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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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帝国-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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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云伸手接在手中,才发现那是一本书,借着月色星辉,瞧见那本书纸张发黄发暗,有的地方还被虫蛀了,装帧方法也很古朴,显得很有些年头,盯睛细瞧,看见其封面上印着四个灰黑大字:天雷剑诀。

    他从没听人说过《天雷剑诀》,可是看这本书的模样,书名,隐隐地感到这本书定然大有来头,不由地好奇问道:“丁老师,这《天雷剑诀》是专门讲解剑术的书么?”说着,便用手去翻阅。

    谁知,眼前一晃,那本书又到了崔龙彬手中。

    “《天雷剑诀》是一本上古奇书,凡是修成书中所载剑法,即可召唤出深藏于剑塔中的天雷剑,削峰断流,荡云裂空,无敌于天下。你想不想学?”

    “我当然想学啊,可是,”黑云怀疑地望着崔龙彬,“如此厉害的功夫,你自己为什么不练,要将他送给我?”

    “哈哈哈,你这小子的确人小鬼大,竟然怀疑我在说假话。我不妨告诉你,我并不是不想练上面的功法。自家父传到我手上,十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在研究它,就连睡觉都将它抱在怀中,却始终参不透书中写的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实在无法参悟书中写的意思。”

    “连你当老师的都猜不透,我拿它来有什么用?”墨云怔怔地道。

    “我参悟不透书中所写的内容,是因为书中的文字我根本看不懂。也不知这书是谁写的,出于什么年代,上面的文字全是方块字,一会儿像野兽,一会儿像树木,根本猜不出它的意思。”

    说着,崔龙彬语气一转。

    “不过,即使我看不懂,或者说任何人都看不懂,也无损于这本书的价值。凡是资深神武者都知道,我们天狼国有四大奇书,分别是《斗星术》、《驭龙吟》、《裂地术》、《天雷剑诀》。这四大奇书第一本《斗星术》已经失传,百年前,东方大陆八国为争夺它,发生了十年争‘斗’之战,为避免亿万国民再度为此书血流成河,先皇便将其当着八国元首的面付之一炬,变成了一把灰烬,让世人永远断了非份之想。”

    “第二本书《驭龙吟》和第三本书《裂地咒》原本藏于帝国古籍档案馆,却因那场战火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今没有下落。唯有这本《天雷剑诀》流落于民间,被我父亲无意间得到,传到我手上。据说,如果参透书上的神武术,便可以召唤天雷剑,拥有绝世的攻击力。只要你愿意教我你的功法,我便这本书送给你。对于你来说,这绝对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你为什么要拿这么珍贵的东西来换我的功法呢?我的功法有那么值钱吗?”墨云疑惑地道:“再说了,就算我能看懂书上的文字,可我并没有天雷剑,要那《天雷剑诀》有什么用?”

    “那好,我不妨告诉你,你在红楼对面的树林里看见的黑色金字塔中,其中最矮的那一座就是天雷剑剑塔,里面的宝藏就是天雷剑。如果你能学会这书上的内容,自然就可以将其召唤出来,就可以拥有它。”崔龙彬目光灼灼地望着墨云说道。

    墨云听他指出自己看见过黑色金字塔,不由地一愣,心说,原来他一直在跟踪我,我跟丁老师到悬浮瀑布去的经过他都看见了,心里不由地老大不高兴,“崔老师,你竟然跟踪我?”

    崔龙彬拉长脸道:“我跟踪你做什么?我只是去找丁无双,碰巧看见你在那里罢了。”

    “崔老师,我实在搞不懂,你学我这种废物功法去做什么?”墨云想知道他的交换动机,好推断他是不是故意将那本《天雷剑诀》夸大其词,在骗自己。

    “你不要管我学这种功法去做什么?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就告诉我,你答应不答应与我交换。”

    墨云心说,我就是送给你一台射电混元仪,我自己再做一台就是,无非是手上再勒出几个泡而已,也不是什么特别费力的事,就算是他骗我,这世上根本没有《天雷剑诀》这样的奇书,我也没有损失多少东西。

    “好,我答应你。”墨云略作沉吟道。

    “那好,你把你新做的东西拿出来,我们一物换一物。”崔龙彬惬意地一笑道。

    他显然猜透,在他说出那样一番话后,墨云必然会答应他的条件,听到墨云果然做出他期待的选择后,不由地长吁一口气,心说,哎,我终于把这个包袱甩掉了。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看不懂书中的内容,觉得那本书虽然被国人喻为四大奇书之一,是他家的传家宝,但在他手中却是一个负担,既怕它暴露出来,遭人抢夺,又怕它被人盗走,弄得每天神里神经,无暇修炼神武,致使他这些年的修为毫无进展,一直停留在三阶战师的位置。现在,突然用它换了一种对他十分有实用价值的练功器械,自然大感宽慰。

