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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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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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机会了。”

    “答应,你们继续做你们自己的事;不答应,你们都死——很抱歉,我之前说的不算。”

    潘迪思的泪水汩汩而下,但却是绝处逢生的欣喜:“我愿意,是的,我愿意,谢谢您。”

    克利斯弯下腰去,将她脱臼的手腕一一复原。

    “那么,开始吧!”

    潘迪思闭上眼睛凝思许久,然后抬起左手,靠近自己的脑侧,脱臼后复原的关节还有些刺痛,她的手在微微颤抖,在脑侧停留了一会,潘迪思咬紧了牙,脸色变得惨白——用精神力将灵魂“切除”带来的绝不是**的伤痛可以比拟的。

    然后,她的手指颤抖着慢慢离开脑侧,一缕几乎透明的白色烟雾状物体随着出现在她的指尖上。

    潘迪思摊开手,它慢慢形成了一个人形,面目模糊,她努力呼吸几次使自己不昏迷过去,抬眼对克利斯说:“请收取它吧!”

    克利斯也闭眼探出精神力,慢慢地蔓延到灵魂体上,轻轻地包裹住它,将它向自己的脑域里牵引。

    到达脑域之后,克利斯的脑域探出了几条白色的链状物体将灵魂牢牢裹住。随后,克利斯就感觉到了潘迪思的一些思维,就像是脑子里多了一个人在说话。

    这种感觉很奇妙,但使他很不舒服,克利斯不由得皱起眉头。

第一章 离我远点() 
克拉托夫之链的主要效果确实没错,但事实上,它也同时包含了不少的副作用,克利斯脑中收到的灵魂吟语就只是一个很小的部分,如果克利斯此时要求潘迪思去做违背其本意的命令时,她不会反抗,但属于其灵魂深处的所有负面情绪足以“吵”得他头晕脑胀。

    当然,这限定于双方的距离过近时产生而成的一种类似“灵魂共鸣”的效果。

    不过,就目前而言,克利斯还是对这份契约感到满意,达到了制约潘迪思的作用,自己也用不着真的下手杀掉一个庞大家族中的重要人物。

    身为前世的一个宅男,其实克利斯心底也对潘迪思起了一丝怜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在前世的时候也不过是个中学生而已,而她,却已经扛起了家族的重担,不得不出生入死。

    潘迪思剥离了灵魂之后,有点神志不清,休息了很久,然后才施展了几个木系“治愈术”在克利斯身上,随后才分别为亨利和自己治疗。

    克利斯活动自己的右臂,隐隐还能感觉到刺痛,可见**表面的伤势可以治愈,但内脏和骨骼的伤却无法完全医治好。

    至于左肩的骨伤,他只让潘迪思施展了一个治愈术,这类法术其实是用刺激、催生生命能量的方式来治愈伤势,除非紧要的关头,否则克利斯不希望因为治伤而使自己寿命缩短。

    亨利不顾克利斯的警告,还是让潘迪思往他的双腿多施展了几次“治愈术”,直到能勉强站立行走为止。

    克利斯注意到,潘迪思从开始只给自己施展过两次治愈术,而离开时,就已经能搀扶起亨利了。

    或许,就是之前她口中所谓“血统”的缘故了!

    面对着克利斯时,潘迪思和亨利的脸色很复杂,其实双方无仇无怨,弄到现在这么个地步,因为各有立场,所以都不觉得自己有错。

    潘迪思还不得不与克利斯签订了灵魂链接,心里没有怨气是不可能的,但他又放过了自己的性命,所以,怪他不对,谢他也不对。

    只能对着克利斯勉强点了点头,扶着亨利向外走。

    走到门口时,克利斯还是开口了:“潘迪思小姐”

    两人的脚步顿住,也不回头。

    “你知道,签订克拉托夫之链是因为我不想每天都在防备一些莫名其妙的麻烦,我也不会对你下什么命令”

    “所以,其实你是自由的我希望的是你能离我尽量远点可以吗?”

    潘迪思一直沉默着,回身鞠了个躬,然后,扶着亨利离开了。

    克利斯也不去关门,转身回到了屋里,草草洗漱之后,回到卧室,也顾不得没床,就着破烂的被褥躺下。

    困意很快上涌,脑子还在计划着明天要做的事:要赶紧让卡库里回来,床要重新置办一套,还有被褥,以及楼下的墙壁,院子里的地面也要赶紧请人整一整了

    微微动了动依然还在疼痛着的左肩,还是床上舒服啊,然后,立即没了意识。

    这一觉睡到了中午时分才醒,小心地起身,看着乱成一片的宿舍,克利斯叹气,要一个宅男来整理这些东西实在是勉为其难,好在,这一世,我是贵族。

    不管了,吃饭去。

    匆匆换了衣服来到食堂,这时几乎已过了饭点,人很少,草草吃完,来到校管处,雇佣了一个熟悉卡库里的仆役去召回卡库里,再找了几个仆役去整理宿舍。

    有钱就是好啊。

    不过看这进度,晚上是没办法睡觉了,还得另找地方。

    克利斯想了想,只能再次来到校管处,办理了外出一晚的手续,过程很是麻烦,最后还需要班主任的签字。

    克利斯来到教员区,看到了克里教授。

    一看到克利斯,克里教授就沉下了脸:“我正要去找你,听说今天早上你没去上课?”

