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风云之弘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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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风云之弘云录- 第8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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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过了三十余招之后,形势不可避免的向薛起一方倒过去,渡能就是再迟钝也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被牵着鼻子走。

    渡能本有几分蛮力,这几年靠着打家劫舍活得不错,长得很健壮,臭名昭著之后他倒是没有忘记经常剪头以保持形象,身上还像模像样的披上了一件破旧的僧袍,加上那杆漆黑的禅杖,在不知情的面前俨然就是一个普通的僧人,谁会想到这是一个人面兽心、杀人不眨眼的禽兽呢?

    可这个禽兽今天晚上却像是被人关进了笼子,竭尽全力想要逃出来却无计可施,只能发出一声又一声没有意义又浪费力气的吼叫。

    渡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缺乏战斗经验的缺点在这个时候暴露无遗,而且他的每一步都被薛起算到了,这对他来说是致命的,过去他总是仰仗自己的武力去肆无忌惮的欺负别人,从未经受过太多的考验,无论是头脑还是心性都缺失太多,这直接影响到了他在战斗中的发挥。

    当薛起发动如狂风骤雨般的攻势不断给他施压的时候,他脆弱的心灵崩溃了,就在这时候,薛起趁机将他手中的禅杖挑落,不等他回过神来就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面对刀锋上传来的刺骨寒意,渡能害怕得发抖,连声向薛起求饶:“求求你!别杀我!别杀我……”

    这么一个吓破了胆的对手,薛起连跟他说话的心情都没有了,直接一拳打过去将他击昏,他的战斗也就结束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当从前来禀报的锦衣卫那里听到这过程的时候,霍云被逗得仰起头哈哈大笑,这结果他是猜到了,只是那渡能会如此怂包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真的!

    霍云让那锦衣卫大声说了出来,所以解奎当然也听到了,他的表情尴尬到无法用语言形容,他也没有想到那渡能竟然这么丢人,就这还好意思自称武林高手?我呸!丢人现眼的东西!

    “好好好!”霍云笑道:“这帮江湖人真是有趣啊!好吧,渡能算是过去了,那就让我们等等下一个,下一个会是谁呢?”说着,他抬手托住了下巴,目光闪动着思索起来。

    “报!”这时候,又一名锦衣卫一路小跑进来,来到霍云身后,禀道:“霍大人,陆总旗已拿下贼子!”

    “哦?”霍云一笑,“她倒是挺快的嘛……”

    这个陆总旗不是别人,正是陆云嫣,她自加入锦衣卫后已是屡立功劳,现在已是总旗的官位,未来可期。

    陆云嫣的对手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物,之所以说比较特别,是因为他手里的剑,剑名青刖,当年拜剑山庄十大邪剑之一,名头虽在那柄赤瞑之下,却也是实实在在杀人不见血的邪器。

    青刖剑主萧长风,在江湖中也颇有名头,他曾是云州欧阳家的弟子,因为在比武中因私怨杀了同门遭欧阳家驱逐,自此之后他就堕入了魔道,而且至今锦衣卫也查不到他到底是从哪里拿到的这柄青刖剑。

    萧长风素来喜欢独来独往,他依仗青刖剑之利屡屡与名门正派为敌,曾经血洗了数个正道帮派,引来了正道的联合追杀,欧阳家作为他曾经的师门,清理门户当仁不让。

    可是,他们太过于低估了青刖剑的威力及萧长风多年来的武学精进,正道联军被杀得大败,这一战也让萧长风的恶名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开来,正道对他咬牙切齿、喊打喊杀,魔道十分欣赏他,包括天魔教在内的魔道诸派好几次向他抛出了招揽之意,却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让陆云嫣对付他自然也是有原因的,其一,青刖剑的威力不能小觑,这柄邪剑是不少名剑的克星,在霍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陆云嫣的剑可以与之匹敌,因为她的邪月虽不在十大邪剑之列,却是公认的邪剑之王,其威力还在十大邪剑之上。

    原因之二,在于陆云嫣的师傅,那是一个至今说出来都能让江湖正魔两道为之侧目的名字,萧长风更是不止听说过而已。

    陆云嫣开始的时间要比薛起早一些,结束得比薛起更晚,萧长风可不像渡能那么好对付。

    两人都是用剑高手,一开始就陷入了缠斗,不同的是,陆云嫣此前对萧长风已经做过了解,而且她也曾亲眼目睹过青刖剑法,不说有多熟悉,至少能够做到心里有数。

    萧长风就不一样了,他没有渠道去了解陆云嫣,更不知道她的武功和师承,不过作为江湖人士,从来不用对对手事先了解然后再开始比试的,对手的武功如何那得等打过才知道,只是,他忘记了,这里不是江湖,陆云嫣更不是他以往交手过的江湖人士,在这里,他的江湖习惯还会管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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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大戏:第三幕(下)() 
叮、叮、叮……血红色的剑光总是转瞬即逝,萧长风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无法捕捉陆云嫣的出招,她每一次的出手萧长风的眼前总是只有一道血光,他只能凭借其他的感官去探知然后做出防御。

