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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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圣之剑-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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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俗点说,就是“跟着公主走,有肉吃”。

    既然泉水女神晋升在即,那么公国会遇上的麻烦绝对不会少,说不定哪时候就会出现一场战争——那么这些野心勃勃的贵族们便可以作为一支生力军加入战斗,只要公主一封令下,他们便会像雇佣兵一样放下不必要的矜持,嗷嗷叫着奋勇杀敌。

    他们都是从怪物肆虐中杀出来的人,战斗力自然不会太差,说不定就能够改变一场战争的局面,哪怕只是用来当炮灰,也能对敌人造成不小的消耗,保存王室正规军的实力。

    而且这样一仗打完之后,存活下来的那些贵族会获得奖赏——在他们看来,奖赏是来源于公主的命令,自然就会对创造这个机会的公主感恩戴德,乃至于加入保王党成为其中一员铁杆。

    如果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傲天式人物面对这一情况,保证会冷笑三声然后怒不可遏——你这土著王室还想着利用小爷?

    但洛明自然不会这么傻。

    除了个别情况之外,王室怎么可能出台一部极大地损害它自身利益来肥了别人腰包的命令呢?

    要想从王室的政令中获利,那就一定会是双赢。

    再说了,哪怕真的要和王室敌对,洛明也不会拒绝这种机会。

    双赢,也是分大赢和小赢的。

    王室坐拥天下,再多出来一点土地和人口来,区别也不太大,不可能发生质变,不过是个小赢家。

    但洛明如今不过一个骑士而已,稍微多出一点土地和人口来,就能变成男爵,甚至是子爵、伯爵。这就是足以引发质变了,这才是大赢家。

    到那时,他的领地上就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从采矿到冶炼再到铸造,从生产到运输再到销售,从出生到教育再到就业,都可以被涵盖在一个体系之中。

    改进一个环节的工艺,就能让所有环节都大获其利,良性循环下去,就会像历史的车轮一样滚动起来,大势涛涛,谁挡路就碾死谁。

    初级工业的力量,并不在于微末精细之处,而是在于规模和量产。

    他手下不过几十精兵,就算都换上铁甲,也不算一支巨大的力量。在外人看来,只是他发了一笔横财并且又舍得花钱而已。

    但他若是有了一个伯爵领,自己的领地上有铁矿,自己开采矿石;领地上有煤炭,自己就能派人采挖;领地上有大河,可以自己研发水力锻锤……

    那么只要给他三年时间,把铁甲的产量提升到年产五百副也不稀奇——纵观整个公国,每年能不能生产五百副铁甲还是个问题!

第二百八十章 交易(上)() 
关于铁甲这方面,阿雅直接给出了她在一些史料里看到的数据。

    和洛萨公国相仿的三个国家,其王室记载的铁甲持有量,分别是三千六百、八千三百、以及五千一百。

    当然了,民间也好,贵族手里也好,肯定还有一大批铁甲存在。

    但王室本身能够动用的,基本就是这一批而已。

    如果洛明真的搞出一个哪怕最低级的煤钢复合体,也绝对能够和一个小国家相提并论,这就是工业的力量。

    和科技、魔法、神术什么的无关,能够制定标准,总结规律,并且批量化标准化生产,无论靠什么来驱动,都代表着无可置疑的力量。

    汉帝国简直是让古往今来一切王朝都要瞩目的强大存在了,它还没有陷入文弱,军国体制尚存,于是有洛阳大武库里藏弩十几万具,藏弩矢一千万根的可怕储量。

    哪怕面对名副其实的百万大军,也能让每个敌人分摊到十支箭,一不小心就会成刺猬——那还只是洛阳的大武库而已,各地还有一些小武库。

    但任何工业国,哪怕半工业国,都远远在这之上——比如清末的工业少的可怜,但比如说在旅顺港也有多个军火库,每个军火库里都有上千万子弹和数万炮弹。

    总而言之,洛明现在不缺点石成金的手段,却偏偏缺少可以拿来点的石头。

    他对这种双赢,甚至看上去自己稍微吃亏一点的情况,也是恨不得举双手双脚来表达赞成的。

    如果那位维多利亚公主殿下能够一直给他创造这种机会的话,他扮演几年大忠臣又如何?甚至到时候回报她一个河清海晏、经济繁盛的中兴盛世,也不过是举手之劳。

    不过,如今他说出这种话来自然是没有人会相信的……倒也好,没人会想到他有多大的潜能,那么自然也就不会遇上闲得无聊想扼杀未来竞争对手的家伙。

    等他种田种出成绩了,到时候也就没什么人能够威胁他了。

    ================================================

    离冰雪消融的时节还有将近一个月,洛明迎来了一位稀客。

    甚至可以说,这是他直到今天为止,招待过的最为尊贵的客人。

    皮尔斯的欧·亨利·德沃库兰子爵阁下。

    看他的姓就明白了:德沃库兰,那可是国姓。

    这位子爵并非那种只有几个可怜的小庄园的宫廷贵族,而是正儿八经的实地贵族,在邻郡的邻郡有着大片领地,那边的郡守也得敬他三分——否则这家伙要是仗着那点血缘关系跑去宫廷里告御状,就算告不赢也很恶心人。

