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的是,传统修炼者也不用一上来就直接沐浴自然闪电。
他们可以选择用最小力量触动自身雷霆窍穴,从而引动周围自由电子,最终形成的雷电威力肯定要比自然闪电弱上千倍,这样就给了他们成功的可能。
但是,那终究还是太困难了。
窍穴作为规则杠杆,引动的静电球威力还是太大,这种办法的成功率极低,可谓十不存一。
十不存一什么意思?
就是大多都把自己给电死了,要不就给练成了白痴。
张骞现在经常冒充博士,当然不可能干这种傻事。
现代社会是个电气时代,找个小功率电流易如反掌,由最小电流开始修炼,让精神力量慢慢适应电流。
这样一来,还有成功率一说吗?
没有。
因为这是三只手指抓田螺,百分百能干成的事。
……
……
*没有谁要打赏吗?
看来也要哭穷才行。
作者真的很穷啊,各位行行好,赏个馒头钱呗。*
第89章 组建实验室,基因工程学入门()
旷野沙漠中,在一旁慢慢练习,努力感应力量涨缩感的卡拉,突然感觉空气干燥了几分,仿佛有一种静电会聚的错觉。
接下来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错觉。
原本盘漆而坐的张骞要搞事了。
在身周数米范围内,突然闪现许多如闪烁火花一般的电芒,慢慢汇聚到面前,最终,形成了一枚乒乓球大小的闪电球。
“这是什么?你的种族天赋吗?”卡拉好奇问道。
女孩也不练武了,直接停下,慢慢走到自家男人前面观望。
张骞慢慢睁开了眼,笑得很开心:“呵呵,终于成了,你看如何?”
“嘁,”
卡拉撇嘴道:“不怎么样,就这点能量,恐怕还不够煮一枚鸡蛋呢。”
嗯?竟敢小瞧你男人?
张骞不动声色,念头微微一动,闪电球立刻化身成一道银蛇,从笨拙稳定的球形化为利箭,咻呼跨越空间,往女孩胸前扑了上去。
作为一个女超人,一个陆地行动速度能突破马赫的飞人,卡拉能避开吗?
答案当然是不能。
这里有一个概念要解释一下,张骞的雷电球,包括后面变成的电蛇,其实是一股击穿电浆流。
它有磁场,却没有形成回路电场,因此速度并不怎么快。
击穿电流,比如自然界的闪电,其速度与自身电压相关,并不是一个恒定常数。
这是普通人常常误会的概念,把电场速度与击穿放电速度混为一谈。
闪电是许多自由电子汇聚而成的电浆流,其速度取决于击穿空气的暴裂击穿放电势压,通常来说,电势压越高的闪电,速度越快,反之亦然。
打个比方,华夏地界最常见的春雷,一般诞生于平流层往下,高度在几公里到几十公里高,而一道闪电从上往下打,通常需要一秒钟左右。
这就能测出它的速度。
更具体点说,一股中等规模的闪电,总共蕴含几百到几千度左右电量而已,但它电压极高,速度极快,能在零点几秒内释放出全部能量,‘飞行’速度几十马赫。
是的,闪电的速度并不等于电场速度,远没有每秒30万公里那么夸张。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肉眼能够分辨出闪电飞行轨迹的原因。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闪电由形成之初的一个点往下劈,后面很快化成许多分叉。
然而,尽管速度够快,却因为距离够远,因此依然肉眼可辨。
这种速度,对普通人类当然还是太快了。特别是近距离内,已经和无限大没什么两样了,因为你根本反应不过来。
不过,氪星人是普通人类吗?
当然不是。
他们可以轻松飞出打破音障的速度,手脚速度更是快了数倍,神经反应速度、眼部动态捕捉速度就更不用说了,大自然闪电在他们眼中,就像普通人眼里的一块投掷而出的石头那种速度而已。
但卡拉还是中招了。
张骞放出的电蛇其实只有几马赫速度,但它胜在一个出其不意。
而且,女孩的运动神经在同类中并不算太出色,属于笨手笨脚的那种类型,这就不幸中招了。
后果很严重,被闪电蛇一扑,卡拉浑身僵硬颤抖着。
没几秒钟,就这么直挺挺往后一倒,浑身抽搐,像是发羊癫疯一样,就差没有口吐白沫了。
要说也怪,氪星人物理防御无敌,某些能量防御却脆弱的很。
比如说电能。
你就是把他们扔到500万伏高压线上,也很难把他们电死,然而扯谈的是,平常的家用电压也能把他们电晕。
挺矛盾的一件事。
对了,张骞之前不是正在‘渡劫’炼化精神力量吗?怎么突然就多出闪电技能了呢?
