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月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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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月传奇-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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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听你们的。”朱曦毫不犹豫说道。莫宁没什么,常秀本想劝朱曦,想想也就作罢。因为她早就知道,穿过丛林后,想去巴拉卡镇,经过连云谷的路近了一半多。

    “那好!来,都穿上。”四瓜从魄戒取出黑衣,各自换上,又选三件稍微短小的递过。朱曦三人依言换上,下个瞬间,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视一笑,也已明白四瓜的心意。

    “记住,你三个尽量少说话。有人问就以点头和摇头为主。你们就说自己也是黑魔殿的。不管遇到什么,绝对不能脱下这衣袍。”

    “特别是你更不能!”冬瓜看着只露出双眼的常秀,神色严谨,说道,“一旦你脱下衣袍,可就有大麻烦了。”

    “你两个坐北瓜和南瓜后面。她骑这狼,这猪不放进魄戒的话,不被发现就行了。”冬瓜说道。

    “冬瓜!南瓜!西瓜!北瓜!”朱曦微笑道,“都是好瓜!”

    “废话!”四瓜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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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如我愿意,你喜欢吗() 
去连云谷的路上,朱曦三人和四瓜兄弟,彼此聊得倒也投机。

    特别是南瓜,西瓜和北瓜,简直是话唠。不管谁一提起话茬,其余两人就会立即争着补充,从四兄弟小时候爬树掏鸟蛋,部落打架,击杀魄兽,直到最近四人喜欢的心上人。

    说起心上人,四人转头看了看常秀,说常秀更漂亮,但都摇头表示可惜。那失落的样子,仿佛即使常秀喜欢他们,他们也没办法再作改变。常秀心里也是一乐,渐渐改变起初对他们的看法,话语之间一听就是爽直,善良之人。

    四人还郑重给常秀提了个建议,叫她即使离开连云谷最好也穿这衣袍,常秀当然说闷得很,根本不接受。四人修改建议,说戴斗篷也行,这建议朱曦不以为然,没想莫宁极力赞成。

    四人说原因只有一个,常秀太漂亮了。那会让很多有家室的男人抛妻弃子,无家室的老少爷们丧失理智,跟她在一起的伙伴肯定遭殃。

    朱曦想起刚进亭子时四人的目光,以及莫毅的话,也开始认为有道理,只是觉得太委屈了常秀,没想到常秀却满口答应了。

    三小时后,丛林渐渐稀薄,道路愈加平坦,视野随之开阔,稀稀落落的屋子开始出现。

    “终于出来了!三个多月啊。”莫宁再也掩不住兴奋。

    “你三个多月,我们也找了两个多月啊。”接话的是瘦小的北瓜。

    “接下来你们尽量放松,别再说话了。”西瓜说道。

    果然路上有多处暗哨,突然冒出来的黑衣魄师和四瓜打招呼,朱曦三人方才发现。那些魄师看了眼朱曦三人,都不再理会,顾自和四瓜聊了起来,无非是交换寻找朱曦和常秀的信息。从中朱曦三人也得知四瓜原来是连云谷的使者,地位仅比九大护法低,但也算尊崇,众人都对其客客气气的。偶尔有问起朱曦三人的,冬瓜轻描淡写说是同伙,路上恰巧碰到,就一起搭了个伴。

    在一处两山之间扼要处,众人面前出现了一座气势巍峨的石城。城门两边各有两个持长枪,牵黑马兽的黑衣魄师值守;四个非魄师的高大黑衣男人正对进出的旅人查验什么;城楼一排五个握弓的黑衣魄师肃立。上绣“连云谷”三个赤色大字的黑色旌旗随风猎猎。

    “走吧。”冬瓜淡淡开口道。

    “四使回来啦,有收获吗?”一个守卫向四瓜微笑,其余守卫也都点了点头。

    “别提了!”冬瓜一挥手,“莽莽丛林找人,简直大海捞针啊。”

    一个非魄师高大男人哈哈一笑,说道:“四位尊使,那人肯定被魄兽吃了呢。”他同伴接着说道:“是啊,这林子可什么魄兽都有,单那吼声都能吓死人。尊使真是辛苦了,要我们去禀告谷主吗?”

    “不用了。”冬瓜一指身后朱曦三人,说道,“这三个都是自己人,路上刚好遇到,就顺路一起了。”

    “那好,走吧。”守卫点头微笑道。

    四瓜微微点头,带着朱曦三人进了城。

    连云谷商铺不多但也齐全:当铺药店客栈,衣服店铁匠铺,均依山而建,有条有理。宽敞的街道上,各部落的商人,骑魄兽的魄师,更多的普通人,来来往往。小贩的吆喝声,鸡啼狗吠声,倒也热闹。

    “还有赌坊,酒楼,交易魄兽的市集。”西瓜边走边介绍,忽然神神秘秘的低声道,“还有你们不能去的好地方。”

    “什么地方?”朱曦问道,莫宁和常秀也表示感兴趣。

    “咳咳咳”四瓜一阵干咳。南瓜和北瓜分别转身,附在朱曦和莫宁耳朵边,嘀咕嘀咕说了一通。

    “啊,不就是男女睡觉的地方,有什么稀奇的。”朱曦一脸失望,随口道,“不知好在哪呢?”常秀大略知道了什么意思,黑袍下的小脸微红,幸好他人看不见,便狠狠剐了四瓜一眼。

    四瓜嘿嘿傻笑。南瓜念叨:“也是,你们是不知道,那****的感觉有多美妙呢”

    “很美妙吗?”朱曦心里奇怪,转身看看常秀,淡淡说道,“我怎么没感觉呢?”

