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氏的生产力先进,你看他们的车轮,铜器,耕牛,都是鱼部落没有的。”
柯明德随口解释一句,便静修练功,他感觉到,突破先天指日可待。
“明,今日我们到祭庙去,胡公,春君他们都在那里!”
伏牛城的祭庙,是城中最恢宏的建筑,也是城市政治中心。
在伏牛城中,成为神人,自动就拥有了管理部族权利,所有神人,组成一个小议会,管理着伏牛氏的一切。
“明昨日玩耍得可酣畅?炎伯是我等中最会享乐者,特意差他迎接你。”
胡公说道,他全名伏牛胡,是伏牛氏开创者的嫡传血裔,城中神人最年长者,被尊称为胡公。
“堪称极乐!”柯明德随口敷衍,他已经被祭庙中的神像深深吸引。
神像为泥塑,是一名老者,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些都是次要,在神像中,通过灵魂之眼,柯明德看到一个灵魂,亦是须发皆白,骑在一头青牛身上。
“这神像是?”
“此乃我部先祖伏牛氏,后人有感先祖功绩,建庙祭祀,祈求先祖在天之灵保佑部族风雨安康。”
胡公道。
“这神像可有灵验?”
“这是自然,我年幼时,先祖还曾入梦,教我经济之道,只是后来长大成人,再也不曾梦到过先祖。”
“不过我知道,先祖必然在庇佑着我等,在继承族中神骨,成为神人后,我们都能感应到,先祖就在神像中,就像你,一来祭庙,就能感应到先祖。”
胡公笑眯眯道。
第155章 痴呆神()
“香火神灵!”
柯明德脑子里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维拉也是灵魂,能不能通过祭祀,变成神灵,增强自己。”
柯明德有些心动,他要好好了解一下神灵伏牛氏。
“伏牛氏之神,请回应我!”
柯明德一面与胡公交谈,一面分出一丝精神,探入神像之中。
“汝乃何人扰我安眠”
停了许久,神像传来回应,断断续续,本来神念交流,最快捷不过,可这神像却如同年久失修的马车,念头转动,十分缓慢。
“我是外来的神人,途径贵部做客,仰慕伏牛氏先人功业,特来拜见!”
柯明德先是一番吹捧,大拍伏牛氏神灵的马屁。
“伏牛氏?有些耳熟想起来了,每日祭祀我的,就是伏牛氏”
神灵断断续续传来回应。
“咦?”
柯明德大为惊奇,这神灵的精神力,分明是灰袍法师高阶,比维拉还强盛几分,怎么变得稀里糊涂,好似快要湮灭一般。
人刚死后的鬼魂,还能保留着生前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魂体逐渐消散,记忆逐渐消失,直至灵魂完全消逝。
维拉与无相,是因为有宝物寄居,才能免得魂飞魄散,记忆得以保留,可这伏牛氏神灵,分明魂体完好无损,怎么回遗失记忆?
“我向向你询问一些神灵的知识,是因为受到活人的祭祀,才变成神灵的吗?你能够白天出现,这又是什么缘故?”
见这神灵自身都很迷茫,柯明德不再客套,直接说明来意。
“活人祭祀?活人为什么祭祀我我是谁?我是伏牛氏我为什么要叫伏牛氏”
神灵回应几句,接着陷入沉默,不再回应柯明德的提问。
“这是当神灵太久变傻了吧?”
柯明德再三提问,如石沉大海。
“胡公,伏牛氏传承多少年了?”
他问道。
“自先祖以伏牛为氏,至今已有三百一十五年。”
胡公摞了摞胡须。
“冒昧问一句,神灵是哪一年托梦与胡公,传授知识的?”
“时间太久了,我依稀记得,那时我母亲还在,应该是在我九岁十岁的时候,时光过得可真快,一眨眼,我都八十六啦,比先祖都多活了十年!”
胡公回忆道。
“这么说,伏牛氏先祖活了七十六岁,按他三十岁时创立伏牛氏,在伏牛三十六年去世,伏牛二百一十九年,神灵还是正常的,还能托梦给胡公。”
“那时神灵就已经存在了一百八十三年,尚且正常,还能给人托梦,就在最近的七十六年,发生了什么事,导致伏牛氏先祖变成了一个痴呆神。”
柯明德心中盘算一会,向胡公打听这几十年祭庙发生过什么大事。
胡公告诉他,这些年祭庙重建一次,被雷劈过四五次,失火六七次,维护修缮次数数不胜数。
实在难以找到神灵便成痴呆的原因。
“或许是他太老了?还是被祭祀的恶后果?等到晚上,让维拉无相他们,亲自与神灵交流,问个明白。”
柯明德只好把这些事都放在一边,问起别的。
“胡公,我昨日听炎伯说,贵部已经有三块神骨,转变成天地奇物,不知我可否有幸一观?”