这才是他今晚所要检验的成果:以这几天以来炼化而成的雷电属性精神力作为精神触手,同时也充当防护罩,用它去触动雷电窍穴。
试验成功了。
当一小股精神力量触动了对应窍穴之后,果然从四面八方勾动了许多自由电子,源源不断汇聚而来,最终形成了一枚稳定的高能电浆球(至少能煮熟两个鸡蛋,把一个正常人电死也是没问题的)。
这种形态,充分证明了张骞的有效掌控力。
因为但凡掌控力稍弱几分,电浆就不会呈现出球形这种稳定形态,而是像我们通常看到的那种闪电劈叉。
由此,他成功创造了自己的第一个后天神通——雷霆力量。
在这个世界,mr张完全可以自豪宣称‘雷神张骞’。
毕竟对比起来,那所谓雷神索尔对雷电力量的掌控力可比这个差多了。
此时此刻,实验倒是成功了,但把也女孩电得欲仙欲死,后续训练只能作罢。
没办法,张骞只好用极快速度给卡拉换上了备用衣服,就这么扛着女孩,悄悄潜行回去。
自己干的好事,当然要自己负责。
接下来,张先生可能要面对一个发脾气的女超人,现在回城,正好可以道德绑架,让卡拉不要闹得太过。
“嘿嘿,我真是太机智了。”张骞暗想道,不无得意。
……
往后几个月内,他们总算过上了平静的日子。
不再打打杀杀。
随着订单一一落实,订购设备很快就位。
接下来就是安装实验室设备,并按照原本就拟定好的改造与整合方案,弄好了一套硬件。
又花了三天时间调试机器、弄一套配套编程指令。
这样一来,实验室正式开张。
张骞每天大半时间都泡在实验室里,开始训化t病毒,制造零号。
这个过程很顺利,不用半个月时间就搞定,让他成功弄出了五个单位的零号(‘一单位’,是以足够操作一次复杂基因编辑的消耗量,作为标准)。
在这期间,卡拉则负责公司大楼整体改建,开始买买买,大量订购许多自动电控设备,然后请人安装,把大楼高度自动化。
弄完这些,她还要拿着张骞给的图纸,分别跑了几家硬盘制造商,特殊定制了一整套与众不同的硬盘。
张骞这是打算再造红后电脑了。
也就是原版生化危机中接管蜂巢基地的个,光硬盘就跟一个抽屉差不多,跟普通机箱一样大。
这很有必要,弄出来的这个新智能电脑,就像贾维斯之于斯塔克一般,不可或缺。
就这样,穿越过来第五个月,距离与军方商定交货时间还有一个月的时候,大楼改建完毕,智能电脑正式接管整栋大楼。
实验室也弄出了零号t病毒。
一切就位,只待东风。
张骞并没有第一时间去研究如何突破细胞分裂极限的问题,因为这问题太复杂了,连保护伞公司本身都没研究出来,短时间之内自然没有指望。
他把韦德的断掌泡在冷冻柜里,弃之不顾,首先要研究北美蝼蛄与蟋蟀的嵌合体。
呵,这位大概要立志做一个说话算话的大男人,准备用一个月时间弄好那批货。
对别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任务(不是碟中谍)。
但对张骞来说,一切都不是问题,因为他有‘红后’。
脑海中红后这个智能电脑很多时候没卵用,但在这时候,用处可就大了。
因为它的虚拟硬盘里存了许多数据,这其中就包括‘基因学入门知识’。
咳,所谓‘入门’,这当然是相对的。
对于生化危机安布雷拉公司来说,这些确实只是入门知识,但对于主世界21世纪和电影漫威世界来说,这尼玛就是黑科技。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21世纪的最高等级基因应用学,可以从物理上做到大概率上操纵细胞器,小概率操纵基因片段。
基因片段,也叫基因簇,是由几千到几万个碱基对的组合形成,这些都是微米级别尺度。
相比来说,他们绝对做不到裁剪碱基对的程度,因为那已经进入纳米量级,对应病毒级别,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世上,别说对碱基对动手了,本世界正统科学家才刚把基因图谱绘制出来没多少年,对几千万基因簇的各种功能,了解程度还尚且不足万分之一。
人类一个完整基因总共蕴含30亿碱基对,这么屌炸天的纳米级高端应用,科学家还可望不可及。
张骞不一样,在副脑数据库中,虽然同样没有碱基对具体用法,但至少标注了上千万基因簇的具体应用,以及几千种由它们(基因片段)组合而来的对应成果。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在他的数据库里,拥有整个医学界、纳米分子科学界,继续奋斗50年才能拥有的成果!
