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打印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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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打印传送门-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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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精巧的酒瓶静静地躺在他的手里,银白的瓶身,不知是什么材质,上面绘着漂亮的花纹,揭开木塞,轻嗅一口,芬芳扑鼻。

    “难不成这是香水?”

    柯明德疑惑,倒出来一些,尝了一小口,含到嘴里。

    “甘甜可口,却又不像糖水那样甜腻,里面还透着一股清香”

    咽下去,只觉得仿佛置身花海,又如同浸泡在温泉之中,浑身通透、舒适无比。

    “好东西!只怕真的是琼浆玉露!”

    柯明德连连咋舌,又喝了一口,这下瓶子里只剩一半了。

    浑身暖洋洋的,这两个月整天训练的疲惫感烟消云散,只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仅仅是价值0。6能量的甘露就如此美妙,那这更加珍贵的瓶子又是什么呢?”

    忽然间,柯明德好似想起了什么,塞上瓶子,闭住眼,检索得自城主府的资料

    在同样储藏在暗格中的书册中,柯明德找到了答案。

    “我真傻!真的被好奇心冲昏了头”他暗自记住这个教训,仔细阅读这本书。

    书的封皮上没有任何文字,第一页就记载了这个“酒瓶”的来历。这支瓶子源自圣法师“森之低语”阁下,在千年前的大灾变后,魔法逐渐失去作用,圣法师无法再延续自己已经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走向死亡,他弟子的弟子继承了这件宝物,宝物的第二任主人已经无法掌握高深的魔法,在一次谋杀中死亡,他的仆人克鲁索藏起来宝瓶逃走,宝瓶名为“生命之源”,每天能够凝聚一瓶“生命之水”,生命之水富含能量,能够延长寿命、恢复体力、治疗伤病,在魔法衰亡后,“生命之源”宝瓶的能量也逐渐衰弱,凝聚生命之水的速度变慢,生命之水的效用也大不如前。克鲁索逃走之后,凭借生命之水修炼到白银骑士,再一次冒险中,得到了黄金骑士“雷霆之怒”阁下年轻时的佩剑“蝉之悲鸣”,几代拼搏,成为贵族,两件宝物也一代代传承下来。

    “蝉之悲鸣”是一把魔法剑,镶嵌有魔法宝石,使用精神力或体力能够向在剑刃上铭刻的闪电术充能,可惜随着魔法的衰退,只能起到麻痹的效果。

    书的后半部分记载了一个法术“坚定意志”,在元素魔法式微之后,魔法师们的精神力依旧强大,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创造了心灵魔法,精神力越强,心灵魔法效果越强,甚至能够控制一个人的大脑,心灵魔法的防护手段也应运而生,人们创造了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正是其中之一。而心灵防护魔法,也成为了贵族的必修课。

    “坚定意志”的修炼要求不高,普通人也能修炼,无需观想法。开始练习时,需要念诵咒语、做出手势、观想一枚符文,日日练习,持之以恒,等这枚符文在精神海固定下来之后,“坚定意志”就算修炼完成,一旦练成,它就会时时刻刻起效,就像游戏中说的被动技能。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个魔法名为“坚定意志”,但它并不会真的让人的意志变得坚定,仅仅是起到防护心灵魔法的作用。

    “我原以为魔法时代已经随风而去,想不到还有遗留,我得自太阳神的馈赠只有修炼之道,却无应用之法,剑术枪术都是学的军队的技法,可是法术却一无所知,没想到贵族手里还传承着这些知识。”

    “可惜住在城里的贵族大多是小贵族,没有多少年的传承,真正的千年世家都有自己的城堡、庄园,不是我能轻易接触的,不过我的扫描范围只有一百米,也只能扫描一下住在城里的小贵族,什么时候找个机会到贵族城堡里看看”

    暂且把这些放在一边,得到了珍贵的魔法,自然要先练习一番。

    柯明德按照魔法书所述,站直身体,左手虚握,横置胸前,右手按住小幅位置,双目紧闭,口中念念有词:

    “勇者达拉崩吧穿行在荆棘林中,他的皮甲被鳄鱼撕破,伤口滴着鲜血,引来一群嗜血的蚊虫,但他不发出一丝声音,他在等待恶龙终于放松了警惕,就在这时,勇者达拉崩吧将涂抹了剧毒的宝剑刺入恶龙的后颈”

    “这是什么玩意儿!”柯明德大囧,“这就是魔法咒语吗?不就是一篇老套的勇者屠龙吗?难不成魔法咒语都是这样?这也太羞耻了吧!”

