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血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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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血纪- 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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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男性,不打呼噜的估计极其少见,而女性,打呼噜的有,但恐怕少见,艾米就曾好几次跟夏佐抗议过他堪称惊天动地的呼噜声,即使隔着层墙,依然是那么清晰。

    应该睡了~夏佐想着,却不打算就此罢手,掏出从不离身的“佛爷套件包”,从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小工具里拿出个薄如纸张的铁片,插进窗缝,上下扫了扫,碰到个障碍物,用铁片小幅度高频率地往一边拨,直至听到“咄”的医生,夏佐才收回铁片放回小皮包里。

    收起“套件包”,夏佐活动下身体,紧绷住全身的肌肉,双手分别按在两扇窗户上,小心翼翼地往里一推,与此同时立即闪身一让,在窗户的声音响起之时,一道紫白色的利芒从屋内飞射而出,将将在夏佐侧身躲闪之后的零点零零一秒,利芒擦着他的一副飙向深深的夜空

    “我!是我啦!”夏佐急忙举起双手表明身份,以防紧随白紫色利芒后面的闪烁着紫色电光的大剑抹上脖子,但即使是这样,他的脸上也激起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汗毛根根立起。

    “早就知道了!”屋内的持剑之人娇哼了一声,收起大剑,居高临下地说,“大晚上不…”

    没等屋里人的话说完,夏佐便化身午夜恶狼,一把抱住她,直扑里屋,顺便双脚一勾,顺带关上窗户,屋里人娇呼着被抱进了屋…

    …此处省略无数字…

    随着房间内一道如杜鹃泣血般的娇声长吟落下后,持续“咯吱咯吱”摇晃的大床终于随之挺直了晃动,床下横七竖八地随意扔着散乱的外袍、里衣、内衣、鞋子等等,床上厚被子里的两个人紧紧相拥在一起

    “吁~”夏佐长吁口气,偏头满足地看着脸上尚带着诱人红潮的克里斯丁,怜爱至极地吻了吻她光洁的粉额,专注地瞧着眼前完美无瑕的精美俏脸。上辈子不信佛,怎么这辈子就有了这么好的运气,碰到了她

    “干嘛这么看着我?”克莉斯汀好似感觉到了定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横过去一眼

    那眉眼间无意之中流露出来的风情看得夏佐一呆,只感觉刚刚熄灭的火焰瞬间又蠢蠢欲动起来

    “咳咳…”努力压下冲动,夏佐装作不经意的说道,“你说,咱总这么偷偷摸摸的,想享受一下二人世界还要背着人,有点儿…”

    克莉斯汀窝在他怀中,闷声说:“你忘记答应过我什么了?”

    “我知道~”夏佐拥着女孩儿,撇撇嘴想着,在第一次之后,这姑娘非要他答应不能把两人之间已经发展成这种关系的事说出去,连在外人面前稍微亲密一些也不行,按理说,夏佐作为骨子里继承了先辈男主外的男权主义精神的新世纪男人,不应该答应女孩儿的,额…只是,男人嘛,在满足了下半身之后,上半身基本是处于当机状态的,理性思维线路完全瘫痪,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哪怕让夏佐说出小金库藏在哪儿,冷不丁的还真没准能套出来。

    现在想来,夏佐真想给自己脑瓜子上狠狠拍上几巴掌,明明是正当的男女朋友,想亲热一下还搞得跟狗男女偷情…呸呸呸,跟不顾世俗礼法而情投意合的痴男怨女…额,反正就那意思,分明是正当关系,非得转入地下

    克莉斯汀听出了他语气里的不甘愿,撑起身子,俯首在夏佐嘴上轻轻一啄,微笑着说:“好啦好啦,等我父母亲的口风,获得了他们的同意之后,到时候还不是随你…”

    这就是被落后的封建里礼制迫害的结果!夏佐在心里嘶声咆哮着,随即又被克莉斯汀刚才话中的“随你”给勾得小心脏跟太上老君的炉子似的,哪哪都是火!

    于是,抱着惩罚的心思,夏佐翻身将女孩儿压在身下,正要进行又一次人类繁衍大计的活动

    但克莉斯汀忽然伸出莲藕般的白嫩手臂撑在夏佐的胸口上,说:“马上要天亮了,快点回去吧~”

    听到这句话,夏佐火热火热的心,立刻变得拔凉拔凉的,犹自不甘心地挺挺腰,克莉斯汀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透人骨髓的娇吟,可随即就抬起小手拍了他一下,哀求似的说:“下次,下次好吗~?”

