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吴中元换的就是这样一家,在低档酒肆他吃的是面片儿和酱冬葵,葵菜是这时候比较普遍的蔬菜,跟向日葵不是一码事儿,跟秋葵也没关系,是一种绿叶植物。在中档酒肆他吃的是炒菘菜和炸菽米,菘菜类似于白菜,但不是包心儿的,所谓菽米其实不是米,而是豆子,这也是五谷之一。
高档酒肆点的是蜜藕盐菱和一壶酒,这时候的人还没有学会造假坑害同胞,食物都是货真价实,真正的蜂蜜藕片儿,用盐水煮过的菱角,在这时已经算是非常精细而奢侈的食物了。
菱角得剥皮,剥皮就得花费时间,而吴中元之所以点它也正是因为它吃起来费事,可以自酒肆里合情合理的多待一会儿。
越是高档的酒肆,食客越少,除了他,只有一桌儿,是刚刚换岗的两个勇士和几个军官,勇士在这时候属于贵族,军队里的要职通常都由勇士担任,但部队里也有一些不是勇士却非常英勇的低阶军官。
这些人的警惕性就比较高了,吴中元坐下之后,他们便压低了声音,其中有人还不时用眼角余光观察他。
先前吃了两顿,吴中元已经吃饱了,这次就是硬塞了,吃饭之时不时歪头看向门口,做等人状。
一刻钟之后,那桌食客先走了,吴中元将吃剩下的菱角装了起来,结账离开。
虽然这些人并没有说什么有价值的话,但他还是有所收获,在他们离开时,其中一个勇士打趣揶揄,只道另外一个勇士新婚燕尔,归心似箭。
这话看似没什么,却透露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那就是不久之前有勇士成亲,这就说明姜正的老婆根本就没病,姜正是牛族大姜,地位相当于皇帝,他的老婆就相当于皇后,皇后如果卧病在床,哪个勇士敢结婚?哪有这么不长眼的下属?
姜南是嫡出,通过不久之前有勇士成亲这一情况,可以间接推断出她的母亲没有身染重病,姜南的确是被姜正骗回来的。
之所以说她是被姜正骗回来而不是抓回来的,是因为姜大花先前说的是姜南是独自回返的,这就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一节。
得知自己被骗了,姜南会做什么?知道自己被骗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反其道而行之,不让对方遂心,所以姜南留在连山的可能性并不大。
现在不确定的是姜南是什么时候离开连山的,如果离开的时候已经知道他得到了城池,应该会去他的地盘找他。
如果离开的时候不知道这一环节,应该还会回山羊谷。要知道这时候可没有手机电话,消息传播的速度很慢,而且当日他与三族讨价还价的时候周围并没有其他人,所以截至目前,除了三族之外的地方可能尚不知道三族割让城池一事。
白日里他自九牧赶去大泽,又自大泽赶去崮山,然后由崮山来到连山,如果姜南真的去寻他了,肯定就碰上了,没碰上就说明姜南很可能往山羊谷去了。
但也不排除姜南还在连山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如果姜南真在连山,以他目前的修为,怕是很难在不惊动姜正的情况下与她取得联系。
如果惊动了姜正,姜正估计不会让他带走姜南,要知道姜正是个老狐狸,知道他现在正处于风口浪尖,随时可能遭受敌人暗算,这老狐狸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女儿跟敌人的靶子待在一起。
沉吟良久,最终做出了决定,救了老二就赶去山羊谷,不在连山滞留。
打定主意,便感应大傻,让它前来接应。
连山四面的城墙上都有士兵把守,唯恐被士兵发现,便授意大傻尽量攀高,飞的越高,目标越小,也就越不容易被发现。
在等待大傻赶来的同时,吴中元拔出匕首,削了三个木头垫片,待大傻开始降落时,拔出箭矢,插上垫片,射向狗头。
箭矢飞出,狗被震晕了。
可别小看这一条狗,将其震晕救走老二,充其量顶多是玩闹,如果把狗杀了,性质就变了,以后就不好说话了。
大傻降落的速度很快,吴中元拿捏时机,横弓再射,两支箭矢分别射向两个侏儒,那两个侏儒本来就在睡觉,毫无防备,直接晕倒。
大傻吊起老二,振翅攀高,吴中元将箭矢捡回,提气跃起,落到大傻头上,大傻努力飞高,自高空带着铁笼子往东飞去。
到得东面林中,吴中元取回包袱,挥起猁龙棍砸断锁头,将老二自笼子里掏了出来,然后驱乘大傻向南飞去。
冷风一吹,老二很快苏醒,睁眼之后发现自己身在半空,吓的惊呼连连。
唯恐它惊慌跌落,吴中元便抓住了它,“别叫了。”
“你,你,你是哪个?”老二眯眼仰头。
“你不认识我了?”吴中元随口反问,老二是有灵气修为的,应该可以夜间视物,现在却看不清他的面孔,这就说明它的灵气修为被牛族用某种方法克制住了。
“有些耳熟,”老二抬手挠头,“呀,是你呀大哥,你夫人可还安好?”
