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游刺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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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游刺杀录-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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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哼,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劳卢回头看向来时的山村,“他必然已经逃到了老地方。可轻松躲过我们的追捕。”

    “那你回村里,我去乌拉镇看看,”小勺子说罢,人已经消失在雨水之中,劳卢也扛着猪往回赶。

    只是片刻,路上就看见一个光着背的人慢悠悠的往前走着,手里似乎还提着几件衣服。劳卢飞身一跃,直接从头顶跳到对方前面,同时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

    对方大骇,脱口而出:“偷猪贼?”

    “你是谁?”劳卢不多废话,“有没有见过凯文。因缺思厅?”

    “谁啊?”对方茫然,虽然见过两次,凯文从未对他暴露过自己的名字。

    “有没有见过一个吟游诗人?”劳卢再问。

    “有!他还打晕了我,扒了我的衣服!”吟游诗人当即诉苦,“简直太可恶了。”

    “知不知道他往那个方向走?”劳卢问。

    “不知道。”吟游诗人摇头,“他打晕了我就跑了。”

    劳卢沉默片刻,转头看自己的猪,却见猪蹄牢牢的指着对方手里的衣服。对方发觉他的目光,不由解释了一下:“这衣服太脏了,我不想穿。”

    劳卢回头再看看,离山姆士山村已经很近。中间这段官路似乎并没有凯文的气味,不过既然很近了,回去看看也无妨。他依然在坚持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的理念,他曾经仔细研究过凯文的小说,对类似套路这位作者也非常热衷。

    砰!冒着大雨,劳卢又扛着猪冲进了酒馆。酒馆是村长家开的,这里又是村子的门口,第一步必然在从这里开始找。

    村子说:“你把猪再扛回来也没用,我说了,我们不收猪。”

    猪蹄倒转,劳卢无奈又默默的出去。

    村子不过二十来户,顷刻间就又转了一圈,这头特别训练的白胖猪明确的“告诉”他,人绝不在村子里。劳卢扛着猪在村子中间发愣,不少村民在屋檐下指指点点:“唉!这年头卖猪也要挨家挨户的敲门啊!”“我们这么穷,连村长都买不起整只猪,谁能买得起啊!”……

    劳卢长叹一声,只能再往官道上跑。结果村民报以热烈掌声:“猛人!卖不出猪,抗回镇上吗?”“哇,这人真猛!这么重的猪,我走两步就趴了。”“大家鼓掌!大绅士说这是对猛人表示敬意!”……

    而另一边,小勺子直冲到乌拉镇镇门口,此时大雨倾泻而下,路上都没有行人。只有两个卫兵站在边上的棚子里。门口二十步远,几个垃圾桶被堆放在一起,雨水浇灌,流出不少污水,恶臭阵阵。

    这些东西一些的农场主会收,不过今天大雨,估计都不会来了。一堆垃圾放那边,无疑影响心情,不过这会儿大雨,谁都懒得去收拾。

    小勺子不管这些,冒雨询问卫兵:“早上有没有吟游诗人进来?”

    “没有!”卫兵回答。虽然看她是一个姑娘,但也不敢小看,刚刚她急速而来的速度绝不小可。

    “或者有没有易容乔装的人过来?”小勺子追问。

    “没有,早上开镇门之后,一个人都没有来。”卫兵回答,“这个小镇只有一个门,要来必然进过这边。”

    小勺子抬头看看边上的围墙,小镇的土墙虽然不比城墙高耸,但也有三五米高。以一个普通男人的水平,翻墙还是可能的,但是应该会留下痕迹,即便是下雨。仰着头一路小跑,绕镇子外围一圈,也没有任何发现。

    莫非真的如信天翁所说,对方处于最危险的地方,并认为是最安全的?带着满腹疑惑,小勺子开始往回赶。

    两人又一次在官道上碰头,一怔之下,不需多言已经知道结果。两人都没有结果,区区一个吟游诗人,竟然如此难抓。

    “你的猪蹄子还在指着镇子方向,追过去还来得及吧?”小勺子急忙问。

    “如果他真的在镇子里的话,那已经来不及了。”劳卢终于放下了肩上的猪,“镇上有马车,付十几个铜币即可到最近的城市,那边有传送点。一进传送点,我们就彻底断了他的线索。”

    雨渐渐停歇,两人抬头望天,已经是下午。两人脚力飞快,但这一来一回的浪费时间,却终究不能忽略不计。此时再追,恐怕已经来不及。天大地大,除非他再拿凯文?因缺思厅的名字出来讲黄段子,否则真的要拼运气。

    “嚯!好厉害呀!”小勺子甩甩衣服上的水,“跟兔子似的,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一个大意让他跑掉,却特别难捉。”

第九章 蹩脚的逃亡技术() 
“我隐隐有一种感觉,”管道上,小勺子开口,她和信天翁此时还是决定去乌拉镇看看,“会不会是你故意放走他的?”

