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千米的高空,遥望远方,甚至能微微察觉出地面的弧度,草丛里跳跃的野兔也看得一清二楚。
远处是乌泱泱一群人,漫无边际,拖家挈口,背负行囊,累累赘赘,丝毫看不出军队的气象。
“在那边降落!”
柯明德指示道,大风鸟王停下狂风,扑扇翅膀,吹倒一片野草。
柯明德从空间镜取出一套粗布衣,换在身上,揩起一团泥灰,将脸手弄脏,又用一块粗布把头发裹住,运起秘法,挪移筋骨肌肉,片刻间,变成一个微微佝偻的老农。
他悄悄靠近大军,神将俘虏三万余平民,队伍混乱至极,柯明德毫不费力,混入其中,就好像水滴汇入大海,不见踪迹。
不多时,他就已经弄明白大军的状况。
此番匆匆返回,还来不及将俘虏完全洗脑,神将每天都要在休息时刻,巡视全营,加深强化众人的服从性,潜移默化间,要将他们变成狂热的信徒。
搜刮了有盐、有鱼两座城池的积蓄,队伍变得极为臃肿,物资堆叠如山,全靠人力搬运,太阳刚偏西,所有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不能赶路,只能原地休息。
他们极为松懈,没有扎营,更没有岗哨巡视,随地一躺,席地休息,埋锅做饭。
柯明德不知不觉间,混进队伍中央的位置,坐在地上耐心等待。
月上三竿,神将乘着一辆小车,坐在舒适的虎皮椅上,两手扶卧把手,精神力水一样摊开,口中吟唱洗脑的词句。
途径的每一个人,都恭敬的跪伏在地上,随着他的吟唱,口中念叨颂语。
千万人一齐颂念,场面壮观,更加增强精神力的功效,如同魔音贯脑。
在这样狂热的环境中,任何人都会被感染,哪怕没有神将的催眠神通,众人也会在潜移默化间,成为信仰魔树的乌合之众。
“可怕!”
柯明德忍耐着嗡嗡的祷词,在人群中,锁定了神将的身影。
“神将现在统御了二十多神人,个个身怀绝技,正面交锋,难保不会阴沟里翻船,神将虽有催眠神通,但对我无效,自身也如小鸡仔一般脆弱,白虹贯日,是最简便直接的方法。”
“这些神人精神力强盛,被催眠的程度很浅,在攻城时,无比惜身,和被蛊惑的普通人没法比,只要神将一除,很快就会清醒过来,或许能够为我所用。”
柯明德盘算着,神将已经慢慢靠近,身在大军包围之中,毫无警惕。
“喀!”
取出手枪,填入子弹,打来保险。
柯明德食指扣在扳机上,稍有些犹豫。
到他这个修为,精神敏锐,有激必应,稍有风吹草动,杀机浮现,就能感应得到。
就柯明德自己来说,只要有人对他扣下扳机,不等子弹出膛,就能感应得到危险,甚至能感应出弹道轨迹,从而轻易躲过。
这次刺杀,无比要雷厉风行,电光火石,了解神将,否则便会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二十多神人神通莫测,变数极大。
神将安稳的坐在小车上,木轮嘎吱嘎吱响,速度与步行相仿,距离柯明德不足百米,甚至能看清他脸上的痣。
柯明德屏住呼吸,闭上眼,低着头,藏在人群中,竭力收束精神,不透露分毫杀机。
唯有枪口微微抬起,藏在袖子中,瞄准神将的头颅。
七十米五十米三十米
柯明德在通过扫描,紧紧将其锁定。
神将话语忽然一顿,抬头向人群扫视,脸色稍微有些疑惑。
柯明德心中一紧。
“就是现在!”
砰!砰!砰!
手腕稳固如同铁铸,枪口抬都不抬,连开三枪。
神将瞳孔一缩,漆黑的夜里,闪烁的枪焰,无比耀眼。
他炸了眨眼,嘴唇翕动,脖子扭开一个细微的角度,喉结上下活动,最终还是没能发出声音。
神将的脑袋变得稀烂,就像一只被捏碎的番茄。
他从未见识过,如此迅捷的武器。
源于人类的智慧。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
柯明德的刺杀,比彗星更加迅捷,比白虹更加恢宏,比苍鹰更加凶猛,没人反应过来,颂念之声都在继续。
“灵魂震荡!”
“驭鬼符!”
柯明德不再遮掩,一跃而起,兔起鹘落间,已经将神将鬼魂降服。
人群这才嘈杂起来。
“神将大人死了!”
“是他杀害了神将大人!”
“杀死他,为神将大人复仇!”
“退开!”
