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鏦跳起来:“我千里迢迢从洛阳弄来的乌金、洛神,你就拿来吃了?你这真真是牛嚼牡丹!”
念云笑嘻嘻地凑过来摇着他的胳膊:“对对对,我是牛,我是牛,那你弹琴给我听啊,我要听你对牛弹琴!”
郭鏦泄了气:“好好好,反正也是送给你了。慢说是炸来吃了,你就算是全揪下来扔地上踩着玩,也全凭你乐意。”
说话间乳娘抱着宥儿来了,见郭鏦也在,忙低头道:“小世子闹着要夫人,奴婢不知尉卫卿也在,奴婢……”
郭鏦笑道:“无妨,我也许久没见着宥儿了。”一面朝宥儿摇着手招呼:“宥儿,还认不认得三舅舅?过来让舅舅看看,又长壮了没有!”
宥儿说话口齿也不大清楚,咿咿呀呀地根本听不出来他嘴里叫着什么,却跌跌撞撞地往郭鏦怀里扑过来了。
郭鏦十分高兴,要去抱他,却忽然的往后一躲,宥儿不防备,小小的身子往前一扑,直接扑到了地上,摔得大哭起来。
念云心疼,责怪哥哥:“你这舅舅怎么当的,哪有故意叫他跌倒的!”一面就要去扶。
郭鏦拦住她道:“别扶,叫他自己学会爬起来。慈母多败儿,你不要替他操那么多心。叫他知道这世上信不过的东西太多了,不要见人就信了才好。”
念云着急:“他这么小,童年就该天真活泼点,你怎么能教孩子这些!”
郭鏦道:“我妹妹若是个寻常富户家里的夫人,我只巴不得我这小侄儿跟我一样,做个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浪荡子,任他去无忧无虑的厮混。可帝王家的子孙不同,你养的可是皇长孙的嫡世子啊!”
念云一面手足无措地看着宥儿自己在地上挣扎,一面恨不得多一双手脚去帮忙:“嫡世子又如何,那也不能才一岁多就给他灌输这样的东西啊,他才多大,能懂这些!”
郭鏦笑道:“你是低估了小孩儿。别看他小,这么大的孩子最会察言观色了。你不信试试,他若是一哭起来,你就顺着他了,他下次要想支使你,必定还要哭闹到你顺了他的意为止。”
念云不以为然:“你养过孩子?懂这么多!”
郭鏦笑着指一指自己:“养我自己。你哥哥我别看没什么别的本事,记忆力却好,说出来你不信,我从一两岁开始,便能记得许多事了,到现在还记得。要我说啊,这几年里学到的东西,便是一辈子都根植在记忆里的,再忘不掉。”
念云的确不太信。她也算是记忆力不错的了,最早的记忆也不过是三四岁以后零零星星的记得一些。她笑道:“那你且说说,你小时候经历了什么影响你一生的事?”
影响一生的事?
五岁那年,因为祖父去世,郭家的砥柱坍塌,母亲格外的忙碌,身心俱疲。
那时母亲正好怀着身子,身体没有养好,于是到生产的时候,足足折腾了两三天,分外的艰难。
彼时他并不懂事,却跟着父亲一起守在外屋,盼星星盼月亮的,盼着小弟弟或者小妹妹赶紧出世。
到第三天傍晚,稳婆终于把那瘦弱得小猫儿一样的小妹妹抱出来,小小的郭鏦第一个凑过去看。
那张皱巴巴还没长开的小脸,绝对称不上好看,却十足惹人怜爱。
他并不知道婴儿出生的时候都要啼哭的,只清楚地记得小妹是没有哭的,忽然睁开眼睛打量了一遍这个世界,那眼睛乌黑明亮,似天下最纯净的黑曜石。
那个小小的婴儿,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并且冲着他就咧嘴笑了。
那一刻郭鏦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碰撞,自灵魂深处迸发出一种奇异的感动来,顿时整颗心都融化了一般,只恨不得时时刻刻守在她旁边,看着她一点一点长大。
可是没过几天,来了一个仙风道骨的真人,去看了小妹妹。
小小的郭鏦一直躲在屏风后面,听见那真人说,这个孩子,往后必定大富大贵宜室宜家,是个凤命。只可惜命硬,幼年必定克爷娘,需送到南边去养才好,叫南边的风水和一和性子……
郭鏦当时便从屏风后面跳出来哭闹起来,他要跟小妹一起,不要带走小妹,要么就连他一起带走。
可是乳娘把他抱下去了,任凭他大哭大闹也无济于事,小妹妹还是被那个真人给带走了。
可那句话深深地刻在了心里,她是个凤命,那就是说,她将来是要进宫的,必定还会回到长安来。
他等啊等,等了十余年,终于等到接她回来了,又把她嫁入了皇族。他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真人的话,她往后必定大富大贵宜室宜家,是个凤命……
那句话,是他独守了十余年的秘密。
郭鏦缓缓抬起头来,目光温情脉脉地划过她的脸,却改变了主意,打算把这个秘密继续保留下去。
他想了想,笑道:“两岁那年,母亲带我去赴宴。席间有一对儿杜家的小兄弟,大的约有三四岁,长得壮实,小的同我年纪差不多,十分嚣张,看见年纪相仿的孩子,不管男孩女孩,上去就打,非把人弄哭了才罢手。”
念云笑道:“我仿佛记得你的小跟班里头有杜家的兄弟,可是被你制服了?”
