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盛唐当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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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盛唐当驸马-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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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祸,后来以粮食酿出了专供人们饮用的秫酒。周平王迁都洛阳后,认为杜康所酿造的酒口感绝佳,于是将其定为宫中御酒,并封杜康为酒仙,杜康酒从此名扬天下。”

    雷万春听得不胜向往,南霁云却摆摆手道:“不管杜康是哪个朝代的人,只要他酿造出来的酒是好酒就行了。”

    顾元溪大以为然,点头笑道:“不错,老南这话深得我心。不管黑猫白猫,反正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又哪里需要理会杜康是哪个时代的人呢?我们只知道他是酿酒始祖,华夏的酒神就行了。”

    “三郎说的不错。”雷万春大为赞同,“我老雷只管喝酒,只要酒是好酒就行,哪管这些酒是谁酿的。只不过今晚这些酒都比不上燕赵的烈酒,不够浓,不够烈。”

    顾元溪“咦”了一声,眼中忽然闪过一道精芒。

    他忽然意识自己一直以来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古代的酒,在元代以前都是发酵酒,度数最多不高过二十,甚至大多是十度以下的米酒。

    故而顾元溪所处的盛唐,甚至有“李白斗酒诗百篇”,“绿蚁新醅酒”之类的诗句。因为酒的度数低,喝起来很难醉。

    而到了两宋以后,随着辽国、金国以及元朝等蛮子进驻中国以后,高度数蒸馏酒逐渐传遍中国。无论是契丹还是女真,还是蒙古人,他们世代居住的地方气候严寒,环境恶劣,必须要喝高浓度的酒才能保暖。

    到了元朝彻底统治中原后,蒸馏酒风靡中原。而后来满清入关,使得入口辛辣、浑身发热的蒸馏酒渐渐替代了香醇浓郁、后劲很足的发酵酒,成为了主流。

    而现代人普遍认为中国酒度数高,难喝,其实这是一种对我们自己国家酒莫大的误解。因为这并不是真正的传统中国酒。

    只是无论是哪个时代,毕竟都缺少不了像南霁云、雷万春这样喜欢烈酒的萧峰型猛男,他们对酒的度数追求是比普通人要高的。

    此外还有大唐西北周边的各大蛮族也喜欢高度数烈酒。像曾经的突厥,如今的契丹、奚族、吐蕃、回纥、两姓突骑施、三姓葛逻逯以及黠戛斯、铁勒逐部,这些政权大多都是游牧民族,他们与后来都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一样,都是生长在气候严寒之地,必须要喝高浓度的酒才能保暖。只是他们的酿酒水平,却远远达不到后世辽、金、元三朝的水平。

    故而,倘若研发出这个时代所没有的高度烈酒,无疑是一个极为赚钱的方法手段。

    要知道,即便是像中国的北部各地区,都有无数猛汉喜欢这种高度烈酒。何况是大唐以外,那些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生长在苦寒之地,最嗜好的就是这种烈酒。

    故而,倘若真酿造出高度数烈酒,在大唐无疑是有极为广大的市场的。有了广大的市场,利润收入当然极为可观。

    而到了后世,白酒同样垄断中国的酒水市场。那些五粮液、茅台等高端白酒更是售价不菲,利润惊人。

    何况这个时代,唯一掌握酿造高度数烈酒技术的人,恐怕只有自己这个后世而来的bug人物。虽然无法保证这种技术能长期垄断,但无疑在长一段时间内,自己都是这种技术的唯一拥有者,也是烈酒市场的垄断者。

    一想到无数的财宝利润溜溜地滑到自己的钱袋里来,顾元溪都激动得快流口水了。

    况且,倘若把酿造的烈酒卖到各大游牧番邦国内去,这种垄断贸易所获得的利润,无疑更是这个世代无法想像的数字。

    后世有个伟人说过:“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顾元溪无疑就被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利润所诱惑到。意识到这个利润手段与他下定决心的时间,不过相隔两三分钟而已。

    在短短两三分钟内,顾元溪已经下定决心,在这次宴会结束后,就着手办好这件事。

    后世的中国白酒香气馥郁、纯净溢香,余香不尽;口味醇厚柔绵,甘润清冽,酒体谐调,回味悠久,那爽口尾净、变化无穷的优美味道,给人以极大的欢愉和幸福之感。

    而这种酒偌在一千年多年前的大唐提前出现,定然会引起一场轰动。

    至于把烈酒推广到塞外游牧民族国内,说不定也是一种变相的经济控制。当塞外各国把中原酿造的烈酒当成衣服、食物那样不可抛却的生活必需品时,自己或许就能够用这些商品当作武器,对这些野蛮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操控。

    一想至此,他兴奋地脱口道:“过几个月或许老雷你能喝到这辈子从未喝过的大劲烈酒。”

    雷万春与南霁云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异口同声问道:“真的?难道你们老顾家有什么祖传美酒?”