柯明德将神将的鬼魂,也就是魔树的分魂,塞进白骨舍利,放入空间镜,真气鼓荡,将跪伏在周围的人群退开,空出直径十米的一片空地。
“杀人者,雷明也!”
柯明德使出狮子吼的法门,声音洪亮,震惊百里。
说罢,掌上雷光闪烁,豁喇一道霹雳,电光刺出两米,打在神将的尸体上,将其烧得焦黑一片。
修成先天,五雷掌才彰显威力。
柯明德扫描尸首,掰下一块指骨,抬头一看,整片大营已经沸腾起来。
远处火焰升腾,一道人影腾空赶来,火速靠近。
是被神将控制的神人。
柯明德不再耽搁,踏起蹁跹步,身姿灵巧,不过片刻,就消失不见。
第174章 聚灵阵()
“这是你父亲遗留的神骨。”
柯明德将一个小布包递给岐山空。
岐山空小心翼翼接到手中:
“多谢明公!”
“先生,魔树已经被彻底根除,我们接下来去哪?”
鱼芙问道。
“你看这片土地!”
柯明德指了指焚毁的森林。
“这是一块宝地,藏风聚气,依山傍水,灵气充沛,能够孕养出魔树这般物种,足见其不凡。”
“为师接下来,打算定居在此,整治地气,布下大阵,不会到处走动,你如果想家,自行离去即可。”
柯明德眺望空地,心中已经在筹划阵法布局。
“先生在哪,我就在哪,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学会呢。”
鱼芙乐滋滋道:“我已经开辟气海了,先生,你说要教授我天地自然之理,人类机巧之术,什么时候开始啊?”
“你既然慌了,明日便开始吧!”
柯明德道。
“明公!”岐山空忽然跪下来。
“明公神通盖世,学究天人,当世无人能及,在下愿供奉衣食,任由差遣,恳请明公收我为学生,传授知识、武学!”
岐山空拥有七窍玲珑心,根骨之佳,无人能及,头脑亦是聪慧异常,跟在柯明德身边近月,见识过柯明德高深莫测的手段,堪称天人,早被其折服,此时下定决心,要拜他为师。
“你可想好了,你乃是神人,在部族中,自由自在,受用无穷,拜我为师,可就受罪得多!”
柯明德双眼古井无波,注视着岐山空。
“我想好了!”岐山空说出了话,变得更加坚定。
“你要拜入我门下,可没有这么简单,我交待给你一件事,如果你能做成,我便将你收入门墙!”
“先生请讲!”岐山空喜形于色。
“现在造良氏有万余人,但是没有神人庇护,我要你入主造良氏,统御百姓,并且拔除他们对于魔树——”
柯明德忽然一顿:“不,告诉他们,魔树已经登临天宫,修成仙人,让他们供奉树神。”
他忽然想到,魔树苦心经营多年,信仰深入人心,自己何不因势利导,让他们继续信仰祭祀魔树,来观察祭祀对于鬼魂的作用。
况且魔树两个鬼魂,心意相通,正好用来实验,作为一组对照,哪怕出了差池,用于实验的鬼魂灰飞烟灭,也能从另一半了解信息。
“是,先生,等我的好消息吧!”
岐山空领命而去。
他在造良氏略有根基,母亲兄妹都在其中,引为臂助,十余日便定下秩序,成为部落的主宰,只是祭祀之事,还需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话说神将被柯明德刺杀,大军立刻陷入混乱,神人本来洗脑程度就不深,没过几日,纷纷清醒过来。
新俘虏的普通人才被洗脑几日,也很快醒悟。
失去了神将的压制,其中有盐氏、有鱼氏等部落的神人百姓,很快分裂,各自率部离开,重建家园,还剩八位神将与近万百姓,返回造良氏,发觉情况大变,产生了分裂,四名神人率一半百姓离开,觅地定居,其余人并入造良氏中。
四位新来的神将欲图与岐山空夺权,柯明德只好出手,不消几日,将他们整治的服服帖帖,不敢炸刺。
“这附近可有什么珍惜矿产?”
柯明德询问岐山空。
阵法布置,需要灵材为引,才能引动天地灵气,布成阵法。
灵材,即是通灵之才,能够亲和灵气。
依照对于灵气的亲和能力,灵材也有优劣之分。
例如寻常泥土岩石,灵气的亲和度较低,或者只亲和某种灵气,用来布阵,几乎没有效果。
然而玉质矿石、玛瑙、翡翠、金刚石等天然宝石,普遍具有较高的灵气亲和度,用来布阵,再合适不过。
柯明德固然可以打印,只是布阵所需,不是个小数目,得不偿失。
“南面有个铜矿,西面有硫磺矿和石灰矿。”
岐山空想了想。
柯明德有些失望,这些东西都不是灵材,尤其金属,灵气亲和力极低,除非是经过祭炼的玄铜玄铁,铜英铁英。
不过他若有这般本事,给他一捧土,都能练成灵材。
“也罢,你派人进深山老林,找那些千年老树,砍上几十株给我送过来。”
积年的树木也是灵材,只是不耐腐蚀,用不了多久,话说魔树的主干乃是绝好的灵材,却被烧个精光。
“对了,这些废铜废铁都给你,你去把它们冶炼成农具,叫鱼芙负责,我才教了她金属冶炼的知识,正好试手!”
