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前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六朝云龙吟前传- 第27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到她的笑容,程宗扬略微放了些心,「你又打什么坏主意呢?」

    「虞家那对傻瓜姊妹只会用黄泉玉驭鬼,一点儿都不知道怎么用。」小紫笑道:「人家要养一对血蚕,给卓美人儿玩。」

    「吸她的血吗?」

    小紫笑盈盈道:「不告诉你。」说著小紫抬起手掌,比拟著天际的弯月,有些失望地说:「月亮好小哦。」

    程宗扬握住她凉凉的手掌,心头翻翻滚滚尽是没有保护好她的愧疚和对卓云君的愤怒,半晌他才笑道:「我们来放烟花!」

    五彩的竹筒插在船边,程宗扬晃亮火褶,点著引线。片刻後「轰」的一声,一团火光从筒口喷出,流星般飞上天际,在十几丈的高空猛然爆开,绽放出一片灿烂的烟花。

    同样的光芒在小紫星眸中闪亮,她翘起鲜红的唇角,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好漂亮……」

    烟花一支一支升起,红、白、黄、蓝、橙……的光芒映亮了夜空,天际的弦月也为之失色。丝绸般光滑的海面上,映出烟花五彩闪亮的光影。那光芒绚烂而短暂,犹如梦幻。

    一点白光出现在黑色的海上,接著又是一点。越来越多的光点被烟花吸引,渐渐汇聚过来。

    程宗扬收起火褶,俯在船边看了会儿,然後叫道:「是鱼!会发光的鱼!」

    光点越来越近,能看到它们是一群蝙蝠般体型扁圆的鳐鱼,在它头顶左右两侧,各生著一只触角,白色的光芒就来自触角顶端,就像挑著两只小小的灯笼。

    小紫惊喜地说道:「是夜光鳐!」

    「这么多?」程宗扬看得咂舌,周围的莹光越来越繁密,它们围绕著小船游动,宛若流淌的星河,与夜空上的群星交相辉映。

    「我们到海里去看!」小紫拉住程宗扬的手,并肩潜入海中。

    柔和的光芒像起舞一样翩然浮动著,照亮了小紫美丽的身影。海水在莹光下变得透明,她悬在空若无物的水中,脚下、头顶、身周尽是望不到尽头的星光。

    无数夜光鳐在身边游动,彷佛置身於灿烂的星空之间,到处是触手可及的星光。

    两人手拉手在海中游曳,夜光鳐在他们身边追逐流动,时聚时散。程宗扬忍了四分之一柱香时间,然後张开嘴,一串气泡从他嘴巴里冒出,大声道:「我忍不住了!救命啊!」

    「大笨瓜!」小紫说著扬起精致的玉脸。

    程宗扬拥住她的娇躯,吻住她的唇瓣,一边呼吸著她香甜的气息,一边坏笑著,趁机把舌头送到她口中。小紫在他舌尖轻轻咬了一下,然後闭上眼,吐出香舌。

    唇舌相接,那种美妙的感觉传遍全身,让程宗扬浑然忘却人在何处,身为何物。

    远处,剑玉姬静静看著这一幕,姣丽的面孔上,渐渐露出一个足以令天际星月为之失色的明媚笑容。

n0025。01(479) 江州青衫() 
第一章

    程宗扬张开手掌搭在眼上,运足目力望著远方。地平线上飘浮著一层雾状的烟尘,形状宽扁,平而弥散。

    「是步兵,大约有五六千人。」程宗扬停顿了一会儿,「好像还混杂有不少骑兵。」

    臧修指著另一边道:「那边呢?」

    程宗扬看了一会儿,「烟尘尖锐而高,那是一小队骑兵。数量……不超过二百骑,大概是警戒的游骑吧。」

    臧修笑道:「行了,你可以出师了。」

    为了避人耳目,星月湖众人化整为零,分批前往江州。因为有小紫在,孟非卿把几乎所有的好手,包括臧修、匡仲玉、吕子贞、马鸿……都放在这一组,无论人数还是实力,都是最强的一支。孟非卿和月霜一起,提前他们大概四五日的路程,这会儿应该已经抵达江州。

    一路都能看到宋军正源源不断地往西开拨,单是自己遇到的人马,加起来差不多就有五六万人。整个队伍前後绵延超过二百里,这固然是因为在本国境内行军,不用太严谨,同时也表明宋军并不把江州的对手放在眼里。毕竟江州的守军只有两千,而捧日、龙卫两军各有五万人,即使不满员,也有七八万人马。

