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先等等吧,也许,它们会两败俱伤。”李斯特不太确定的说。
既然是任务奖励,应该不难获取,否则想要从一群有战斗力的偷果猴手中,或者从一只有战斗力的风游隼手中,拿到鸟蛋,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一等,又是一刻钟左右。
猴子尸体越来越多,巡逻队员不亦乐乎的捡着尸体。这些都是上好的野味,尽管他们吃不到,领地一切属于城堡、是李斯特所有,但领主肯定会奖励他们一点儿好处。
李斯特想了想,告诉巡逻队:“死掉的偷果猴都收起来,重伤的补一刀,受伤不重的先绑起来,我要活的。”
他没忘记自己之前的构想,想要训练偷果猴上树摘取香椰果。
“是,领主大人!”
马库斯忽然出声道:“大人,小心,剩下的猴子要逃了!”
他的话音刚落,李斯特就看到,有约莫十几只偷果猴,沿着香椰树的树干,快速向下逃跑。而它们的身后,一只浑身羽毛都快掉光的大鸟,扑扇着翅膀追逐。
“马库斯随我一起拦截风游隼,巡逻队所有人拦截偷果猴,一个不许放跑,能抓活的尽量抓活的!”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如此良机,李斯特当机立断。
“是!”面对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巡逻队员们相当振奋,各自抽出武器,拦在树下。
马库斯取下弓箭,弯弓搭箭,随时准备射击。李斯特自己则抽出随身携带的红血剑,宝石武器让他信心十足。
眨眼之间。
十几只残存的偷果猴已经纷纷往树下跳去,巡逻队员们嚎叫着冲上去乱打。偷果猴奋战一场,已经精疲力竭,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反击,就跟没头苍蝇一样,不知道往哪跑好,只能挨打。
长枪打在猴子身上,几下就躺地上,动弹不得。
另一边,落毛的风游隼正追逐一只偷果猴,冷不防李斯特已经骑马冲过来,红血剑上附着熊熊火焰,出手就是究极奥义烈火燎原斩。大片火雨砸下来,饶是风游隼很机敏的躲避,依然被火雨粘着,点燃了它剩下不多的羽毛。
可这一击后,风游隼察觉到危险,长唳一声,用力拍打翅膀,向天空飞去。
李斯特可不能让它跑了,大吼道:“马库斯!”
马库斯早有准备,松手,弓弦弹射,两只箭矢并列而行,伴随着短促、尖锐的啸声,狠狠扎中风游隼的身体,箭头尽没,血洒长空。
风游隼晃晃悠悠,一头栽倒在沙滩上。
……
当最后一只偷果猴,被长枪砸翻在地,然后被巡逻队员一拥而上,当场活捉。这场猴子与小鸟之间的战斗,最终没有赢家,全被渔翁李斯特所获。
清点一番。
一共四十六只偷果猴,死掉和重伤被补刀的一共三十九只,剩下七只受伤不重,都被绑起来。
风游隼的尸体被捡回来,体形不大,也就一条土狗的大小。
手脚麻利的一名巡逻队员,小心翼翼爬上香椰树的树冠,找到鸟窝,掏出一枚比菠萝稍小的鸟蛋。
“领主大人,真的有鸟蛋!”巡逻队员兴奋的捧着鸟蛋,奉献给李斯特。。。
李斯特伸手接过鸟蛋,还没等他开始欣赏,鸟蛋忽然发出轻微的咔嚓声响。
“大人,鸟蛋孵化了!”马库斯一愣。
李斯特也是一愣,心中想到,烟雾任务还真是厉害,这才刚刚摸到手,鸟蛋就开始孵化了。愣神间,鸟蛋的咔嚓声不绝于耳,片刻后,弹壳被啄开,一个光秃秃的丑陋鸟头露出来,并张着嘴,发出难听的“嘎叽”、“嘎叽”叫声。
鸟头上的巨大眼睛,望着李斯特,不断叫喊,像是在要吃的。
李斯特轻咳一声:“马库斯老师,风游隼幼鸟吃什么?”
“应该……吃小鱼小虾吧?”
“那么,巡逻队员们,去生蚝屯的渔民家里,拿一些小鱼小虾过来,记住,要活的。”他朦朦胧胧记得,看过的《人与自然》中,有海鸟哺育雏鸟,嘴上叼着还在乱动的小鱼,显然那是活鱼。
不过也似乎还记得,有些鸟是把小鱼小虾吃到肚子里,再带回来,吐给小鸟吃。
总而言之,先喂点活物再说。
今天的收获已经巨大,倒也并不是那么在乎一只小鸟魔兽——偷果猴这个大患解决,香椰树可以尽情摘果,连采摘果子的“工人”都有了;那只大的风游隼尸体也是一笔丰富纳尔达,不管是卖了还是吃了,都是大补。
还有即将完成的任务,会奖励小镇稀缺的人口。
“美好的一天啊!”看着风游隼雏鸟大口吃着小鱼小虾,李斯特心情格外舒畅,“马库斯老师,一起回城堡,今晚继续举办宴会,嗯,烧烤偷果猴!”
