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个长生、乃至永生的机会摆在柯明德的面前,怎么不让他欲疯欲狂,哪怕是飞蛾扑火。
按耐住激动的心情,柯明德沉下心思,琢磨体内的一股暖流。
它以心脏为源头,沿着血管流动,经遍全身,最终又返回心脏,所过之处,无不舒适,然而柯明德用尽全力,也无法控制它一丝一毫。柯明德坐到地上,放松身体,放缓呼吸,心跳也降了下来,这股能量却不急不缓,自顾自的流动。他站了起来,快速跑了两圈,心脏加速跳动,而这股能量依旧不紧不慢。
看来这股能量与循环系统无关。
可它到底是什么?真气?气功?还是斗气?法力?
忽然间,一阵马蹄声传来,一名骑兵从兵营门口冲进,背着一面令旗。
什么人?柯明德好奇。
军营禁止骑马进营,除了营长,柯明德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马闯进来。
那骑兵策马跑到柯明德面前,勒住马,问道:“骑兵营营长在哪?”
“营长不在军中。”
“速速通报巴拿马营长,紧急军务!”
柯明德见传令兵面色焦急,便问了一句。
“不要打探太多,做好战斗准备即可,还不快去把营长叫来。”
柯明德急忙通知旗长,半个小时后,营长策马而至。
“咚咚咚!”
战鼓擂响,不一会,校场就站满了士兵。
“做好战斗准备,一刻钟后集合!”
一刻钟后,营长帅骑兵营赶到城西,进入一座边长一百五十多米的四方城堡,石墙高五米,顶部宽不足三米,一群士兵忙着将床弩搬到城墙上。
城堡在约克城东南角,与约克城犄角而望,是约克城防御工事极重要的一部分,一旦有大军攻城,城外的部队将成为攻城军的大患。
“战时将起!”
柯明德心里明白,自从他发现了森林中的军营,就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他穿着皮甲,外面又套上布甲,又闷又热,手执长枪,腰间悬挂铁剑,一身装备有三十余斤,对于已经成为大骑士的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虽然天气炎热,他并无不适感,随着身体的增强,对恶劣环境的承受能力也变强不少。
骑兵营在城门内休息,每个人的心里都忐忑不安,维纳森领已经和平了六七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见过战争。
“没想到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本想着在军队安安静静的待上几年,能量一够就穿越回去,等下次充分做好准备再回来闯荡唉,战争一起,军队一定管理十分严格,逃兵是不好做,再说,这种乱世,平民还不如处境士兵安全”
柯明德心里想着,安安静静地擦拭枪头,与周围略显慌乱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
每逢大事有静气,这是成功者的优秀品质,柯明德虽做不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但也非等闲之辈,在地球他能混出头,金手指仅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
约克城东门外两千米处,一片军营已经快要扎好。
城主府,人头攒动。
“报告领主!城外敌军用箭射进来一封信!”
仆人双手举起一支羽箭,箭竿上用细线绑着一卷羊皮纸。
科尔森接过来,解开绳子细细地读了起来。
“兰姆霍姆斯麦考利敬告维纳森领领主伯克乔治科尔森:”
“今王巴特尔,本为侍俾所出,卖弄机巧,博得老王恩宠,得以继位,然巴特尔贪权好欲,万民不得安生”
“吾奉乔治亲王之令,来取维纳森领,还请领主深明大义,误使百姓损伤请开城门,共商富贵”
“乔治亲王率领大军,不日即至,还请领主再三考虑,误使约克城毁于一旦”
科尔森读罢信,面色不改,问道:“谁知到兰姆霍姆斯麦考利是谁?”
“是梅勒行省麦考利家族的次子,在巴托城担任治安官。”
领主点点头,叫仆人朗读了这封劝降信。
“什么?是乔治亲王的叛军!”
“他竟然叛乱了?太不可思议了!”
“天哪!乔治亲王一定想夺回他的王位!”
“他们不会打进城来吧?”
人群顿时沸腾,议论纷纷。
领主敲了敲桌子,示意安静:“有人有什么建议吗?”
人群安静了一会。
“领主先生,无需忧虑!”
说话的正是维纳森领驻军团长,巴克科林罗德尼
“请讲。”
“据我军侦查,城外军队仅有一千五百人,约克城守军千人,又有高墙可以依靠,足以抵挡万人的军队,城内粮食充沛,毫不需要担心。”
城主府内商议了一会,作出决定,封闭城门,伺机出动,派出信鹰与特里卡里行省总督联络,毫不慌乱。
城内丝毫不见慌乱,城外的敌军也不见攻城的迹象,只是每天派人再城门口大喊劝降。
就这样过了五天,柯明德在城堡里终于接到了任务。
“明日约克城守军将出城迎战,我们从城堡出发,直击敌军大营!”