郭鏦道:“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哭着去找阿娘。阿娘看了我一眼说,小小男子汉,自己的事就该自己解决。我哭了一会,想明白了,只能靠自己。我就冲上去,一把扯住那个小的耳朵,给他抡了个大跟头。”
念云听罢大笑起来,替他续上后头的事:“所以,你趁机捉了两个跟屁虫,杜家那两个小子给你当了多少年的小跟班,你带着他们一起干坏事的时候,不知道给你顶了多少次包。”
郭鏦嘿嘿干笑道:“我就说,小孩子最聪明了,你教的东西,只要解释明白了,他都是懂的,千万不要以为他不懂,就糊弄他。”
宥儿终于自己爬了起来,念云上前一步牵过他的小手,一面教他喊“舅舅”,一面道:“就你的道理最多。你家里已经是尽享齐人之福了,怎么畅儿和楚儿都不见有动静?”
郭鏦有几分尴尬,支吾道:“我么……你急什么。”
念云忽然想起韦姑姑给她说过的,平康里的女子,刚出道的时候都是只卖艺不卖身。但到了十二三岁,再迟不过十四五岁,都要被逼接客的。
彼时鸨母便叫她们喝一种汤药,喝下之后便不会有身孕,绝了后患。那药性十分阴寒,喝了几次以后,一辈子都再不会有孕了。
楚儿也是平康里出来的人,只怕……念云想着,便问出来了:“楚儿的身子,可是不能生养了?”
郭鏦苦笑着点点头:“郎中看过,吃了好些药,也不见效。身体已经受损,怕是无望了。”
“可畅儿……”
郭鏦不大愿意讲起。他对李畅本来就无太多夫妻之情,两人之间更多的是兄妹之义、知己之情,虽然算不上守身如玉,但是夫妻之事很少。
他笑一笑:“你就别操这些闲心了,只管好好的教着宥儿,好好的养着肚里这个。是不是我亲生又何妨,我只当宥儿也是我的孩子便是了。”
第七十八章 新来的薛七喜()
送走了郭鏦夫妇,念云转身却听见外面一阵吵闹。
念云命绿萝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茴香回来说道:“是一个年轻后生,在外头闹着要见当家主母,说是穷得活不下去了,净了身要来咱们东宫做内侍。门子要赶他走,因此吵闹。”
外头民生疾苦,念云是知道的。长安城里虽然繁华,富贵人家一掷千金。但每次去城门外施粥,总有那些衣不遮体的穷人,蓬头垢面地捧着似乎从未洗过的破碗,领到一天的口粮,便千恩万谢的庆幸今天不必饿死了。
外头有专门替人净身的,专挑那些走投无路的人,蛊惑着他们写下借条,净了身进宫。宫里虽然吃穿不愁,可是受的罪,也必然加倍。
若是碰到脾气不好的主子和管事,一天打几遍是常事。宫里头打人都有自己的法子,专打看不见的地方,衣裳一遮好好的,可是疼却要疼掉半条命。更不用说净了身来做内侍的,一辈子再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所受的屈辱了。
好好的孩子要受这一刀来做内侍,也必定是有些心气儿的。念云心里叹息一声,觉得可怜,便吩咐道:“叫他进来吧,我看看他。”
不多时茴香领了一个少年进来,少年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似乎有些一瘸一拐的,约莫十六七岁,穿一件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的粗布衫。
他瘦,非常的瘦,瘦的一件衣裳飘飘荡荡地挂在身上,使人觉得面前的人只是一件衣裳里头裹着一副大骨架。又因为个头太高,低着头垂手站在念云面前的时候,感觉好像是个驼背。
茴香对他说道:“这是我们郡夫人,见了夫人行礼!”
