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珑淇领着秦钟穿过清晨的雾气,来到了这家包子铺。
纪老板耸拉着的眉毛忽然挑了起来,看见御珑淇后顿时眉开眼笑:“哎哟喂,御城家的闺女怎么来了,丫头,我可好久没看见你了,听你家的嬷嬷说,你个小鬼最近在学女红?”
纪老板麻溜的夹了五个热气腾腾的牛肉大包,抬头定睛一看,御珑淇早被他的一番话说得小脸绯红,而她旁边,站着个身穿锦衣卫百户官袍的俊朗少年。
纪老板哈哈大笑道:“怪不得开始学女红了,这小伙子长得俊,比当初的陛下和御小公爷还俊,淇淇啊,你眼光可比冬儿好。”
秦钟在一旁听得冷汗连连,既然拿自己去和皇帝陛下比,这还是国丈么?
“卑职南镇抚司百户,秦钟,见过国丈大人。”
纪老板急忙拦住要单膝跪下的秦钟,不耐烦叫道:“老头子最烦你们这群戴乌纱帽的人来,一来就磕头,你说你们磕了有什么劲儿,宫里的陛下能看见?”
秦钟急忙点头,心想,是啊,您是谁啊,这大明朝开国二百多年了,头一个民间国丈,好好的荣华富贵不去享,偏偏在这包子铺里守着。
这家包子铺四周,不仅是金陵府衙门的重点保护地点,南镇抚司与京卫指挥使司,更是派了探子全天候守着,生怕这位国丈出了什么事。
招呼着御珑淇与秦钟坐下,纪老板端着烟枪,笑眯眯的说道:“淇淇啊,这个小伙子用了什么坏招数,把你给吃了的?”
“纪爷爷,您说什么呢。”
御珑淇放下调羹,不满叫道:“我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您别坏我名声。”
纪老板乐得哈哈大笑,随即转过头瞪了秦钟一眼,恶狠狠说道:“淇淇跟嫣儿一样,都算是我的外孙女,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他,老头子我一定收拾你。”
“国丈言重。”
秦钟嘴里含着包子,被油汤烫得龇牙咧嘴急忙说道:“我刚刚决定,带淇淇私奔,不然我怕陇国公带人剁了我。”
御珑淇气的跺了跺脚,她不喜欢秦钟总是这么说自己的爹爹。
“不至于,不至于。”
纪老板笑着摆了摆手,鼻孔喷出两道浓浓的烟雾,哈哈笑道:“当年御小公爷闹出来的事情,哪里是你们这群娃娃比得了的,这么年轻就当了百户,你今后肯定有出息。”
“爷爷,他可厉害了。”
御珑淇搂着纪老板的胳膊,笑眯眯说道:“他叫秦钟,今年才十七岁,就靠自己的本事当了百户,过完年呀,还要跟爹爹去北方杀蛮子呢。”
此刻的御珑淇就像刚刚过了门的媳妇儿,正在向娘家人炫耀自己的丈夫多么多么有出息,今后不是成龙便是成凤,总之绝对不可能成个乌鸦。
纪老板听了频频点头,感慨道:“小时候啊,你们到铺子里来,一个个都还穿着开裆裤呢,现在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咱们淇淇啊,都要嫁人了。”
“谁说我要嫁他了。”
御珑淇挑衅看了秦钟一眼,说道:“我才不会轻易嫁给他。”
小孩子说胡话,秦钟不会放在心上,国丈他老人家也不过就是笑了笑,吧唧了口烟杆,微笑道:“朗儿的婚事,也快定下了,据说是兰亭侯府的大小姐。”
秦钟蠕动的腮帮子忽然停了下来,怔怔的抬起头。
御珑淇同样疑惑的看着纪老板,昨晚秦钟跟她说了很多的话,其中就包括太子殿下和赵姑娘之间那段稍显狗血言情情节的姻缘故事。
赵姑娘可是赵莲清老先生的孙女,跟兰亭侯府有什么关系?
纪老板皱眉说道:“其实老头子我不喜欢兰亭侯,那小子只会阿谀奉承,哪有他祖辈时候的风采,就跟吏部那个侍郎一样,不对,兰亭侯这种酒囊饭袋,连吏部侍郎都比不了,人家好歹还是正大光明中了进士才当上的官儿,他就是个靠祖宗功绩吃饭的废物。”
“真是也不知道冬儿怎么想的,给朗儿找这么个媳妇。”
纪老板愤愤看着御珑淇与秦钟,不满道:“你们说,有这样的老子,女儿能好到哪里去?”