“自无不可,请随我来。”
胡公欣然应允,所有人最多只能获得一种神通,柯明德已经是神人,便不用太过防备。
两人来到祭庙后院,后院放着十六座石台,每个石台上,都放着一块神骨,经受风雨侵袭,等待其慢慢变成天地奇物。
石台上有着殷红之色,是用魔兽血浇灌神骨的痕迹。
“这些神骨,都是这些年,我等在附近捕猎而得,最老的一块已经有五十多年,是我年轻是亲自得到的,是一头魔鹿的腿骨,拥有耳听千里的神通,可惜始终没能蜕变,再过两年,恐怕就废了。”
胡公如数家珍,将十六块神骨一一介绍给柯明德。
“已经转变好的奇物就在这里,由神人轮班把守,万无一失!”
胡公来到一座石屋,屋中是一柄躺椅,上面躺着一个中年男人,肤色红润,如同婴儿。
一旁有五个乐师,正在演奏。
“笙吹的声音小一些!”
中年男人睁开眼,从躺椅起来,走到石殿外迎接:
“胡公,这可不到交接的时候!”
“我带神人雷明,来看看神骨。”胡公介绍道:“这是春君,人最风流,家里蓄养了十多名女子,你若是寂寞了,找他安排,保准满意!”
春君与炎伯,是伏牛氏十二名神人的中流砥柱,被胡公视为接班人。
炎伯能操纵火鸟,攻势无双。春君神通更加奇妙,能催熟植物,伏牛氏正因为有他,冬季撂荒,粮食都能够一年三熟。
“来人,把这块石板抬起来!”
五六个男仆过来,合力抬起石殿中一块石板,下面是三个坛子,用蜡封住盖子的缝隙。
“一个不少!”
春君亲自把三个坛子捧出,用指甲刮掉蜡封,揭开盖子。
“这是一条蜘蛛腿,有吐丝神通,吐成的丝不惧水火,十分坚韧,一根细丝,就能吊起一个成人。”
胡公指向一个坛子。
“这是一块蛇颌骨,能吹出一股毒气,让人悲痛欲绝,甚至想要自杀。”
“这块骨头最厉害,来自一头牛的腔骨,能在眼中照出一道光线,照到哪里,哪里就会变成石头。”
“这块牛骨我记忆深刻,本是一头家养的耕牛,忽然觉醒了神通,控制不住,连伤十几条人命,直到耗干精力,才把它拿下!”
柯明德眼睛盯住三块神骨,心中一个激灵:
“我知道了,这神骨变为天地奇物,是吸够了天地之间的灵气,难怪要露天放置,经受风吹日晒,常人不知灵气,只发现要把神骨置于野外。”
三块神骨上,灵气氤氲,给他的感觉,就像是每天早上,装满朝阳紫气的紫气葫芦,灵动非凡,望之不似凡品。
“这样我就不必翻山越岭,寻找已经转变好的神骨,直接猎杀魔兽,用灵气滋养即可!”
只有晋升人仙,天人合一,才能操纵灵气,柯明德目前虽然只是真气修为,但他有紫气葫芦,朝阳紫气,亦是天地灵气的一种。
介绍完毕,胡公又将神骨装好,放回石板之下。
伏牛氏中,十二名神人足以庇护整个部落,其余神骨,不能肆意使用,这是为了传承有序,使得部落长存。
胡公虽然德高望重,也不能取出一块神骨,交给子嗣使用。
“这三种神通,一个能够吐丝织网,一个能让人悲伤,对我都没有用处,石化之眼的神通,听起来就很厉害,可惜未曾亲眼目睹,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神骨,就选用这个。”
柯明德早就开启扫描,将这三块神骨奇物,与外面十六快神骨,一并记录下来。
“回去问问托儿,看它中意那个,给它打印出来!”
第156章 先天()
“胡公,我欲在贵部住上一段时日,希望能安排一座清净些的房子,这柄短剑作为回报!”
先天修为突破在即,伏牛部落又有神灵值得研究,柯明德生出在这里驻足一段时间的念头。
“明你能够留下,真是求之不得,哪里需要什么回报——”
胡公看到柯明德取出一柄匕首,拔出鞘来,剑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细密的花纹好似流水,眼睛都看直了,说了半截的话也都咽了回去。
“美轮美奂!巧夺天工!”
胡公接过短剑,翻来覆去赏玩,爱不释手。
“老朽空活八十载,能得到如此至宝,也算不白活一趟,这神器,想必是某位神人锻造的吧?”