    渡过沅水之後,路上的宋军数量明显增多,为了安全起见,众人避开大路,攀山越岭赶往江州。这一群人都是老江湖,路上遇到麻烦就远远避开,倒也没出什么事。

    吕子贞从林中掠出,纵身落在队伍前方,先向程宗扬敬了一礼,然後笑道:「我看见夏夜眼的传令官,这一支应该就是宋军的前锋了。」

    夏夜眼是宋军前锋主将夏用和的绰号,据说他双目如电,夜间犹能视物。这次贾师宪出兵,以夏用和为捧日军主将,在这里遇上他的传令官,说明众人终於赶到宋军前面。

    程宗扬道:「老臧,你们车行那句话怎么说的?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

    既然碰见宋军前锋,咱们就先找个地方歇吧。」

    众人都无异议,匡仲玉道:「这条路我走过。前面有个荒村能落脚。」

    程宗扬看了看方向,「那边有点绕路啊。」

    臧修道:「我们兄弟皮厚肉糙的,草窝都睡惯了,可紫姑娘累了一路,总不能宿在野地里吧?」

    看到臧和尚担忧的样子,程宗扬气都不打一处来,星月湖这班好汉还真够意思,生生抬了一顶轿子走山路。死丫头这一路脚都几乎没有沾过地,哪儿半点辛苦的?

    「行啊。大家都不怕绕路,咱们就按老匡说的,去荒村落脚吧。」

    「是!」臧修挺胸应了一声。後面四名军士抬起轿子,朝荒村奔去。

    村子被山洪冲毁才荒弃的,一半的房屋都倒塌了,村中杂草丛生,到处散落著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只有村子的祠堂建在高处,还保持著大致的形状。

    马鸿和几名同伴分头进入村子,查看完毕打出平安的手势。臧修等人这才进入祠堂。吕子贞和几名军士扫净浮尘,在堂内搭好帐篷,然後各自在外面找好宿处,留出守夜的人手,开始打水挖灶,埋锅做饭。

    程宗扬掀开轿廉,「大小姐,下来吧。」

    一阵环佩轻响,一个美妇先下了轿,然後扶著小紫出来。离开晴州不久,泉玉姬接到六扇门总部传来的消息,让她立即赶回长安,汇报郑九鹰遇难的详情。

    按程宗扬的意思,泉贱人乾脆辞了公务员的职务,来给自己当奴婢就挺好。但不知道死丫头跟她说了些什么,挥挥手就把她打发走了。

    小紫拿出帕子,抹了抹他脸上的灰尘,娇滴滴道:「程头儿,你好辛苦哦。

    今晚让阿梦陪你睡,好不好?」

    「哼哼!哼哼哼哼!」程宗扬道:「死丫头,你就气我吧!」

    从晴州出来有月余时间,一路上自己跟著二十多条精壮汉子同吃同住,真见识了这伙兵痞的嘴脸,一到吃饭的时候,生生都是群活狼,而且这伙兵痞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物,想瞒著他们偷香窍玉比登天都难,再加上臧修等人将来都是自己的手下,即使为了不被自己的兵看扁,程宗扬也只好耐著自己那点心思,活活当了一个多月的和尚。

    那伙兵痞对死丫头可照顾得很,轿子就放在祠堂门口,小紫下了轿子便直接进了帐篷。帐篷是用薄羊皮硝制成的,比一般的牛皮帐篷更加轻便,里面丝被、绣枕、锦靠一应俱全,平常只供小紫和梦娘休息,自己连边都摸不到。

    「程头儿,」小紫笑吟吟道:「让他们打盆热水来,人家要洗脚,阿梦也要洗洗身子呢。」

    死丫头明知道自己看到吃不到,还变著法子的逗自己。程宗扬扯开喉咙,让外面的兄弟都能听见,「是!在下明白,小姐还有没有别的吩咐?」

    「想到再叫你好了。」

    外面臧修正与鲁子印、吕子贞、匡仲玉等人商量。鲁子印和吕子贞都是中尉军衔,分别担任一排和二排的排长,匡仲玉是一连的专职术者,加上目前已经在江州的三排长少尉俞子元,这几人算是一连的核心。

    星月湖大营是三三制,十人一班,三班一排,三排一连,加上连长直属的一个班,一个连总共一百人。谢艺的一营有三个连,满员三百人。整个星月湖大营有两个团,六个正规营,以及两个团部直属营,一共两千四百人。但自从星月湖大营解散,所有军士或是解甲归田,或是隐身江湖,从来没有补充过新兵,孟非卿估计,整个大营大概缺员两成左右。

    程宗扬坐下来,「和尚,离江州还有多远?」

    臧修道:「今天赶了九十里路,离烈山还有二十多里的路程。再花一天时间过烈山,便进入江州境内,离江州城还有一百四十里,最多三天就能赶到。」

    程宗扬这一路算是见识了他们的行军速度,由於鹏翼社已经被宋国盯上,出於谨慎,众人没有利用鹏翼社现成的车马,而马匹在宋国是重要的军用物资,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渡过沅水之後,众人都是徒步行军,在全员负重的情况下,每天轻松走一百多里,完全是急行军的速度。但考虑到这些人都是特种兵教练的体格,这个速度也不算让人太吃惊,只不过苦了自己这个陪练,每天拉出来跑十趟五公里越野,还连续一个多月。有过这样的经历,什么马拉松、铁人三项,在自己眼里全都是渣。