    顾元溪摆摆手,神神秘秘道:“祖传美酒倒没有,不过我们顾家有祖传酿酒秘术,倒是两位大哥定然能一饱口福。”

    两人吞了吞口水,嘿嘿笑道:“我说老弟你可引起我们两个肚子里的酒虫了,到时你可得说话算话――”

    顾元溪正要开口,却听得身旁传来一个羊很狼贪的阴戾声音:“原来是你个臭小子!”

    顾元溪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顶裹幞头、穿圆领袍衫,长得胡人模样的年轻男子大步走来。他神色不善地望着他这边,脸上充满阴毒杀气。

第一百零五章 天道不公() 
顾元溪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顶裹幞头、穿圆领袍衫,长得胡人模样的年轻男子大步走来。om他神色不善地望着他这边,脸上充满阴毒杀气。

    顾元溪吃惊道:“怎么是你?”

    那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人,也是自己来到大唐所遇到的第一个仇人。那人便是安禄山的七儿子――安庆光。

    在半个月前,他在自家酒楼闹事,把自己的二哥顾元河打得重伤在家,而自己气愤之下,又直接带人把安庆光打成猪头,也算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不过令顾元溪奇怪的是,事后这安庆光竟然像人间蒸发一样,出乎意料的没有报复,害自己提心吊胆了大半个月。

    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但事情隔了这么久了,自己的二哥身体也恢复的七七八八了,而安庆光当时差点被自己打得半身不遂,什么怨气仇恨此时都散的差不多了。

    况且顾元溪此时比起最初穿越而来的时候,多多少少已经能够收敛住自己的一些脾气,并不会完全像真正的年轻人那样过分冲动了。

    安庆光比起他那个二哥安庆绪,脸上显得有些稚嫩。他双眼发黑没什么精神,一看也就知道是那种常年浑于青楼楚馆的花中老手,多多少少有点酒色缠身的憔悴感。

    顾元溪心中鄙夷不已,安禄山十个儿子中,自己如今才见到了两个。早上所见到的那个安庆绪,也就是后来所谓的“大燕皇帝”。此人看起来脾气暴躁,性烈如火,表面类似于胸无城府的那种人,也难怪后来被阴险狡诈的史思明耍的团团转。

    但安庆绪虽然性格的缺陷不小,但人家在武艺上的确有两把刷子。此人骑马射箭都属一流,在长安年轻权贵里颇为突出,也算是官二代中的佼佼者。

    而这个安庆光,以他半个月的言行举止来看,无疑只是草包中的草包而已,也不知道他整天神气什么。

    只不过顾元溪如今既然踏入官场,那么便得遵守官场的礼仪,于是自己先不情不愿地拱了个手,嘿嘿笑道:“原来是安大帅家的七郎君,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顾元溪心中暗笑,自己一群人当时几乎把他打成内伤,这安庆光半个月恐怕都是在床榻上与药罐子中度过的吧,哪里能好过!

    只不过安庆光接下来一句话让他大为吐血,他冷冷地扫过顾元溪一眼,直眉瞪眼道:“原来是你!怎么――你还没死?”

    顾元溪无语凝噎,心里暗叹这二世祖怎么还是这个鸟德行。om即便苦大仇深,也不能在这种场合当众使性傍气吧?要知道周围一大群人在看着呢――

    只不过顾元溪并不是个容易吃亏的人,闻言仰头大笑道:“多日不见,没想到七郎君你还是这么逗逼!像七郎君这样的旷世草包如今都活得好好的,顾某身为大唐官场的一员,怎么能不长命百岁,好继续为大唐效力呢?”

    安庆光气得怒火中烧,疾言厉色道:“我听说你今天得了个什么春坊主事还有太府乐正的小官?别以为当了个不入流的九品芝麻官就能目中无人,不可一世!”

    顾元溪哈哈大笑,反唇相讥道:“就算是九品的小官,也好过某些人什么都没有吧?七郎君可知道那些无所事事、仅凭父亲权势而肆意妄为的‘拼爹党’,是最为让人鄙视的?”

    安庆光想了大半天,才理解出“拼爹党”这个新鲜词汇的含义,不过他反而器满意得道:“那又如何?我能拼爹,总好过别人连个爹都没吧?”

