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家贩卖魔兽的店铺,李君买下了两对比翼鸟,他放出了一只,拿着锋利的刀子,压在它脆弱的脖子上,可后者竟丝毫没有逃离的意思,反而在鸟笼外面打着转,“吱吱”叫个不停,似在安慰自己的另一半。
“真是个好鸟儿!”李君妙叹,刀子割破了手指,轻念一声后,两滴鲜血,落在了这一对比翼鸟的眉心处,“嗡嗡”颤动下,血色祭文敛去,脑海里蓦然多出了两股陌生的记忆。
漫步在街头,李君思绪繁杂,依旧没能从《尔雅·释地》疑问中解惑出来。
“除我之外,在我之前,还有多少个穿越者?”李君自语,感觉前方的路,犹如一片深不可测的泥潭,越发的神秘和古怪了。
绕着绕着,就已经到了晚上五点钟。
日暮将落,火霞云成片,一轮弯弯的月亮,在云层中隐约可见。
每当夜里,总有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神秘人,走进某一家店铺,与那里打算卖店的老板商量着价钱,因出手阔绰,没有令老板惊吓报官。在买来一些必备、简单的物事后,经某一瘦小凶狠人之手,交了地契,押下了名字……李君第一家在异世界的商业店铺,算是正式开张了。
没有鞭炮、礼炮,也没有喇叭路人,只是挂了个牌,打开了大门,无声无息间,完成了开业的准备工作。
《鸟斋堂》——李君亲笔提字,命名的这间店铺。
鸟斋堂内不贩卖别的,只贩卖一种魔兽,那便是驯化后的比翼鸟!
谁都知道,比翼鸟是最难驯化的魔兽之一,除非把两只成双入对的比翼鸟,完全的驯化,否则若放一只、留一只,被放出来的那一只,只会呆在鸟笼周围,守候着自己的另一半,不会离开半步。哪怕饿了、渴了,直至饿死、渴死仍然也不会离去!
小巧可爱的比翼鸟,又是高傲和不羁的,哪怕是最出色的驯兽师,也无法令它低头,成为飞向天空的传信使者。
虽然在无数年前,曾有某位驯兽师感言﹕比翼鸟虽是最出色的飞向天空的传信使者,但奈何,历经千年风雨,在很多驯兽师呕心沥血的研究下,依旧不能完全的驯化比翼鸟,成为人类的奴隶。
时有比翼鸟在飞向天空中,便不知去向,不知所踪,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晚上八点,正是特维纶市夜生活的开始。
什么牛鬼蛇神尽数出没,有老实巴交的平民、也有游手好闲的混混、也有打架斗狠的佣兵、也有豪情万丈的冒险家、更多的便是家财万贯的富人和贵族。
糜乱的夜间城市,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莺莺燕燕,小溪湖畔的灯船,不时传出“咿呀咿呀”的诱人叫喊,数层楼高的瓦砾房,金漆涂抹,明珠照亮,无数花枝招展的歌女和小姐们,穿着单薄的衬衫,往来揽客。
特维纶市的“人才市场”,永远是最为热闹的场地。
官面字意称其为“人才市场”,但实际上,那只不过是一片贩卖奴隶的场所。
奴隶的构成一般由敌国战败的降俘、犯大罪的平民、贵族组成。
当然,也有许多来历不明,身份清明的奴隶,但是,一旦他们被贩卖到黑市上,打上奴隶的烙印,等过个几年的功夫,政府把失踪人员的民籍注销,认其为死亡后,不是奴隶也变成奴隶了,因为他的身份,在政府官方,已经得不到档案、民籍的身份证明了。
自然,有能力一手遮天,把一位好好的良民,生生弄成奴隶的人,无不都是权势滔天之辈,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出此计策,令其想翻身都难了。
“人才市场”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衣着奢华之辈,要么是一方的乡绅、富豪,要么是政府官员和贵族。
浑身赤果果女孩的那里,聚集的人最多,其次便是身高力壮的魁梧男子,只在胯部围着一个裤布,引不少贵妇,对其发出挑逗般的呼声。
李君背着双手,穿行过了大半个“人才市场”,蓦然,他在某处旮旯那里,发现了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
老人浑身脏黑,满头黑发乱糟糟的,一张脸皮僵硬,但是双眸却别有光华,隐约闪烁着一股子精明和冷漠。
他的皮肤不是异世界人的白色,而是亚洲人特有的黄色皮肤。
老人身材不高,只有一米六几的个,站直身躯,有些驼背,鬓角微白,黑发间,也夹杂着几根白丝。
李君双眸顿时一亮,指着那名老人,冲贩主问道﹕“他值多少钱?我买了。”
贩主看着眼前这位一身白色魔法师袍的李君,原本弯着的腰弯的就更深了,笑容带着谄媚之色,露出一排的大黄牙,说道﹕“尊敬的魔法师阁下,您是知道的,黄种人一向是稀缺的肤色人种,哪怕这个糟老头一无用处,只能吃糟糠杂粮,其价格,也要比普通的奴隶高上一些……”
贩主顿了顿,摆出一副“迟疑”之色,肉痛道﹕“罢了!既然是尊敬的魔法师阁下要买他,那么卑微的奇林内克,就让出三成的价格……四枚金币!怎么样?”
