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刑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李承泽眼中的愤怒,还有小厮的威胁。眼神幽幽的说道:
“不过是狗仗人势尔,不足为虑!”
众人的面色不由变得怪异起来,司徒刑虽然简单,却是充满了玄机。
狗仗人势!
是说奴仆仗着李承泽的势?
还是说李承泽仗着父辈的权势?
这个狗究竟是奴仆,还是李承泽,或者两者都是?
在大乾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就是读书人,他们不仅地位尊贵,是天子门生,如果机缘具足,还能鲤跃龙门。
更因为读书人天生就是一张利嘴,口诛笔伐,杀人不用刀。
只凭一支毛笔,几张薄纸。就能够让人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
“头尖身细白如银,
论秤没有半毫分。
眼睛长在屁股上,
只认衣衫不认人!”
司徒刑看着渐渐远去的主仆三人,眼神幽幽,有些感慨的作诗道。
一寸,两寸,三寸!
这首好似打油诗一般的诗歌,竟然在空中升起三寸文气。
众人无不大惊!
但是随之而来的则是面目古怪。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
这首诗短小精干,看似在描写绣花针,其实却是在嘲讽!
嘲讽李承泽和奴仆的狗仗人势。
嘲讽世人的有眼无珠。
特别是最后两句更是点睛之笔,让众人心中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之感。
怪不得看似随意打油,竟然有三寸文气。
“司徒八斗!”
“司徒八斗!”
“知北县文气有十斗,司徒刑一人独占八斗。”
正在步行的李承泽步伐不由的一滞,当他听到司徒刑新作,特别是“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之时,面色不由变得古怪煞白,眼睛中流露出惊惧愤怒之色,司徒刑你怎么敢!
司徒刑不仅敢,而作的做的很绝。
随着这首诗词的广为流传,李承泽必定会成为大家口中的笑柄。
严重了甚至会影响到考官,人王对他的印象,从而影响仕途升迁。
太狠了!
司徒刑真是杀人不见血!
想到这里,李承泽的心口不由的疼痛,嘴角竟然有一丝鲜血溢出。
“公子!”
小厮看着陡然吐血,气色微眯的李承泽,急忙上前搀扶,有些担忧问道。
李承泽困难的扭转过头颅,看着高大巍峨的酒楼,他仿佛看到了司徒刑得意的笑容,还有其他人脸上的嘲讽。
金发碧眼棕色胡须的异域商人,看着拂袖而去的李承泽,还有自己怀里的十两金子,脸上不由的升起一丝苦笑。
。。。。
酒楼外的人听着口齿清晰,好似天桥说书先生一般抑扬顿挫的讲述李承泽刁难,司徒刑怒摔宝玉。
众人无不发出叹息之声。
太可惜了!
那可是价值十金的美玉,就因为意气之争,被摔成两半。
当小二说完司徒刑的新作后,每一个百姓面色都变得诡异古怪起来。有的人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现场一片混乱。
就连正在维持秩序的胡庭玉等人也是引俊不止。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
这位司徒公子的嘴巴真是够损的,这也是大家都不愿意得罪文人的原因。
文人骂人通篇不带脏字,但是却能让你遗臭万年。
以后恐怕大家在朗诵这首诗词的时候,就会想到今日的场景。
李承泽的刁难,还有奴役的狗仗人势,都会被人提及。名望被污,这位李公子的功业必定会受损,如果严重,还有可能牵连到他父亲主簿大人身上。
毕竟子不教,父之过!
而且,李承泽所仗之势,也来自主簿。
“小姐,司徒公子脾气可真是不小。”
小厮打扮的绿儿钻进车厢,有些震惊的说道。
“价值十金的美玉,那可是价值十两黄金的玉石啊!”
“外面的人都替司徒公子感到可惜呢。认为他实在是太冲动了。”
“那个李承泽也不是什么好人,故意出来搅局。”
傅蔷薇看着立场鲜明站在司徒刑这一方的绿儿,眼神幽幽,有些震惊狐疑的说道:
“司徒公子是一个非常冷静的人,否则也不会解开棋王残局,怎么可能冲动做出这种事情。”
“里面说不定有什么隐情。”
“小姐,里面能有什么隐情?”
绿儿捧着自己的脸颊,眼睛冒光,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也是不知,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件事定然没有如此简单。”
傅蔷薇一时语塞,但仍然一脸笃定的说道。
“小姐,你对司徒公子就这么大的信心?”
