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盛庸已经调转了方向去追击朱棣,而朱棣则再次利用起了这场战争中的系统漏洞,那就是朱允炆送给他的免死金牌。
北军撤退时,朱棣亲自带领后方的骑兵作为殿后。果然不出朱棣所料,南军一看是他在殿后,纷纷束手束脚,无论是火器还是弓弩,都没人敢放。
愚蠢的朱允炆并不了解朱棣,从某种意义上讲,朱棣真的不是一个好人,至少他绝对不是一个守规则的人。他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任何方法的人,而朱允炆最大的愚蠢就是他不明白对付朱棣这种人必须要比他做的更绝。
叶羽追击盛庸一段距离出去,想着朱棣大概已经平安撤退了,也就不再恋战,组织部队开始撤离。
撤出南军的势力范围之后,叶羽与一大批驻守在南军阵营左边的军队汇合。
这支军队的领头人骑在高大的战马上,他身穿红色战袍,远远看到叶羽接近。
“怎么样大驸马?可还顺利?”
叶羽骑着马走到那人身边,冲他笑了笑,道:“一切顺利,这次要多谢你的帮忙了,小爷。”
第二百八十六章 奇特的战争
回到营中之后的北军明显气势比前段时间高昂许多,朱棣借着这股好势头趁热打铁,还进行了一次情绪高涨的即兴演讲,搬出汉光武帝刘秀以千人冲破寻数十万大军的例子,鼓舞全军将士毫无畏惧,两军交锋勇者必胜!
不得不说,朱棣确实是个优秀的演说家,他的一番慷慨陈词之后,北军的将士们果然在一瞬间点燃更高的斗志,他们的双眼充满自信,坚信着眼前这个人就是真命天子,他会带给他们最后的胜利和无上的荣光。
然而,将士们虽然无比坚信,但朱棣是否真的这样自信就另当别论了。
事到如今,仗打到了这一步,朱棣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并没有必胜的把握。要鼓励别人是容易的,激动人心的话语、封建迷信,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挤出点儿眼泪,轻而易举就可以让那些将士们信服。
但是,朱棣无论如何鼓励不了自己,他比谁都清楚,所谓的真命天子是什么意思……成者为败者为寇,这是永世不变的真理。
朱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而另一座大营中的叶羽依然坐在灯下,凝视着面前的地图。
叶羽也睡不着。
虽然朱棣的演讲确实十分精彩,但对于叶羽来说,能起到的鼓励作用还是极少的,因为叶羽也是可以看清眼前形势的人。
叶羽现在觉得很疲惫,他虽然一直在假装淡定和坚强,在全军将士面前,在岚琴面前,在朱棣面前,装作一副毫无畏惧的样子,然后整日围着沙盘和地图,闪着沉沉眸色算计着每一步棋。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看上去从容淡定的他,内心其实十分疲惫和恐惧。
他只是靠着一股意志力在支撑罢了,这一点,除了叶羽之外,似乎朱权也看得出来。
今晚结束夹河之战后,前来帮助叶羽的朱权私下来找过他。
朱权倒也不绕圈子,直截了当的问:“大驸马,你看上去十分疲惫,这三年来的战争让你觉得很沉重吧?”
叶羽稍稍一怔,他没想到最先问出这个问题的,竟然是朱权。
说起来,今天的计划能够成功还多亏了朱权的帮忙。叶羽布下这个计划后,由于手中兵力不够,派人向朱权求助,朱权二话没说便带领辽东的兵马赶过来支援,才使得这次计划如此顺利。
此时,面对一针见血的朱权,叶羽突然露出一些笑容,“小爷还是跟原来一样直接啊!想当年我帮助四爷争夺储位的时候,也是小爷最先看出了端倪,你这么聪明还真是让我惶恐。”
“所以说……我说对了?而且,你是在嫉妒我比你聪明么?”
叶羽没想到朱权竟然顺势开起了玩笑,一时间营帐中的气氛都变好了。
“小爷,前路确实凶险,而且我也确实疲惫。但是,我们已经没有回头的路了。为了全军的将士,为了四爷,为了我死去的两个朋友,为了你姐姐……我都必须咬牙坚持下去!”
朱权静静听着叶羽的话,静静看着他的神情,片刻后突然叹息道:“为了所有人,大驸马,你唯独没有提到为了你自己啊。”
“啊?”叶羽愣了愣,没明白朱权这句话的意思。
朱权耸了耸肩,道:“大驸马,人首先要为自己活下去吧?你这个人啊,总是会自然而然忽略你自己的问题,你为了全天下,就真的不顾你自己了么?”
