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望江楼,豆豆一如既往的找小红耍去了,而余宇则在柔织的陪同下大喝了起来,柔织得到了消息,也知道了余宇被封为忠义侯的事,一个劲儿的瞧着余宇笑,把余宇笑的莫名其妙。
“我脸上有花吗?”
“你啊,不是脸上有花,是心里有花,现在乐开了花吧,侯爷!”柔织调笑道。
“咳咳,别这么叫,别这么叫,别扭的很,还是叫我小兄弟来的亲热些!”余宇一直试图去那姑娘家白花花的胸口上摸两把,怎奈何,宁月大人有言在先,这些姑娘就是馋着他,不让他碰。余宇恼火不已!
“侯爷以后有时间,多来望江楼听听曲儿,可别一入侯门,便忘了我们这些姑娘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蓉娘款款而来,依坐在余宇身边。余宇不管其他,一把将蓉娘抱在怀里道狠狠在那丰腴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蓉娘姑娘,我可想死你了!”
“公子,你可千万不可,要是让宁月大人看见了,可了不得!”蓉娘赶紧从余宇的怀中挣脱,嬉笑着道。
柔织在一旁笑的直不起腰来!
一听到宁月大人的名字,余宇的头就有些疼,没来由的浑身有些发紧。
从来到望江楼喝酒都是不给钱,这次破例,余宇掏了腰包,付了五十两银子。那一桌酒席,在望江楼的价格,也就是二十两。余宇是不好意思,柔织也没有推辞,让人收下了。这次还好,宁月大人没有让余宇过去见她!
这边忙活完了,第二日余宇便早早的去了学府,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学府的学生,最要紧的事是什么!
拿着一本书科的教本,穿过小树林,默默走进房间,找个没人的角落,打开书,余宇耐心的等待着前来上课的教习。
没有人愿意和他多说一句话,他也不愿意和任何人多废话,上课就来,下课便走,剩下的时间便都在藏书楼里!
只是今天他感觉到每一个走进房间里的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着自己。这是他意料中的事,在这里上学的,很多家世都很惊人,知道朝内的大事也不足为奇。所以他被皇帝当堂封侯的事情,肯定也传到了这些同学的耳朵里。只是余宇不愿在这个问题上扯皮,当做没看见!
教习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变化,拿着自己的教案,缓步迈入教室,准备开始讲他的课。
轻轻咳嗽两声,教授开始说话“今天,我不打算和你们讲书本上的那些东西了,想和你们聊聊!”
学生一听,本打算睡觉的心思,立刻被教授这句话激活了,两只眼睛泛着光,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平时一丝不苟的老头,书科教授叶兰生。
“我们今天就来聊聊为什么学习书法。我在讲授这一科的时候,始终没有说过这个问题,现在想听听你们的看法!每个人都要说一些,不要担心对与错的问题,只要说,就行了!”
一听这么有争议的问题,学生们的热情立刻被调动了起来,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余宇头扭过一边,看向窗外,心道这死老头葫芦里不知道又卖的什么药!
议论过之后便是发言,很踊跃,迟伟华第一个开始发表自己的高见。此人是圣城木字营大都督迟庸的孙子,同辈十几个,就他读书好一些,世代都是军人,最高做过兵部尚书,现在的老爷子是木字营的大都督,也是手握实权的人物。
“我为什么学习书法呢,是因为我觉得书法中有战场的况味,有的人,书法中就有杀气,有杀机,多学习,对于带兵打仗也有好处”
余宇一听,心道不愧是军人的后代,这个理解,太牛叉了,自己都没有想到。
迟伟华说完,顿时引来一阵哄堂大笑,这个笑,也并非嘲笑某人,而是觉得好玩。
老教授微笑着点点头“说的很好,很有新意。也有心得。不错,不错。”
魏玲尔,吏部侍郎的女儿,家里的老爷爷曾担任礼部尚书一职,现赋闲在家。她说道“我觉得学习书法,有助于让人学会规矩,懂得礼貌,知道礼仪,成为一个让大家都喜欢的人!”
又是一阵笑声!
老教授还是手捻长髯,甚为满意的点点头“很好,有自己的看法!”
赵澜,江南世家,世代为官,也是书香门第,家境殷实,他说道“我觉得学习书法有助于让人变得更加聪明。聪明的人,会做人,会做事,只要做到这两点,便可以无往而不利!”