    「商量什么呢?」

    「从哪里过山的事。」臧修道:「烈山有两条路,大路平坦但路程稍远,小路近一些,但有几处地方不好走。」

    「你们的意思呢?」

    鲁子印道:「我的意思是走大路。反正现在已经赶到宋军前面,走大路更安全。」

    吕子贞道:「我认为走小路,宋军前锋已经抵达此地,以他们的速度,迟则七日,快则五日,便会到江州城下。早一日到江州好早些做准备。」

    匡仲玉道:「我也能同意走小路。小路的险峻对咱们这些兄弟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万一有事,也比大路容易脱身。」

    程宗扬扭头道:「老臧,你呢?」

    「小路。」臧修画出烈山的大致走向和两条路径,指点道:「大路可以供骑兵通行,今天遇到的骑兵,很可能和我们同一时间入山。如果走大路,我们再快也快不过他们的战马。相比之下,还是走小路更安全。」

    四人发表完意见,都停下来等程宗扬吩咐。

    「大伙说得都有道理。不过我看走大路更合适。」程宗扬道:「咱们是分批行路,每赶到江州一批兄弟,都在报告宋军所在位置。江州那边对宋军的了解,恐怕比咱们更详细。你们觉得一旦知道宋军前锋已经接近烈山,萧少校那只小狐狸会老实在江州等著吗?」

    程宗扬指著大路的位置道:「我敢肯定,萧少校在大路派了人。如果我们走大路,能第一时间与他们会合。」

    四人一听就明白,星月湖的军士在山中埋伏,目的只有一个:袭扰宋军。四人都是胆大包天之徒,听到有仗可打,顿时笑逐颜开,臧修道:「公子说得对!明天入山,咱们就走大路!早点和兄弟们见面!」

    几人商议完毕,饭蔬也盛了上来。这些年星月湖大营颇有几个跑到饭馆当厨子的,甚至出了两位名动一方的大厨。可惜孟老大百密一疏,只顾著往队伍里塞能打的强手,却忘了派个能做饭的来,结果自己吃了一路糙米煮野菜,不仅味如嚼蜡,而且倒尽胃口。

    「干!这是什么?」程宗扬从菜里拨出一条长长的东西。

    「蚯蚓,熟的!」臧修一筷子挟走,「嘓」的咽了,咂著嘴道:「够肥!」

    程宗扬嘴角抽搐了几下,然後扭头一阵乾呕。

    臧修意犹未尽地说道:「那年在北疆,我跟谢中校追踪真辽军的主力,因为不敢生火,生吃了半个月的活蚯蚓,那滋味……」

    「死和尚!给我闭嘴!」程宗扬铁青著脸捧起那碗饭菜,索性闭上眼一阵猛扒。眼不见心不烦,一口气吞完,然後把碗一丢,「饱了!大伙赶紧吃,明天提前一个时辰,寅时就走!」

    「得令!」臧修等人风卷残云般一阵狼吞虎咽,然後各自休息。

    …………………………………………………………………………………

    烈山是晋、宋与昭南三国交界的界山,东麓属宋,西麓属晋,向南绵延百余里,越过栖霞山,就是昭南的昆吾城。

    六朝各自扩张,国境相邻处,往往是大山大泽之类难以开发的区域。烈山峰峦叠幛,山势高峻,由於雨量充沛,每到春夏之季,山上积雪融化,往往爆发山洪,因此人迹稀少。

    山间的道路说是大路,其实只是一些平整易行的地方伐去树木,能供车马通过,平常只有六朝的商人和使节往来,如今江州之战一触即发,行人早已绝迹。

    但这时,山岗高处正立著一匹健马,一名短发汉子跨在马背上,鹰隼般的双眼盯著山下的大路。

    一股烟尘远远驰来,形状尖锐,凝聚不散,看得出是一队骑兵正疾驰接近。

    马上的汉子注视良久,然後将一根铜哨含在口中,吹出一串鸟鸣。

    来的是捧日军的轻骑,一共两都,一百六十骑。军使刘宜孙很清楚这意味著什么。骑兵一直是宋军的软肋,与步军每都一百人的配置不同,骑军每都为八十人。表面上看,捧日军有四个军的骑兵,八千骑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禁军。但这只是名义上的数字。事实上,即使在最精锐的捧日军,也有一半的骑兵没有马匹可乘,整个捧日军的战马还不足四千匹。刘宜孙常常羡慕北疆那些崇拜苍狼和青天的敌手,他们的军队出动时,往往一人携带三四匹马,而捧日军的骑兵两人才能分到一匹马。

    这两个都是捧日军少有的满员骑军都,隶属於捧日左厢第六军。今天黎明,都指挥使郭遵越过指挥使郭逵,叫来刘宜孙和张亢,当面命令他们作为捧日军的先锋,带领部属进入烈山,为大军选择营地。

    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就是第一支踏入晋国境内的宋军了。刘宜孙心里涌起一丝激动,然後又省觉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旁边那个脸色冷峻的男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