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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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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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让我出几分微薄之力吧,心里也能踏实些。”

    王妃当即摇头:“这可使不得,守之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务必好生照顾你。没看住女儿我已是愧疚非常了,若你再有个闪失,我要如何跟他交代!”

    沈思将王妃扶到椅子上坐好,耐心劝道:“夫人且听我说。府中侍卫个个武功高强,又熟悉晋原环境,出去找人自然便宜。但郡主的脾气您也知道,她又岂会听从别人指挥?郡主身份尊贵,没人敢动用武力加以强迫,除了苦苦相劝,也再无其他办法了。可有我在又另当别论了,打着沈公子的旗号,侍卫们大可放开手脚行事,就算惹恼郡主也有恃无恐了。”

    见王妃依旧不肯点头,沈思只好使出最后一招:“其实不瞒夫人,就算没有郡主这桩事,我也打算近两日向夫人辞行的。我想去前线助……助众将士一臂之力。如今可巧郡主与我想到了一处,我定能很快就追上她的。”

    王妃闻言微露喜色:“念卿,照此说来,你是否已放下心结,不再怨恨守之了?”

    沉默半晌,沈思幽幽叹了口气,模凌两可地答道:“夫人认为是怎样……便是怎样吧……”

    王妃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起身握住了沈思的手:“那好吧念卿,我即刻分派两队最得力的侍卫给你,记住务必谨慎行事,保重自己。至于绯红那丫头,我也托付给你了,你逮着她之后是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如何处置都不为过,只要……只要把人活着带回来就行了……”

    …

    沈思一行扮作贩夫商贾模样,很快便收拾妥当上了路。出城之前他们找城门戍卫详细询问过,据值守的把总回忆,今晨卯时刚过,便有一队手持王府腰牌的俊美少年们骑着高头大马出城去了,为首一人更是通身红衣,面若银盘,腰配长剑威风凛凛,因而令他印象深刻。

    沈思真是哭笑不得,如此招摇的家伙不是绯红郡主又是何人?所谓俊美少年,自然都是由她身边那群小丫头乔装改扮的。以这副做派上阵杀敌,只怕未及出战就被对方一箭射落马下,来个全军覆灭了。

    从晋阳赶往泽州府有一大一小两条路,照常理走大路花费时间较短,也方便些,但沈思断定绯红郡主害怕被王妃派来的人追上,一定是选择了走小路的。

    众人沿路快马加鞭追出三十余里,直到天色渐暗,才总算遇到了一处稍显热闹的镇子。跟街口茶摊的伙计一打听,说是确有一队唇红齿白的少年曾打这经过,只不过他们行色匆匆,明知方圆百里再没别的村庄驿站可以落脚,还是稍做休整便立刻上路了。

    为防夜长梦多,沈思等人不敢有片刻耽搁,只略喝了几口热茶,便继续朝前追了去。又跑出十多里路,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依旧不见郡主踪迹。好在正值月圆之夜,视野尚算清明。

    马队穿过一处两山夹缝的谷地时,打头带路的侍卫忽然一把勒住马缰:“沈公子,你来看!”

    沈思催马赶上去,只见前方一大片蒿草全部倒伏在地,茎秆多是拦腰折断,看样子是被许多人同时踩踏过。他朝旁边一伸手,立刻有人将点燃的火把递了过来。

    沈思借着光亮弯腰细细查看片刻,眉头越皱越紧,草丛里除了掀起的泥土,还隐约可见点点不同寻常的暗红。他单膝跪地,用手指沾染起少许暗红物质,若有所思地搓捻了几下,貌似颜色较猪血、鸡血更深,又将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只觉气味腥涩犹如铁锈,十有八|九应是人血了。那些血迹虽然结了块,却并未完全干透,看来就在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打斗。

    沈思站起身来放眼四周,山石树木都隐没在了苍茫夜色之中,他一挥手低声吩咐道:“分头搜。”

    火光星星点点,散入草丛,很快远处传来轻呼:“公子,有发现!”

第36章 芙蓉绦不系明珠系宝刀() 
听闻有所发现;除去两名侍卫留在高处警戒外,其余人等都迅速围拢了过去。

    在小路中央及膝深的蒿草当中;竟掩藏着许多人工打磨而成的木刺,一根根纵横交错,尖端朝上;根部插在土里,想是被大面积踩踏过的缘故,有的掀翻了出来;有的整个没入地下,周遭星星点点散布着深红色凝固的血迹。

    很快,又有人在前方几丈处搜索到了一些崩断的绳索;以及两侧树干上依稀可见的条条勒痕。

    沈思微微眯起眼睛,神情愈发严峻起来,在他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了这样的景象——小路尽头,一群神秘人骑马飞奔而来,毫无防备下不慎冲进了钉满木刺的“陷阱”,马匹因小腿、脚踝被刺伤而受到惊吓,骤然急冲出去,就在这时有人瞅准时机飞快拉紧了草丛底下的绳结,绳索绷起,马被绊倒,埋伏在暗处的“捕手”们一拥而上,制服了摔落在地的骑马者,那些马则在恐惧中奔逃四散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断,沈思率领侍卫们继续朝前方摸索过去。道路尽头有一处落差很大的土坡,众人站在坡顶高举火把朝下望去,枯枝盘绕间,竟真卧着一具僵硬的马尸。他们贴着土坡小心滑下去,凑到近处仔细翻检着马的尸体,那马周身完好,只头颈古怪地扭曲着,十有八|九是疯跑时失足滚落摔死的。再扒开四肢看看,脚掌上方的皮肉中果然深深着几根木刺。