第18章 交战()
天色刚亮,约克城门外大军已经列阵完毕,两排剑盾手在前,后面是弓箭手与枪兵。
约克城内守军仅仅千人,出城的军队不过八百,身为团长的罗德尼是极不情愿的,不过来自王都的信鹰三番两次的催促,家族也来信要求迅速与城外的敌军决战,驰援王都。
因为乔治亲王率领五万军队沿司兰河而上,两日前已经到达王都南部的塞门关,国王一夕三惊,最近的边防军队也要一个月才能赶到王都,京城守军腐败不堪大用,周边城市遭遇突袭,纷纷陷落,唯有维纳森领无意间发现了乔治亲王派去偷袭的军队,有所准备。
守城军半夜时出城列阵,然而在通讯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夜间行动的指挥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敌军也早有防备,城门一开,对方就已经发现。
两军对垒,气氛肃杀。
战鼓声响起,两军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向前。
忽然,约克城守军得令,停下脚步,前排剑盾兵半跪在阵前,弓箭手开弓搭箭,两军相距百米。团长一声令下,箭如飞蝗。
敌军本打算偷袭约克城,因此大多为精善近战的剑盾兵,连弓箭都没有准备几副,此时不得不高举盾牌,冒着箭羽向前狂奔,吼声连成一片,如同闷雷。
两轮箭后,对方阵中倒下了十几名倒霉蛋,冲锋速度丝毫不减。一部分弓箭手扔掉弓箭,从同伴手中接过长枪铁剑,另一部分射手改抛射为平射,命中率反而大增。
短兵交接,惨烈无比,一名名战士倒下,战斗越发胶着。
“我们上!”
营长抽出宝剑,大喊一声,早已埋伏在敌军斜后方的骑兵营冲出,为了保持马力,四十余名骑兵保持着与其余五十多步兵相同的速度,冲向敌军的令旗处。
冷兵器战争时期,战斗的指挥主要通过旗号与金鼓,鸣鼓则进,鸣金则退,军旗一倒,军队失去指挥,就离战败不远了。
“冲锋!”
距离敌军军旗三百米处,敌人已经反应过来,营长下令加速冲锋,四十余骑如离弦之箭,飞奔而去,营长却没有提速,依旧跟在步兵身边。
骑兵冲入阵中,一阵人仰马翻,速度立刻降了下来,不多时,营长带领步兵赶到。
骑兵陷在阵中,失去了速度,骑兵就失去了最强大的武器。
营长并非不懂这些,但他必须这样做,搅乱敌军阵型,为正面战场创造胜机。
短兵交接。
柯明德左手持盾,右手持矛,冲入阵中,流矢射在身上,根本刺不透布甲与皮甲的双重防护。
举盾挡住一剑,右手一抬,枪出如龙,刺破对方的皮甲,捅了个对穿。
这是他杀死的第四个敌人了。
然而周围敌军丝毫不见减少,不断有人倒下,又有人填补空缺。
“哈!”
柯明德一枪刺出,又带走了一条性命,来不及把枪拔出,就有两人冲了上来,柯明德不得不松开兵器,后撤两步。
他身为大骑士,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很快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遭到了重点“照顾”。
“快,旗子就在前面,冲啊!”
营长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战马,手执一柄长剑,左劈右砍,大呼小叫。
柯明德抽出腰间宝剑,在阵中左冲右突,一柄铁剑上下翻飞,血花四溅,没过一会,就感觉剑刃已经钝了。
忽然间,柯明德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来不及细想,就地一滚。
一支羽箭插在他的脚边,箭羽还在兀自颤抖。
“咻”
一支箭凌空飞来,迅捷如电
柯明德举起盾牌,只听到“哆”的一声,左臂就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敲了一下,一支箭牢牢地钉在上面,穿透了盾面蒙着的铜皮,穿透了三厘米的木盾,精钢箭头露出一寸,寒光闪烁。
“好厉害!”
柯明德进入军队两个多月,对弓箭也有了许多了解,但自从进入骑士后,身手敏捷,他自信能够百分百躲掉三十米外射来的箭,进入大骑士,除了箭雨密集攻击,他更不畏惧这种原始的远程武器,弓箭的速度对他来说太慢了。
然而这一箭,却是如此惊艳,又疾又猛,丝毫没有给他留下任何闪避的时间,连环两箭,若非他突破大骑士直觉惊人,只怕身上少不了一个窟窿。
“都小心,有神射手!”
