说明当时原告确实是唱了这首歌,请求证据无效。”

    萧芸站起来,“反对,法官阁下,我想问被告几个问题。”

    “同意。”

    “被告,请问被告律师所说若为事实的话那么被告的歌曲是怎么流传出去让我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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