    虽然他并非公国创立者阿尔伯特大公的直系后代,而是那位传奇人物的叔父的后代,但总归和王室沾亲带故一点,相对受到更多的信任,也就比寻常的子爵还要尊崇一些。

    这位子爵阁下年已六十,但对外貌却下足了功夫,除了白头发之外,简直就像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帅哥,看上去分外潇洒——似乎年轻的时候风流成性,如今也依旧经常会有外遇和绯闻。

    不过,和洛明这个货真价实的年轻俊杰一比,肯定不如就对了。

    “阁下驾临,真是不胜荣幸,让我的这件简陋的宅子都增添了几分光辉。”

    不要钱的奉承话,洛明倒是不介意说两句的。

    而且他也大概猜得到对方的来意,比起能够获得的实际利益来说,态度什么的无关紧要。

    老帅哥笑着摆了摆手,看起来他果然如传闻所说,是个随性潇洒的人。

    “年轻人,就别多说那么多虚的了。传闻你不仅勇武,而且智慧过人,应该猜得到我的来意吧?”

    他直接坐在沙发上,抓起桌上的点心就咬了一口,然后又品了品奶茶,咂咂嘴,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这点心和奶茶的配方,加起来,我出四十金币来买。”

    “如果这件事谈成了,那么配方免费送给您都行。”洛明也笑了。

    老人当然不是突然上门,而是提前两天递来了请柬,洛明也就针对性地做了相应的准备——他原本就对这个老人有调查,现在应付起来更是轻松。

    “像我这种古老的家系,就会有一种弊端,大概是你这年轻人完全没有感受过的吧——领地的分散。”

    老人一边吃喝着,一边娓娓道来。

    多少代的联姻,还有封出去的土地……会导致许多古老贵族家系都会面临领地分散的境况。

    在另一个郡,甚至另一个国家有一块飞地,这也不算稀奇;与此同时,家族根基的那块地有时候都会被分出去不少,变得稀稀拉拉不能连成一片。对于管理者来说,这简直是个噩梦。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有足够明智并且有力的家主出现时,哪怕稍微牺牲一点利益,吃一点亏,也会和别人换地,尽量将领地集中连成一片。

    不过,那也只是“尽量”而已。

    比如这位老先生,就有一块飞地在梵希郡……就在米亚那的边上。

    那里离他的家族根基太远,因此一般只是派遣一个子侄过来坐镇,实际负责管理的还是本地人。

    自然,日久生变,贪污、截留、隐没就会滋生。因此这块地的收益其实在渐渐减少。

    不过,一块地有总比没有强,因此还是被一直保留着——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他们暂时没找到愿意换地的对象。

    可到了现在,就不一样了——老人肯定是不会抽调原本用于保护本土的士兵到这里来保护这块飞地的,那么它便很容易被怪物攻陷。

    由于公主颁布的那条法令,一块贵族没有尽到义务保护的土地,别人帮忙夺回的话就能拿走三分之一当报酬,又有三分之一作为惩罚而充公给王室,最后还给那家的只有三分之一。

    而且剩下这三分之一就算拿了回来,也肯定是满目疮痍,被怪物肆虐之后说不定几年都产生不了利润,还得倒贴钱进去搞重建。

    那么,倒还不如在它损失掉之前,就把它的价值变现。

    正巧,洛明就是个出手阔绰的主儿。

第二百八十一章 粽皮甲() 
老人固然打算在土地损失掉三分之二以前把它变现了换取可以带的走的,不会被怪物所侵害的利益。

    而这对洛明来说,其实也是很有好处的:如果那块地被怪物肆虐攻占了,然后他再出兵夺回的话,按照法令,也只能获得那块地的三分之一。

    而且这三分之一,也是满目疮痍,最初不仅难以产生回报和盈利,甚至还要往里砸钱搞修复重建。

    或者放着它不管,可能要十几年才能恢复元气——洛明再发展十几年的话,势力会膨胀到多大?那时还看得上这么一小块烂地?

