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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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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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一头乌发散着,半边脸压得有些变形,鼻尖处渗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身上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里衣,领口敞着,底下袒露出一小片黝黑紧实的胸膛。他还不到二十岁,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朝气,连皮肤也是光滑透亮的,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

    晋王只觉小腹灼热,腿间发涨,生怕自己经受不了诱惑,赶紧调转目光,望向了凌乱的桌面。那里摊着一整幅晋原地图,上头还用朱砂笔标注出了大小不一的圆圈、方块、三角、箭头,错综复杂。

    晋王脱去外衫,小心翼翼披在沈思肩头,又将他胳膊稍稍挪开两寸,俯身细细查看起了那张地图。原来沈思不眠不休,是在灯下研究这晋原地界有哪些兵家必争之地,有哪些险要可以精兵据守,又有哪些路线最易被敌人选为进攻之用……看来对即将发生的战事,他早已知晓。

    一时之间晋王心头像打翻了酱料碟,酸酸甜甜、甜甜酸酸。欣喜的是,沈思到底还在牵挂着他与整个晋原的安危,难过的是,沈思明明胸怀大局,却再没像上一次对抗哈里巴那样主动请缨。

    世事如潮,潮水会打磨掉石块的棱角,重重变故同样会改变一个人的本性。晋王很怕那个简单、明亮的沈小五会在不知不觉间就被俗世凡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

    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一笑:“切,你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怕父王,你不怕。不光不怕,父王还要反过来听你的话。我可看得明白,如今在父王跟前,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我才特特找你来了。哼,这下我总算也有办法治治父王了!”

    沈思实在无语:“小丫头,凭你这幅脾气秉性何必担心将来嫁给谁呢,只怕是没有男人敢娶你的!”

    绯红郡主双手叉腰,伸出舌头“噗噜噗噜”摆动两下:“你面孔又黑,脾气又臭,言行粗鲁又不通文墨,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还不是有人喜欢得无可不可,我怕什么!”

    沈思没想到会被个小姑娘抢白,勾起指头便要一记凿栗弹过去,吓得郡主提着罗裙逃出了房门,还边跑边学着晋王声*意绵绵地叫着:“念卿,念卿,哈哈哈……”

    平日跟在郡主身边那群小丫头都被惯坏了,一个个不知天高地厚,此刻也学着主子模样,站在院中叽叽喳喳起哄道:“念卿,念卿,念卿,念卿,哈哈哈哈……”

第34章 夜未央玉碗盛来琥珀光() 
这一年节气来得早;还没到七月,城里城外已是北雁南飞;层林尽染,田间地头更随处可见棉桃赛雪、麦浪泛金,若非战火即将燃起;这本该是个“公私仓廪俱丰实”的大好年景。

    所谓“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京城与晋原之间未及开战;便已各自造起势来,都想要先声夺人,自诩为“正义之师”;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小皇帝那行织罗了晋王“僭越朝权,威福由己,擅断万机,诀事省禁”等几大罪状,要发兵“恭行天罚,殄灭奸宄”。而晋王这边厢则高举着“保国运、清君侧”的义旗,起草檄文昭告万民说小皇帝身边有佞臣作祟,使其“尊任残贼,信用奸谗,诛戮忠正,荼毒生灵,慢天侮地,悖道逆理”。

    与此同时,晋王更派了人四处散布消息,说小皇帝当年不顾手足之情阴谋戕害明诚太子,趁机篡夺其位。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无论真的假的,一传十、十传百就都变真的了。如果小侄子这皇帝宝座来得名不正言不顺,做叔叔的出面主持个公道,也就无可厚非了。

    …

    谯楼上五更五鼓,尚在戊夜时分,晋王便已埋首桌案后头处理起了公务。战事迫在眉睫,他这王爷千岁也不得不拿出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的劲头,好好筹谋一番了。直到王妃烹制好膳食送到书房,他才从堆积如山的书册、文表中抬起头来,抽空舒展了一下僵硬的筋骨。

    早餐粗粗看去极为简单,仅有一样粥品,一样点心,并几碟子精致小菜。只不过那粥是参茸粳米熬的,点心是燕窝桂花蒸的,腌制的小菜更是拿金华火腿和鸡汤细细煨出来的,火候、咸淡都由王妃亲手调配着,俱是恰到好处。

    瞧了眼置放于金盏银盘之中的各色吃食,晋王不禁暗暗自嘲,自己这辈子虽没当上半天皇帝,论起富贵奢华比皇帝倒也不差分毫,若再能够与心爱之人琴瑟和鸣情深意笃,便来他十个、百个皇位,也是不换的。

    想到这,他不由自主走到窗边,朝了远处那间静谧的小小院落眺望过去。前夜刚下了一场雨,青砖小径被洗刷得清亮洁净,梧桐叶深深浅浅铺陈满地,到处飘散着泥土淡淡的生涩气息。万没料到,院子里竟然出现了那个久违的身影——沈思赤着脚,只罩了一件素白中襌,乌发松松散散挽在头顶,手中一柄长剑上下翻飞,直舞得衣袂翩跹、雄姿卓卓。

    院子另一头,牛黄和小狐狸正并肩蹲在台阶上傻乎乎围观着。牛黄手里捏有半块油饼,许是看沈思舞剑看得呆住了,举在半空中忘了吃,被小狐狸趁其不备啃了个精光。等牛黄想起来又往嘴里送时,不幸扑了个空,“啊呜”一口差点咬到自己的手指尖。大活人竟被一只畜生戏耍了,牛黄当下气得跳起来就要去追打小狐狸,谁知小狐狸灵活一闪便轻松窜上了屋檐,后脚还不住蹬踢着,踹下一大块瓦片,正砸在牛黄脑门上,牛黄被砸得晕头转向呜哇乱叫,却又无计可施,只能双手叉腰抻长脖子对着屋顶叫骂起来。

    这“人狐大战”逗得沈思哈哈大笑,也使书房中的晋王忍俊不禁。他说不清是牛黄气急败坏的模样比较可笑,还是被沈思畅快的笑容所感染,总之积存几日的疲惫就这样一扫而光了,连吸进鼻子的凉气都甜丝丝的,令人心旷神怡。

    王妃将热粥盛到白玉碗里,又命人端了清水过来为晋王净手。连着唤了两声“守之”,对方都没有反应,她不免好奇地走到晋王身侧顺着目光瞄了去,一见之下心内了然,却故作不解地掩唇笑道:“怎么,今日园中景致比往日好些?”

    晋王回过神来,讪讪点头:“不是园中有景,是我心中有景。”

    王妃将他让到桌边坐定,亲自奉了筷箸过去,嘴上有一搭没一搭轻声念叨着:“日子过得真快啊,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转眼又是一年了。记得上次出城狩猎,念卿打了只老虎回来,我请老师傅用整张皮给鞣了一条褥子,又轻软又暖和,等天再凉些便帮你取出来吧。”

    “是啊,又到秋风吹汾水,焦叶寒蜩满晋原呐……”晋王随口答应着,褥子还没用上,心内已无比熨帖了。

    正闲聊着,一名心腹手下走了进来,得到晋王示意,他躬身近前低声回话道:“禀王爷,前方探马来报,朝廷大军现已兵分两路开赴晋原,一路人马驻扎在了怀庆府按兵不动,另一路则继续北上,杀往真定府而去,似要与左军都督府治下兵马汇于一处,以成合围之势包抄晋原。”

    晋王凝神思索片刻,自言自语道:“按兵不动?未免也太谨慎小心了些吧,敌不动我便不动,一起耗着吧……”慢悠悠呷了勺粥,晋王吩咐手下道,“去跟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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