李君点了点头,没有过多的犹豫,从怀里掏出了四枚金灿灿的金币,抛给了那个呲着大黄牙,恭维自己看的恶心的贩主。
………
鸟斋堂内。
“你叫什么名字?”
“回尊敬主人的话,您卑微的仆人名叫内扎克。”
“……你的本名?”
“是的,主人。”
“可你是黄种人,我记得黄种人姓氏上没有姓内的。”
“不,我的主人,内扎克是我的名,并非姓氏,我的姓氏为巴查非。听说是我的祖辈,在某位贵族府上当长佣,被主人家赐下的姓氏……”
“所以我的全名叫做﹕内扎克·马里图森·巴查非。”
李君唔了一声,差点忘记异世人的姓氏名讳与东方人存在着迥异的差别,往往都是拖着一大串的名,最后点缀一个姓。
“名字太长、繁琐了,以后你就改叫扎克吧,留在这里,替我料理这家鸟斋堂。”李君说道。
没等扎克抬头,惶恐的拒绝,李君便划破食指,挤出了一滴精血,快速的烙印在了扎克的眉心上。
因为过度的惶恐与不安,等扎克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被李君烙印下了一枚祭文,眼神短暂的呆滞后,便恭恭敬敬的,诚心向李君鞠躬施礼。
李君面色微白,毕竟人类不同于魔兽,拥有高等的智慧,灵魂意识相对于魔兽更为的复杂。
这还是扎克心神失守的情况下,被李君驯化成功,若稍有反抗,则驯化更为艰难了。
第41章 金秋十月()
“你就留在这里,替我贩卖这些比翼鸟,若有人问起我,你就说不知道。我瞧你眼神挺精明的,编谎话总会吧?”
扎克低着头,扶胸施礼道﹕“您的仆人扎克淌过风雨数十载,就是靠说谎话才能以奴隶的身份活到现在。再过几年,我的六十大寿就要到来了,哪怕即刻死去,也算是寿终正寝了。”
李君满意的点了点头,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并说道﹕“抽屉里还有几枚银币,你先用着。明天多买点补品,好好补补身子。也不瞧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从现在起,你可是我李君的大管家,不长个肥头肥脑的,带你出去岂不要往我脸上抹黑?”
李君想着贵族们的肥管家,都是身材匀称,略微发福的,穿着家族式的管家衬衫,显得异常的精壮,那才像是个管家的样。
还有谁的管家像扎克这般瘦弱?跟个电线杆子似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到他。
扎克眼中没有讶异、也没有惊愣,毫不犹豫的施礼道﹕“是,谨遵主人之令。”
金秋十月,是科罗帝国的建国月。
四百年前,科罗帝国第一任国王陛下,率领强大的军队,征剿四方,最终灭掉了前朝,在其废墟上,建立了科罗帝国,并向光明教会跪地称皇。
这个世间没有皇帝一词,有的只是国王陛下。
因为,在迦南大陆上只有一种人有资格佩叫皇帝,也只有他才能叫做皇帝。
那便是——光明教会历代的教皇,唯有教皇陛下,才有资格称皇,其余帝国,哪怕是最强大的帝国,也只能称王。
光明教会掌控着神权,也亦监控着俗世。
各大帝国的厮杀它从来都不干涉,恍若冷漠的神明,高高在上俯宰着一切。
教会要的,只是让大陆上的那几个帝国替它打理俗世,收集财富、矿石、粮食等。
它不在意今日哪家皇室坐江山,只要能保持对教会的臣服和畏惧之心,管他谁做国王呢!有这操心的功夫,还不如多走动走动,祸害几个漂亮的贵族少女。
教会统治大陆的一切,每年有无数的矿石资源、成箱的金币、成堆的粮食、成批的天才儿童,被送到教会总部——神圣光明城。
在那里,具有一定天赋的儿童,就要幼小离家,统一接受教育,灌输教会信仰,被教官训练成强大的战士以及魔法师……直至长大。
他们忘记了父母是谁,忘记了出生何地,忘记了哺育自己的国家,剩下的,只有对教会的忠诚、对光明女神狂热的信仰。
俗世终究无法抵抗神权,曾有雄心勃勃的国王想要灭掉教会,筹谋数代,倾全国兵力御驾亲征,结果没等出了帝国边境,便因内部的分裂,以及附近各个帝国联手攻击下,瞬间溃灭,从始自终,光明教会只颁布了一道神旨,连一个兵将都没有派。
“亵渎光明、背叛女神者,天下人都可以诛杀!”