叶羽沉默,最后苦笑摇头,“我倒也想为了我自己,但现在真的想不了那么多啊。”
叶羽没有忘记谈话最后朱权露出的无奈的笑容,他们所有人都上了这条贼船,根本毫无退路了。
三年了,这实在是一条过于艰辛的道路,没有一天能够安枕无忧,没有一天可以心无牵挂,整日盼不到头的是无休止的战争,这样的生活确实很疲惫,也本就是叶羽最不喜欢的那种生活。
但是,他没有办法。
为了回到怜香身边,为了死去的朋友,为了还活着的朋友,为了重拾属于自己的一切,叶羽必须要去战斗,即便他再不愿意,他也必须去做!
胜利遥不可及,但路必须要一步步的走!
坐在灯下的叶羽静静地沉思,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恐惧改变不了任何事,该做的必须去做。
叶羽就这样在烛火下坐了一夜,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走出营帐却看到了东方渐渐泛出的白隙。
“天快亮了。”
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初春的气息带来了绿草新芽,清澈的河水伴着水声不断奔涌,两军将士身着盔甲,手持刀剑,即将开始第二次拼杀。
战斗开始前,双方布置了自己的阵型方位,北军背对东北布阵,南军背靠西南布阵。
南军这样布阵是因为他们本就处于南侧,至于北军,他们是因为听了盛夏的预测。
说起来盛夏这个神棍在这场战争中还真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什么时候刮风下雨她都了如指掌,比天气预报还准。
这一次,她提前告知朱棣和叶羽,这一天会有自东北向西南刮起的猛烈强风,只要顺风而下,南军必败。
在盛夏的建议下,朱棣和叶羽面向西南摆下了阵型,等待着盛庸的队伍。
盛庸这一次采取的是左右翼都加强的稳固阵型,他虽然前两次失败,但并不着急,因为他稳稳掌握着目前的形势,只要通过固阵之法耗尽北军的锐气,倒是自己自然不战而胜。自己有的是时间去耗,可朱棣却没有。
朱棣的部队多是骑兵,人和马都是要吃东西的,这是极耗资源的一个兵种,如果陷入长时间的苦战,则必败无疑。
然而,让盛庸没有想到的是,朱棣只是率领全军不紧不慢的向自己进发,似乎一点儿都不着急。
盛庸这下有些搞不明白了,朱棣难道一点儿都不着急么?
朱棣不是不着急,只是在等待,他在等待盛夏所说的强风。
而盛庸在中军中苦苦等待着朱棣进攻的时候,但他最先等来的,不是朱棣,而是强大的东北风。
一时间,南军成了逆风作战,原本晴空万里的天气,在一瞬间变了脸,飞沙走石的刮起大风,偏偏是东北风。
盛庸慌了,他手下的将士们也慌了。
但朱棣却一阵狂喜,他立刻下令全军总攻,务必要重创南军主力!
此时,南军的噩梦开始了。
他们不仅等来了大风,还等来了朱棣的北军。
但他们如今顶风作战,眼睛都睁不开,更别谈什么打仗了,北军的士兵顺着风势如同天降神兵一般冲入了南军的阵型中,见人便砍,毫不留情,许多南军士兵根本连眼睛都没睁开就被砍死在战场中。
盛庸气急了!
他从未见过这样诡异的事情!
上次在白沟河的时候也是这样,朱棣就像是有天助一样,永远能碰上这种中彩票一样的好事!
气归气,盛庸还是无可奈何,只得传令三军后撤。
朱棣抓住了这个机会,他对南军发动了总攻,如同赶鸭子一般追着打,直到彻底打退了盛庸。
失败的盛庸郁闷了,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表现的足够好了,可是天意如此,实非战罪。
夹河之战就这样告终,朱棣中了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彩票,大大的激励了北军的士气。
不得不说,天命所归,就是如此。
叶羽坐在主营中,看神情似乎是十分开心,朱权和岚琴对视一眼,都不明白他在开心什么。
“这还真是一场奇特的战争啊!”叶羽突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在叶羽心中,靖难战争的奇特点之一:永远不会有人打死他的朱棣。朱棣自靖难开始,三年来几乎从未受过任何重伤,自己这个军师受的伤都比他这位总是冲锋陷阵的主帅要多。当然,这还是要归功于大明第一蠢材朱允炆。
奇特点之二:永远刮不完的大风。虽说北方多风沙,但每次都是顺着北军的利去刮也实在有点儿太过诡异了。
如此看来,说朱棣是真命天子,还确实不算太过。
如此有天意相助者,想不成功都难。
所以,叶羽终于露出这三年来第一次发自真心的笑容,今天似乎可稍微睡个好觉了。
不过,明天起来就要面对新的情况,战争已经持续了三年了,如今南军也被打的差不多了,是时候考虑下一步的行动了。
“下一步,准备怎么做?”问出问题的是朱权。
叶羽冲他笑笑,道:“先睡觉,明天再想吧!”