余宇暗自颔首道“别看都年纪轻轻,见识确实不浅,大家族出来的,果然还是有些不同的地方。”
“我觉得书法可以怡神,可以养气,可以让人变得更加接近于人。身处书法的意境之中,可以忘却一切宠辱”李馨蕊道。
“嗯”教授点头,“你可知我焱国人为何如此热衷书法,以至于发书坊比比皆是?”
“学生略知一二。首先,书法本就有很多好处,加之我焱国文化繁荣,国力鼎盛,子民安居乐业,书法一道乃是文化的核心之一;其二,上有所好,下必效焉,我焱国皇帝陛下也甚好书法,因此臣民等也都喜欢;其三,焱国重文,但也尚武,剑法尤其精妙,所谓书剑同源。像教授您,非但是我焱国著名的大书家,也是场河境的大修行者,同时也是剑法造诣精深的剑修师。”
“不错,讲的不错!”叶兰生有些得意的点点头。
……
很多人开始发表自己的观点,由于是自由讨论,有些人也便开始在课堂上直接辩白,余宇饶有兴致的看着大家的讨论,也觉得有点意思,只不过他不知道这个教授到底想干什么。凭借本能,他始终认为这个老头子没憋什么好屁。
“我觉得书法一道,既能养浩然之气,也可兼通百家,长期修习书法者,非但有临危不惧之姿,也有当断则断的果决。同时,修习书法,对于提高我们的信心,无论是对敌,还是对人,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对剑道的帮助尤其有益。而且修习书法讲求心境,心境二字最不可得,而从书法上可得,犹显珍贵”薛子陵薛公子言道。
叶兰生非常满意的点点头“非常不错,见解很全面,也很切中要害,很好,很好!”一连两个很好,让课堂上的学生顿时对薛子陵投去羡慕的目光。
薛子陵一脸平静,淡然坐下,仿佛刚才讲话的不是自己!
“余宇,你的字很好,你喜欢书法吗?”老头眯着眼,看着余宇道。
“喜欢”余宇站起身答道。众人的目光不知觉的投向了角落里的余宇,薛子陵也下意识的望向余宇。
“嗯,那你说说,为什么喜欢?”老教授道。
“喜欢便是喜欢,没有原因!”余宇答道。
哈哈
再一次哄堂大笑!
石牧天低声道“只知道杀人的乡野匹夫,最终还是露出了无知的本性来!”
老教授微笑着道“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余宇道“是”
“没有别的理由了?”
“没有了!”
付凌华急的直瞪眼,余宇当做没看见!
“嗯”老头子点点头,余宇坐下众人重新开始讨论。余宇的观点很快被同学们遗忘。
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在愉快的讨论中过去,最后老头子说道:“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来了”余宇心道,老狐狸的尾巴终于还是露出来了。
众人面面相觑,没人敢说话,得罪了教授,轻则毕不了业,重则被赶出学府,任你是谁,学府都不会容忍对教授无礼的人。
“哎,先说好的吧。这门课,是这学期的最后一堂课!”老头看着用敬畏眼神打量着自己的学生,觉得有些无趣。
“最后一堂?”众人疑惑不解的看着老教授。
老教授解释道“我是这一科的教授,我说怎么教,便怎么教,学府也管不了。我老人家过几天要到外地公干,所以这门课,提前放你们假了!”
“哦”
学生们欢呼起来,包括余宇在内,都觉得浑身一轻,没有课上的日子,还是很爽的!
“教授,那坏消息呢?”有女声小声问道。
“坏消息是,你们刚才参加了这一科的学期考试!”老教授想了想补充道“不对,好像也不是什么坏消息,你们说呢?”
“天啊”
下面刚才还欢呼雀跃,兴奋的摩拳擦掌要去喝花酒的学生们听到下一句,差点一口老血喷将出来,倒地而亡。
这还不是坏消息,那什么是坏消息?打了个措手不及!
看着学生们苦瓜一样的脸,老教授开心的笑了。余宇心道这老头实在太鸡贼,就知道他没憋什么好屁,果不其然,全都被耍了。
“不要担心,不要担心,你们的考试的结果都很好。没有人不过,这是好消息吧?!”
“哦”
这次学生真的从内心最深处发现了老教授的可爱,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他们也彻彻底底的坐了一次过山车!
“临了,再提前通知你们一件事,刚才的考试,余宇第一,甲上!”老教授不紧不慢的说道。
静,安静,非常安静!没一个人说话!