第0064章 城堡里有只卷福()
“嘎叽!”
“嘎叽!”
“嘎叽!”
城堡的书房里,时不时传来难听的鸟叫声。风游隼的幼雏相当丑陋,浑身只有细到看不见的绒毛,卷卷的贴在皮上,整个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鸡。与遨游天空流线型身体的成年风游隼相比,差距十万八千里。
李斯特却很喜欢,毕竟是一只会飞的魔兽。
现在城堡里已经有一只暴土狗,时不时会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几根岩石刺,赏心悦目。如果再多一只风游隼,没事有事召唤一道风刃,绝对拉风。
可惜隼类并不会认主,李斯特还没想到,要怎么驯养它。
只能先喂着。
不过他已经让城堡里的女仆,缝制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过玩鹰的视频,里面的玩手都是带着一副皮手套,让鹰隼落在上面。似乎还有一种什么小玩具,将玩具扔出去,吸引鹰隼扑击,然后再把玩具收回来,鹰隼就只会在附近盘旋,不飞走了。
“有空研究研究这个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听打听,有没有会养鸟的猎户,他们是怎么驯服禽鸟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细腻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点发柴,不容易撕咬。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来后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这是有别于一般烤肉的独特口感,很受宴会上众人的欢迎。
“如果能让偷果猴的肉再细腻一点,绝对是会是一道名贵菜肴,我建议,小镇可以大批饲养。”高尔泰吃得满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许多,因为他并没有选择吃烤偷果猴肉,只是看着别人大快朵颐:“能大批饲养是好事,我也是这么决定的。但吃肉并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较高,应该训练它们上树摘果,替果农干货。”
按照家乡的理论,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灵长类动物。
这个世界并没有这种观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么进化。除了龙和精灵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类劣等的存在——甚至于,在不少人心目中,龙和精灵也不过是神奇一点的生物,无法跟人相比。
吃龙……灵……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没有过。
所以他不吃,却不会阻止别人吃。
以赛亚好奇问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训练好,帮果农干活?”
“当然可以,就和训练狗和马一样。”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见过很多猴子表演。
还看过一则新闻,说是马来西亚还是泰国,当地人会训练猴子上树摘椰果。有个果农因为虐待自家的猴子,结果猴子一生气,用野果将果农给砸死了。
现在,偷果猴的所有权归属李斯特所有,训练成之后交给果农使用,肯定没人敢虐待它们。
大概是不会发生砸死主人的情况。
“如果真的训练好了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从未想过,可以让猴子替我们干活。”布莱尔仿佛已经看到了猴子摘果的画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着说:“既然如此,训练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给布莱尔你负责吧。”
“额,好吧,我觉得我能够胜任。”
这时马库斯忽然说道:“大人,风游隼的尸体怎么处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将它卖掉吗?”
风游隼是低级魔兽,卖个十来枚金币不成问题。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当然要卖钱,购买生活物资。
但现在小镇并不缺钱花,黑色郁金香的收入,就足够支撑他几十年的贵族享受。
财大气粗的他,当场表示:“不用买了,肉先风干,什么时候举办一次风游隼烧烤派对。至于其它部位,马库斯老师有什么好的利用建议吗?”
“鸟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风游隼的骨头,带有风属性的魔力,关节骨头可以打造传信用的骨哨,声音非常响亮。大一点的骨头,可以制作工具,轻盈结实,比铁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制作箭矢的绝佳材料。”
马库斯很快就将风游隼一身材料的用处,给规划好:“大人即将学习箭术,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询问:“镇上有人会制作箭矢吗?”
马库斯立刻回道:“我会,我的箭矢都是自己制作。”
“幸苦马库斯老师了。”李斯特端起酒杯,里面是满满的带啤酒花啤酒,“这一杯向你致敬,感谢下午那两箭,留下了风游隼,否则这会是巨大的祸患。”
“愿为大人效力!”