听老二这般说,吴中元知道它对上号儿了,这家伙上次营救吴荻的时候误伤了吴荻的头,所以才有此一问。
“还好。”吴中元随口说道,“你这家伙不地道啊,我传你神功,你竟然偷偷溜走?”
得知吴荻没什么大碍,老二放下心来,嘟囔支吾,“我哪有溜走,那个,那个,大哥,你传我那神功貌似有些不对头啊。”
“我都没怪你开溜,你还好意思兴师问罪?”吴中元抬手掩鼻,这家伙可能许久不曾洗澡了,身上的气味非常难闻。
“哪有,哪有。”老二尴尬的岔开了话题,“大哥,还是你仗义,竟然回来救我。”
吴中元松开了它,“老实待着,别掉下去了。”
“大哥,我大哥呢?”老二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同伴。
“还在连山,我只把你自己救出来了。”吴中元随口说道。
“你救我作甚?”老二问道,它自不会愚蠢到认为吴中元是出于义气才去救它。
“你的意思是我不该救你?”吴中元反问。
“不不不,”老二连连摆手,“你救我出来,我总要设法报答才是,有什么差遣,你尽管吩咐。”
“暂时没什么事情需要你做,你以后跟着我,有用得着你的地方你就上。”吴中元说道。
“好好好。”老二连声答应。
“你已经偷跑了一回了,要是再敢跑,看我怎么收拾你。”吴中元恐吓。
“不跑,不跑……”
第二百六十六章 相遇()
老二说不跑,吴中元也只是听着,并不信它,别看这家伙说的好听,只要让它逮到机会,肯定还会开溜。
“大哥,这是个什么东西呀?”老二低头打量大傻,言罢,见吴中元皱眉,急忙又补充了一句,“好生威武。”
“你的灵气修为怎么回事儿?”吴中元随口问道,“他们用什么方法令你不得使用灵气?”
“别提了,”老二一副受害者的表情,“大哥,你有所不知,他们每天在饭里给我们哥俩下药啊,这些天我们哥俩过的生不如死。”
吴中元低头瞅它,“你们跑去偷人家的东西,还偷看人家洗澡,人家没杀了你们已经很仁义了,你还想人家把你们当爷爷供着?”
老二闻言面色大变,连连摆手,“哎哎哎,大哥,大哥,你就别再诓我了,那天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
吴中元没理它。
老二是个话唠儿,不说话憋得慌,等了片刻,小心翼翼的问道,“大哥,那牛族的二贵人好像认得你呀?”
吴中元没接话。
“大哥,你究竟是哪路英雄?”老二好奇追问,它说话的时候喜欢盯着吴中元的脸,小心的察言观色,见吴中元又皱眉,急忙笨拙的拍马屁,“我都听说了,那天被你救走的是熊族的九阴巫师,你看你,认得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你真名叫什么?”吴中元问道。
“我没名字,就叫老二。”老二说道。
吴中元又低头看了它一眼,这家伙应该没撒谎,禽兽与人类不同,它们往往用排行来做名字,一窝生好几个,老几就叫老几。
“和你一起行窃的那个侏儒跟你是什么关系?”吴中元又问。
“我们是同类。”老二说道。
“废话,这还用你说,”吴中元也没好气儿,“我问的是你们是亲戚吗?”
“算是吧,”老二说道,“它也是自黑姬山出来的。”
“黑姬山在哪儿?”吴中元追问。
老二这才发现自己说漏了嘴,愣了一愣,岔开了话题,“大哥,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别问了,老实跟着我就行了。”吴中元说道。
“跟到什么时候儿?”老二追问。
吴中元不愿说话了,皱眉咋舌,老二不敢再问了。
飞行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飞直线,但吴中元没有径直赶往山羊谷,而是授意大傻略微往东偏了偏,自朱雀把守的十字路口附近飞过,朱雀还在哪里,周围也没有异动。
黎明时分,赶到了山羊谷,吴中元命大傻自镇子北面的林中降落,带着老二步行去往南面的镇子。
山羊谷是处夜市,晚上最热闹,白天没什么人,但二人来的较早,夜市也没彻底散场,吴中元带着大傻自镇子上行走,也没人注意他们,老二虽然是个侏儒,但这山羊谷里比它模样更怪异的比比皆是。
没怎么费事就找到了当日遇到的那个老乞丐,老乞丐就在第三条街的街头,正在那里摇晃着破碗乞讨。
“万事通。”吴中元喊了一声。
老乞丐闻声转头。
他是个瞎子,自然看不到什么,但转头就表示此人就是昨晚那个醉鬼口中的万事通。
吴中元走上前去,“万事通,你还记不记得我?”