    “这……该不会是郡主出事了吧?难道遇上山贼打劫了?”同行的年轻侍卫心急如焚,试图从马身上找到些可以证明其来历的配件。

    “放心,这应该不是郡主等人所乘的坐骑。”沈思凝眉观察着那匹马,从体型上看,它比晋地普遍使用的三河马要小上一圈,马头挺直,额头宽广,鬐甲低,背腰短,后肢呈刀状,蹄小而坚实,倒更像西南骑兵常用的利川马。只是如此一来,情势倒更加堪忧了……

    若他猜测得不错,是否证明此处曾有敌军出没过?正值战时,这些骑兵要么是前来偷袭的死士,要么是乔装改扮的密探,无论抱持着哪一种目的,都无比危险。而与之动手的又是什么来头呢?晋军?不可能,如果晋军发现了敌人踪迹,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将其拿下,何须煞费苦心去设计暗算。那会不会是郡主一行?希望不是……沈思与众侍卫不敢有一丝一毫停歇,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循着蛛丝马迹沿途追去。

    天干物燥,荒草杂芜,夜风卷起尘沙滚滚,侵蚀着僻静的山间小路。马匹留下的印记经不住重重风沙掩埋,变得模糊难辨,给追踪平添了极大的困难。队伍穿过一片密林,行至山口处,马蹄印陡然消失了,就好似所有人瞬间生出翅膀飞走了一般。

    望着前方平整的路面,众人面面相觑。沈思翻身下马,手擎火把趴在地上逐次辨认着那些凌乱的痕迹,片刻之后恍然大悟:“快回头,我们被骗了!这些蹄印是在故布疑阵,他们根本没跑出这么远。”

    如若心中没鬼,那些家伙为何要使出调虎离山之法来逃避追踪?不管对方是敌是友,事关郡主安危,总要先将人找出来再说。

    队伍掉转方向重新朝密林深处行去,四周安静得出奇,透着说不出的诡异,马匹鱼贯而过,却连飞鸟也未惊起一只,谁也不知道那些看不见的幽暗之处到底藏着什么。沈思与众侍卫交换眼色,纷纷拔出随身兵器,调整身形,做好了应敌的准备。

    不等他们看出个究竟,只听“嗖嗖嗖”疾风呼啸,斜刺里数支羽箭破空而出,直笔笔朝着他们胸口、喉头等要害袭来。好在众侍卫皆训练有素,先是不慌不忙劈开箭支,而后迅速集结到一处,后背相抵组成了最利于防守的环形阵。

    金属碰撞的锵锵之声尚未停歇,便见一群猿背蜂腰、黑纱覆面的家伙“呀呀”尖叫着从树后霍然跃出,双方怒目而视,混战一触即发。沈思正欲出手,猛发觉对面为首一人所持长刀分外眼熟……

    “且慢!”

    “住手!”

    千钧一发之际,双方异口同声制止了各自的手下,对面那人“唰”地扯下脸上布巾:“公子,是我!”

    侍卫们定睛一看,竟是随了郡主私自出府的金葫芦。

    其余人等认出沈思,也都陆续掀掉了蒙面的黑纱,原来都是郡主身边扮作男装的心腹侍女们。堪堪避过一场自相残杀的灾祸,那群稚气未脱的小丫头不但不见后怕,反倒你推我搡嘻嘻哈哈笑闹起来,看得沈思气不打一处来,沉着脸喝道:“都给我闭上嘴巴!”

    小丫头们平素仗着郡主撑腰虽不大将沈公子放在眼里,可此刻见他脸孔青黑到底,眉头拧成了一团,是真恼了,也便各自收敛了几分。

    金葫芦在一旁怯怯问道:“公子怎会出现在此处?”话音未落,又被沈思一记凌厉眼神瞪成哑巴了。想也知道,沈思定是为追踪郡主而来的,惹出这么大乱子,他还有何脸面多做言语。

    沈思本来预备着见面之后狠狠教训他一顿,可思及他的处境,再看看他那张蔫耷耷恨不能拧出黄连水的脸,到底于心不忍,故而只是压着火气问道:“郡主现人在何处?可否安全?你等又为何要埋伏在此地装神弄鬼?”

