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武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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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武圣主-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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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逍遥愿意这样做,他心中的大义,兄弟之情早死个几十年又会如何?但是他始终对不起一个人,这个人书生也对她愧疚,李霸天更是无脸见她。

    两人都没想到她今日竟会主动前来,她似乎想表达一件事情,李逍遥想说的一件事情,因为当年几人争吵之后都是以一醉方休解恩仇的方式来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她来了,代表他而来所以带来了酒壶,带来了酒杯,他虽然不能与他们一醉方休,但是终究让她与他们喝了这顿酒。

    她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切,所以她不想见到他们便用罩衣罩住了自己,但是这酒始终是喝了,不论是她自己想喝或是因为明白他心中意而前来。

    终究这顿酒是喝了,虽然没有一醉方休但是当年的情却无人能忘怀,他在告诉他们,不论你们认为我该埋怨或是不该埋怨,那么喝了这顿酒,一切便烟消云散。

    (。)请

第二百五十五章 再会() 
云散了,风停了,雨也散了。天籁.⒉3TT.

    柳依依离去了,李霸天依旧还坐在这里。

    当年情也回忆了,二人心中倒是多了许多感慨,不论是为谁,这种感慨终究是抹不灭的一种情,也是一种情怀。

    李霸天道:“戏已经上演了。”

    “是的。”书生这次并未倒上一杯酒,而是起身,朝南方望去淡然道:“云未聚,风未起之前便去了。”

    这场雨下了三天,三夜,他们便在十里长亭内喝了三天三夜的酒,书生不清楚也不想去记时间所以回答的是云未聚,风未起之前。

    “按时间来算小启他们也快到楼兰了。”

    书生想了想,然后又回到座位上,倒上一杯酒,笑道:“有些时候不得不去相信有气运这一说法。”

    “是啊。”

    这气运二字真的不好说毕竟道不明,但是谁能说苏启运气不好呢?

    当年李霸天第一次见到苏启之时便觉得这小子好生可怜,也觉得他好生幸运,生于知命,这是何等不可思议之事,违背道法原则之事,这也是为何他从出生便被断定活不过双十年。

    “二十岁是一个坎,快到了,这个坎他注定过得去。”

    “其实我觉得他也挺可怜的。”

    这个坎的确过得去,但是过去的这个坎又要付出什么呢?他又承受得起这一切吗?

    说苏启幸运他的确是幸运的,说苏启不幸运他也的确是不幸运的,他生下来所得到的眷顾便是别人需要花费百年甚至一生或许都达不到的高度,但是他的人生路却是最为坎坷的。

    当年他要学刀李霸天便知道他不是因为喜欢刀而去学刀,但是见猎心喜,谁不喜欢这样天赋的弟子?

    他学刀,他杀人,经历无数生死。

    当他学成,李霸天才正儿八经的问了他一句“小启,你为何想学刀?”

    “能经历生死。”

    是的,学刀,想学好刀,你便必须要经历生死,没经过生死的磨炼你又如何能学会这刀中的霸道无边?

    他从记事便知道自己有病,可能活不过二十,对于一个意气风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

    想要一个年轻人坦然面对生死?要是真的能坦然除非是他自己想死。

    苏启不想死,一点都不想,他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好,青山,绿水,红尘交杂,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没有经历过如何能坦然面对死亡?

    他怕,真的很怕,他自己思考过许多事情,如何能让自己不怕面对死亡?

    仔细想想,也只有经历过生死才能不惧怕死亡,所以他找上了李霸天,开始学刀了。

    他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才学会李霸天的刀,经历过那么多生死后他倒是明白了死并不可怕,只是会有遗憾,遗憾这世间,遗憾心中情。

    他真的不怕死,所以在九品莲台的佛界之中他做的一切都是那么风轻云淡,就算面对死亡他也依旧坦然。

    她喜欢海棠花他便让佛界中满满皆是海棠花飞舞,她中了无法解除的毒他便用自己的死亡为她换来生命的美好。

    他并不是一个有大义的人,苏启一直都认为自己很自私,因为他明白自己是自私的所以他不会因为自己想去做的事情有什么负担,终究到底可能会有些遗憾,但是有些事情不去做那么他这辈子活得再长又有何意义?

    “他是个不错的年轻人。”

    “不仅是不错吧?我甚至觉得他比孔默还要优秀。”

    书生笑了笑,道:“或许吧,不过你们就认为他一定会做正确的选择?”

    书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你知道,他骨子里有一半是魔,我也将我传承的种子种在了他的心里,你猜他最后是会成魔还是成人?或是半魔半人?”

    李霸天沉默了,不是他不知道如何回答而是他不想回答,为何会成魔?或者人?或者半人半魔?