    他知道,墨云发功时身上的蓝色光晕通常是五阶神武者才能达到的高度,自己如果用他的方法损却几十年功夫,练成神离功,成为一名战王,摆脱当前的命运,就有机会赢得丁无双的芳心,改变她对自己的态度,成就一段美好姻缘。所以,他认为,能够将这本书与墨云达成交换意见,只不过是废物再利用。

    再说了,他早已开始怀疑这本书并不像世人说的那样,是一本可以让人召唤上古灵剑的宝书,猜测时人之所以将它称为一本奇书,只不过是因为书中的文字任何人都未见过,都不认识,便以讹传论讹,将它说得过于神奇,其实,他可能是某些好事者用笔编造出来的弥天谎言。

    对于崔龙彬来说,拿一本子虚乌有的假心法,换取一件可以缩短几十年修炼时间的练功器械,当然是大赚了一把,所以,他与墨云达成一物换一物的交换方式时,没有半点后悔,没有半点犹豫。

    墨云爬进天窗,在自己房中拿出新做的射电混元仪,放到他手上。

    崔龙彬也将书重新递到墨云手中,然后便身影一闪,陡然消失在墨云的视线中。

    墨云打开那本书,只看了一眼,便眼前一亮,连忙快速地浏览全书。

    他将全书大致翻了一遍,又仔细地从头一页一页地看去,发现那本书竟然全是用古代汉语写成的,可是,可能是为了故意增加难度,其用字十分生僻,每个字的笔划都达到三四十划,而且,越到后面越难读,有的字,连他这个曾经的双料博士都觉得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只能从其字形勉强猜测字义,再加上,每个字的笔迹都歪歪扭扭,像是小学生写的,人为增大了的难度,看到后面几张,若是不根据其笔划重新在脑海中复原其本来的字形结构,根本无法辨认笔迹走向,更别说能读出其音,明白其义了。

    墨云借着星光,瞧了半天,直看得眼睛生疼,也没有将书中的意思彻底弄明白,只得将书合上,闭上眼睛仔细冥想其中的内容。

    想了一会儿,觉得似懂非懂,便又翻到其中一页详加分析,直到月上中天,方才回到房中歇下,一边脑袋沾着枕头,一边却在想,既然这本书是用古汉语写成的,那么,就表明神武星球上有人会使用古汉字,而且,那人还是用古汉字写如此艰深、几近于天书的书,显示出很高深的古汉语修养。

    这样的汉字,即使是在地球上,也没有多少人认识,他却洋洋洒洒地写出一本书来,足以证明其水平之高。

    可是,神武星球上的人怎么可能会使用古汉语呢?

    难道这是神武文明与地球文明意外重合在一起的巧合吗?

    如果不是巧合,那是什么原因使得这里出现了古汉字,这也太蹊跷了。

    也许,那位写书人是一个早于自己闯入这颗星球的地球人吧。

    那样的话,倒真是想跟他见上一面,可是,据崔龙彬说,这本书已经存在了几百年,那位写这本书的人估计早已不在人世了。

    不过,又或许,他虽然不在了,却还有后人活在这颗星球上,我还有机会去找他们。

    如此说来,我并不是第一个闯入神武星球的地球人,我并不寂寞。

    但是,这个人又为什么要用古汉语来写这本奇书呢?

    难道是为了让地球人得到这本书,得到那柄绝世宝剑,来主宰这颗异世星球?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又为什么用那么艰深生僻的文字,故意为难人?

    又或许,他已经在书的某个角落给出了答案。

    想到这里,墨云翻身爬起来,点着床头柜上的蜡烛,借着微弱的烛光仔细翻阅每一页,直到翻到最后一页,才在书的夹缝中看见一行蝇头小字。

    那几个字不像正文那么佶屈聱牙,艰涩难懂,竟然是用正楷字写的,虽然因年代久远,字迹时有断缺,却依然能看出作者当时写这一行字的态度十分端正,用下笔很重,横竖撇捺,金钩银划,力透纸背,好像生怕被时光磨蚀了,教人无法看见似的。

    墨云顺着书的夹缝读下来,发现那一行字,虽然不长,分出句逗来读,却是一副对仗工整的对子。

    其上阙为:书赠有缘人,书中万相皆是空;

    其下阙为:剑送读,世间诸法皆非色。

    墨云看完第一句,便不由地想到《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这样一句;看到第二句,又不由地想起《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样一句,心说,看这写书人的文风作派,难不成,他是一名来自地球的佛门高僧?