    “是的,导师!”路上的时候克利斯就知道逃不了这一番盘问,早就准备好了托词,不慌不忙地应道,“昨天晚上修习体能的时候我觉醒了斗气,所以弄到了很迟,很是抱歉!”

    克里的眉毛一跳,还是沉着脸:“你想魔武双修?愚蠢!”

    他站起身来大吼:“如果你不是存着这个荒谬可笑的打算,你现在可能都已经接近三级魔法师了,懂吗?”

    “魔武双修,是,不错,前期的时候,几乎能击败所有同阶对手,可是,到了中阶后期,你才会发现,原来的同阶对手已经远远高过了你的等级,”

    克里教授在克利斯面前气呼呼地踱来踱去,“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追不上他们的脚步了,我知道,知道你的那套格斗术,就因为它,你就觉得自己能够完全把握好这个所谓魔武双修的节奏了吗?”

    “是的,导师!”

    “什么你说什么?”

    克利斯平静地回答:“是的,导师,我不打算在战士系技能上花费太多时间,事实上,觉醒了斗气就已经是我最大的收获了,而且,适当地修习体能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克利斯可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克里教授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的短打,很显然也是在锻炼身体。

    “还有一件事,”克利斯从口袋里拿出请假条,递到克里手上,“昨晚修习过程中,我打坏了不少的家具嗯,还有墙壁,所以,我打算今晚外出住宿,请在这个上面签一个字。”

    克里教授沉着脸,随手不知从哪掏出一支笔,草草地签了字,再次重复:“记住我的话,克利斯,魔武双修只是个笑话。”

    “是的,导师!”

    克利斯不敢多待,匆匆告辞离开。

    克里教授看着他的背影,这小子觉醒了斗气?这事可不能告诉罗迪那混蛋。

    办好了所有手续,克利斯回到宿舍,见到了已经赶回的卡库里,交代了一声,带上了几件换洗衣服就离开了学院。

    离学院最近的旅店也在一里之外,克利斯坐上马车很快来到了这家名为“泰克拉”的旅店,刚刚来到帝都,还没入学时,克利斯入住的就是这家旅店,印象也还不错。

    这家旅店建造得相当大气,向外的墙体都是非常大块的石块做成,和前世的“哥特式”风格恰恰相反,它崇尚的是“明亮、高雅、整洁”,不论是外墙和内部的壁饰都没有太过奢华的修饰,它的占地面积也不小,估计不下两百平米,在前世里,这也差不多达到了三星级酒店的标准了。

第二章 吉米() 
克利斯选了一间靠近内院的房间,打开窗户,可以看见内院里的人造园林,空气清新。

    稍事休息之后,克利斯走出旅店。

    辗转来到恰西铁匠铺,这个豪爽的矮人上前就是一个拥抱,只不过为了照顾他的热情,克利斯不得不蹲下身来迎合。

    克利斯取出袋里的飞爪,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昨晚亨利的那一记冲锋撞飞了克利斯,形成的震荡波当时就使得飞爪几乎散架,然后又撞在墙上,它的内部卡簧和外壁都已经扁平变形,放在桌上,叮咛当啷地散了开来。

    矮人的眼珠瞪得溜圆:“哦,我的朋友,我想你是把它当作了铁锤吧,光明神在上!”

    矮人对于铁匠技巧的执爱也延伸到了自己的作品之上,正所谓爱屋及乌,此时满脸的心疼,伸出粗糙宽厚的大手轻柔地抚摸着这些饱受创伤的零件,仿佛这是他的孩子。

    克利斯摇头:“战斗时撞到的。”

    矮人依然如故,一边抚摸一边叹气。

    克利斯将飞爪交由恰西修理,这个朴实的矮人还不忘在他离去之时一再交代爱护自己的武器和工具,就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

    这是恰西的原话,克利斯还特别注意到,恰西指代物品时使用的那个人称“他”,对恰西而言,这些经由他手打造的东西已经拥有了生命一般。

    但无论如何,恰西对手艺的执着却是值得赞扬和学习的。

    或许就是因为这么一份执着,矮人们的铁匠手艺才能冠绝大陆吧。

    出得门外,来到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今天不是大型集市,但这里是帝都,大陆的中心,即使未逢集市,这里也同样繁华。