昔日那个最强大的帝国,因为内部分裂,外部诸帝国联军攻势下,几日间,数百万大军飞灰湮灭,那名雄心勃勃的国王,也因兵败自杀,遗体被送到神圣光明城,被裁决链洞穿全身,暴尸十年后,得到圣火净化……
邪恶,终是要被女神所引导下的勇士消灭的!
十月的科罗,花朵遍地、人头攒动。熙攘的人群手中握着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对帝国祝福的话语,来到政府门前,投放进了纸箱内,传递着自己对国家的热爱之情。
到处张灯结彩,一片笑声,所有人用不同的方式,却出于一个目的,祝愿伟大、繁荣、昌盛的科罗帝国,永久不衰、兵锋所向披靡、人民上下同心……
……
建国?没有任何自由、发个话都要看人家眼色行事的国度,哪有建国一说?
李君坐在街边的一个酒馆,一边嗑着花生,一边自言自语的嘀咕道。
庆祝活动会足足持续一个月,在首都,伟大的国王陛下正检阅着战气昂扬、精神奕奕的军队。
数位受邀自光明教会来的神官,漠然的坐在国王陛下一旁,静静的看着一支又一支受检阅的军队走过自己的面前。
踏步声非常的整齐、步伐堪称达到了同一个频率点上,嘹亮的口号,如排山倒海般,冲击着每个在场人员的心间。
各国派来的代表震惊了,随即又变得沉默了,不似科罗人那般激动的欢呼,只是敷衍般的鼓了鼓手掌。
科罗帝国,步兵天下第一,纵横俗世数百年,未逢一败!是当世最强大的帝国之一。
来自神圣光明城的那数位神官,脸色依旧平静且淡漠,看着那些精神抖擞的科罗步兵,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微嘲﹕“步兵天下第一?纵你有十万步兵,我仅一千神圣骑士,就足以冲垮你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了。”
……
……
检阅完毕后,上到国王陛下,下到挑担小贩,都要齐齐下跪,用虔诚的思想,和狂热的眼神,听候教皇赐下的福语。
那,才是科罗帝国阅兵仪式上最重要,也是唯独不可少的一环。
可笑!而又可悲可叹。
相比科罗首都,特维纶市的庆祝活动,就显得自由多了。
虽说到了最后,仍有几个神棍,摆出慈悲的面容,又庄严肃穆的沐浴在光明下,宣读来自教皇陛下的福语,但是,对于李君这个异类来说,在这个时候,就是他抢肉抢酒的最佳时机。
建国庆祝日头三天,又称为感恩日,所有酒馆的酒肉,均都免费。
但这个免费是有时间、数量限制的,想要免费的酒和肉,就需要动手抢了。
感恩日是这个世间,最为真诚的节日,人们感谢昊日之上的光明女神,为人间撒播下温暖的光明,又感谢为了如今美好的帝国,马革裹尸、浴血奋战、战死沙场的将士们。追忆和怀念,哀恸与咏颂。人们带着最真挚的笑容,彼此的道贺,彼此的祝福。
一只牛皮靴子没了,李君很恼火,毕竟是花了数个铜币买的,放在前世就是数百个毛爷爷,他从小到大,都没穿过那么贵的鞋子。
不过,好在收获颇丰。趁着所有人跪地祷告时,李君拖着一个麻袋,从一个鞋店里,顺手拐走了一只牛皮靴子,快速的消失在了街头小巷中。
半个月下来,鸟斋堂都没有一丝的收入。
倒是扎克逐渐的变胖了起来,身材不再那般瘦弱,长了几斤的精肉,但离发福还差远许多。
望着空荡荡的账本,李君恼怒的揉着头发。
扎克的手艺不错,做出来的食物很美味,倒是令李君短暂性的忘记了,他人生第一次创业即将失败的烦恼。
数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倒是令这个老人,学会了很多有价值、实用的东西。
人贩子团伙中的伙食,基本上都是由扎克做,很是讨得那里老大的欢心,他为人又精明,善于圆滑之道,一笑起来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所以才异于其他奴隶,纵使年老体衰,仍然活的很滋润。
李君说让扎克端出管家的样子,并花钱给扎克买了一套像样的管家衣服。洁白的衬衫一尘不染,黑色外套紧缚着他的身躯,红红的领结犹如大苹果一样,正如扎克脸上始终绽放的那淡淡的微笑,给人一种很舒心、喜庆的感觉。
“倒像个样子。”李君妙叹。
李君不习惯别人伺候,挥手示意扎克,在自己的对面坐下。
大口噎着饭菜,渴了就灌上一大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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