    金葫芦嘴唇抖动半晌,结结巴巴小声回道:“此、此事说来话长,公子先随我过来吧。”他引着众人朝林间又走了几步,对着那些随风起伏的蒿草唤道,“郡主,可以出来了。”

    窸窸窣窣一阵乱响,绯红郡主带着剩下的侍女们钻了出来,一个个头上还戴着树枝扎就的伪装,浑身围满藤蔓与枯叶。在她们脚下,横七竖八躺着几名浑身是血的男子,手脚都被结实捆绑着,嘴巴也被紧紧塞住了,只有鼻孔在“呼哧呼哧”地喘息不止。

    众侍卫一见郡主纷纷躬身施礼:“属下等见过郡主,保护不周请郡主责罚。”

    沈思懒得理会于她,只管没好气地训斥金葫芦道:“磨蹭些什么,还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细细道来!”

    金葫芦正要开口,却被郡主抢先了一步:“今日发生之事着实稀奇,连你见多识广的沈公子也断难相信。话说我们经过十里桥时行李意外跌落溪中,不慎遗失了地图,怕走错路正想寻个人问问,可巧就遇见了这些家伙。我本欲上前攀谈两句,谁知那些的家伙不但态度冷淡傲慢,还防贼似地防着我,竟敢对本郡主大叫‘滚开’之语!真真胆大包天!”说着话,绯红郡主还不解气地上前踢了几脚,“我见这行人虽操晋地口音,声调却透着几分古怪,心下已觉可疑,待要质问其来历,结果更加离谱,他们竟拿出王府腰牌说是替父王办事的,勒令我不许再多做纠缠,否则吃罪不起!哈,换做旁人听了这话一定吓得手脚发软了,可惜他们运气太差,偏偏撞上了本郡主。单单对本郡主不敬倒也罢了,还敢打着父王旗号四处招摇撞骗,我岂能容忍!自然是二话不说将其拿下问罪了!”

    “就凭你们?”沈思难以置信地瞄了郡主一眼,又走过去细细打量着地上几人,那些男子都是中等身材,相貌平平,皮肤因常年日晒变得粗糙黝黑,四肢不算壮硕却精干有力,略显木讷的五官底下更隐隐流露着坚毅之色,断不同于平常的市井骗子模样。再翻开几人手掌看看,他心下更加笃定,那些家伙掌心粗糙,虎口与食指关节处长满厚实的茧子,一望便知是习武之人,且惯使长枪。

    “哼!”郡主得意地扬起下巴,看那架势尾巴就快翘到天上去了:“什么‘用兵之道贵在应变’,这可是沈小师傅你教的。我等强攻虽有不逮,却未尝不可智取。假意与之分手之后,我等立刻涉水而上赶在了他们前头,早早于谷口处设下了埋伏,先用木刺使他们的马匹受惊狂奔,再用绳索将其悉数绊倒,最后全体拿下。哈哈哈,本郡主此一番可谓出师大捷,真真赢得漂亮!”

    沈思抿起嘴角略微点了点头,明知顾问道:“此处诸多分支小路,四通八达密如蛛网,你等又不知他们前往何处,如何猜测出他们会走哪一条路呢?”

    郡主听了嘻嘻一笑:“靠猜当然是猜不出的,但可以想办法将他们引上设有埋伏的那一条路。我手下一队女兵伪装成晋军模样,高举了大旗在山间来回狂奔,后头拖着扎成捆的树枝,直搅得天昏地暗尘沙滚滚,在树木杂草的遮蔽下,猛看去真好似大军过境一般,骇得他们不敢前行,逼不得已只好调转马头改奔往谷口方向喽。”

    看着绯红郡主那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神情,沈思只觉哭笑不得,原本只想耍耍郡主威风罢了,却给她逮住了偷偷潜入晋原境内的朝廷骑兵,误打误撞立下大功一件。只是如此一来,这野丫头怕是更难管教了。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转头问金葫芦:“计策是你想出来的?”不待金葫芦回答,他又欣慰地点点头,“干得不赖。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你小子也再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了。”

    金葫芦不禁夸,两句好话便已涨得满脸通红,话也说不出,只一味挠着头“嘿嘿嘿”傻笑不止。

    绯红郡主听见沈思赞赏金葫芦,倒比自己受了夸奖还要开心,她极为粗鲁地一巴掌拍在金葫芦后脑勺上:“嚯,这木瓜脑壳呆葫芦关键时刻机灵得很。方才见你们策马追来,我还道你们同那些家伙是一路的,心想这下八成逃不掉了。好在他这乡巴佬想出了个好点子,说是要反其道而行之,用马蹄印迷惑你们一路往前追,再暗中折返回来,只可惜被你识破了,看来做师傅的终究要比徒弟高明些。不过本郡主也不逊色,今日一应行动除了有呆葫芦出谋划策,还要多亏本郡主指挥若定,才能最终大获全胜。”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郡主这厢自吹自擂刚告一段落,身旁的小丫头们已是叽叽喳喳争相表起了功劳——

    “旗子可是我偷来的,出门前你们都说派不上用场,现在知道我的先见之明了吧……”

    “树枝可是我砍的,平日里总嘲笑人家膀大腰圆赛李逵,如今怎样?这把子力气是能救命的……”

    “等等等等,陷阱可是我布置的,削木头的时候手指上扎的刺现在还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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