老乞丐皱眉回忆,片刻过后表情大变,低声说道,“你怎么还敢往这里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吴中元问道,山羊谷每天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他不相信老乞丐还记得他。
“两个人,一匹马,一个饼子,一块肉干。”老乞丐说道。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别的不论,就凭老乞丐这惊人的记忆力,就令吴中元对他刮目相看。
“我请你喝酒,赏不赏脸?”吴中元沉声邀请。
老乞丐一改乞讨时的阿谀讨好,正色问道,“怎么个请法儿?”
“那得看你有多大酒量。”吴中元说道。
老乞丐深深呼吸,出言说道,“那面饼所用米粉细腻非常,非三遍过筛不得如此细腻,三遍过筛乃熊族官家磨坊特用。那肉干乃鹿肉蒸熟风干,用盐甚重且略带火气,如果我不曾猜错,当是节日狩猎所得,由于时日尚短,不曾风干,为了与你们带上做干粮,又用炭火烘烤了一夜。”
看得出来老乞丐很激动,不止老乞丐激动,听完他的这番话,吴中元也很激动,捡到宝了,这家伙的确是个人才,“我是谁?”
老乞丐歪头看向站在吴中元旁边的老二,他自然看不见老二,但他鼻翼在动,明显闻到了老二身上的异味儿,“你是做大事的人。”
此言一出,吴中元又对其高看了一眼,此人顾忌老二在旁,担心它会泄密,所以才没有说出他的身份,实际上此人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心思如此缜密,虑事如此周全,好生难得。
“走,我请你喝酒。”吴中元拿过老乞丐手中的破碗,随手将其扔掉,然后拉着老乞丐的手往北面的酒肆走去。
吴中元能感觉到老乞丐在发抖,也知道老乞丐明白了他此举的用意,他扔掉老乞丐的饭碗,就表示老乞丐以后不用要饭了,拉着老乞丐的手,就表示礼聘敬重。
这时候酒肆都是开门的,夜市结束,人都会过来吃饭,这里的酒肆也分为高中低档,最好的在最北面,吴中元一直往北走,去了最好的那家酒肆。
酒肆门口站着伙计,见三人来到,立刻笑脸上前,但笑脸并不一定就是欢迎,也可能是婉拒,“这位客官,时辰尚早,鄙店还不曾起灶……”
不等伙计说完,吴中元就拿出一枚补气丹药塞给了他,拉着老瞎子走了进来。
伙计识货,知道来了金主,立刻殷勤招呼。
老瞎子冲吴中元说道,“西街有汤池,与你的友人一些易换之物,洗去这一身囚牢晦气。”
吴中元虽然担心老二会趁机溜走,却仍然听从了老瞎子的建议,拿出一把铜片塞给了老二,“去洗个澡,再买身干净衣服。”
老二接了铜片在手,愕然看他。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快回。”吴中元冲其摆了摆手,然后拉着老瞎子自大堂正中的座位就座。
在现代酒宴上,主陪通常在面对着门的位置,主陪右手边是一席,左手边是二席,而背对着门的位置是副陪,副陪右侧是三席,左侧是四席。
但是在古代,并不是这样排位的,不管门在哪儿,坐北朝南的是尊位,东为二,西为三,南为主人的位置,吴中元将老瞎子安放到了正北的位置,老瞎子冲吴中元弯腰深揖,然后坐了。
老瞎子根据脚步声,确定了伙计所在的位置,“上门板,打烊。”
“别关门,四门大开,门前挂红。”吴中元正色说道。
这时候家有喜事才会挂红,吴中元这么做等同告知众人他在礼聘老瞎子,这种作法跟明媒正娶有些相似,光明正大,进出正门。
吴中元此言一出,老瞎子好生激动,连连摆手,“不必了,不必了。”
“挂。”吴中元冲伙计做了个手势。
“不必了,”老瞎子惶恐站起,“这里人多眼杂,如此作为,弊大于利。”
吴中元搀他坐下,“礼不可废。”
“你便不怕自己看走了眼?”老瞎子问道。
“世人皆醉我独醒。”吴中元笑道。
老瞎子闻言面露欣慰,和声商议,“心意到了就好,门可以开着,红就不要挂了,可否?”
吴中元想了想,冲伙计抬了抬手。后者会意,点了点头。
“请问高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