    他很清楚,这并不是什么障眼法,而是那种武功在发动的时候产生的威力,没错,他想起来了,这招数、这情形唤醒了他脑海中较为久远的记忆,难怪他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初的那个人使用的也是相同的招数!

    唰!又一道血光闪过,萧长风感觉到自己右臂一凉,匆匆往那里扫了一眼,陆云嫣的剑从那里擦过划伤了他的皮肤。

    铛!萧长风立即挥剑将陆云嫣的剑荡开,随即便向后连退几步,眼前的情形真是一模一样,在无法用眼睛的情况下,就凭其他感官想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必须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样对人的精神会构成极大的负担,没有人可以在长时间内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而只要有一点松懈,那就有机可乘。

    不过,尽管萧长风带伤后撤,陆云嫣却也没有追上去,当萧长风站稳脚跟之后才做好了准备进攻的架势。

    萧长风喘了几口气,先看了右臂的伤口一眼,又转向正面,眼神从陆云嫣沾了血的剑开始到她的面庞,再慢慢往上,直到半空——遥远的天际挂着一轮明月,不,它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血色染红了。

    “血月……邪月……”萧长风低低的声音响起。邪月剑同十大邪剑一样皆是出自拜剑山庄,据传拜剑山庄前代庄主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一块稀世原料,拜剑山庄每一代庄主皆痴迷于铸剑,这位庄主既得贵重的原材自然立刻就开炉炼剑。

    经过一番错综复杂的工序之后,一柄稀世宝剑终于问世,此剑铸成之时正是深夜,月色正好,明亮的月光透过气窗照射进昏暗的铸剑房中,那庄主正手捧着这一得意之作,在月光下观赏着。

    突然,一道血色在剑身上流过,窗外的月光一下子就变得血红,那庄主抬头一看,原来是外面的月亮变成了血月,这时候他感觉到这柄剑上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邪气,更有甚者,庄主仅存的邪剑们竟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发出了异响。因此,他当即决定将这柄耗费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封存起来,不再让它见天日。

    但是那天晚上之后,拜剑山庄又多了一柄邪剑的消息竟然不胫而走,一时间有众多想得一柄邪剑傍身的魔道人士或白日来抢、或夜里来偷,只是他们谁也没有得手,倒是十大邪剑剩余的几柄先后被人盗走,想是那些人决定退而求其次,就算得不到邪月,得十大邪剑之一也是好的。

    可是直到十几年前,一个人趁夜闯上拜剑山庄,竟轻易的将这柄很多人朝思暮想的邪剑收入囊中,于是便有一个很玄乎的说法出现:“邪月是一柄会挑选主人的剑,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它的主人。”

    尽管之后有不少人明察暗访,有关于邪月剑的消息却越来越少,直到不久之后彻底消失匿迹。而当它再次出现,是在数年前,关于邪月剑重新出现的消息开始在江湖上流传,只是其大多断断续续、真假难辨,人们也多少对其失去了兴趣,果然很快,这些消息就慢慢消失了。

    江湖人几乎公认,邪月剑已经下落不明,可萧长风却不那么觉得,因为在十年前,他曾经跟那个抢走邪月剑的人进行了一场比试,只有他清楚的知道,那个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不过他的行踪过于飘忽,不是想找就可以找到的。

    萧长风盯着陆云嫣,咬牙道:“你果然是莫知行的徒弟,当年那个跟在他身边的小女孩儿就是你。”

    陆云嫣保持着动作,目光闪动,道:“是啊,不过我没想到,你们当年只是匆匆对望了一眼,你竟然还能记得我,是因为那次惨败太过记忆深刻了么?”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陆云嫣却偏偏让萧长风下不来台,但她其实说的没错,那确实让他记忆深刻,十年过去了,他也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二十多年前,江湖魔道在天魔教主独孤逍遥的领导下日益壮大,谁都知道,独孤逍遥帐下有四大高手,号称四大尊者,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对独孤逍遥和天魔教忠诚无比,是独孤逍遥成就霸业的关键帮手。