    还能做什么?夏佐无奈地爬起来,捡起随手甩在地上的衣服,穿好。俯身轻轻一吻微闭着眼睛的女孩儿,正准备打开房门离开,却听到床上躺着的克莉斯汀慵懒的声音:“原路走~”

    “哎~”悲叹着,只好又转头打开窗户,跳了出去,翻出窗台,顺手帮忙关上窗户,静静地呆立一会儿,双腿屈起用力一蹬,轻巧地跳上了旅馆房顶

    我这是造得哪门子孽啊~望着西天上挂着的明月,夏佐真有种有志难舒的悲壮,本来开开心心地来约个会,顺便交流下对于人生大道的理解,可后面的路总不在自己所想的方向上。他自然不是在抱怨,捡了这么大便宜,偷偷乐还来不及呢。

    只是总有种自己好像是某种特殊用具似的,想起来就用,用完了就扔,心里不太得劲儿。

    上了屋顶,仰着脖子望着苍天,额…不要误会,夏佐不是来赏月的,没过一会儿,就揉着脖子左右看了看周围,双手背在身后,在空无一人的房顶上,轻声说道:“出来吧~”

    突然,后方的空气之中泛起像是水纹般的淡淡涟漪,凭空出现了一道摸不清看不明的影子!这道影子随着水纹慢慢消退,而一点点变得凝实,直至化为个散发着淡淡乌光的模糊人影!

    如果有别的人在,看到这一幕恐怕得半拉月合不上嘴,夏佐却转过身来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着模糊不清的人影,颇为赞叹地说:“看来尤尔摸着灵魂方面的门道了,比上次要凝实点~”

    模糊的人影盈盈下拜,其周边的空气忽而荡起层波澜

    “感谢的话不用说了~”屋顶上没有任何声音,夏佐像是自言自语般地道,“查到什么了?”

    幽凉的空气涟漪变得多了起来,层层叠叠的,空中的风吹到这里,如同遇到堵看不见的墙,纷纷停住了

    “告诉尤尔,暂且不要轻举妄动~”夏佐又是如自语样,背过身,远眺着前方,轻声道,“雄鹿镇不是我们的地头,权当做点好事,查到了什么,都告诉这儿的主人吧~”

    模糊的人影点点头,随后身影宛如渗透进了空气,徐徐消失了

    东方的天际升起了一丝如缎如绸的浅云,独自一人驻足良久,伸了个懒腰下了房顶,只留下一句:

    “哪儿都不消停啊~”

第328章 马说() 
秋季的萧瑟不是雄鹿镇的主题,恰恰相反,深秋是一年之中最忙碌的季节,果实成熟了,鸟兽的幼崽长大了,正是收获的最佳时节。俗话说靠山吃山,既然选择进梵贡纳,就要弄懂大雨林的规律。

    因此,为了能在冬季来到之前,进林子多收点东西多换点钱物,整个雄鹿镇也显得比往日更加繁忙一些。

    杰弗里走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小心地避着地上的小水洼,捏着鼻子满脸嫌恶地小道两边破破烂烂的老旧房屋,家家户户门口都有的木架子上飘着的五颜六色的衣服

    “太臭了,这地方怎么能住得下人?”小胖子不停地在鼻子前扇来扇去,紧皱着眉头,说道。

    “这种地方多了去了,圣伦德堡南城区没改造前,比这还难看~”夏佐左右看着小道两边大约相同的低矮房屋,其实他也很纳闷,不过不是对这种脏乱的地方。

    事实上,见着贫民区一点也不奇怪,凡是每座城池里,几乎都有贫民区,包括上辈子自己所居住的城中村,很大程度上也是变相的贫民聚集区,社会的组成是个金字塔,有人在上层必定会有人在下层。

    夏佐纳闷的是,雄鹿镇的规模不大,而每天的人流量却超出本土人口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而且,来往的人基本上都是抱着消费的目的,这样一座小镇,经济发达是必然的,可为什么还会存在这种贫困地区呢?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镇上正街与辅道上铺面林立,人流从未断绝过,一片繁华向上的景象,但过了辅道,就像是来到了完全相反的另一个世界。

    算了,这不是自己该想的~夏佐摇了摇头,跟着前面那个走路都宛若一杆标枪的家伙,沿着这条偏僻的小道往前走。

    “老大,那家伙不会是想把咱们带到个没人的地方,玩抢劫吧?”一直垫着脚走在前面的小胖子忽然回过头来说。

    夏佐愕然一愣,他没想到这个问题,但可能性非常高。上次来的时候就和这个叫麦格斯的家伙结下梁子了,为了找回面子,保不齐会不会拍黑砖。然而这种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立即被推翻了。劳伦斯说过,这个人的实力他看不好,也就是说,两者之间最起码是持平的

    试问,一个天空境界的剑士或是骑士,会闲的没事出来抢劫?如果是传闻中的什么宝物还有可能,可夏佐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一把将军剑,嗯…也许要算上当挂件使的石头片,路易斯狮心王说那叫什么山岭之心,谁知道是不是那个喜欢坑人的皇帝陛下是不是变了个戏法骗人?额…在杰弗里的心里,那东西确实值钱,因为夏佐告诉她,这是江洋大盗混社会的身份凭证,从此以后小胖子到哪儿都带着,洗澡睡觉也不摘下来,没事还磨砂着给石头片包浆。

    咳咳…言归正传,总的来说,两人不爱带钱又不值钱,压根没有值得一个天空境界的强者抢劫的地方,甚至于还骗到个没人的地方用打闷棍这类小流氓的专属技能,太损伤身为高手的尊严了。

    所以,夏佐十分确定地告诉小胖子:“不会的,放心吧~”

    “那可说不好~”杰弗里想也不想地反驳道,“要是搁我身上,我肯定会这么干!”