    “呵呵,”信天翁依然扛着猪,“不相信自己的队友,在任务中是很致命的。不过你是初次任务,我也不多说了。”

    “我也知道,”小勺子回答,“不过总觉得奇怪,就算我是第一次任务没经验。你作为四星刺客,追捕过更加狡猾的人。怎么会被一个吟游诗人逃跑?”

    “你要知道,提前暴露的是你,而不是我,”信天翁回答,“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不会轻易让他离开我的视线,即便要谈,他也跑不了。但问题是接任务的是你,所以我没说什么。”

    “可是他说他去洗手了,我总不能跟着吧?”

    “洗手上厕所之类,属于人防备比较松懈的时候,此时刺杀反而效果更好。”

    小勺子无言以对,只能懊恼的甩甩衣服。

    “你这一身本来就太干净,下雨天道路泥泞,我的鞋子都故意弄脏一点。”信天翁抬起脚,“你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实力,而且在酒店看书也太刻意。作为刺客,你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好吧,不过我总觉得你在故意误导我。”小勺子回答,“你给我任务,但结果自己也跟过来了。既然这样你自己出手捅死他不就完了么?噫~还是说你看上我了?特地找机会出来和我一起做任务?”

    信天翁不再说话,并朝小勺子扔了一头猪。小勺子接住了扔来的猪,并把它放在了地上。此时猪才不自然的叫了一声。

    “那我回去了,猪就借给你。”信天翁抄着口袋回去了,“我在山姆士山村等你消息。”

    说实话,信天翁之所以去找小勺子来接取任务,当然是不希望凯文这人死。整个刺客公会如果有一人有可能顶撞会长的话,大概也只有他女儿了。不过要说信天翁故意放走凯文,却是绝对的冤枉,他的确有类似想法,但却绝对没有做过。

    作为刺客同僚,有些话不能乱说,也不变轻易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思来想去,索性扔她一猪,让她自己看着办。

    小勺子也有些生气,信天翁的态度,仿佛是没我不行,看你怎么办的感觉。小勺子年轻气盛,当然也不服气。当即也从地上扛起猪:“气味还在吗?指路。”

    结果这猪如同死了一半,两个蹄子耷拉着完全不动。小勺子奇怪,暗想难道自己扛的姿势不对,努力把猪扛到了左肩,掂了掂:“嘿!指路啦!”

    依然毫无反应,小勺子忍不住把它放下来。以她的实力倒不是觉得太重,只是这猪骚味有点难受。

    “喂喂!”小勺子用力捏住猪鼻子,“搞什么?看不起我?”

    猪只是把嘴张开,依然不动。

    小勺子再把它嘴掐住,片刻,白胖猪终于暴躁起来,疯狂扭动着脑袋。小勺子趁机威胁:“给我指路知道吗?”

    猪头微点,似乎是同意了,小勺子当即放手。于是猪又趴下了,似乎趴着不动就是它最大的乐趣。

    “你……”小勺子当即再捏住它鼻子嘴巴,猪再次暴躁,一放手,猪又趴下,如此反复数次,白胖猪依然了无生趣的趴着不动,小勺子是全无办法,反而弄得自己一手的猪口水。

    “唉!”小勺子从路边随便找了点草叶蹭了下手,“你滚吧!回你主人那边去!”

    一瞬间,猪眼绽放光芒,一咕噜爬起来,转身一溜烟跑了。小勺子气的牙痒痒,但这是别人的宠物,却也不便随意乱打。

    另一边,乌拉镇门口,几辆马车姗姗赶来。这些都是附近农场主收购泔水派过来的,小镇也早已经习惯,隔天晚上镇上酒馆之类的地方就把泔水桶扔围墙外面。同时也包括垃圾,让这些收泔水的一并处理掉。通常第二天清晨马车就会来,不过今天上午下雨,以至于来迟。

    镇门口卫兵自然的走上前交涉,马车上下来两个兽族奴隶。五大三粗,嘴边两只獠牙上翘,绿色匹夫,裸露的上身显示着结实的肌肉,同时也显示着上面道道鞭痕,下身就一条破破烂烂的裤子,赤脚走路。这些兽族奴隶如果站直了,足有比一般人族高半个头。不过人族规定,他们必须时刻弯腰低头,高度不得超过成年人类。

    在人族中生活的兽族大多是奴隶,他们早已经被驯化,身上的兽性基本消失,只剩下奴性。兽族内部也有多个部族,但不论哪个部族,都有一股子蛮力,干活都是一把好手。一般一个兽族足够顶上三个人,这种脏活累活让他们来最合适。不过他们吃的也多,一般也足够抵上三个人。