    ——四瓜连同莫宁的眼珠子都要掉了,齐刷刷看向朱曦,又看看常秀,齐声道:“莫非”

    “胡说什么!”常秀一见众人模样,满脸通红,顿时大窘,“你几个傻瓜尽瞎起哄。他是大白痴呀!白痴的话你们也信。”

    朱曦先前见众人似要吃人的眼神,又见常秀极其生气,知道什么话引起误会了,急忙说道:“你们误会啦。她抱过我不,是我抱过她”

    “我错了!”耳朵被常秀揪住的朱曦惨叫,“什么都没!”

    莫宁怜悯的看着朱曦,四瓜心里偷着乐,谁叫这让人多看一眼死了也心甘的女孩,这家伙居然抱过呢。

    常秀松手,心想这黑袍倒也有好处,就是别人看不到神色,看看揉着耳朵的朱曦,语气转软,说道:“疼吧!以后不懂的事少参和,明白了吗?”朱曦忙不迭点头。

    冬瓜神色赧然道:“我们住那山石后,右数第三个小院,家里住不下,只好委屈你们住这客栈了。等下我会来叫你们用点便饭,明早就可出城。晚上你们也可以逛逛商铺,买点东西,只要记住我们叮嘱的话就行。”

    三人点头告谢,便向客栈走去。连云谷四方八杂,各部落的人奇装异服,也有巡值的黑衣魄师路过。朱曦在前,常秀双手捧腹跟着,莫宁牵着乖乖最后;虽有目光瞄来瞄出,倒也没引起特别注意。

    “尊贵的三位魄师,是来住店吧。”一个青衣少年,一见朱曦三人,迎了上来,“您夫人怀着身子旅途跋涉肯定辛苦,小店备有高级客房,来两间吧”

    一听这话,三人都愣了。显然这少年把朱曦和常秀当夫妇,莫宁成小跟班了。常秀的脸红到了脖子;朱曦看看双手捧腹的常秀,那样子还真像孕妇,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不,不用了。一个单间,一个双人普通客房就行。”莫宁递过八块黑色魄币,接着又取出两块,“再备两份兽粮,一份喂他,一份送我房间。”

    “好嘞!”少年伙计虽不解但也不问,接过魄币,把青狼兽栓在一旁,一摊手唱道:“楼上天字号,人字号房,三位魄师请!”

    朱曦躺在床上,对关门的莫宁说道:“魄币是很重要,但我们这三个多月来可没好好休息过,为什么不住高级的呢?”

    莫宁略带腼腆,说道:“朱曦,不好意思。我把爹娘给的偷偷放回去了,现在身上也就二十多。旅途还远着,能省就省吧。”

    “你没有,我有啊。”朱曦一咕噜坐起,一挥手,一堆白色魄币出现,被子上二十多颗白色的玉石,散发出晶莹的白光。

    “你哪来这多钱?”莫宁两眼放光,盯着魄币。朱曦从没见莫宁露出这种饿狼般的眼神,不由吓了一跳,说道:“莫毅魄戒里的。当时他没取走,我就收下啦。”

    “一、二、三、四二十一。”莫宁双手都在颤抖,一颗一颗数着。喜滋滋的莫宁,微笑道:“朱曦,你要信得过我,拿一千去做点小生意,怎么样?”

    “随便你。”朱曦道,“莫宁,看你这爱财的样子,要不以后你就当总管吧。有收入都交给你,生活开支什么的归你管,怎么样?”

    “总管?”莫宁一愣,随即点头道,“没问题,我是喜欢钱,成为有钱人也是我的一大目标,还是朱曦你了解我。”

    “那秀秀当什么好呢?”朱曦沉思,自语道,“嗯,就当医生吧。”

    莫宁忽然凑近朱曦,嬉笑道:“秀姐还是给当你老婆吧。”

    朱曦差点喷出来,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她这么漂亮,怎么可能看上我呢?”莫宁嘻嘻一笑,神神秘秘道:“怎么不可能。我看出她好像对你有意思呢”

    “不可能!”朱曦瞪眼道,“她可是和我抢奇奇不过她确实救过我,我欠她一条命”

    两人叽里咕噜聊着,不知道常秀就在门外,刚好朱曦说让她当什么的时候,常秀本来准备敲门的手停住了。

    听了两人的话,她心头小鹿乱撞,甜蜜之余又莫名心酸。正在她怔怔的不知敲门还是不敲,进退难决时,少年伙计抱着两袋兽粮上楼来了,说道:“尊贵的魄师,这兽粮送哪个房间呢?”