威廉弯弓搭箭,朝那名神射手射去,被他灵巧的躲开,但也牵制了他的动作。
骑兵营是维纳森领最精锐的部队,每一个人都是骑士实力,此时杀进入敌军阵中,就像一块顽石,任他反击,屹立不动,在这场两千人的战役中,一百余人的骑兵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德尼团长立在高处,一身铁甲,眼见敌军阵中大乱,率领身后一支百人的骑兵冲了上去。
这支骑兵是战时临时组建,本是城中贵族的护卫,在领主强硬的态度下组建了一支骑兵。
“杀!”
骑兵队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将本已混乱不堪的战场分成了两份,与在敌后的骑兵营汇合在了一处。
叛军军中。
红发将军长叹了一口气,下达命令。
“传令亲卫,准备突围!”
“那军队怎么办?”
“将军逃了!”
“将军逃了!”
红发麦考利纵马奔逃,叛军顿时变成一团散沙,守军乘胜追击,将敌军彻底击溃。
“把俘虏关在营中,先饿一天,每天只给一顿饭。”
战役结束,团长把众将召在一处。
“各军损失如何?”
“我军有一百七十人战死,三百多人负伤。”
“巴拿马营长,骑兵营如何?”
“十四人战死,五十多人负伤。”
“现在能作战的还有几人?”
“大约还有五十多人。”骑兵营营长答道。
“我再拨给你五十名骑兵,你们即刻出城,尽快赶到塞门关,我率领步兵随后就到。”
“是!”营长答道。
团长笑了笑,走到他身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蔚蓝色的眸子里放出热烈的光芒。
“老朋友,荣华富贵在此一举!”
军营之中,哀声一片,军队的医疗条件极差,缺乏足够的药品和医生,伤兵们互相处理伤口。
柯明德脱掉衣甲,清洗身上的血污。
他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脸色却有些难看,刚才在战场之上大杀四方,血脉贲张,此时却觉得有些难受。
他亲手杀死了十名敌人,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此前他连只鸡都没有杀过。
想起那喷溅的鲜血,想起那些士兵死前或仇恨或哀求的眼神与哭喊,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
“生命是多么脆弱,生命是多么美好,我绝不能向他们那样卑微的死去”
他站起身,倒掉了盆里的水,走回房中。
路上的士兵纷纷让路,方才战场之上的柯明德宛如杀神,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敬畏强者,崇拜强者是人类的本能。
第19章 魔狼夜袭()
“营长,这有一眼泉水,我们先歇会吧!”
“好,休息两个小时,不要生火!”
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应了一声,下了马,丝毫不顾贵族礼仪,倚着一块长满青苔的石头坐了下来,解开靴子脱掉,剑也扔在一旁。
健壮的战马呼哧呼哧喘气,皮毛都被汗湿。
“皮蓬!皮蓬在哪?”
他喊道,声音充满了疲惫。
“营长,皮蓬已经死了。”
一名士兵答道,声音低落。
“他也死了”巴拿马营长沉默了一会,忽然捂着脸哭了起来。
昨天下午,巴拿马带领百人的轻骑兵从约克城出发,穿过城东的森林,沿珍珠河一路北上,昼夜兼程,在距离塞门关还有一天路程的时候,迎面遭遇了自东向西而来的叛军部队,叛军足有数千,一番厮杀,骑兵营杀出重围,往西逃去。
一百多人,只剩下一半,一行人慌不择路,逃进西边的山脉,沿山脚的小路继续向北,一路上风声鹤唳,疲惫不已。
叛军派出了一支部队衔尾追杀,骑兵营先是在约克城外大战一场,吃过中午饭来不及休息就动身出发,连夜赶路,人力与马力都耗个精光,很快就被追兵赶上。
又是一场厮杀,柯明德大发神威,连杀十余人,把追兵的首领一剑枭首,吓退敌军,这才逃出生天。
听闻营长的哭声,在场其余的士兵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情绪,纷纷出声痛哭。
柯明德坐在地上,解下布甲和皮甲,又脱掉汗湿的衬衣,露出精壮的上身,借着从树林间撒下的夕阳,能看到一块青一块紫的伤痕,好在有两层衣甲防护,饶是如此,最外面的布甲也都已经到处都是破洞,背部从左肩到后腰已经完全被割断,皮甲也已经伤痕累累。
尽管挡住了利器的伤害,可力道却都丝毫不少的落在身上,稍微一碰都会隐隐作痛。
柯明德拿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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