秦钟皱眉,心中思索,没理由啊,不应该是这个套路啊。
即便邸朗真的换了人,秦钟也不敢在国丈面前随便乱说,这要是出了差错,自己就有公然介入储君婚姻状态的嫌疑,可有可能会被杀头。
封建社会就这点不好,动不动就有生命危险。
秦钟与御珑淇吃完肉包后,便赶快离开,要在陇国公府发现之前,把御珑淇送回去。
轻门熟路的翻墙,御珑淇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负手走进屋内,转过来身子微微前倾,冲秦钟眨了眨眼睛。
“怎么了?”秦钟摸了摸自己的脸,随即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想要我现在就去找陇国公提亲,可以啊,上次陛下赏的金子我还没花完,还有丝绸呢,那可是江南织造局供给宫里的上品,我这就回去拿。”
“站住。”
御珑淇扯了扯秦钟的衣袖,制止他在胡言乱语,踮起脚尖,在他的嘴角啄了一下。
秦钟登时打了个哆嗦,显得十分激动。
在他即将控制不住自己的雄性荷尔蒙时,御珑淇咣一声关上了房门,随即有打开一条缝,探出半张笑脸。
“我是要让你娶我,可没说你能很轻易的娶到我啊。”
“你要是敢半途而废,我就去跟爹爹说,你轻薄我,让爹爹领着龙骧铁骑把你踩成肉饼。”
秦钟瞪了瞪眼睛,有些难以接受:“你也舍得?”
“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秦钟上前一步,扣住房门,看着御珑淇说道:“诚恳的来说,是你先告白的。”
“告白是什么意思?”
“就是表露爱意的意思。”
“那又如何?”
秦钟摇了摇头,推开房门搂住御珑淇的小蛮腰,贴在自己身上有些为难道:“其实吧,这种事情,还是男人主动一些比较好。”
御珑淇面露疑惑,还未等她反应过来,秦钟便不要脸的低下了头,吻住了那两瓣儿红润的嘴唇。
御珑淇的身子顿时僵住,然后酥软下来。
进展的有些快,不过真是喜欢。
太喜欢了,秦钟心想,这搁在自己那儿,御珑淇这个年纪的姑娘,还是未成年,是需要祖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心呵护的花骨朵。
封建社会,就是这点好。
可以玩养成。
如果可以,御珑淇想让秦钟就这么亲下去,太舒服了,虽然难以启齿,但御珑淇就是觉得舒服,但眼下可不是干这种事情的时候,要是被府里的下人看见,自己还要不要活了?
只是这人,怎么总喜欢把舌头也伸进来。
御珑淇心里很奇怪,这也是男人千百万年来进化后融入骨子里的本能?
今日东宫难得没有传出太子殿下读书的声音,也没有了赵莲清老怀安慰的哈哈大笑,金陵城里的几位大儒,联名召开了场茶话会,赵莲清作为文学界的泰斗人物,自然要参加,索性给邸朗放了一天假,施施然相约去了。
太子殿下当然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秦钟的人偷偷来汇报过,赵家的两名仆人随赵莲清赴约,老婆婆和侍女,这时候应该出门去买菜,然后会习惯的去一家糕点铺子吃些东西,再给赵小姐大包。
这需要一个多时辰。
邸朗当即纵马出宫,轻门熟路的翻墙跃入赵府,便看见赵姑娘正倚在窗前,以手撑额发着呆,看见邸朗后,赵姑娘惊喜的‘咦’了声,然后羞涩的明知故问:“你怎么又来了呀?”
相比较秦钟这种闷骚货色,小直男邸朗虽说不善解人意,但是懂得要如何把握时机,这些天来,他恨不得日日夜夜守在赵姑娘闺房前,唱歌给她听,作诗给她看,两人的关系可谓突飞猛进,是很单纯的停留在精神层次上的接近。
似御珑淇这般主动,作为赵莲清一手培养长大的赵姑娘,是绝不可能有这种胆子的。
在征得皇帝陛下同意后,邸朗便经常把话题往自己身上引,询问赵姑娘对于当朝太子的看法,作为孙女儿,当然知道自己爷爷如今可是太子的老师,平日里从宫中回来,经常给赵姑娘说一些太子的趣事。
“以前呀,太子殿下顽劣不堪,让爷爷头疼的很。”
赵姑娘吃着邸朗从宫里拿来的甜食,眉开眼笑道:“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太子殿下十分刻苦用功,让爷爷很高兴呢。”
邸朗听后心中大喜,小心翼翼道:“也许是因为太子殿下有了心上人,所以奋发图强,想得到那位姑娘的认可。”
“你怎么知道的?”
赵姑娘睁大了眼睛,圆圆的脸蛋儿满是惊讶,随即说道:“爷爷说,是因为殿下看中了兰亭侯爷家的女儿,所以才这么用功的,听说”赵姑娘四下望了望,凑到邸朗耳边小声说道,“听说啊,是因为太子殿下偷偷摸摸去了兰亭侯府,偷看那位大小姐”
邸朗正闻着赵姑娘身上那股香香的味道无法自拔,听完她的话之后,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口吃道:“你,你说什么?”