    四人中以年龄作为排行,莫知行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排行虽然最末,武功却是最高,他的剑术无双,自出道以来让不知多少正道英豪丧生剑下,而他的佩剑也是十大邪剑之一,名为玄暮,因此他得称号为“玄暮尊者”。

    在天魔教几乎一统魔道的时代,莫知行作为天魔教中武功仅次于独孤逍遥者,对正道各派形成了强大的威吓,而他另外一个众所周知的身份,就是独孤逍遥的养子,这更加成为了各大正派敌视他的理由。

    在独孤逍遥死后,莫知行本有资格继承天魔教主之位,但他拒绝并从此失踪了,这成为了让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或许只有陆云嫣知道其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莫知行心里根本不在意什么天魔教主、什么正道魔道,他只在乎他的养父,因为独孤逍遥在,所以他在,独孤逍遥想做的一切事情,他都会去竭力完成。

    而现在独孤逍遥不在了,一切对莫知行来说就没有意义,所以他走了,不再回天魔教。

    在那段时间里,莫知行曾经漫无目的的走到哪儿是哪儿,也正是因为这样,陆云嫣才得以与他相遇。

    陆云嫣的父亲是朝廷的大都督,母亲则出身书信门第、温婉柔善,在她之上还有三个兄长,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她自幼就很受宠爱,本来她应该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小姐,每天过着平凡的日子。可是她五岁的时候,她生命里的一切都破碎了。

    事情的起因,是她的父亲设计抓捕了一个江湖上杀手集团的首领,名叫庄沙,此人本是亡命之徒,性情狡猾残忍,他纠集了一批无恶不作之辈组成了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他们什么任务都接,很快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陆父将之捕获之后关入死牢,准备处以斩刑,不料当夜,庄沙竟引来同伙,劫狱将他救了出去,还趁夜击破了陆家大门,血洗了陆家。

    那一天晚上,陆家血流成河,不仅是陆云嫣的父母和兄长,就连家里的仆役丫鬟都没有被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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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七十七章 大戏:第四幕(上)() 
二十七条人命,或许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并不算太多,可对陆云嫣来说,他们每一个都是她熟悉又亲近的人,至今她还可以将这些人的名字倒背如流。

    在父母家人的墓碑前,陆云嫣用剪刀割下了自己的头发,以此立誓,一天没有报仇雪恨,一天就不留发。为了给家人报仇,她拒绝了二叔一家的抚养,独自一人踏上了学艺之路,为了报仇她必须学会更强的武功。

    因为她把自己的长发给割掉了,扮作了一个男孩子,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陆昭,这是她长兄的名字。

    这条路注定是无比艰苦的,陆云嫣上过当、受过骗、忍过饥、挨过冻,为了一点食物就要去跟比自己更大、更壮的孩子打架、争抢,紧咬牙关不肯松口,直到弄得遍体鳞伤。

    就这样,她一直流浪了三年的时间,却就是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教她真本事的地方,她从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女孩儿长成了举止粗野、身糙体壮的野孩子。

    虽然学本事报仇的事情一直没有着落,但好在有这些经历之后,陆云嫣变得头脑机灵、动作矫捷,而且好勇斗狠,一般年龄大的孩子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即便是年长一点的也每次被她教训的哭爹喊娘,久而久之,她成了一帮孩子当中的“大哥”。

    她年纪还小又始终一头短发,身子骨又很强,像极了男孩子,所以根本没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但是无论周围怎么变化,她的心里始终都有一个难以解开的心结,就是报仇,随着她渐渐长大,心中的恨意不仅没有变弱,反而日强。

    陆云嫣问过莫知行,为什么他当初会选择到那座小城去?莫知行答道:“我也许是被你的憎恨吸引过去的……”

    可能真的是这样,一个飘着雪的早晨,陆云嫣站在那里,莫知行就迎面走来。

    “师傅,你为什么要收我做徒弟啊?”当陆云嫣这么问的时候,莫知行答道:“因为你的眼睛,那双眼睛里藏着一些东西,跟我很像……”

    同为十大邪剑的主人,当时初出茅庐的萧长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与莫知行遭遇,那时候年幼的陆云嫣就跟在莫知行身边,只有她一个人目睹了这场难得一见的比试。

    结果,自信满满的萧长风遭遇到了出道以来的首场大败,对他来说或许不止是大败,而是一场完败,莫知行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差距,他引以为傲的青刖剑完全发挥不出威力,整场比试都被莫知行完全压制住,竟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场失败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莫知行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自那之后,他一直苦练自己的武艺,在江湖上的名头也越来越大,他总想着有朝一日要与莫知行再比一场,只是莫知行好像从江湖上彻底消失了一般,十年过去了竟是杳无音信。

    不过他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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