    苏启为何要做这一切的选择?他明白自己这弟子是什么样的人,虽然他从来不会叫自己一生师父。

    苏启只想平淡的过完这一生但是因为他是苏启他便注定不能平淡的过这一生,那是大义,他们强加在他身上的大义。

    这样是不公平的,书生也让这个选择更戏剧化一些所以他将自己传承的种子种在了苏启的心里,这也是一种私心,这私心下隐藏的什么也只有他自己明白。

    苏启最终的选择是什么?不论他选择的是什么,他最后终究会走上他们预期的方向,可能耗费的时间会久一些,但是有些事情,有些环境会逼着人改变的,他相信苏启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你该走了吧。”

    书生并不是下逐客令因为他明白接下来李霸天要做什么,所以你可以走了。

    李霸天也的确应该走了,这是他亲兄弟性命换来的契机,这个契机必然是不能让人打扰,比如说书生提起的西圣神庭,玄天观的观主白醒。

    白醒会看到如此的事情生吗?他究竟站在哪一边?这些不可控的因素实在太多了,李霸天也是时候在某些地方蹲着,看着,看看白醒究竟要做些什么。

    “你呢?”李霸天问道。

    书生侧目看了李霸天一眼,他知道李霸天的意思,李霸天在此事上也不会怀疑他,但是他会做什么呢?

    “苏默呢?”

    “大唐书院。”

    “我不喜欢那个地方。”

    “但是你喜欢副院。”

    书生想了想,笑了笑道:“副院的书楼应该没有人了吧?”

    李霸天摇头,笑道:“那书楼变得如同当年一样热闹。”

    “那正好?”

    “哦?”

    “当年我与逍遥都喜欢在书楼的隔间看看书,喝喝茶。”

    李霸天沉吟了片刻,没有说什么,只不过神色中略有些暗淡之色,不过片刻便恢复过来,有些感叹道:“也是,你也很久没去看看了,是时候走走,有些事情一生都忘不了,既然忘不了那么去感怀一下也是好的。”

    “人去楼空,也只有楼能感怀。”书生随意笑了笑,收起酒壶,酒杯,道:“再会。”

    “再会。”

    (。)曝光!:

第二百五十六章 白杨树后() 
阴沉的云散了,风也小了,雨也停了。

    雨后的平原之上自然是让人舒心的,除了避开那些泥泞之地,不过那二人倒不需要担心泥泞,因为骑得是一匹红枣马,比较高大,就算马儿狂奔起来泥水也只能溅其小腿,坐在他身上的人儿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它也没必要狂奔,优哉游哉,因为它背上的二人也挺悠哉的,并不催促它,可能是想多感受下雨后的那丝清香,泥泞中的那丝芬芳吧。

    “海棠哥哥,这场雨下得真久。”

    整整三天三夜,这雨下得的确长久,不过这片土地也干燥了许久,也的确需要些雨水滋润了,所以一路上能见到的人都喜闻乐见这雨水的滋润。

    他们走过青山,越过小溪,摘过野花,吃些野味,她一直都牵着他的手好像生怕松手后他就要随着风飘离而去一般。

    海棠有些无奈,还笑过她太过小姑娘心性,自己又不会跑,抓的那么紧做什么。

    可是她才不管这些,要走就要牵着手,要骑马也要一匹马,因为她真的害怕他离开,因为她明白总有一天他会离开的,所以她珍惜这一刻,爱这一刻,每分每秒她都舍不得。

    “海棠哥哥。”

    “嗯?”

    “我爱你。”

    “啊?”

    “啊什么啊?难道你不爱碧瑶吗?”她有些生气,更多的却是委屈,好生可怜。

    海棠忙道“我哪里说不爱了。”

    “那就是爱。”

    “我爱。”海棠回答的很认真。

    “嘻嘻。”碧瑶莞尔一笑道:“海棠哥哥,爱就要大声说出来,你不告诉碧瑶,碧瑶怎么知道你爱我呢?”

    “你啊。”海棠哭笑不得“这一天天的都是些什么歪理,蠢的不得了。”

    “蠢怎么了?”碧瑶轻哼道:“海棠哥哥没听过一句话吗,恋爱中的姑娘智商为零,我蠢一点不是证明我恋爱了吗?哼哼,海棠哥哥还是那么聪明是不是不喜欢碧瑶?”

    这对话,海棠自认为机智无比却无法回答,突然灵光一闪指着前方道:“碧瑶你看那是什么?”

    远方耸立着一颗白杨树,数百年了吧,枝繁叶茂,耸立在这平原之上倒是一番另类之景。

    “那不就是一颗白杨树吗?”

    “啊?白杨树?”海棠故意挠了挠后脑勺道:“看来是我眼花了,竟然看成一个歇脚亭还说去休息片刻。”

    “歇脚亭?”碧瑶有些无奈,这好好的一颗白杨树怎么能看做是歇脚亭?“海棠哥哥,你是不是傻了?”