第38节 剑塔石刻() 
如果他是僧人,那就不妙了。

    要是他到了这里,继续遵守过去的戒律,不讨老婆,百年之后,又怎么会有后人留下来呢?

    想到这里,墨云倒是有些希望那个人只是一个喜欢佛经的读书人,而不是一个和尚。

    蜡烛渐渐缩小,烛渐渐变暗,终于哧地一声熄灭了,墨云也跟着最后一缕烛光沉入了梦乡。

    次日早上,因跟丁无双约定的时间比较早,墨云很警醒的就醒了。

    他发现,虽然自己睡了一晚上,精神却没有往常练一晚上的功好,甚至还要差一些。

    不由地有些恨崔龙彬把整个龙桥镇的变电站都引得短路,烧坏了,以致他晚上无法借电能练功,给自己全身的神经元充电,激活神经元,提升元力,弄得早上起床要死不活的。

    如果一个人每天固定在某个时间坚持做一件事情,七天就可以让自己的生物钟,也就是神经系统适应这种节奏,使自己的身体对这种方式上瘾,形成一种习惯。一旦打乱这个习惯,人就会感到不舒服,老觉得身体哪里不对劲,别扭。

    墨云这一个多月每天晚上都坚持练功,突然中断,自然就老觉得自己差了点什么,有什么事情没帮完,心里老觉着不够圆满,精神头不够。

    他站在落地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时,发现自己的精神虽然并不好,睡眼惺忪,可是,气色却比一个月前好了不少,过去,脸上显得过于白净,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苍白,现在,脸上明显有了血色,嘴唇也不像过去那样发乌,变红润了。

    他明白,这主要是每天下午在丁无双的练功房中做万足虫水疗的结果,体内的魂元阴毒越来越少,身体不再寒如冰铁,有了温度,自然也就肤色红润了。

    不由地对丁无双陡然多了一份感激之心,想要早点见到她。

    他走下阁楼,到厨房里打水洗漱完毕,看见母亲已经将早餐做好,便坐在桌上三两下吃了,走到正屋里,拿起墙角的被褥就往外走。

    翠珠却从身后赶上来,把一个手提袋塞到他手中。

    “把这个拿去给丁老师。”翠珠道:“也算是我们做家长的一份心意。”

    “妈,你别拿东西了,我拿不动了。”墨云拎着那个大被褥已经有些吃亏,看见妈妈还往自己手里塞东西,有些急了。

    “这个不重,你一定要拿去。”

    “这是什么啊?”

    “是妈做的一对鸳鸯戏水的枕头套子。你们丁老师年纪不小了,又是个女孩子,一定喜欢这个,将来用得着。”

    “啊?!有没有搞错,妈,你让我一个当学生的,跟老师送这种东西,会不会被人笑话。”

    “胡说,”翠珠有些生气地道,“送这个东西谁会笑话,你还能让每个人都看见啊。再说了,你到那里去学功夫,吃吃喝喝,人家不要钱啊,拿这么个东西算什么。给我拿上,免得人家说你不懂礼数,说我们家长没教,戳我们的脊梁。”

    墨云心说,也是啊,我到她那里学功夫,自然是要麻烦她,向她表示一下谢意也是应该的。

    “好吧,我拿着吧。”说着,墨云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哎哟,就是可怜我这一双手哦,都要被压断了。”

    “啊?你觉得很重吗?”翠珠走上前来,将他手里的装着被褥垢大口袋提了一把,“我觉得还好啊。你这点都提不动吗。你这个头可不比你妈小啊。别跟妈装赖啊。”

    “真的很重啊,我怎么会装赖呢?”墨云一把将被褥丢在地上,看着自己被勒得紫红的手掌。

    翠珠看了看他的手掌,道:“这样吧,妈今天上午就不跟你爸去做事了,先把你送到学校去,这样总可以了吧?”

    墨云本来就怕她见着丁无双后,跟人家点头哈腰赔笑脸,一听说她要去学校,连忙站起身说:“算了,算了,爸爸那里肯定离不开你,我还是自己去。”

    说完,一手拎了那只大口袋,一手拎了那只礼品袋,迈步走向院门,却又想起一件事,伫足回头道:“妈,你身上有钱没有?你上次给我的钱都存在学生食堂了。今天放假,学生食堂关门,我要在外面买吃的。”

    翠珠快步走回屋里,拿了一张五百元的票子出来,塞到他荷包里,又问,要不要她送他到学校去。

    墨云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用不用,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你就留在家里帮爸爸吧。”说着,将手故作轻松地提到齐胸高,“你看,我还是有点力气的。”

    “刚才不是还说太重了,手痛,怎么这会儿又这么轻松了?”翠珠诧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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