柯明德指了指地上的破烂弹壳炮筒,挥退众人,专心研究从三才妙气阵中精简来的聚灵阵。
就在魔树的主干处,树根被刨出,削切成各式各样,或埋在土里,或立在地上,形成一个十米见方的简陋阵势。
“有点效果!”
柯明德站在聚灵阵中心,细细体会,好似有微风从四面八方吹拂而来。
如果说别处的灵气浓度为十,阵法内,灵气大约为十一,提高了一成。
“效果还是太微弱,按照这个浓度,顶多能缩减三五年时间,把神骨变成奇物,但还要几十年,等不及。”
柯明德在阵中搭了一个石台,将魔树的神骨,那枚木瘤子搁进去。
“限于学识,聚灵阵的结构,已经很难改进,想要提高聚灵阵的效果,有两个途径,双管齐下。”
“一是扩大阵法范围,将阵法覆盖几十上百里,汇聚大量灵气,凝聚在此处,但这需要对于地貌进行考察,因地制宜,设计阵法,比这个小聚灵阵难上十倍不止,我有扫描,倒是简单许多,还需要大量材料布阵,几百棵老树都不一定够,不过这些都是水磨功夫,发动造良氏的民夫,到也不难。”
“二是提升灵材质量,找上几十吨宝石布阵,不太可能,只好用真气洗练灵材,依照养剑术的法子,使阵基通灵,这又是一个大工程。”
柯明德想想都觉得头大,每天修炼的时间都不够,温养洗练这些灵材,得到猴年马月去。
“不行,我得多收一些弟子,招上个千八百个,练出内气,一齐洗练。”
思路打开,一切都豁然开朗。
“灵材越洗练越通灵,人手足够,这聚灵阵了了不得!传授武学,还可以收集资料,实验功法,研究武学,可谓一举多得”
第175章 全民修炼()
做豆腐向来是个辛苦活,天还不亮,秀娥便已经收拾停当,开始点豆腐。
这是树神在天上的同僚,神人雷明传下来的方法,豆子吃了胀气,不能多吃,但做成豆腐后,味道鲜美,有没有害处,迅速征服了造良氏的人,成为他们常吃的东西。
鸡鸣三声,秀娥叫起四个子女,长子阿宽今年十七,已经是家里的顶梁柱,该张罗婚事,秀娥常为此事操心,可阿宽却一点不急,他想着练出内气,好娶一个漂亮和善的大家姑娘。
早餐是豆浆、豆腐和红薯秧子馒头,软乎乎香甜,这是只有阿宽能享用的美食,弟弟妹妹只能吃掺了糠和野菜的窝头。
早餐过后,阿宽拿着锄头镰刀,拎一壶凉开水,带着弟弟,下地去干活。
田里有几亩玉米,各个都有一人高,郁郁葱葱,长势喜人,一根根棒槌十分饱满,再过几日就能收割。
这是神人雷明赐下的种子,产量极高,第一年还少有人种,见识过其产量,尝过滋味后,种的人便多了起来,到如今,家家户户都要种上一些玉米。
可惜这种粮食太缺肥力,头一年产量还好,到次一年地力便薄了许多,阿宽家人丁不旺,积的肥也少,侍弄这些已经十分费劲,更多的土地还是用来种红薯和小麦,这些都是神人赐予的良种。
“大哥,你还有多久才能练出内气?”
大日当头,兄弟仨已经汗流浃背,正准备歇晌。
“就快了,我现在已经有气感,最多半年,就能练到气息境界。”
阿宽将壶里的水一饮而尽,扛起锄头。
这两年部落里的铜铁器越来越多,听说又发现了几个大矿,连农具都能用上铁打造。
“我听说何三练成了气息,分了五亩水田,一口猪,还得了百十斤磨好的麦子,好供养他快速练成行气境,为神人养阵。”
“那可是水田,种的稻子又好吃又高产!”三弟年纪不大,一脸憧憬。
“想那么多作甚?好好干活,多抽点时间寻找气感,等我练成行气,家产丰厚了,供你俩一起修炼!”
阿宽说道。
修炼内气,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炼精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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