    懒得理会这个把皇家教育忘到腿肚子的小混蛋,跟着前面的标枪,走过小道,拐个弯,就到了处散发着异味的大院子前。

    标枪麦格斯上前打开院门,对跟在后面的两人说:“二位,请进吧~”

    夏佐率先进去,小胖子紧随其后,路过标枪只是,满脸警惕地道:“小爷警告你啊,敢犯一点儿浑,爷抓你去蹲集中营唱小放羊!”

    跨进门槛,异味更加明显,好在两人对这种地方很熟悉,以前常常打交道,因为这个大院子,其实就是个马厩!

    麦格斯也跟着进来,带上院门,继而带着两人往里走,紧走几步,来到了个马棚前,随后躬身而立。

    几个意思?夏佐和杰弗里的脑门上同时冒出个大大的问号。这破地方除了那个拎着框给马喂草料的马夫之外,一个人都没有,难道说…这院子里的马,是他们要见的人?

    “你耍我们!?”小胖子转了两圈也没找着麦格斯口中的“大人”,立即大骂道。

    不过,标枪脸上一丁点儿表情也没有,跟雕塑似的。杰弗里从来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登时撸起袖子要上去好好非常规地理论理论

    恰在此时,那个伺候马儿吃食的马夫突然说话了:“南方少马,大雨林没有养马地,想要养活马儿,尤其是战马,十分困难。”

    两人顿时一失神,只听那围着马儿转来转去时不时还动手按按摩的马夫继续道:

    “梵贡纳条件不好,没有草地,即使种上苜蓿草也成活不了,马儿想吃到新鲜的草料,要不到林子外去弄,要不就只能找口感好马儿容易消化的树叶,这很难。”

    夏佐忽然明白过来,这个侃侃而谈的马夫,只怕就是麦格斯口中的“大人”了,要不然一个普普通通的马夫,如何能让这家伙恭恭敬敬地等在一边,完全一副属下标准狗腿子模样。

    “其实,有种方法叫做草料杀青,经过杀青的草料马儿吃了没有吃鲜草那样容易生病,并且最多可以保存几个月而不坏,你大可以用杀青的草料来喂马。”

    “不愧是阿尔齐亚人,对养马也如此了解~”马夫放下框子拍拍手,回过身来,夏佐这才看清“马夫”的相貌:头发半白,脸上却没有皱纹,像中年人又像是壮年人

    “其实,杀青的草料我也想到过,只是,这东西一般只有养马地或者放牧的草原才有,即使是便宜的草料,从草原到梵贡纳,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我觉得马儿还是吃鲜草的好,毕竟不是圈养的肉牛”

    “南方多雨水,气候常年湿润,可马儿却喜欢居于干燥且地势高的地方,最好能有开阔地可以任马奔腾,这样才能使马能保持住野性,不然就会沦为温顺的拉架驽马。”既然是谈马,夏佐决定那就好好谈谈,先不想什么摸人性子的头疼事。

    “没错!”马夫满是赞叹地说道,“东方最好的战马,是你们索伦姆阿勒托比草原上的宝驹,体格高大健硕,耐力强,既适合短途冲刺又适合长途跋涉,最妙的是其驮重能力,可以轻易驮着五百磅的东西不断奔袭整整半天!我敢说,不光是东方,哪怕是其他地方也找不到几种可以和阿勒托比宝驹相媲美的战马”

    “那么,座狼呢?”搞不太清楚状况的杰弗里忽地冷不丁开口道。

    相谈甚“欢”的两河和戳在旁边的麦格斯齐齐诧异的看过去,小胖子眨巴着明亮的眼睛,说:“座狼不也是坐骑吗?”

    “小兄弟说的没错,座狼确实是坐骑。”马夫先出言解释,脸色不明地说,“但是,座狼野性太大,性情十分暴躁,因此,在战场上只能作为斥候,无法大规模进入部队;战马具有良好的服从性,不易被战场上的厮杀所干扰,而且,马儿本就是大规模群居的,群体性很强,所以不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都可胜任。这两者不可同语。”

    马夫对比着解释完,后似无意般问道:“小兄弟见过座狼吧?”

    “何止见过~”小胖子顿时挺起小肚子,傲娇地说,“我有好几个朋友都养着座狼呢,上回输了我不少钱还打算拿座狼抵押,要不是那玩意儿难养,小爷就牵回家了!”

    闻言,马夫眼中闪烁的神色愈发复杂,道:“座狼是北境兽人族特有的坐骑品种,豢养起来极其困难,但好处也很明显,据说走奇绝险地如若平地,冲刺奔袭的速度不比最好的战马弱,战场上不单可作坐骑还会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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