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罚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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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罚战歌-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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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特么神奇了有没有!

第92章 太多的神奇() 
“别傻站着,过来。”老头说道。

    “哦,是。”佩恩几步来到了货架前,看着上面摆满了各式的皮制装备,其中就有跟头盔差不多样式的护手以及皮靴。

    “我能先问下价格么?”佩恩小心的问道。

    “护手加上皮靴,就收你二十枚金币好了。”老头两根布满皱皮的手指动了动,护手和皮靴便从货架上飞了出来。

    对,就是飞,它们现在正悬浮在半空,飘在佩恩的眼前。

    “穿上试试,我给你调整下尺寸。”老头对着发愣的青年说道。

    “哦,”佩恩应了一声,将护手和皮靴套上后,老头的眼睛再次发出了幽芒。而佩恩感觉护手和皮靴正在逐渐收紧,很快的,他惊愕的发现,竟然感觉不到了它们的存在了,就像是长在身体中了一样。

    “活动一下,不合适我再给你调整。”老头摇了摇头。这就是他为什么不愿接待愣头青的缘故,看起来就像是白痴一样,什么都需要提醒。

    当然,如果没有金币的话,他可没有耐心一步步的提醒对方下一步需要做什么,直接一把火烧了会比较省事。

    佩恩看了看布满红磷的手掌和双脚,然后围着房间活动了一圈,他发现这简直是太神奇了,果然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一口气上六楼不费劲我就问你信不信。

    “很好,很合适,”佩恩从取出二十枚金币放到对方的面前,然后说道,“对了,巫师大人,您能帮我看看这个头盔么?”

    老头接过项圈看了看,然后说道,“是西尔维那个老家伙的手艺,我还以为他不会再制造护甲了。”

    “我是从其它商铺以低廉的价格买的,我还以为买到了假货,”佩恩耸耸肩说。

    “不是假货,不过你已经不是它第一个主人了,但即便是如此,它也不止十五个金币。”

    “我能问一下,这个头盔的作用么?我是说除了看起来比较帅气之外。”

    “能不能问你都问了,”老头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把它戴上,我会让你知道的。”

    佩恩将头盔戴好,随后老头的双眼放出幽芒,他感觉脖子传来了被抚摸的感觉,这股感觉顺着脖子一直向上,直到双眼的位置才停止了下来。

    这种感觉他之前根本没有过,就好像面罩全部贴在了脸上,关键是它根本不影响自己的呼吸。

    还不止如此。

    “我的天!”佩恩不禁发出了震惊的感叹,他从未感觉头脑如此的清醒过,双眼看到的东西也是异常的清晰,就好像一切都在自己的眼前,而且像是有生命一般。

    这是怎么做到的?

    “嗯?”佩恩轻咦了一声,他看到老头的手中正握着一把火枪,而火枪的枪膛上印着一个徽记。我擦,那是我的火枪,紧接着枪口缓缓抬起,对准了自己的眉心。

    然而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只见枪口爆发出了一股蓝光,接着一颗金属弹头从蓝光中冲了出来,直奔自己的眉心而来。

    fack!

    佩恩本能的头一歪,子弹贴着发梢飞了过去,接着是一声枪响,紧跟着身后传来了东西被击碎的声音。

    猛的一回头,他看到了身后六码外的墙壁出现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黑洞,而墙壁的四周则裂开了拳头般大小的蛛网裂纹。

    他确定刚才没有看错,那老头确实朝自己开枪了,而自己与死神仅仅是擦肩而过!

    想到这里,他浑身的汗毛瞬间炸了起来!

    佩恩对自己的脑袋发誓,要不是现在只有脑细胞还能动,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听自己使唤的,他绝逼会冲上去将老头的脖子拧断!

    “现在知道它的作用了吧?年轻人,”老头阴森森的说道。

    嗯?佩恩募然意识到了什么,自己竟然看到了出膛的子弹!关键是自己还躲过去了,我就问你怕不怕。

    “再坚固头盔也无法抵挡巨人的撼地重锤、矮人的爆甲弹,所以最好的防御不是硬抗,而是闪避。”老头语气平静的解释起来。

    就在火枪爆发出蓝光的同时,佩恩的双眼同样迸发了红色的光芒,这一点他显然没有察觉到,而这就是红龙头盔的特殊效果,——捕捉瞬间释放的魔力。

    当然,这个效果需要纯粹的魔法才能激发,而刚才激发这一效果的,正是眼前这位巫师老头,并不是佩恩本人。

    这时佩恩刚想开口,却被巫师老头一伸手给阻止了,“这个效果在被我激活后,凭借你自身的感应魔力,也能发挥出同样的效果。”

    原来如此,佩恩想。但他现在除了惊愕之外,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愣了好半天才开口道,“那我岂不是无敌了!”

    “无敌?”老头脸上的褶子顿时舒展了开来,“哈哈。”

    “这有什么可笑的么?”佩恩感觉自己被对方当成了傻子似的。

    “先不说这个效果每天只能使用三次,就算能让你每秒触发一次,你还真以为能拧断我的脖子?”