    按照程序,两个兽人交了钱,放下两个空木桶,再把泔水桶搬上车。当中也没什么交流,泔水桶似乎比平时要满一些,但他们也不会多问。

    片刻装车完毕,两个兽族就默默驾车走了,卫兵也不会和他们废话,自行回到岗位上。小镇一如既往的和平和安宁。再过片刻,小勺子一个人走来,再次询问卫兵有没有吟游诗人之类的经过,卫兵还是回答没有。小勺子无奈,只能先在小镇住下,刚刚在雨中来去,一身衣服都湿了,也需要换洗。

    傍晚时分,装泔水桶的马车终于来到附近的大城斯坦兵斯城。大城的守卫当然森严很多,两个兽族也必须下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通行证。

    虽然这里是楼保勒国内陆,边境的他国绝不会进犯到这里。但国家内部,还有贵族的封地纠葛,时常也会起私兵进行小规模械斗,城主和城主之间也拉帮结派,矛盾对立。总之这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况,主城搜查也尤为严格,哪怕是泔水桶,他们也要拿跟棍子往里面戳两下。

    呼啦一声!桶里突然站出个人来,全身菜叶汤汁水溅的到处都是。城门口所有人为之大骇,卫兵当即拔剑大喝:“什么人?”

    “吟游诗人!”对方回答,双眼都被菜汤弄的睁不开,此时还在拼命的擦拭。

    “你躲在泔水桶里干什么?”卫兵问。

    “为了寻找灵感。”对方勉强擦拭完毕,总算能看清他的面貌。

    “凯文?”其中一个卫兵队长认出他,凯文常年四处游走,这边城市也来过。只要去过酒馆的人,大都还能认出他来。

    “嘿嘿,是我。”凯文有些费力的从泔水桶内爬出来,散发出一阵酸臭味,卫兵都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吟游诗人还真是不容易啊。”卫兵队长依然是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不过既然认识,那就好说话很多。

    “嗯,我最近的小说主角要在泔水桶里躲避刺杀,”凯文随口回答,“所以我决定亲自蹲进泔水桶内,感受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受。”

    众卫兵相互望望,均感诧异。不过既然不是逃犯或可疑人物,倒也没理由阻止他进城。队长抬手一挥,表示放行。

    但凯文却摇摇头:“我就不进城了,在城外转转。”说完已经朝外走去,留下卫兵和平民都议论纷纷。

    想要彻底摆脱刺客追杀,要么去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换个职业,要么寻求一个庇护所,要么跳出来和刺客公会来硬的。

    第三种方法无疑是不可能的,这只属于那种捡到尿壶的主角们。第一种方法其实也太难,凯文还是决定找自己的庇护所。但斯坦兵斯城很多人认识自己,自己一身菜汤又太过醒目。本来想混在泔水桶里到农场再出来,没想到守门小兵盘查这么严。

    如果对方情报迅捷的话,恐怕此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落。而城内传送点又有诸多规定,衣冠不整的人还不得入内。想进去直接传送之前,还的先洗个澡。洗澡该去哪儿?城内谁会接待一个一身汤水的人?只能城外自行解决了。

    顺便从昨晚到现在,凯文都没吃东西了,早就饥肠辘辘。在野外打点野味也是好的。

    夜色渐渐浓郁起来,通常认为晚上不宜打猎,但这边并无猛兽,也无所谓。这边有一种黑毛鸡的生物,也是一种难得的野味。黑毛鸡只在夜间出没,所以这边村民晚上出去抓鸡的也大有人在。

    不过这种鸡非常机敏,想抓也没这么容易。如果点着火把去找,那鸡早就跑了。很多村民都是抹黑寻找,不过能否找到,还的看运气。

    一只黑毛鸡卖给酒店值3银币,对一般农夫而言都是小发一笔。凯文没指望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他只是打算摘点野果和蘑菇充饥。

    也不需要点火把照明,随手在阴暗潮湿处翻翻,轻松获得不少菌菇。只是片刻,手里就捧了一堆,信步来到一条小溪流边上洗干净。在树林中找些干柴,这反而是最不容易的,因为刚刚下过雨。

    凯文不得已把某些还能用的树枝的潮湿树皮,用他的柴刀削去一部分,再找来一些树绒,作为引火材料,在溪流边清空一块地皮,开始搭建一个火堆。

    凯文曾经尝试过钻木取火,这是一项非常累人的工作,万幸今天不需要,他有一种魔力火石。这可是魔法师的专用物品,魔力凝聚,自然会生出一团火苗。正常使用可保证十年不损,严格来说和制作法杖的晶石核心的同样材料,只是这东西属废料,拿来做成了火石。

    有了这东西,生火自然不成问题。片刻已经是熊熊火焰,凯文把湿柴放边上烘烤,干了再放进去,相信煮熟这些蘑菇不成问题。现在就剩下碗了。

    但这对魔法师来说,最不是问题,凯文左手张开一个魔法盾已经成型。轻轻扩大魔法盾的凹面,然后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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