余宇刚才说的什么来着,喜欢就是喜欢?好像是吧,难道教授每个人的答案都记得,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教授,我对这个您的判断有异议,我不服!”石牧天红着脸,站起来说道。
老教授一摆手“我记得你的答案,我给你的评定是乙上,很不错的成绩,没几个人是乙上。但现在我改了,乙中。还不服吗?”
“教授?”石牧天的脸憋得像猪肝一样,余宇躲在角落里,使劲憋着,让自己不笑出来。
“乙下!”教授垂下眼皮说道。
“我?”
“丙上”教授慵懒的声音再次慢慢悠悠的在屋子里响起。
石牧天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大口喘着粗气,使劲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脸红的像是要流血了一般!
“还有谁不服?”老教授说道。下面的学生战战兢兢的看着老教授,没一个敢说话的。
老教授对这一切浑不在意“我的地盘,听我的!在这个讲台上,我最大,我就是规矩。服你要服,不服也要服。跟学府反应也屁用没有。对了,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你这小子净打岔,跟你老子一个德行。”
石牧天一听,顿时呆住了,原来这老头也教过自己老子,天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回去要是让自己老子知道他在课堂上顶撞教授……石牧天不敢想下去了。
“我要说的事情是,明年的春季时节,余宇,李馨蕊将代替我焱国参加十年一度的青年书法交流赛。只要能获得个不错的名次,就会有奖励,焱国朝廷有,我学府也有。如果能进前三名,朝廷的的奖励是很丰厚的。不过……你们两个要是连前三名都进不了,也别说是我的学生了!”
教授的话还没落地,众人幽怨,狠毒的目光立刻投向了余宇,对于李馨蕊,只是羡慕而已。
余宇暗自腹诽道“为什么非要把我推到风口浪尖上,何苦来哉?”
第41章 修行是自己的事儿()
“你说,我现在是该叫你侯爷呢,还是余公子呢?”从课堂出来,余宇腋下夹着那本几乎是全新的书科教本,漫步在林间的小路上,此时已经不再是盛夏,中午的阳光却还是比较热烈,烤在后背上,有一股子让人焦灼的意味。正待走着,付凌华从身后伸个脑袋出来,冲他做个鬼脸道。
“要我看,两个都不好!”余宇皱眉道。
“那叫你什么?”怀里抱着裹了粉色书皮的教本,付凌华扭着头,认真的看着余宇道。
“叫我余同学,我喜欢这个称呼,而且我本就是学生!”余宇道。
“余同学?”付凌华咂摸一下“好像挺有意思。不过我真没有想到,你居然十六岁就成为了侯爷,你是怎么做到的?”
“意外,意外,那纯属意外!”余宇一点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解释。
付凌华也是心思剔透的人儿,自然明白余宇的意思,也就不再多问,试探着说道“能告诉,你那天从那山里,拿出来的到底是什么吗?”
“你不知道?”余宇一愣。
“谁知道啊,都不知道。我们就看见你手一伸,然后一个红色东西被你攥住了,然后你大笑一声就倒下了。隔了那么远,你又很快倒下了,根本没来得及细看。所以我们都不知道!”付凌华抱怨道。
余宇想了想。
付凌华赶紧开口道“要是不方便说就算了,我也只是好奇罢了!”
“可以告诉你,但也只能告诉你,因为我很喜欢你的坦诚。但你必须要保证,不再对任何人提起!”余宇道。
付凌华想了想道“嗯,我保证!”
余宇心道这事其实没有隐瞒的必要,想必很多修士都已经知道了那是什么。毕竟当时的大人物是来自各个门派的,他们知道了,也就等于门下的弟子知道了。余宇只是觉得并没有故意说出来的必要罢了。见付凌华答应的爽快,他不再隐瞒,放低些声音道“那是一颗血参。传说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活了有一万年了!”
“一万年了?”付凌华捂着小嘴,显然被这个数字惊呆了,不过余宇也看出来了,她没有听说过血参这个名词。
“重要的不是时间,而是血参这个东西。它有起死回生之效,延年益寿之能!”
“这世界上,真的,真的有这种东西?”付凌华像是看小说一样看着余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谁能说的准呢,很多事情都不一定。”
“那,这个东西,你,你……”付凌华显然对这个东西下落很感兴趣。
既然说了,余宇觉得也没有必要再隐瞒下去了“现在已经没有了。你也知道,我有个小侍女,她的身体有问题,给她吃下了。”
“什么?”付凌华真的惊住了,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一下子弹了开来“你把那个东西,给你的小侍女吃了,而且,你当天拼命,就是为了你的小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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