    “送我这吧。”朱曦打开了房门说道。却见常秀站在门口,便问道:“秀秀,你来啦。”常秀看着朱曦清澈的双眼,一时不知说什么好,眼里却有一丝雾气迷蒙,转头眯了眯眼。

    一旁房里走出的莫宁,见常秀这样子,心里忽然咯噔了下,想起朱曦先前的话,不由叹了口气。

    “你下去吧,交给我就行了。”莫宁接过了兽粮。

    “朱曦,秀姐,你们先聊着。我去喂奇奇吧。”莫宁把常秀迎进房里,伸手道。常秀小脸一红,点点头,把奇奇抱出来递给莫宁。莫宁接过奇奇,提起兽粮出了门。

    “莫宁,你干吗不在这喂呢?”朱曦对关门离去的莫宁说道。门外的莫宁摇了摇头,走去另个房间。

    “刚才你们聊什么呢?”常秀微笑看着朱曦。

    “哦!说莫宁当管家,你当医生。你觉得怎样?”朱曦说道。

    “医生吗?嗯,可以啊。还有呢?”

    “还有还有”朱曦的小脸也有点红了,不知该怎么说。

    “说呀,我保证不生气。”

    朱曦小脸更红了,说道:“是你让说的,不许生气啊。”

    “嗯,我保证!”常秀举起小手,点头道。

    朱曦扭捏了半天,支吾道:“莫宁说让你让你当我老婆。这可不是我说的!而且这怎么可能呢”

    “假如,我是说如我愿意,你喜欢吗?”常秀的大眼睛盯着朱曦,心跳清晰可闻,细弱游丝的声音传出。

    “啊?”朱曦在常秀黑黑的眼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子,“真的吗?当然喜欢啦!只是”常秀莞尔一笑道:“只是什么?”

    莫宁挠挠头,犹豫道:“这要让人知道,你又会被笑的!”

    “傻瓜!”常秀轻轻握住了朱曦的手,“这是我俩的约定,以后我们在一起,谁说什么笑什么我都不生气啦。”

    “嗯!”看着常秀美丽的大眼睛,朱曦扑通扑通的心跳不停,再也止不住心头怜惜,轻轻拥住了她,脑袋靠在她瘦削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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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翠花姐最美() 
相拥一起的朱曦和常秀忘了时间的流逝,愉悦使两人如痴如醉,如同牵手徜徉无边的花海,尽情的跑着,笑着

    ——嘟嘟,门外敲门声突然响起。

    两人一惊,方从如梦如幻的沉醉中醒来。常秀偷偷看了眼朱曦,后者也正在看她,目光融在了一起,常秀把头低了下去。

    “就你俩个,还有个小家伙呢?”进屋的西瓜看着朱曦和常秀,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也没问什么,“走吧,我父母也很想见你们几个小家伙呢。”

    朱曦一只手偷偷牵住了常秀的小手,两人相视一笑,出了房门。

    “朱曦,秀姐,恭喜啊!”另个房间出来的莫宁,一见手牵手的两人,心里已是亮堂。他怀里的奇奇哼哼着。

    西瓜转身一看,哈哈大笑,“就知道你俩有一腿,果然这样。看来我也要努力啦,翠花啊,什么时候才会让西瓜哥牵你的小手呢?”

    “什么有一腿?”常秀微笑道,“这话要让翠花姐听到,你这大西瓜不怕被砸烂吗?”

    “呸呸,看我这嘴。”西瓜忙不迭开口,“你可不能告诉她,翠花可是这连云谷数一数二的大美人,我兄弟四人可都喜欢她呢。”

    “什么!!!”

    朱曦三人看着西瓜,不由惊讶万分,齐声道,“闹半天,原来你兄弟喜欢的是同一人!”

    西瓜白了三人一眼,皱眉道:“看你们这大惊小怪的。我兄弟四人感情可好了,连喜欢的人都一样,这才叫兄弟齐心!”

    看着三人摇头,西瓜也摇头,说道:“就知道你几个小家伙不懂,这滋味不为外味道也(此中味不足与外人道也)。走吧,不懂就不懂,你们要是见到翠花,也许就会明白了。”

    莫宁递过奇奇,狡黠一笑道:“秀姐!奇奇还是你来抱吧。这样才更像啊。”奇奇哼哼着,她自然更习惯也更喜欢和常秀一起。

    常秀听出莫宁的话,红着脸接过奇奇。朱曦帮忙她放进黑袍。本来朱曦和常秀可以把奇奇放进魄戒,但那空间太闷,他们早就认奇奇是伙伴,自然不舍得;把奇奇留在客栈显然不放心。

    西瓜在前带路,常秀一手搂怀,一手拉着朱曦,莫宁笑眯眯的跟在后面。四人下了客栈,径向西瓜家走去。

    晚霞淡漠,夜幕降临,连云谷灯火渐明。

    秋风习习,从衣缝钻了进来,常秀白皙小脸的红霞渐渐淡去,轻轻流下心头,汇成心窝里满满的幸福。望着街巷人来人往,她知道从此唯有身边这人,他的肩膀是她永远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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