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真心的,这个不能开玩笑!”
“对啊对啊。”
被大家这么批评,真残念的脸顿时就红了:“好嘛!我认错,我认错就是!开个玩笑而已嘛,激动撒子呦……”
小小的插曲之后,话题回到了主题。
该怎么对付那群崇拜恶魔的家伙?
或者说,该怎么把他们找出来?
十大几号人跋山涉水,花了十多天的时间赶来,当然不是为了跟人讲道理谈人生的。他们是来搞事的,是来打架的。而他们要打的,就是那群崇拜恶魔的混账。
别的不说,光是对方能够提供大量的经验值和声望,就值得他们打这一仗。
更不要说那群混账还出手暗杀无眠——他们已经把两件事并作了一件。
攻略组的人详细讨论了一番,也没能确定当初在塔拉汗城搞事的那个反派BOSS究竟拜的是哪一路恶魔。但这世界上跟恶魔勾结的人绝对不会很多,哪有这么巧,会在同一个地方遇到两拨人?
这绝对是一伙的!
毕竟,他们虽然被熊猫毁掉了庄园,但那个伐木场却还没被找到,肯定还有别的人手。
“那么,我们近期的打算,就是盘查本地所有的伐木场。”讨论到最后,大家作出了一个结论,“只要找到那群家伙的巢穴,然后也别管什么剧情不剧情的,二十几个人一拥而上,直接给她变成经验值!”
第三十六章、不祥的妖刀()
商定之后,穿越者们就分头忙碌起来。
他们并没有入住塔拉汗城,而是住在距离塔拉汗城很近的一个村子里面——现在的塔拉汗城水有点深,气氛有点紧张,能够不去的话,还是不去算了。
虽然穿越者们都是不死之身,但谁也不想要莫名其妙就惹上麻烦。何况塔拉汗城横竖就在那里,也不会消失,大可以等风头过去再进去慢慢玩,犯不上着急。
相比之下,把BOSS找出来,让她爽利地变成经验值,才是大家最着急的事情。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这天早上,老虎就跟大家说了一声,一个人去了塔拉汗城。
他去的,是塔拉汗城的一家商店。
在游戏里面,这家商店有好几个分支小任务。而他这次过去,是冲着其中一个名为“妖刀”的任务去的。
老虎的职业很特别,叫做“魔剑之主”。他的主要能力,就是驾驭和强化那些拥有特殊力量的剑,将其转变为魔剑,从而发挥出强大的威力。
这个职业的战斗力之中,至少有一大半来自于持有的魔剑。而老虎现在只有刚穿越时候系统附赠的一把魔剑“不朽月光”,这把魔剑的效果是可以借助魔力飞翔战斗,而且永不磨损。
借助魔力飞翔战斗,是任何一把魔剑都能做到的事。事实上当初老虎在穿越之前,职业刚刚成型不久,战斗的时候,身边正常环绕着六七把不同的魔剑。
也就是说,这把名字看起来挺帅气的魔剑,实际效果就是“永不磨损”而已。
嗯,没有别的特效,就是这么差劲。
老虎对此十分不满,早就想要寻找几把魔剑,来充实自己的库存,增强自己的手段。但魔剑并不容易找到,他当初用的那些魔剑,全都是从各个高难度副本BOSS身上爆出来的。现在当然不可能做到这样的事情,所以他只能对照游戏里面的那些分支任务,寻找有没有可供自己使用的魔剑。
而那个任务里面的“妖刀”,就是一把可以作为魔剑的武器。
这座商店坐落于塔拉汗城比较偏僻的地方,靠近冒险者们扎堆居住的中等旅馆区,常常有冒险者出入。它主要做的也就是冒险者们的生意——这生意不容易做,但很有赚头。
老虎来到商店的时候,伙计正在整理东西。看到他进门,立刻过来招呼,询问他怎么称呼?想要买点什么?
……一个有着银白头发,帅得走在路上可以引起别人夫妻矛盾,衣服华丽得可以上舞台唱戏的小帅哥,怎么也不会跑过来卖东西的。
老虎笑了笑,问:“叫我洛克就好,你们这里有哪些特殊的武器?”
