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蒂、达康、邓加尔、法摩尔、奥斯、希尔斯、马丁,一个个勇者与贤士的音容笑貌闪过……洛明的事业已经汇集着许多人的理想,成为了一盏指路明灯,照亮通向明天的希望之道!
从那几乎比黑暗还要深邃的渊底,浮现了一双青黑色的眼睛。
那眼神是期许,是鼓励,像是父母在鼓励孩童勇敢踏出自立之步……
刹那间,在天权剑魂之中,在洛明的体内,孕育出了一股崭新的力量。
洛明双眼似乎没有聚焦,在注视着虚空中的某处,然而,主教却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猛兽盯上一般,汗毛倒竖。
似乎从洛明的身上浮现出了一个影子,若有若无,仔细一看,会觉得自己其实是眼花,但不经意地一撇,却发现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身上盘旋升起。
有着兽性的野蛮和凶暴,又有着圣人一般的高洁和慈悲,再仔细品味,又似乎能看见铁枷和断头台的交错。
这种矛盾感几乎让他眩晕想吐。
先下手为强!
对未知的恐惧立刻转变成了一往无前的决意,主教大吼着挺戟向前,全力朝洛明刺去。
这一戟前所未有的强大,足以刺穿石壁,贯彻精钢,令百人枭首,血涌如潮!
然而,洛明却以悠扬的姿态,轻轻地举起了断剑。
数千人的声音,此刻化为了一。
“杀!”
红光大盛,而在剑芒的尖端上,出现了一丝别样的色彩。
剑光动起来的瞬间,仿佛日月之行,其声宛若雷鸣!
第三百五十四章 气生龙蛇·诸侯之剑()
千之祈愿,在此刻凝聚为唯一的意志。
杀、杀、杀、杀!
诛杀威胁主君之恶敌,屠戮祸害四方之贼子,灭绝阻挡我等前行的一切障碍!
“圣哉,圣哉,愿您的足迹遍布诸国,救民水火,普照福光!”
“愿您的意志通行四方,威如律令,无可阻挡!”
洛明露出了非哭非笑的表情,轻声吐出了感慨。
“原来如此”
下个瞬间,他的眼神坚定了起来。
“让你见识一下我新得的剑吧!”
于是,崭新的力量,在这世间首次露出了锋芒。
“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谭,以豪桀士为夹。”
一个个名字,一张张面孔,他们的忠义勇敢,都在洛明的面前闪过。
“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
洛明手下的勇士们走到今天,虽然成军不过半年,却已经身经数十战而未尝一败,仿佛无敌可挡。
“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麦田获得丰收,民众留下感激的热泪,渠道中流淌着新鲜的水流,道旁的孩童用野草吹着愉悦的小调,人人面无菜色,生活欢畅。
“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四封之内,无不宾服听命!
此乃——诸侯之剑!”
念着这言,洛明举起天权,朝前点去。
动作虽然轻柔,却又像是千钧重物,掠风卷尘,朝长戟的尖端落下。
主教的怒吼也好,凶狠也罢,全都失去了意义。
赤红如火的剑光之前,浮现出了一缕微不足道却又璀璨耀眼的金黄。
那强横暴虐的领域,一个大剑师拼命放出的最强攻击,就像纸一样斩开。
主教手中长戟碎成几段,掉落在地。
他本人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就僵直在了那里。
然而,这并非是逃过一劫——下个瞬间,死神证明了自己确实已经降临。
连惨叫声都被湮灭在喉咙之中,只有无形的气浪扩散开来。
血流涌出,血雾散作一片,在硝烟尚未散尽的战场上,便像是一副胡乱涂抹的抽象画,诉说着看似滑稽却如钢铁一般坚定的事实。
两段尸体倒在了地上,斗气与领域的光芒迅速消沉,冷寂了下去。