比如,针对癌症而开发的崩溃性基因疗法,张骞就清楚知道,这需要裁剪17个基因簇、大约32万碱基对,最终形成一种类似噬菌体的人造免疫蛋白。
以如今条件来说,这种治疗癌症免疫蛋白造出来不要太容易,技术简直不要太逆天。
如今万事俱备,若是他肯的话,估计用不了一晚上时间就足以造出一个单位(按照治疗癌症早期所需分量标准来定)。
这东西一旦造出来,哪里是什么蛋白?
分明是一张张大额支票!
可惜啊,人造免疫蛋白不是能够自行繁殖的病毒,无法逆转录,制造工本费太高,太过于费时费力了。
张骞又不想重蹈安布雷拉覆辙,干不出直接用t病毒治疗的蠢事。
这个世界能人辈出,他可不会像上个世界那样随便流出t病毒样本。
这就是张骞之前打死都不愿意卖出原始版T100的原因了,因为那里面还有t病毒。
说来说去,还是需要制造一种足以以假乱真的新型嵌合体。
这样既能稳定赚钱,又能拉拢军方作为靠山,一举两得。
如今条件具备,做起来也不难。
具体方法很清晰:从蝼蛄体内取出细胞,拨开细胞核,提取完整DNA,然后用‘零号’将裁剪而来的蟋蟀腿部基因表达片段,嵌合进去,再打破它关于生长的基因锁。
这样一来,完全能够造出与原版T100同样生长特征与体型的嵌合体。
尽管能力与原版天差地别,但糊弄一下军方,却是足够了。
另外,为了解决原体在蜕皮时甲壳太薄的缺陷,张骞另外动手,又修改了关于嵌合体甲壳的表达基因链,给它换上一副真正厚实的甲壳。
第90章 新秘书,交易日()
时光如流水,又一个月匆匆而过。
清晨,朝阳斜照大地。
八点钟左右,身材高挑的八头身美女早早起床,沐浴更衣,刮腿毛,换上了新的长筒丝袜,洗漱完毕后,正捧着一杯热咖啡下楼。
打开门,女郎脚步不由得顿了顿,用白嫩手指略微挡住头顶,迎着暖日呻吟道:“阳光多么温暖啊……又是一天美好的开始。”
作为一个28岁,大学毕业已经好几年的社会资深人士,莱普利早已体会到生活不易。
她前几年过得并不怎么样,大学一毕业,就从老家内华达跑到加利福尼亚洛杉矶讨生活。
刚开始,在便利店当过收银员,却因长了一副招摇的身材与面孔,总是被恶心胖经理卡油,最后不得不怒而辞职;
后来,她又陆续找了几份工作。
发过传单,做过球馆球童,甚至连夜总会兼职领舞都干过,大多都是上班时间比较短的工种,不过,却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最后都干不长。
在某一刻,她仿佛悟通了一些人生真谛,开始懂得衡量得失,便找了一份廉价披萨餐馆服务员的活,拼命忍受着更年期同事们在背后各种恶意中伤,就这样朝九晚五的过了两年。
其实美国人平均文化水平很低,小学没毕业的大有人在,作为正统大学生,莱普利小姐不应该混得这么惨才对。
一切,只为了梦想。
从青春期开始,她就觉得自己属于好莱坞。
起初源头,始于一个连续的梦境,她总会梦到自己能成为大明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那些梦境如此清晰,仿佛是自己另一个人生一般,这让莱普利下定决心追寻梦想,甘愿忍受苦难、甘之若饴。
然而,尽管有了心理准备,知道兼职演员生涯不好混,但当现实打击接踵而来的时候,她还是有些顶不住了。
这位漂亮小妞几年中得到的最好角色,也只是说了几句台词的路人角色而已,其他的,大约只会被安排成‘行色匆匆的路人’、‘有姿色的卖春女’、‘****’等等,纯粹是活动背景板;
她知道这一切是为什么。
“不就是不肯爬上某些人的床吗?老娘不伺候!”
……
这就是莱普利。阿尔芭,一个敢作敢当,有性格,脾气略微火爆的深肤色芭比娃娃。
经过这么些年,她慢慢洗去浮华,开始将梦想与幻想区分开来,对好莱坞失望透了。从年初开始,已经不再去期待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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