“特殊的武器?附魔兵器?我们这里倒是也有一些……但是说实话,可能不大合您的心意。”伙计小心地说,“我们这里的附魔兵器,大多是哪些傻大粗的,讲究的是坚固耐用什么的……跟洛克先生您的身份,不是很配。”
倒不是他不想做生意,但面对老虎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就有些紧张和畏惧,战战兢兢。要不是从业多年,颇有几分心理素质,怕是早就哆嗦了。
尽管请星照帮忙,用法术遮掩吸血鬼的气息,但老虎身为最顶级的吸血鬼,人类对于他来说原本就只是如同食物一般的存在。这种食物链上天然的位阶压制,是什么法术也遮掩不了的。这个伙计不过是普通人,在这种一对一的情况下还能跟他好端端说话,已经很不容易了。
老虎又笑了笑,说:“我要买的不是附魔武器,而是那些‘特殊’的武器。”
他强调了“特殊”这个词,唯恐伙计不能理解,又再补充说:“那些特别的,有着奇妙故事的,或者有着怪异传说的……我就喜欢那样的武器。”
伙计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我懂了!您喜欢古董!”
他带着老虎来到了旁边一个架子前,从上面取下了一把异常华丽的双手剑:“这是当年‘神速骑士’法拉利的佩剑,那位骑士号称天下骑马最快的人,一生参加过无数次赛马,从来没有输过。这把剑是他最喜欢的佩剑之一,在很多次骑士竞技赛中,他赛马胜利之后,都会拔出这把剑挥舞一下,向观众执意。”
“对于您这样高贵的人士来说,就算自己不参加赛马,也可以把它赏赐给为您参加赛马的骑师。我相信那位骑师一定会喜欢的!”
老虎呆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种东西。
他接过那把华丽过头的双手剑,用自己特有的“剑魂”能力感应了一下,忍不住微微一喜。
这把剑里面,居然还真的有少许特殊的力量存在。
这种“特殊力量”指的不是附魔强化,而是一把剑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积累起来的“灵性”。
(真是不可思议!我本来是要买那把谁拿到谁倒霉的妖刀的,却想不到居然先见到了这么一把剑……这把剑虽然不够强大,但多少有些灵性。只要为它举行专门的祭祀,就能够激发它的灵性,将其转化为魔剑。)
(只是……这么一来,我的预算不够了啊……)
老虎皱了皱眉,心里暗暗盘算。
那把妖刀是他志在必得的东西,但这把装饰剑也很有价值,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把两者都买下。
但是……虽然没问价格,但他可以肯定,这把剑绝对不便宜!
光是看那些装饰在剑身上的宝石,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思考了一下,问:“这里还有没有……更加特别,更加诡异,那种让人……害怕的剑?”
伙计愣了一下,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这把剑很好没错,但相比这种美丽的剑,我更喜欢的是那种诡异的恐怖的,带着让人害怕的故事的剑——我是一个有着独特爱好的收藏家,太过于符合大众审美的东西,我不是特别喜欢。”
伙计茫然地低头思考,努力回忆有没有这样一把剑。
老虎看得暗暗着急,他不明白在游戏里面原本挺有名的妖刀,伙计怎么就一点也没印象呢?
那把刀可是翻来覆去换了六个主人,每一个主人得到他之后,都死在了下一次冒险之中,然后被得到遗物的人又重新卖回店里啊!
难道……他找错地方了?
就在这时,一个壮汉走进了门,大声说:“卖东西了!倒霉的汤姆被食人魔砸烂了脑袋,我们要把他的遗物给卖了,收拾一笔钱给他家人送去。”
老虎循声看去,只见那大汉一只手上提着个包裹,包裹里面有一把灰绿色的刀鞘露出来,正是那把著名的“妖刀”。
原来,他并没有找错地方,只是来早了。
第三十七章、丛林之怒,逢林莫入()
进来的壮汉是个冒险鬼,叫卢比——这名字不是一般的常见,十个中低级的冒险者里面,至少就会有一个叫这名字——因为它是王国钱币的正式名称。
王国的钱币分为金银铜三种,虽然平时人们都用金币银币铜币之类来称呼,但其实它们的正式名字就叫做“卢比”。
金卢比、银卢比、铜卢比。
出门冒险,多是为求财。以钱为名,自然一点也不奇怪。
卢比显然是这家店的常客,伙计在征得了“洛克先生”的许可之后,就过去跟他做生意的。
“我们这次总的来说运气不错,剿灭了一伙蛮子。”卢比说,“只是没想到那群蛮子竟然跟几个食人魔结盟,回来的路上被食人魔打了埋伏,死了两个人。”
这个壮汉笑呵呵地说着,浑然不以死人为意的样子。
他一边说,一边将包裹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杰瑞有同乡在,他家距离这里也不远,我们就把他的东西送回去算了。该怎么处理,由他的亲人决定。汤姆家离这里太远了,我们总不能带着他的遗物走那么远,干脆卖掉,等有机会路过他家乡的时候,再把钱交给他的亲人。“
“卢比老大,你这事可做得真地道!”