百米之外,援军上下都瞠目结舌,注视着这一幕,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过了半晌,雅各布最先反应过来。他举起长剑,高呼一声,率先策马上前。
接着,援军上下响起了一片欢呼,以高昂的士气,杀入了怪物的后方。
洛明挥出这一剑,就感觉全身都已经空虚无比,不光是挥霍完了一切斗气,还连带着刮地三尺,连他本身的生命本源都被消耗了不少。
虽然靠苍炎能够补充回来,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他将断剑插在地上,才勉强稳住了身体,深呼吸了一口气,不禁为刚才那一剑不可思议的绝强力量所震惊。
天上响起了一声滚雷,不知不觉,云雾已经变得浓厚了起来,渐渐有雨滴坠下。
然而这样也阻止不了联军的热情——从营寨中有人杀了出来,而洛明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兵也鼓起最后一口气,就和
此时,从那被腰斩的尸体之中,有一道肉眼无法察觉的光芒就要沉入地下。
那是主教的灵魂,生前是大剑师,灵魂自然也不同凡响,虽然还昏昏沉沉,但也本能地就要顺着信仰的牵引力量沉入地下,进入下层界。
像他这样的邪教徒头目,完全有资格升入泥沼之母的神国,甚至将许多信息都一同带回,足以引起重视。
然而,却有一道淡淡的金光,将这灵魂刺穿在虚空之中。
在一面水镜中看到了这一幕,原本都已经摆好姿势,准备使出法术去拦截的阿雅不禁松了一口气。
接着,她立刻改换了另一个法术,将其投入了虚空之中。
做完这件事,她看着水镜映出的景象,忍不住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两行热泪流下。
水镜之中,一只红色身躯的小蛇头顶淡金色的小角,将那个灵魂咬在嘴里,以优雅的姿态在空中游荡。
它回到了洛明的头顶之后,便消隐不见。
“蛇蛟为龙性之种,这是要在未来腾云驾雾么你这可恶家伙,倒真是会给我制造意外。”
阿雅一下失去了力气,瘫软在沙发上,体内有一股痛楚涌了上来。
语气似乎是抱怨,嘴角却露出一丝幸福的微笑。
“开辟新道,就连我都不敢确定它会怎么想不过既然最初包庇你的是我,那么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趁着我还担得起,就尽管放手去干吧!”
伴随她的这一声,外界天空中的云层渐渐淡薄,雾雨止息。
格兰蒂已经第一时间赶了过来,托住了洛明的身体。
当他好不容易恢复了那么一丁点力量,便将主教的头颅单独斩下,提在手中,然后挤出了一个苍炎的火星,扔在了两截残躯之上。
接着,苍炎源源不断地流回了他的身体之中。
这已经完全空虚,甚至天高三尺的身体之中,就好像有一座数百里的巨湖在渴求江河那样渴求着补给。
在这同时,他将这头颅挑在了剑上,高高举起。
这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缕阳光穿过云雾的间隙,照射在他的身上。
“敌酋已经授首,我们胜——利——了!!!”
这并非是预测,而已经是确凿无疑的现实了。
虽然雨水打湿了火绳,但哪怕没有火炮的帮助,士兵们也奋勇争先,众志成墙。
洛明的一剑,不仅斩杀了主教,同时也是除去了怪物们的最后一个首领。
原本主教是取代巢穴,拥有全权号令此地一切怪物的权柄,此刻他已经身死,自然会出现群龙无首的状况。
怪物们瞬间就失去了原本的组织,变得像是一只只散乱的野兽一般四散开来,接着在长矛之前,长剑之下,统统化为了尸体与战功。
若是在和平时期,说不定怪物内部还能推选出一个首领,就像狼群选出一个新狼王一般。
然而此刻它们正在被三面夹击,根本没有这个余暇。
就和士气溃败的军队一样,只是一边倒地被屠杀。
第三百五十五章 赞歌()
“公国983年,3月28日。我听到了这首《勇敢者洛明的战斗赞歌》:
我亲眼见那英勇身姿行在大地上,
斩下敌人头颅就像摘下一枚枚葡萄;
他挥动如火的剑光就有雷声震响,
一往无前,光荣之道!”