绿儿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棋道最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品性。”
“我仔细研究过司徒刑的棋路。发现他这个人,坚韧不拔,谋定后动。”
“他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别说是李承泽给他施压,恐怕就是父亲给他压力,他也会抗争到底。”
傅蔷薇眼神幽幽,仿佛在她的脑海中有一副巨大的棋盘,一粒粒黑白分明的棋子阡陌纵横。
“可是小姐,司徒公子最后虽然手段比较激烈,但还是放弃了啊。”
绿儿有些诧异的说道。
“所以我才感觉诧异。”
“里面必定有隐情。”
傅蔷薇眼神中隐藏着狐疑,喃喃的说道。
“不过司徒刑最后的那一首诗真是大快人心。”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衫不认人。说的不是绣花针么?但是不知为什么,心中竟然有一种难言的舒畅。”
绿儿有些兴奋的说道。
第一百七十二章 诛人诛心()
头尖身细白如银,
论称没有半毫分。
眼睛长在屁股上,
只认衣衫不认人。
正在拨弄棋子的傅蔷薇不由的一愣,细细琢磨之后,还真是形象,特别是最后一句“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服不认人”描写的更是入骨三分。她的眼睛里不由的流露出莞尔之色,嘴角更是升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不过,她的心中多少替李承泽有些悲哀。
此诗一出,李承泽就是被钉死在耻辱柱上。
每当有人朗诵的时候,他就名字就会不可避免的和诗词一起被人提及。
随着诗词影响力的增大,就算北郡或者神都的贵人迟早也会耳闻。
对他声望和仕途都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
司徒刑好似透明人一样,斜斜的依靠在太师椅上,眼神幽幽的看着天空,巨大的飞艇就停在上方。
长长的软梯好似长蛇一般垂落,几个身强体壮的武士背着背篓,弓着腰,小心翼翼的向上攀爬。
“司徒公子,外域的飞艇固然迅捷,但是携带物品并不太多,所以每次停靠,都会补充淡水和食物。”
一位大乾商人有些讨好的解释道。
司徒刑没有答话,不置可否的恩了一声。
那人自觉无趣,有些尴尬的笑笑,低头倒退而去。
司徒刑的手掌放在袍袖之中,放着一张诗筏。上面写着的正是刚才那首状似打油的小诗。
这首诗,不是战诗,不能化出刀剑,也不能变成冰河铁马。
但是经过文气洗礼,却有一个非常难得的功能,那就是移形换影,移花接木,可以让对方对自己的衣衫所迷惑。
“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服不认人。”
应当是这一句诗词,赋予了它这种能力。
关键时刻是可以保命的。
故而司徒刑异常珍重的将诗筏叠好,放在袖中,以备不时之需。
茶楼酒肆车站码头向来是消息最灵通之地。
燕归楼老掌柜的和往常一般在柜台后面扒拉着算盘,有一搭没一搭的记着账本。
小二忙前忙后,笑着迎来送往,不时提嗓吆喝。
三五个人或者聚拢在一起,或者分散在左右,图个清静,自酌自饮。
“你们听说了么?”
一个有些富态的商人喝了一口香茗,润了下自己的嗓子,有些炫耀的说道。
“听说什么?”
其他人都下意识的放下手中的竹筷,有些好奇的问道。
“司徒公子那块玉。”
见众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他身上,他才慢悠悠,有些得意的说道:
“出手了!”
“这算什么稀罕事。”
“马老板,你也是走南闯北的人。自然明白,有卖的自然会有买的道理。”
其他不由的嗤笑一声,面色有些古怪的说道。
“卖掉玉石不算稀罕事,但是,司徒公子的那块碎玉卖了一百两黄金!”
被称作马老板的人早就预料到别人会如此问,故而慢悠悠的说道:
“那就算稀罕事了。”
“这怎么可能?”
“不可能!”
“马老板,还没有喝酒呢,怎么就开始说胡话了。。。”
众人眼睛中都流露惊讶之色,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摇晃脑袋,表示不信。
要知道,司徒刑那块玉石,就算完整之时,也不过价值十两黄金。
为了和李承泽争锋,司徒刑亲手将玉石打算,不论是美观度还是价值都是大打折扣。
这样的玉石怎么可能卖到一百两黄金的高价。
在他们想来,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那块玉石当时就是在这里交易的。”
“难道各位老板都看走眼了,被司徒公子捡了个大漏不成?”