    把“坚定意志”的修炼过程精读一遍,柯明德恍然大悟:

    咒语本身并无魔法作用,仅仅是为了调动施法者的情绪,等施法者感受到咒语中勇者的不屈意志时,观想出的魔法符文才能起到“坚定意志”的作用。

    原来如此,那我何必要念这篇拗口羞耻的勇者童话

    柯明德重新摆好姿势,闭紧双眼:

    “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红军都是钢铁汉,千锤百炼不怕难。雪山低头迎远客,草毯泥毡扎营盘。风雨侵衣骨更硬,野菜充饥志越坚”

    慷慨激昂的汉语从他口中说出,引动了血脉深处不灭的意志,热血澎湃,灵魂为之颤抖。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投身革*命即为家,血雨腥风应有涯,取义成仁今日事”

    仿佛置身滚滚赤流,鼻尖似乎嗅到了钢铁的焦糊味,指头不由捏紧,汗毛倒竖,精神如被点燃,遍观百年国难,热血不灭;历数赤胆豪雄,壮志犹存。

    精神海中,一枚符文跃然而出,大放光华,形状不定,从四面看它各不相同,心灵防护魔法“坚定意志”已经练成。

    柯明德睁开了眼,拿起“生命之源”,一饮而尽。

    修炼“坚定意志”一气呵成,这倒是让他有些惊喜和意外,据书上记载,天赋高的,十天能够练成,驽钝些的,需要练习半年,自己一次成功,岂不是根骨奇佳,资质绝顶?

    柯明德沾沾自喜,他却是不知道,“坚定意志”是魔法时代结束后开发的魔法,简单易学,对从未修炼过冥想法的人都能练成,而他已经修炼观想法许久,精神力较普通人来说强大无比,刚才的情绪、意志也波动到了极点,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才一举成功!

第14章 盗贼() 
经过几天的计算,“生命之源”每天能产出约五十毫升“生命之水”,让柯明德的修炼速度提高了一倍。

    他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跑到城里吃上一顿大鱼大肉,来回花一个小时,上午练习剑术、枪术、射术,中午在军营用餐,读一会储存在打印机中的书籍,权作休息身体,一小时后服用“生命之水”,修行引导术。

    由于天黑之后只能用油灯照明,光芒又暗,花费又高,白天的每一秒都是珍贵的,晚餐后继续“读书”,睡前修习冥想法,雷打不动。

    在能量摄入跟得上之后,柯明德进步飞快,在地球时他还常有胃病,现如今已不药自愈,身高体重也有增长,在甜水镇定做的两身衣服已经不太合身。

    又到了每五日一次的操练,柯明德骑着一匹棕色的公马,与另一名骑兵对练,两人身穿皮甲,手执木枪,枪头裹着一团白布。

    柯明德一夹马腹,棕马撒蹄而去,柯明德左手扯住缰绳,右手持枪,与那名骑兵对向冲锋,马儿不惊不避,马头交错,柯明德腰一拧,躲过骑枪,右手长枪探出,可惜被骑兵躲过;对方一刺不中,横枪拍来,被柯明德用枪格住,只是一瞬,两匹马已经相距甚远。

    勒住缰绳,速度降下来,转过头,又是一波冲锋。

    “牛顿,你才练了多久,都已经赶上我了!”把马交给马夫,骑兵对柯明德说。

    “还有许多要学的,我听说有些老兵能在冲锋时用双手持兵器,仅用腿就能控制好马,我还差得远。”

    实际上,柯明德早已胜过这名骑兵,只是都是同僚,有些手段不好施展,把他打下马来不但面子上不好看,还容易受伤,精明如他,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

    “咚!咚!咚!”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听到一阵鼓声,连忙赶到校场。

    列队完毕,一名军官从白马上下来,一身绸袍,面容英挺,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短须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报告营长,第一旗五十六人全部集合完毕!”

    “报告营长,第二旗五十二人全部集合完毕!”

    两名旗长依次汇报,直接说出应道人数,丝毫不提有几个老兵油子没来训练。

    青年营长也不核实人数,开口道:

    “团长刚才下令,要人去剿灭一支流匪,我把这个任务抢了下来,你们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说罢,让副营长皮蓬将兵甲发下,安排了一些事物,骑上骏马,与两名护卫离开军营。

    “这就是营长?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布鲁托小声道。

    “别操这些闲心了,你这几天也没好好修炼,不知剑术退步了没有,做好准备,明天就要打仗了!”柯明德道。

    “嘿嘿,我就是尝个新鲜,以后就不去那种地方了”布鲁托自辨道。

    柯明德不再理他,凑到老兵威尔逊身边,向他打听情况。

    “这是好事啊!”威尔逊乐道,“咱们营长与军团长曾经一起在帝都留学,关系好着呢,我告诉你,这种肥差可不多见,别的营想去也去不了!”