哼唱着这朗朗上口的旋律,中年学者将歌词抄录在麻布之上,确认无误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其誊抄在羊皮纸卷上。
西庇安,一个刚度过自己三十二岁生日的历史学者,由于机缘巧合,出现在了洛明的军营之中。
如今这里已经化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许多士兵不约而同唱着这首小调饮酒作乐。
甚至有从附近赶来的吟游诗人第一时间学会了这旋律,弹奏着三弦琴,以这旋律为开场导出了已经几经歪曲,但还是能依稀分辨出原貌的关于洛明的种种传闻和事迹。
原本他受老师之托,出门游历,来到梵希郡,是要收集一些民间的历史资料。
“无知的百姓有时却掌握着真实的历史,虽然有许多歪曲,但大都是在口耳相传中无意的歪曲和夸张而已。
而贵族们却往往长着毒蛇的舌头,一件事经过他们的嘴,便会染上毒液的色彩。”
老师曾经这么说过——说白了,就是贵族在讲述一件事的时候,经常会将其歪曲成符合他自己利益的样子,比如故意夸耀自己的先祖,而诋毁自己看不惯的人。
而这些事和普通民众却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因此,他们或许会添加一些子虚乌有的片段,让故事显得更引人入胜,但绝不会刻意篡改太多事实。
在专业的历史学家面前,这其实是很容易分辨的。
来到梵希郡之后,他便带着护卫四下游荡,有时出入酒肆,有时向乡下的老农打听旧事。
不过,没过多久,他便注意到了怪物的出现。
虽然身边有护卫,但也不可能和大量怪物周旋,为安全起见,他退入郡城。在郡城中无事可做,便去拜访了一下郡守康勒山伯爵。
没想到,伯爵正好要出兵打仗,邀请他一同随行,记录战争中的故事,同时也暂时作为一个幕僚帮他出谋划策。
虽然知道许多历史上的事例,但他本身其实对军事知识只是略懂,不敢随意发言,只是借着这个机会记录战况而已。
总数三千多人的联军迎战上千怪物,这也不算一个小事件了,能够记录这个事件,作为历史学者来说绝对是一种荣幸。
于是,他便目睹了洛明的崛起。
“士兵都说,是军中的牧师希尔斯创作这歌并在军中传唱。
听说她在取得胜利时负责看守营寨,没有什么大功劳可言。我觉得她大概是想借此沾一点胜利的光,让洛明开心,给她一份赏赐。
但毋庸置疑,士兵喜欢这首歌,他们都认为这歌词完全属实。
他们每每用这歌词来祝酒,并且很确信,在洛明的带领下,虽然是刀口上舔血的士兵,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年轻的洛明已经不再是崭露头角所能形容的成功者了,如果他不遭受什么意外的话,以后肯定会更加强大。
我将他的功业与所知的一个个英雄相比,虽然我读过上百卷史书,但据我所知,在这个年纪能和他相比的,千年以来也是屈指可数。
愿诸神保佑他不离正道,将恐惧只播撒在有邪恶盘踞的疆土上。
西庇安,记录于梵希郡,洛明的军营中。”
学者将羊皮纸的墨迹吹干,小心翼翼地将其收起,然后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希望伯爵醒来之后,不会要求翻阅自己的记录,然后看着这一页勃然大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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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庇安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发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首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首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首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首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吹个十年八年了。
这首歌伴随着大胜的消息迅速传开,为洛明带来了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就这三天,已经有十几个年轻人来到军营中,宣称愿意为洛明这样的豪杰效力。
他们有的是投机者,有的则是真正敬佩洛明的武勋,希望获得一同建功立业的机会。
又有好几家大商人运来酒肉犒军,说是犒军,洛明还收到了加起来将近四百枚金币的礼物。
四百枚金币对他和大商人来说都并不算太大的数额,但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愿意友善来往的意愿。
或者说,一起发财。
毕竟,洛明造出肥皂差不多有半年了,第一批投放在郡城中,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这就证明了他除了身为一个贵族领主之外,也有着商人的思维。
虽然这样一来,很难有商人能从他的手中骗到巨大利益,但至少洛明会对商人很开明地接受大多数平等的正常交易。
哪怕和他正常做生意,也绝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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