“谈不上地道,我们出来混的,谁都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今天我给他们俩处理后事,也许明天就是别人给我处理后事。我这么做,只是希望将来别人为我处理后事的时候,能有样学样罢了。”说到这里,卢比叹了口气,总算是露出了一些忧伤的神情,随即又换成了笑容,“这些东西质量可不错,你要给我一个公道的价格!”
“放心!我们开店开的是信用,赚钱也要讲规矩,怎么能发这种死人财!”伙计拍着胸口,很豪气地说。
但他随即又补充:“不过老实说,这些装备……都有些破损啊。”
“废话,汤姆的脑袋都让食人魔给砸烂了,装备没破损才怪呢!”
“既然有了破损,价格可就要下调不少了。”
“你别瞎扯!这些装备又不是什么精细的东西,修一修跟新的也没什么区别。这塔拉汗城里面,至少有五六家作坊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
“但是维修是要花钱的。”
“花不了几个钱,以前又不是没修过。”
“那你为什么不修好之后来卖呢?”伙计狡猾地笑了,“很明显,与其修好它们再拿来卖,不如就这么直接卖,反而更合算一点,不是吗?”
卢比没有回答,默认了这件事。
谈到这里,这笔生意差不多就算是成了。接下来的零头碎脑之类,其实也真不值几个钱,伙计并不会再斤斤计较。
反正,最大的好处已经争到手了。
老虎在旁边看着他们一件一件讨论那些装备的价格,一言不发。但当他们讨论到那把有着绿色木质刀鞘的弯刀时,他却突然开口了。
“这把刀不是那个冒险者的吧。”他说,“这种蛮荒古朴的风格……它是你们的战利品?”
卢比惊讶地看向他,完全没料到这个看起来绣花枕头的美男子竟然还懂武器。
伙计立刻解释:“这位洛克先生是一位武器收藏家,最喜欢那些奇特的甚至于有些诡异的东西。”
卢比顿时明白了,凑了上来:“洛克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把刀可是那群蛮子的珍藏,是我们从宝库里面找到的……”
“这是部落萨满的佩刀,用来给族人举行天葬仪式的。”老虎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话——关于这把妖刀的情报,他当初可是仔细研究过的,现在还记忆犹新呢,“所谓天葬仪式,就是族人死了之后,要把尸体切碎,扔给野兽吃掉,以实践‘从自然来,回自然去’的朴素观念。他们天葬的对象,很可能就是那群食人魔,所以彼此才会结下盟约。”
卢比目瞪口呆,怎么也没想到区区一把刀,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花样。
“这把刀很锋利,但并不坚固。它是用来切的,不是用来砍的。我猜那个萨满应该年纪很大了,已经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他在最后关头,大概是用这把刀自杀的,自杀之前还诅咒了你们,对不对?”
卢比的嘴巴长得很大,就像是一条缺氧的鱼,一张一翕的,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这把刀很不吉利,那萨满的怨恨凝聚在了刀上,将来无论是谁,只要得到了这把刀,就绝对不能再进入森林冒险,否则一定会死于非命。”老虎缓缓地说,“所以,这把刀的名字,可以叫做‘丛林之怒’。”
妖刀·丛林之怒。
这是游戏前期一把十分有名的刀,虽然耐久度很成问题,但自带高级锋利效果。面对没有穿金属甲的目标时,几乎一刀下去肯定就会附带“流血”状态,而且损血的速度还快得惊人。要是面对没穿铠甲的诸如法师之类,基本上一刀一个,跟砍瓜切菜似的。
但这把刀也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它自带的诅咒。只要带着这把刀,哪怕没有装备,一旦走进森林,立刻就会进入“诅咒”状态。
这个诅咒的具体效果是极为强烈的幸运下降,具体会降低到什么地步呢?大致上,如果挂着这个诅咒跟别人动手,基本上人家会刀刀命中刀刀暴击,要是攻击带特效的话,差不多还能刀刀都激发特效……
所以这把刀有个别名,叫“逢林莫入”。意思是带着它的人,看到森林就要绕着走,千万别作死钻进去。
钻进去的话,差不多就别想出来了,准备回城复活吧。
冒险者们大多是在森林里面找东西的,带着这么一把刀,那不就等于把自己的脖子送到了死神的镰刀下面去了嘛!
所以后来,这把刀的主人前后死了六个,最终再也没有冒险者敢买它,以至于这把价格不低的附魔武器,只能摆在架子上当展览品落灰。
当初在游戏中,玩家们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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