    “流匪剿灭之后,战利品咱们先挑,运气好捞上个战功,还能多分些钱”

    “不用担心,他们要是厉害就不是流匪了”

    金雀花的军人有军阶和军功,例如威尔逊,军阶是骑兵,每个月有十枚银币的俸禄,军功是一等,功薪为每月两个银币,总计每月获得十二个银币,柯明德只有军阶没有军功,每个月只有十个银币。

    普通的军人只能从军三年,如果未能提干或晋级骑士,就要被清退,也就无法享受功薪。

    “这样的盗贼团伙我打过几次,射几箭就都投降了,遇见厉害的,杀两个人也就都不敢反抗,就是白送的福利”威尔逊一面吹嘘,一面把经验告诉柯明德,对这个天才又努力的新兵,他还是很欣赏的。

    骑兵营只有四十余匹马,柯明德初进兵营,虽然属于骑兵,可是分不到马,只能做步兵的活计。

    第二天一早,喂好马,装备整齐,在营长的带领下离开军营。

    营长全名为杜克科尔森巴拿马,出身于约克城的小贵族,全凭与维纳森领团长的关系才坐到了这个位置,成天混吃混喝,毫无上进,骑兵营的空饷一小半都进了他的口袋,战马也被他卖了几十匹,不过对士兵的待遇毫无克扣,还能从团长哪里弄来几件美差,因此大家对他也算信服。

    一整天的行军,走了有六七十公里,在一处森林外扎下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极为简陋,只有一顶帐篷,是营长自己带着的,一圈共八两马车将它围住,其余人埋锅做饭,副营长皮蓬叫人把一种驱虫药粉洒在四周。

    “营长,过了这片森林就是杜杜尔领了,那伙盗贼到底在哪?”威廉询问营长。

    “就在这片林中。”营长命人拿来一卷羊皮地图,“你看,从杜杜尔领到维纳森领最近的商路正好穿过这片森林,最近有好几支商队在这里遭遇劫掠,盗贼就在森林里。”

    “森林这么大,我们到哪去找他们呢?”

    “不用找他们,他们自然会来找我们!”

    “您是说”

    “不错,我特意从家中调来几辆货运马车,我们伪装成商队,引他们主动现身!”

    “营长可真是足智多谋!”

    众人交口称赞,一时间马屁不绝。

    柯明德与布鲁托坐在一边乘凉,已是盛夏,又赶了一天路,浑身都被汗湿,不过整个营的人都修炼到骑士等级,都还精力充沛,保持着战斗力。

    “你们两个,到河边打几桶水!”旗长过来吩咐道。

    第二天,吃过早饭,在营长的命令下,全部穿上盔甲,做好战斗准备。

    头盔用牛皮鞣制而成,多层牛皮重叠在一起,近一厘米厚,五十米外的弓箭射不穿,在脖子周围还有一圈单层皮保护颈部,除了头盔是皮质的,其余的防具均是布制,一层层亚麻布叠在一起,有二十多层,又厚又硬,穿在身上丝毫不通风,汗水直流。

    两名副营长穿的皮甲,上面镶嵌铁片,比布甲轻便,防御力也更强。营长穿的也是皮甲,只是多了防护下肢的战裙,样式也更加美观。

    骑兵骑上战马,没有马的士兵钻进马车,一辆马车能乘坐六个士兵,八辆车坐了四十八人,其余人扮作商人与马夫。

第15章 神秘武装势力() 
副营长威廉率领马车队深入森林,营长率领骑兵缀在马车后一千米处,遇到盗贼后,先与他们周旋,等骑兵赶上,将他们一举歼灭。

    这就是营长的作战计划。

    “等这次的功劳到手,把帝都的商铺送给团长,差不多能往上活动活动”营长领着骑兵,慢慢地走着。

    七月中旬,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密林遮挡住阳光,蒸腾作用也让温度低了些许,林间小路坎坷不平,路边的藤蔓野草蔓延到路面上,一些蜂蝶来去飞舞,鸟儿都活跃着,鸣声上下,嘈杂不已。

    柯明德与其余五人钻在马车里,忍耐着酷热与颠簸。马车没有窗户,一点气也不透,又闷又热,厚厚的布甲更是要命,头盔下汗水不住的流。

    柯明德把长剑放在一边,用手撑起布甲,往里吹气降温。

    车外面,威廉叮嘱这些士兵不要发出声响,也不要摘掉头盔,战斗谁是可能到来。

    车里的人忍着恶劣的环境,不知道过了多久。

    马车忽然停下,不久,外面传来交谈的声音。

    “当”

    一声锣响,柯明德握住剑盾,紧张起来。

    马车外。

    “停!”威廉大喊一声。

    前面的路上堆了一堆木头,马车根本过不去。

    “过去两个人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他吩咐道。

    忽然,从密林中钻出十几个人来,身穿皮甲,手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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