少年深深鞠了一躬:“见过郡夫人。”
念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道:“你站直身子,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那少年闻言便直起身子,并不驼背,念云才发现他身量很高,比念云足足高出一个头还多,而且十分挺拔。
他的头发似乎有些微微的蜷曲,束在脑后的时候也感觉并不是那么服帖。两颊边有些痘痕,还没有完全痊愈。脸孔算不上十分清秀俊美,但五官很端正,看着顺眼。
他虽然瘦,但并不显得苍白羸弱,仅仅只是瘦而已。
念云打量了他片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哪里人氏?”
“回夫人的话,小的名仁贞,虚岁一十七,是青州人。”
“姓什么?”
“本没有姓氏,我也不知道姓什么,不过从前的家主姓薛,就算跟着姓薛吧。”
不叫什么阿猫阿狗旺财来福之类的名字,对答口齿也伶俐,说得一口不错的官话,倒让念云有了几分好感。
“你来长安几年了?”
“才刚一年。”
“一年,能把官话说得这样好,倒也很聪明。”
“小的从前在青州的家主原是长安人氏,在青州一带经商,家中说的都是官话,所以学得一些。”
念云点点头:“原来如此。你是为何离开青州来长安呢?”
仁贞低头道:“家主家道中落,养不了我们这些人了,便把我们都遣散了。我们是家生的奴才,无处可去,听闻长安繁华富裕,便来了。”
也是可怜。来了长安,却发现,长安确实繁华富裕,只是穷人依旧没有立锥之地。
“那你为何非要来东宫?”
他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做内侍有饭吃,有衣穿。宫里我进不去,没有公公肯提携我,我见都见不到他们,已经被打出来七八次了。可我已经……我想……也就只有东宫需要内侍了,我就来试一试……”
念云想了想,问:“你读过书吗?”
“从前跟着小主子,学过《四书》,会算一点账。”
念云不算太诧异。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身上比寻常的奴仆略多几分书卷气,所以才这样问他,果然是读过一点书的。
“你留下吧。正好咱们这里也有一个姓薛的公公,你就跟着薛公公先学着。”念云想了想又道:“你叫仁贞,这名字不好,太文气,又犯了贞元的讳。既然来了这里,就改一个吧。”
仁贞听见她说叫他留下,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又听她说不喜欢他的名字,忙道:“请夫人赐名!”
念云淡淡道:“你就顺着六福往下,叫七喜吧。茴香,叫人带他下去,去和薛公公说说,好好教他。”
茴香答应着,安排下去。念云见他的背影,依然微微地弓着背,走路一瘸一拐。
念云叫住他,问:“七喜,你脚上有伤?”
他似乎有些困窘,忽然面红耳赤,结结巴巴的:“没、没有。”
念云忽然明白过来,他必是净身的伤口还没好利索。念云嘱咐道:“先给他一串钱零用。叫侍医给他看一看,如果身上有伤,也不必急着干活,养好伤再说——去吧!”
“是,谢夫人。”薛七喜回过身来看了她一眼,躬身又行了个礼,这个礼让人觉得是实实在在的,发自内心的感谢,而不仅仅只是礼节。
隔了三天,念云想起那个新来的小太监来,问茴香:“他伤得怎么样?”
茴香回道:“来的当天就叫侍医给他看过了,说是时间还不长,也亏他忍得。我叫人给他熬了药,若身体底子好时,一个多月也就彻底好了。”
念云道:“我看他也是个伶俐人,难得是读过书能识字。也不急着叫他做什么,他既然会算账,你只叫他们每天拿些账本给他复核一下进出的账目便是,也算是了解一下咱们的内务。”
薛七喜学得很快,念云原本命他复核账薄,他不仅在数目上算得又快又准,偶尔对进出款项由疑问也会及时提出,念云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后来因为司寝房缺人手,便拨他去了司寝房使用,和一个小哑巴内侍一起,掌管各院的火烛。区别于先前那位年长的薛公公,府上都称他为小薛公公,也有人直接叫他七喜。
薛七喜身体早已康复,念云也命司膳房给他加伙食。有人注意到,他把一切猪肉,甚至是放了猪肉的食物都放在了一边,甚至有猪油的菜肴他都不会动。
念云叫茴香去问过他,才知道他是回民,不吃猪肉的。此后念云便命人给他的食物里不再出现猪肉。
除了猪肉之外,他倒是不挑食,而且吃得很多。但他依旧是瘦,瘦得仿佛挂不住那件宽松的内监衣裳,就好像一根细长的竹竿,只在适宜的位置伸出头和胳膊来。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念云总是觉得他很少笑,细瘦的脸颊常常藏在帽子的阴影里,带着一种奇异的忧郁。
他是一个不开心的人,念云暗想,也许因为他读过书,有一定的见识,所以他才会对自己的生命有深刻的悲伤。
她见过太多的人,目不识丁,没有自己的想法,经历了天灾人祸、骨肉分离,然后麻木地生活,麻木地为一块干馍馍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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