    越靠近皇宫,建筑就越发肃穆,而皇宫之外的几条大街,都明亮整洁,骑着高头大马的巡城卫兵正来回巡逻,他们身穿威武华丽的铠甲,就连座下的马匹都一身盛装打扮。街面上的店铺也都装潢得华丽大气,同样的,这里的店铺售卖的也是最为奢华昂贵的物品,药剂店、晶石店、装备店、衣装店。

    但事实上,最热闹的却不是这里,帝都有贫民区,自然也有除去贵族之外的中间阶层居住地,这里的人们多数都有一份较为体面的工作,比如骑士老爷们的扈从、贵族的园丁等等。

    在这中等阶层居住区和贫民居住区之中,有一个不小的广场,中央是一个喷水池,池水正中是当今帝皇飞马扬鞭的雕像,而这个喷水池边的位置便常年为吟游诗人、杂耍艺人,以及各种小吃、各种小玩意的摊子所占据。

    这里,才是最热闹的地方。

    克利斯来到这里,饶有兴趣地一会看看杂耍,一会尝尝小吃,帝都气候分明,所以各地的小吃基本都有,克利斯很惊异地发觉这个世界的人们对于吃同样极有研究,比如此时手上的这个叫做“丁零果”的东西,虽然名称里有个“果”字,但它的主料其实不是水果,而是一种叫做“朴匝”的虫子的蛹。

    当地人将这东西调上姆普粉——类似于前世的木薯粉,再加一些蜂蜜和芷香,然后放入油锅里烹炸,熟透之后,用木签串在一起,一口下去,香脆爽口,唇齿留香。

    克利斯在父亲的领地里可没吃过这么多样的小吃,自来到帝都,进入学院之后就没有这样放松过,心情很是不错,所以决定今天不再修习体能和冥想,就当是逛街散心,给自己放个假也挺好。

    他慢慢地在人群里走着,一边看着街边的小店、摊上的小玩意,一边吃着手上的丁零果。

    吉米是个贫民小孩,确切地说,是个流浪的乞丐,自懂事以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己下一顿能吃上什么,自己晚上能睡在哪里——在贫民区,有很多这样的孩子,他们曾经渴望着美好的生活,但最后却把希望全都寄托于神明,而不是自己的双手。

    但渐渐绝望后,却又不得不依赖于自己的双手——他们捡一切可以使用或者食用的东西来使自己过得更好,或者,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顺手将他们口袋里的东西掏走。

    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能使自己过上更长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所以,多数时候,吉米都不屑于去那些老爷区去捡他们不要的东西。

    这种生活,吉米已经过了好几年了,从最初的生手渐渐成为了这个圈子里的巧手。

    对于一个巧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看对方是否有钱,而是对方能不能下手,吉米可是记得圈子里有几个眼睛不够亮的家伙偷了不该偷的人之后,几乎在当天就被捉住活活打死或是卖掉。

    在吉米看来,分析是否可不可以下手的人很简单:出门还会带着几个随从衣饰华贵的就是商人,衣饰上还可以分辩是不是外地商人;来游玩的人多数会几个同龄人走在一起——兰蒂斯里的不少学员就在这一类中;至于是否贵族,这还用说吗,没有贵族会出门不带随从的,如果没有——那算他倒霉。

    而吉米盯上的这个小子——十六七岁,衣饰简单,应该不是贵族,没有随从,看他脸色苍白的样子,可见身体也不强壮;还有他对街市上的那些玩意这么兴致勃勃的样子,可见不是本地人。

    应该是个随家长来帝都办事,出门却忘带随从的家伙,威胁不大,可以下手!

    吉米渐渐靠近,克利斯正吃着手里的丁零果,眼睛看向广场中央,那里有一个杂耍艺人。

    好机会!

    吉米从那人的右边走过,因为在吃丁零果,所以把手抬得很高,露出了腰间——多数人是把钱袋放在衣服内衬里的。

    吉米悄悄地掏出了一把小刀,事实上,这把刀只有手指长短,手一握住,外表上几乎就看不到,只要靠近他,用手指尖露出的那一截刀尖就可以将对方衣服划破,然后,另一只手就要很快地跟上,掏出钱袋,随后转身逃走。

    这一连串动作对于吉米来说已经很熟练了。

    然而,这一次有点不同,吉米手上的刀尖还没碰到那人的衣服,就被一支木签扎破了衣袖,吉米心里叫糟,没有多余的动作,缩手,回身,跑。

    随后,眼前一花,自己的脸颊已经被人牢牢地掐住了。

    几乎疼出了眼泪,吉米双手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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