柯明德笑而不语,这是在赵无极墓中带走的珍藏,时逾千年,犹如新发于硎,可惜对他来说,派不上丁点用处。
“我府中有自幼训养的仆人,赠你十人,美酒一桶,丝一匹,车一架,牛两头,盐一斤,糖一斤,铜十斤,金十斤,待会一并送到你府中,明你可不要嫌礼薄。”
胡公得到宝剑,高兴的不得了,回赠一大笔礼品。
“明晚我要开一场宝剑会,明你千万要赏光!”
柯明德欣然应允,借着盛会,认识了伏牛氏其余十二名神人。
这些神人,以胡公最为德高望重,统筹大局,拥有“驯兽”神通,这是继承自伏牛氏先祖的神通。
伏牛氏先祖便是依靠这一神通,驯化了耕牛、战牛、驽牛等牲畜,死后神骨遗存,变为奇物,由其嫡传血裔胡公继承。
炎伯拥有“火鸦”神通,杀伐无双,高温能够融化黄金,掌管冶炼,部落中诸多铜器,都是在他主持下铸造的。
春君的“催生”神通,保证部族粮食丰富,掌管农业。
此外,有“食铁”神通,日能食金属矿石一两,铜皮铁骨,刀剑难伤,是伏牛氏的“战神”,掌管战斗。
有“通语”神通,能与其他部落,甚至野**流,掌管贸易。
有“屏息”,能屏住呼吸一天有余,管渔业。
有“寻金”,能够寻找金属矿产。
有“地听”,足踏地面,即可用双脚听闻十里内一切声音。
许多神通,都不能用于战斗,不过他们依旧可以散发威严,划分领地,使得部落免受魔兽侵袭。
每隔一段时间,炎伯、食铁、地听、通语、寻金等人,便一同出城,携带铜戈竹箭,猎杀魔兽,带回部落,取出神骨,用魔兽血祭祀。
然后静候时间把神骨变为奇物,维持部落中神人不绝。
“呼…吸…”
静室幽暗,香气弥漫,闻之如置身仙境,让人精神活泼,元气饱满。
这是天香门的秘制香料,被柯明德带回地球,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推陈出新,效果更好,只是还不能批量生产。
静室之中,充满悠长的呼吸声,似巨鲸,要吞吐天地,似神龟,延绵不绝。
柯明德睁开双眼,如虚室生电,幽暗中的一切都亮如白昼。
经过半月的清修,水满自溢,就在方才,玄关一窍悄然打通,步入先天。
仿佛经历了漫长的严冬,乍脱下厚重的棉服,像小鸡出壳,像常年封锁的屋子忽然打开门窗,像忽然回归自然。
一身磅礴的真气,已经逐渐转化为先天真气,威力更加强大。
柯明德运起玄天无极功,使了个铁指功的法门,在地上一戳,石地板被戳开一个窟窿。
又运起枯荣真经的枯字诀,立刻变成一个病恹恹的年轻人,脸色发白,双眼无神,身板都单薄了几分,又运起荣字诀,立刻容光焕发,龙精虎猛。
“枯荣真经,这才发挥出真正的威力,平日里使用枯字诀,精气尽数封锁,堪比无漏之身,寿数少说也能延长三分之一,战斗时运起荣字诀,忽然爆发,能够发挥出十一成的力量,不愧是人仙也要看中的功法!”
柯明德又运起五雷真气,电光闪现,耀眼灼目,往木桌上一指,立刻焦糊一片。
“神霄五雷功,突破先天,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先天之前,电力只能打死一只老鼠,交战之中,只能用作辅助,还需肌肤相交,才能起效。”
“此时不但威力倍增,还能离体而出,打到一尺之外,变幻莫测,难以防御,这才不负掌心雷的威名,不知到了人仙,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最后,他取出一粒白骨珠,慢慢注入无相白骨真气,直到消耗六层,白骨珠脱手而出,在地上骨碌一圈,长成一架白骨兵,骨架咔咔作响,阴森可怖。
随着柯明德的意念,白骨骷髅左右走动,如臂指使,做出各种动作,少了肌肉的限制,违背常理的动作都能做出。
“这白骨骷髅,威力弱小,对付普通人尚可,真气境都敌不过,耗费真气又多,要之何用?”
柯明德召出无相的灵魂。
“这白骨骷髅本来就是最低端的法器,先天境就能使用,不过其不知疲倦,不惧生死,没有要害,用于探险还是极好的,掌门有白骨舍利,能够储存白骨真气,储满后能召出数十头白骨骷髅,一拥而上,先天高手也要手忙脚乱。”
“等掌门晋阶先天,就可用白骨珠召唤出白骨兵,虽不及先天境厉害,但也不可小视,集够足量的白骨珠,还可以炼制白骨魔神,白骨幡,白骨剑等法器,那才叫威力无穷!”
无相对与自己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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