    欧·亨利·德沃库兰先生在梵希郡拥有的这块飞地,那是一块说骑士领太大,说男爵领则比较小的土地,大约有八千亩耕地,荒地一万九千亩,上边生活着四五百人。

    老人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洛明签订一个协议——他会分出这块领地的一半直接低价卖给洛明,并且另一半也会在短期内听从洛明的调遣统一抗敌,而洛明要负责的,就是把那另一半保护好,到了怪物之灾结束后,可以完好无损地交还到老人的手中。

    洛明付出了一小笔钱就能获得半块土地,而老人只需要付出一半土地,另一半土地还能完好无损地留在手里,除此之外还能获得一小笔钱。

    看起来的确是双赢没错,不过,洛明并不满足于这么简单。

    “老先生,要不我们来谈一桩附带的生意吧?”

    说着,洛明便传来一个仆役,写了一封手令,叫他去传给中队长奥斯。

    “不瞒您说,我身为武人,自然是重视军事的。在这方面也试着做了不少改进。

    但我毕竟经验不足,许多的改进失败了,但也有一小部分改进成功了。”

    洛明很谦虚地说着。或者说,他只是在透露自己的九牛一毛而已,足够让别人高看他一眼,又不至于觉得他潜力太大,引来太多嫉妒和小动作。

    老人自然听得懂他话中的意思,便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出门去观看他的士兵。

    三十人身穿纸甲,手持长矛,以整齐的队列小跑着来到了二人面前,然后又排队、整队、变队……看得老人是连连点头。

    “您的练兵之法真的很有意思,而且效果也很好,不过我想现在再说练兵也多半来不及了吧?”

    老人转过头来问道:“我看他们身穿的铠甲挺特别的,莫非是您发明的新式铠甲么?”

    洛明大大方方地点头应是:“这是我造的‘棕皮甲’,因为其材料呈现棕色,所以得名棕皮甲。不过它方便染色,我就都染成了现在的样子,看上去更加威武。”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纸应该是白色的才对,但那要么是花大价钱做出的宣纸,要么就是用了现代工业手段漂白。

    由于其原料有树皮、麦秆等,导致制成的纸呈现黄棕色,这才是古代的正常现象。

    说着,洛明便号令几个士兵出列,将一副纸甲脱下固定在木桩上,然后用剑、长矛和箭矢攻击它。

    结果,虽然够不着正牌铁甲的标准,但比起铁甲之下的那些布甲、皮甲来说,防御力都高出一些。

    “这种铠甲防御力不错,普通皮甲如果想和它持平的话,就得做得极其厚重甚至到妨碍行动的程度。而一件粽皮甲的重量只有三斤半左右,甚至比不少正常的皮甲还要轻。”

    洛明说着,又让两个身穿纸甲的士兵表演了一下翻滚,摔跤和倒地后重新爬起来,看上去就跟穿了件厚一点的衣服一样,行动灵活。

    老人虽然眼冒精光,还是耐着性子又问了许多问题,直到洛明说出难以保存太久和怕火的两个缺点,他才停下了追问。

    如果真的一点缺点都没有,那么洛明自己拿出去销售就行,也不用专门等着他上门再来推销。

    保存时间不够长的话,和平时期就没有人会买了——一套铁甲好好保养说不定能传给孙子,而粽皮甲这玩意儿说不定一两年就会坏掉,那不是浪费钱么?

    不过,现在倒是会有些销路。

    根据洛明所说,这粽皮甲至少放几个月都能够保证其防御力不受影响,那么就很足够了。这次怪物肆虐充其量也就几个月而已,粽皮甲肯定能坚持到这段时期的结束。

    至于怕火嘛……难不成那些怪物都会法术喷火?大不了提前在身上浇水呗。

    洛明开出的价格也比较实惠,他甚至可以一口气买上一百多套回去,连民兵都能分到,这样一来,也就极大减轻了防守压力。

    花点钱保证安危,这是一点都不亏的事情。

    不过,老人还是留了个心眼儿:“请问,这种粽皮甲,大概每个月能够产出多少套呢?”

    洛明一愣,然后笑了起来:“您是准备拿出去销售么?乘着这个时机,说不定真的能赚一笔。

    只不过我这里的产量也有限,主要是原料配制起来比较麻烦:每个月也就能产出十几套而已。我这里有一百二十具的存货,差不多攒了半年呢。”

    最终,老人没有拿洛明的一分钱,而是找来了挑夫,带着整整一百二十套粽皮甲归去了,而那片飞地的一半——四千亩耕地和九千五百亩荒地,从今天起也姓了洛。

    别看这老人似乎稍微有些吃亏,但其实他拿着这一百二十套纸甲回去武装手下的话,不仅防守起来问题不大,甚至可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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