    “是啊!”海棠突然提起了精神笑道:“碧瑶不是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吗?看来我是恋爱了。”

    碧瑶多聪明,海棠刚说亭子的时候她便猜到了所以一直是笑着的,笑着笑着竟是哼起了小曲来,看来这心情的确是非常高兴。

    只不过他们游山玩水的时间似乎是有些长了,她们注定便不是能一直游山玩水的人,轰隆的马蹄声,嘈杂的嘶吼声,痛苦的喊叫声,随着他们靠近白杨树,一切是那么的显眼。

    二人面色微变,海棠一拍马臀,红枣马吃痛全力奔跑过去。

    白杨树后方,数里之外,不停奔跑的黑影,浓郁的魔气,还有那被魔气环绕在其中的无辜百姓。

    有兴奋的吼叫,一个魔族士兵竟然冲入其中抓出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那士兵哈哈大笑,张口便撕咬起来婴孩的手臂。

    血不多,但是随着婴孩痛苦的嘶吼洒落在这片泥泞之中。

    暗黄的泥水夹杂了婴孩的血液很是浑浊,难看,又是如此诡异。

    魔族士兵没有一次杀死婴孩,而是不停用坚硬的牙撕扯其身上鲜嫩的肌肤血液肆溅,无时无刻刺激被围着的百名人类的心。

    “我要杀了你!”

    孩子的父亲提着斧头便要冲出却被一个耳朵略有些尖,长相俊美的男子拦住,他的力气很大,将男子拉在身后,随即拉弓,射箭。

    他的动作非常快,几乎在那男子身子站稳的瞬间他的箭便已挣脱弓弦。

    那支箭,并不是要射杀魔族士兵,因为他明白自己这一剑在一群魔族士兵的防范之下造不成什么伤害,他唯一能做的便只是结束那可怜孩子的性命在襁褓中的他,刚到这个世界的他提前离去。

    那魔族士兵有些痛苦的吼叫,那支箭的确杀不死他,但是足以射穿婴儿的身体再洞穿他的手掌!

    痛更是激发了他的血性,但是他却不敢上前,因为人群中有楼兰与大秦两国之人,楼兰人狡诈的躲在人群之中随时准备一箭毙命,望着包围圈之外躺在泥泞中早已无了生机的战友他不敢上前,只能恶狠狠的将箭拔出,将婴儿扔在泥泞之中,狠狠踩踏。

    孩子的父亲被那俊美男子一拉其实也反应过来了,但是身为父亲的血性让他只想找那魔族士兵拼命,就算死他也要撕下他一块肉。

    “勿要冲动,打乱局势死的不止一人!”俊美男子冷眼盯着婴孩的父亲语气中除了严肃还有那丝如北风般的冰寒。

    “坚持住,只要坚持住援兵自然回到。”

    现目前对这六十多名魔族士兵才是最严峻的,除非他们抛下包围的羔羊逃离,否者时间拖久这些人族救援前来,他们的也只有覆灭一词。

    “形势虽然严峻但是对我们有利。”

    也亏这群人皆是相熟之人,有些纪律,否者一哄而散早被这些魔族士兵残杀殆尽。

    奔腾的魔气抵挡了冷风,这上百人在包围圈中喘息,泥水被践踏后肆溅开来,每一个人身上都极其狼狈,但是他们自然而然都聚拢在一起,在这密集的小圈子中他们在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妇女儿童。

    孩子哭着,妇女哄着,他们站着,挺直着腰杆,若要欺凌他们的家人除非从他们的尸体上踩踏过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遇到了恐怕也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很多人也比较会去形容或者去想想各种活命的下贱,低下,出卖。

    但是这一群人不一样,是一群坚强的人,是一群有大义有责任的人,所以他们才能在这六十多名魔族士兵的围攻下坚持了三天三夜!

    (。),。请

第二百五十七章 偶遇萧张() 
三天三夜了,这些人又不是修士,又有几人能支撑三日三夜不进食?

    若不是这三天三夜的大雨,解决了他们的饥渴问题恐怕早已无力反抗。┡.M

    这魔族的百夫长也是用这围杀之法,便是他们失去反抗,减少牺牲,三天三夜了!整整耗了三天三夜,他死了十数名手下而这些蝼蚁般的人竟然与他们死伤的人数相差无几!这是何等的讽刺?

    都是那些该死的楼兰人,他们必将屠杀一空,他必定要把那带头抵抗的楼兰人生吞活剥!

    可惜了,可能是因为这场雨下得非常合适吧,减慢了海棠与碧瑶的度,于是他们也就很巧合的来到此地,这一切,那魔族士兵残忍的对待襁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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