“我说,太子殿下喜欢兰亭侯府的大小姐,宫里的娘娘都要准备起来了呢。”
赵姑娘天真无邪道:“要我说呀,这位太子殿下可真不像好人,哪有大晚上偷偷跑人家女孩子闺房门口的”
话还没说话,赵姑娘才醒悟过来,眼前这个俊朗的公子,不也是月黑风高敲开了自己的窗门么。
邸朗额前流下了一滴冷汗,火急火燎的便要翻墙,大喊:“错了,错了,妈的,错了!”
赵姑娘愣愣看着匆匆离开的邸朗,听着外面骏马嘶鸣,急促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不禁鼓了鼓嘴,托腮疑惑的自言自语:“错什么了,哪里错了?”
第八十四章 将军进城()
南镇抚司
这座平日里阴森无比的衙门,一向是金陵城中百姓避讳不及的阎王殿,自从职责分割后,南镇抚司俨然成为了朝堂之中另类的存在,比之北镇抚司更要神秘可怕,镇抚沈博南,向来深居简出,除非有重大案件,一般都不出现在公共场合。
外面人猜测,沈博南镇抚此举是为了让徐太历指挥使安心,避免锦衣卫中出现两种威严的声音,这些年来,除了皇帝陛下之外,沈博南镇抚更是鲜少有人能亲眼看见他,以至于成为了朝堂之中,最不为人知的高官。
但这二十年来,皇帝陛下无论是肃清朝堂,还是整顿全国军政,都少不了南镇抚司在暗地里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最为耀眼,也最不可宣扬的功绩,便是当年屠戮宰相府。
南衙门那扇黑色的大门紧闭,院内,数十名锦衣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为首的,便是小旗官陈提。
在他们面前摆着一具尸首,盖着白布。
沈博南镇抚坐在一张太师椅上,闭目养神。
从把梅长运的尸首捡回来后,便由衙门里的仵作把他的身体和被砍掉的脑袋缝合,这位南镇抚司曾经最有前途的百户,如今却成了具冰冷的尸******细丢了,人也死了,南镇抚司从未受过此等奇耻大辱,那些参与此事的锦衣卫们想到梅长运与沈博南镇抚的关系,又联想到这位镇抚大人冷酷无情的手段,不少人已吓得开始磕头,低声哀鸣。
听着下面的噪音,沈博南镇抚缓缓睁开了眼睛,望着脚边的尸首,神情复杂。
地上躺着的,是他亲手培养,扶持起来的苗子,就跟如今的秦钟一样,南镇抚司的秦钟,便是梅长运。
可如今这个被寄予厚望的人死了,南镇抚司今后,靠谁?
而让底下那些锦衣卫感到绝望的,不仅仅因为梅长运是沈博南镇抚看重的苗子,更重要的一点。
他是沈博南镇抚的私生子。
这是只有宫里的陛下和南镇抚司才知道的秘密,一个公开了的秘密。
梅长运心狠手辣,靠血腥手段办成的案子不计其数,这也成就了他此等年纪便坐上百户宝座。
沈博南镇抚仿佛觉得眼前晃过曾经的美好画面,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私生子,第一次为他披上飞鱼服。
梅长运是个好孩子,至今不愿意姓沈,依然用着母亲的姓氏,这个儿子什么都好,至少在沈博南眼中看来,梅长运挑不出丝毫的毛病。
有能力,有才干,如果不是太晚见到自己这个私生子,沈博南镇抚甚至想培养他参加科举,将来或许有机会成为阁老。
他看着梅长运浑身是血的从昭狱中出来,捧着罪犯签字画押的罪证前来复命,然后他便为自己的儿子,披上了百户官袍。
多么美妙啊,曾经的一切。
可如今,所有都灰飞烟灭了,沈博南失去了自己的儿子,从太师椅上离开,镇抚大人站在陈提面前,苍白的脸上面无表情,问道:“为什么,梅百户死了,你却没死?”
陈提面露土色,频频磕头,凄厉的喊道:“大人,卑职恨不得就陪百户一起死了,只求大人能彻查此事,还百户大人一个公道。”
沈博南镇抚厌恶的看了眼陈提,他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调动昭狱中的沈青三人的军令,就是由他亲笔签发,梅长运对于这件事的谋划与布置,沈博南镇抚了然于胸。
正是因为胸有成竹,他才答应了梅长运的所有请求。
但同样的,沈博南镇抚也很疑惑,为什么如此缜密的安排,最后却依然出了差错?
奸细虽被劫走,但其余的人没死,只死了个梅长运,光是这点便十分可疑,沈博南镇抚不相信敢在金陵城公然劫走犯人的歹徒,会是个心慈手软之辈,那么,很有可能,凶手便是冲着梅长运去的。
沈博南镇抚揉了揉发涨的太阳穴,重新坐了下来。
这些年以来,梅长运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如果不是因为沈博南镇抚的关系,他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如今才出事,按照行话来说,梅长运其实是赚了。
可赚归赚,作为父亲,沈博南有理由为自己的儿子报仇。
沈博南镇抚向陈提挥了挥手,陈提屁滚尿流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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