    安庆光这话其实是无心之失,并未考虑那么多。只是顾元溪在大唐这一世,的确是生父早逝,兄妹四人乃是母亲陆氏含辛茹苦拉扯大的,所以他也颇为忌讳别人提到自己“无父”的事情,故而血气上涌,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无明业火。

    倘若是一个月前刚穿越那会,安庆光敢说出这番话,顾元溪绝对会一时冲动当场把他打得半身不遂。不过在大唐经历了不少事后,他也不是那种率性而为,不考虑后果的人了。

    他用尽全力压制住自己心中强烈的怒气与打人的冲动,勉强挤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安郎君连拼爹这种事都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果然是人的脸,树的皮,如此恬不知羞,厚颜无耻之徒,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是在骂安庆光全无心肝,恬不知耻,只是安庆光的确是不以为耻,他哈哈大笑道:“像你们这些田舍奴,一辈子也就只能干着下贱的活儿,辛辛苦苦连口饭都吃不上,怎么能跟小爷这种含着金钥匙出身的贵种相比。”

    居然连“含着金钥匙出生”这种潮流名言都能脱口而出,顾元溪无言凝噎。

    果然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顾元溪以为自己脸皮已经很厚了,没想到长江后浪推前浪,一山还比一山高,闻言甘拜下风地拱手道:“七郎君果然字字珠玑,令人高山仰止。”

    安庆光冷哼一声,趾高气扬地抬起头,活像一只得胜的铁公鸡。

    “这天气怎么有这样的草包!”顾元溪感慨不已,安胖子那家伙传闻阴险至极,城府有如无底深渊,怎么就生出这种白纸一般的儿子?

    面对嘻皮涎脸,鲜廉寡耻的安庆光,他第一次生出一种无力的挫败感。

    只不过身后的南霁云、雷万春却义愤填膺。两人本来就是河北一系出身的勇士,因看不惯如今范阳军的风气,一怒之下才辞军归乡。本来便看安禄山不爽,如今听得他的儿子在此大放厥词,自然极为不爽。

    “不就是一个胡人的儿子,在这里得瑟什么?”雷万春愤愤不平地将酒樽拍在地上,顿时酒水溢出。

    “你又是什么东西?”安庆光很忌讳“胡人”这两个字眼,气急败坏道:“哪里来的两个恶汉,这地方是你们这种破卒子能来的么?”

    “你说什么?”雷万春声如洪钟,拍案而起,恶狠狠瞪着安庆光道:“狗…胡种,你胆敢再说一次?”

    雷万春一声暴喝响彻云霄,颇有张益德在当阳吓退百万曹军的气势,不仅安庆光为之一颤,连身旁许多人都被忽然吓到,顿时纷纷将目光齐齐集聚到这边来。

    顾元溪大汗,怎么一瞬间变得要喊打喊杀的。他连忙扯住雷万春,阻止他要动手道:“老雷,冷静下来。这里是太乙猎场,不要冲动。咱们要以德服人――”

    他其实也很想把安庆光这草包二世祖当场揍个不孕不育,但也是想想而已。倘若今晚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这小子臭打一顿,那么不用那自己动手,皇帝与朝廷为了安抚安禄山肯定会对自己这些小人物下手。

    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安庆光再废物也是范阳、平卢节度使安禄山的儿子。若是偷偷暗打他一番,只有没证据,谁也不没辙。但若如今大庭广众之下率性动手,结果必然吃不了兜着走。

    南霁云此时也反应过来,双手一抓,将雷万春死死拉住。

    诚然他也看不惯安庆光这些人,不过他属于外表粗犷,内心细腻那号人,并非像雷万春一样是纯粹的莽汉。此时他也想到了事情引发的后果,故而出手相阻。

    安庆光见这三人不敢轻举妄动,心知摄于乃父安禄山的权势,不由得更是得意洋洋,不可一世。

    不过安庆光也知道如今自己的父亲有所图谋,他绝对不能在这关头惹事,那样会对安禄山的谋划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也是他之前面对顾元溪时,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的缘故,此时冷哼一声,丢下一句:“卑贱的破卒子”后,扬长而去。

    雷万春双手攒紧,若非被南霁云孔武有力的双手紧紧抓住的话,他早就冲上去痛打一番了。

    看着安庆光宣威耀武远去的背影,雷万春终于颓然放下手,脸上一青一白的说道:“为什么?为什么天下那么多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而为什么像安庆光这些人生来就高高在上,把所有人的尊严都践踏在脚地?”

    他抓住顾元溪的肩膀,痛苦地垂下头道:“老顾,你告诉我,这公平吗?”

    “公平?”顾元溪脸上溢出一丝苦笑。这世界上有真正的公平么?他摇摇头,无奈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世界上哪来真正的公平呢?”

    “倘若这安庆光是自己奋斗而来的,那谁都无话可说――”雷万春切齿怒眼道:“可是他爹安禄山那个混账只会苟且钻营,以求富贵。他的儿子一个个年未弱冠就衣红衣紫,与那些寒窗苦读几十载而不可得的贫苦士子相比,何其讽刺!”

    顾元溪见雷万春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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