岚琴稍稍一愣,这是她这三年来,第一次听到叶羽先提出要睡觉休息,以往都是自己和杨雪笙软硬兼施的逼他去休息。
岚琴也露出了开心的笑意,她还是喜欢这样的叶羽,无时无刻不散发出惬意轻松的气息,只有这样的他才是自己心中最为熟悉的那个人。
朱权看了看岚琴和神情,垂下双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叶羽,心情颇好的伸了个懒腰,计算着自己重回京城的时间。
第二百八十七章 明月昭昭
清秀山谷中,涓涓溪流,这里青山绿水,气温四季如春,异常舒适。
小溪上是一座茅屋,茅屋三面环山,是谷中最清凉的所在。茅屋的院落中坐着一个粉衣女子,她的膝上摆着一把古筝,正在垂首抚琴,筝上刻着“寒江印月”几个字,想必是一把极为珍贵的古筝。
珍贵的琴自然也需要懂它的人才能弹得出韵味,而此刻抚琴的人,恰恰就是最最懂它的人。
琴曰“绮梦”,人唤“绮筝”。
琴声缓缓从纤细的指尖流出,与飞鸟啼叫,小溪流水相融合,那感觉宁静而美好,只是在抚琴人的带动下,却让人生出些许惆怅,那似乎是在吟唱一种离愁,一种思念。
茅屋的不远处站着一个男子,那男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鼻梁挺拔,看上去竟是个洋人。他只是远远看着那粉衣女子,深邃的眼窝里一双碧色的眼睛闪着恋慕的光芒。
不难看出,他被那名女子深深的吸引着。
只是……男子微微皱起了眉,她的心里却有着别人。
恍惚间,琴声渐渐停了下来。男子醒了醒神,嘴角换上微笑,向那女子走了过去。
“又在弹琴了?我刚刚去买了些你喜欢吃的东西,等下做给你吃。”那男子,竟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
女子缓缓抬头,向他笑笑,“吃什么都一样,你何必麻烦。”
男子看她对自己笑,心情大好,连忙说:“不麻烦!你每天在这里呆着这么无聊,你不能自由的出谷,我想起码让你吃的好一些吧。”
听了他的话,女子微微一怔,抿了抿嘴没有说什么。
男子见她神色,即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道歉,“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女子释然一笑,道:“没什么,你说得对,是挺无聊的。只不过……我本来是该死的人,如今还能活着,已是万幸了。难道还能去挑剔活着的方式么?”
“绮筝……我……”
“亨利,外面怎么样了?”
亨利愣了一下,随即明白她的意思,每次自己出谷再回来,她总会问自己这个问题,他的答案也大多一致,“还是那样。”
绮筝怔怔的听着,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亨利见她固执,叹了口气,继续说:“现在是建文三年,燕的军队在夹河取得了胜利,现在估计是在重整旗鼓准备攻克东昌。”
绮筝的眼神有明亮的光芒闪过,脸上也终于露出些许轻松的笑意。她颇为开心的伸手拿起亨利带回来的食材,道:“今天我来做饭吧。”
怔怔的看着她走进厨房的背影,亨利的神色却渐渐黯淡了下去。她很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上一次高兴,是建文二年,燕朱棣率领靖难军队在白沟河取得大胜的时候。
每一次,只要自己带来的是燕打了胜仗的消息,她就会开心。若是对燕不利的消息,她的情绪就会更加低沉。
亨利还记得第一次见到绮筝的时候,她是大明皇宫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亨利是洪武二十七年来大明进贡的时候认识绮筝的,通过他的好友杨夏空。
杨夏空是大明的御用画师兼外交官,深得明朝皇帝的欣赏。关于亨利为什么会认识杨夏空,这就要追诉到七年前,夏空莫名其妙的被海盗劫持到了亨利的祖国不列颠安如朝。总之流落异乡的夏空被亨利的父亲兰卡斯特公爵收留了,于是年龄相仿的二人成为了朋友。
亨利一直觉得,杨夏空是个充满阳光的女孩儿,她乐于助人,善良而又真诚。于是,当他认识了夏空的挚友绮筝时,一点都不惊讶从那个总是一身樱粉色长裙的明宫女子身上看到不拘小节的一面。
那个时候,绮筝是有品级的皇家女子,她因为在与番邦切磋音乐的比试上与九公主怜香一起合奏而得到皇帝的赞誉,又因为九公主怜香视她为姐姐,于是龙颜大悦的皇帝破格下旨敕封她为绮筝郡主。
绮筝郡主出身燕府,是九公主的义姐,九驸马和杨画师的挚友,又深得皇帝的喜爱,一时间身份地位显赫至极,想要与她攀上亲事的孙子弟多如牛毛。
当时亨利只是个番邦使臣,因为认识杨夏空,走了后门才得以见到绮筝。
那天绮筝依旧穿了一身粉色的宫装,她似乎特别偏爱粉色。
亨利刚刚看见她,就被她迷住了。那种感觉就像是缘分,说不清为什么,亨利的眼神越过夏空和她身边的怜香,就直直的落在了她的身上。
看到亨利的绮筝也愣住了,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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