其中一个商人喝了一口酒,一脸不服气的说道。
“还真别说,真被司徒公子捡了一个大漏。”
“城西的王玉匠大家都知道吧,要说手艺在咱们知北县那是一绝。”
“司徒公子的管家金万三携带着玉石找到他,请他进行修补。经过王玉匠鉴定,那块玉石是难得的血玉。”
“如果没有瑕疵,最少能值二百两黄金。”
“王玉匠巧手修补之后,那块玉石被城中的一个大户买走。”
“你们知道城中的那个大户是谁么?”
马老板见众人被他的故事吸引,更有的人抻着脖子,一脸的好奇,故意卖了一个关子。
“好你个老马,关键时刻卖关子。”
“掌柜的,给他切一盘熟牛肉,上一坛子上好的水酒,算到我的账上。”
一个商人看着老马卖关子,好笑的用手指点了他几下,这才笑着说道。
“好嘞!”
不用掌柜的吩咐,小二就开始忙碌起来。
切的肥瘦适中的酱牛肉,散发着酒香的水酒,都被放在桌子之上。被称作老马的商人,脸上流露出垂涎之色。
这才大声说道:
“是城北的窦家,窦家老爷子爱玉如命,故而得了一个雅号叫做玉痴。”
“也只有此老,才会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买这块玉。”
“那块玉真的被卖了百两黄金。”
其他人面色有些怔怔,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那还有假,城北窦家。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被称作老马的商人喝了一口酒,用衣袖擦了下嘴巴,眼神发飘的说道。
“城北窦家,那可是世代的玉器世家,他们不是咱们知北县最富有的,但是要说对玉器的精通,窦家说第二,绝对没有人敢说第一。”
其他人面色怔怔,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这么说,司徒公子真的是捡了一个大漏。”
“可惜了,这么的好的美玉,却是有残次的。如果不是被摔坏,这块玉石的价格恐怕会更高。”
一位商人眼睛中流露出迷离之色,有些艳羡的说道。
“如果司徒公子当时不将这块玉石摔碎,那么他可能得到么?”
旁边一个年轻的公子摇晃着折扇,感受着微微清风,嗤笑一声,有些不屑的说道。
众人面色不由的一愣,眼神幽幽。
过了半晌,才有人叹息一声,有些感慨的说道:
“长江后浪推前浪。”
“我们这些年岁一大半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后生看的透彻。”
。。。
城北李府是主簿大人的私宅,高大的门楼,还有紧闭的朱漆大门,大门两侧还有两员身穿甲胄的士卒站岗,无不显示家主的身份。
李承泽面色苍白,一身酒气的躺在胡床之上,目光空洞,瞳孔没有焦点,仿佛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如果不是胸口还有一丝微微的浮动。
恐怕在四周服侍的小厮,丫鬟早就要请郎中过府。
胡床之旁放着很多空了的酒壶,还有酒坛子倒扣在地,还有的酒坛跌碎,酒水洒落一地,说不出的狼藉。
主簿夫人看着好似刚刚大病一场,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年轻人的朝气,全身透着一种暮气和绝望的李承泽,心中不由如同刀割一般。
诛人诛心!
司徒刑的一首打油诗,没有将李承泽的肉身击垮,但是却诛杀了他的心灵。
把他的骄傲,他的志向,他的未来,统统的抹杀。
现在的李承泽,就是一个活着的行尸走肉,哪里还有一分知北县第一衙内的风采?
“儿啊,振作一点。”
“你要相信你父亲,他可是知北县的主簿,虽然官位不高,但也是替天子守卫边疆,权利远非内陆一般主簿可比。”
李承泽困恼的扭过自己的脑袋,看着眼睛已经有些发红的主簿夫人,不由惨然的一笑,有些绝望的沉吟道:
“云峰满目放春晴,历历银勾指下生。
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
一丝丝文气升腾,一寸,两寸,三寸!
李承泽心如死灰,对未来充满了绝望,竟然暗合心境,写出了一首难得的佳作。
如果是常日,李承泽必定会欣喜若狂,三寸文气的诗词,已经非常难得。再加以时日,必定会成为四寸的出县佳作。
“不会的,不会的。。。”
“你还年轻,你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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