马库斯痛快举起不带啤酒花的啤酒,一饮而尽。
……
篝火熄灭,满天星光。
高尔泰、马库斯等人已经回返。
仆人们忙碌的收拾着宴会留下的残局,李斯特端着管家卡特送来的奶茶——他习惯在临睡前喝一杯奶茶。
牛奶的丰富营养,是他这副身体所急需的,十六岁,长身体的年纪。
“老爷,洗澡水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风游隼幼雏怎么样了?”
“还在使劲叫唤,不过已经喂了它很多小鱼小虾,它绝对不是饿了。不过老爷,这只小鸟……真的挺丑的。”
“我同意你的说法,那么,去看看这个小家伙,如果它要叫唤一晚上,那就把它拿出去,我可不想半夜被吵醒。”李斯特将喝完的杯子,递给卡特,向城堡里走去。遇到干活的仆人,仆人都会站住脚步,向他鞠躬施礼。
这种感觉很好。
他已经越来越适应贵族身份,脑袋和屁股都歪在了贵族阶级这一边——谁敢动摇贵族的权力根基,就是跟他李斯特过不去!
“晚安,先生们,女士们。”露出一个无可挑剔的标准贵族笑容,李斯特开口说道,“希望你们晚上都能有一个好梦到天亮。”
“谢谢老爷。”
随即,李斯特已经上了二楼,二楼是他的专属。
卡特推开书房的房门,刚才还平静的房间里,立刻传来难听鸟叫声——“嘎叽”、“嘎叽”、“嘎叽”。
“不管听了多少次,依然觉得难听。”李斯特看着简单垫了点干草的小窝里,丑陋的卷毛小鸟,“卡特先生,你觉得它应该叫什么名字?”
“城堡外面有只从森林里找来、并浑身打颤的抖森,这只从香椰树上找到、浑身发抖的小鸟也许可以叫做抖椰?”
尽管卡特理解错了“抖森”的含义,李斯特还是笑起来:“卡特先生,你越来越幽默了。不过我不喜欢抖椰这个名字,它看上去细毛卷卷的,我希望它能有福气活到飞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爷,我觉得这个名字好听。”
第0065章 一艘漏水的风帆船()
第二天清早,李斯特将卷福的鸟窝拎到城堡的窗台上挂着,一方面是给它晒晒太阳,另一方面他受够了这鸟的叫声。
昨晚也不知道咋回事,半夜竟然还叫了起来。
此时的卷福,刚刚吃过小鱼小虾,精神十足,在窝里爬来爬去,不断的发出“嘎叽”、“嘎叽”叫声。
城堡外的狗窝里,抖森探出脑袋,盯着窗台上的卷福,口水直流。
“汪汪!”看到李斯特出门,它立刻欢快的摇起尾巴,将脖子上的铁链子扯得哗啦啦作响——李斯特是真的在养狗,从小到大一直都在使用狗链子。
解开链子,抓在手中。
抖森顿时撒开四蹄,疯狂跑动,每天李斯特带它散步的时光,大概是它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牵着抖森来到马场,李斯特开始训练。
在抖森比较小的时候,他一般是一天训练一次,现在已经减少为三天训练一次。成功教会了抖森,不准在没有口令的情况下伤人和释放魔法,同时不准随便吃东西和驱赶马场上的马匹。
当然,除了骊龙马,其它马匹见到抖森都会绕道。
“坐下,抖森!”
刚才还跑得欢的抖森,立刻蹲下来,吐着舌头看李斯特,跟一只土狗没多少区别。
李斯特扔出一个皮子制作的小球:“捡回来,抖森。”
抖森立刻箭一样窜出去,几步之后跳起来,身体在空中转体一百八十度,顺利叼住皮球,再窜回来,放在李斯特的手上。
“很好。”他奖励了抖森一小块肉干。
接下来,又反复训练了几项内容,包括释放魔法岩石刺,直到抖森已经累得气喘,才将链子重新拴起来,交给托马斯:“将它牵回去。”
“是的,老爷。”
看看太阳的位置,李斯特觉得,今天的伐木队该赶来了。不过赶来并不是伐木队,而是一名巡逻队员。
“领主大人,急报!”
“说。”
“东海岸的海面上漂来一艘倾斜的风帆船,船上有人摇旗子,高尔泰大人认为那是落难船只,他正在组织人手准备营救,让我立刻赶来向领主大人您汇报。”
听闻消息。
李斯特精神一振,当即对巡逻队员道:“我这就赶过去,你转告高尔泰,务必将落难船只救上来,尤其是船上的人。”
……
等李斯特换好出门的夫拉克·阿比埃,带着四名扈从骑士和大地骑士马库斯,赶到东海岸的时候。正看到一群人在海边用力拉扯绳索,将一艘不算大却也不算小的风帆船向岸边拖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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