    我擦!读心术是么?佩恩顿时呆住了。

    “读心术,”老头捏了捏下巴,作出思考的模样,“这个词用的倒是比较恰当。”

    “对了,为什么是每天三次?”佩恩见情况不对劲,立即转移话题。

    “因为你只有三件红龙皮甲,每多一件都会增加一次,另外你的能力也只能发挥到这种程度,”老头解释道,“对了,这个效果需要通过日照才能重新恢复,并且每日不能叠加。”

    “日照?”佩恩蹙了下眉头,“那要是阴天怎么办?”

    “那就祈祷吧。”老头耸耸肩道,“接着。”

    老头将还在冒烟的火枪扔给对方。

    佩恩下意识的伸手一抓,诶?身体能动了,好神奇。但此时他想拧断对方脖子的冲动,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或者说,刚才的勇气已经不见了。

    对方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隔空取物,关键是自己竟然浑然不知,这尼玛是能拧断对方脖子的节奏么?先保住自己的脑袋才是最要紧的吧?

    他将火枪别回腰间,忽然感到大腿传来了一阵针刺般的疼痛。

    “fack!”

    佩恩连忙又把火枪给拔了出来。他忘了腰带已经被卖了,所以下意识的将火枪别在了裤子的松紧带上,造成大腿与枪膛直接接触,不被烫伤才怪。

    “我这有一条卖不出去的腰带,你有兴趣么?”老头一伸手,货柜上的一条龙鳞腰带便飞到了他的手上。

    这条腰带一看就不是地摊货能比的,精美的程度简直就是吊炸天,而在腰带的周围还扣着五个龙爪,与头盔的那个如出一辙,但腰带的颜色却是黑色的。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老头你很会做人嘛。不过白来的谁不要。

第93章 霉运发作() 
老头微微一笑,双眼再次放光,手中的腰带便自己缠在了佩恩的腰上。

    嚯!果然是高级货,佩恩当即心头一喜。

    “你可以试着控制一下龙爪,它可能会发生异象不到的效果。”老头一脸平静的说。

    佩恩没明白对方的意思,怎么操控?难道用意念么?或者是魔力?

    然而下一幕让他彻底傻眼了,他只是试着想了一下,那龙爪带着一条像是尾巴的骨节直接窜了出来,然后扣住了火枪,又快速的缩了回去,将火枪牢牢的固定在了腰带上。

    他再次尝试了一下,果然,另一个龙爪以同样的方式,将别在裤子里的另一把火枪扣在了腰带上。

    紧接着他再次心念一动,龙爪向前一伸,完美的将火枪送到了手中。

    这尼玛是真事儿吗?佩恩激动了,魔力果然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佩恩瞬间混乱了,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给他的感觉就像是来到了一个完全未知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意想不到的神奇。

    之前的皮靴属性他倒是能接受,毕竟又不是头一次接触了,但能看到出膛的子弹足以让他感到震惊,而现在又来一个更不可思议的意念操控,一下子接受这么多神奇的事物,他一时还真有些兴奋!

    考虑到这个世界还有更强大的魔法存在,这些似乎就不算什么了。但他忽然对此变得热衷了起来,不,是向往和狂热。

    “谢谢您的慷慨,”佩恩抚胸行礼道。

    “谢谢我?”老头顿时现出了一抹坏笑,“我说过把它送给你么?”

    “什,什么?你怎么能”佩恩顿时心头一悸,然而没等他继续说下去,对方阴冷的再次说道,“我这里概不退货年轻人,你要想清楚了再说。”

    佩恩从魔纹坊走出来时,身上只剩下了六十三银币,要不是老头只收金币,估计有多少都得搭进去。

    “该死,我诅咒你”

    “你诅咒我什么!”一个冰冷的声音毫无征兆的炸响在佩恩的耳边。

    “我诅咒你夜夜好梦。”佩恩差点哭出来。

    “很好,”老头咯咯的阴笑了起来,“如果你还在这座城里,每晚睡前就诅咒我三遍,不然我保证你永远也别想醒来了。”

    “如您所愿,我的巫师大人。”佩恩几乎是带着哭腔说出了这句话,紧接着立即加快了脚步,很快消失在了这片区域。

    巫师老头坐在椅子上哈哈大笑起来,他脸上的褶子如同枯树逢春一般的舒展开来,他已经很久没开怀大笑了。

    “该死的斯托克,你竟然将黑龙腰带卖了三个金币,你在发什么疯?”房间内传来了一个女人发疯般的咒骂。

    老头抬起手臂打了个响指,四周的空间如油画般的迅速褪色,简陋的房间犹如流水般逝去,重新展现出来的,则是富丽堂皇的大厅。

    大厅内的所有的摆设全部镶金带银,任何一件摆设都能让一个普通人奢华一生。就连铺在地面的,都是价值十几枚金币一块的天然水晶。

    而钢弹在墙壁上留下的孔洞,以及那个蛛网般的裂痕,此时已经完全不见了踪影,就像是从来就没有过一般。

    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位身穿华丽服饰的夫人,她正用恶毒的眼睛盯着坐在堪比国王宝座上的巫师。斯托克。

    “我又不缺那二十几个金币,何况我都261岁了,再有不到四十年就该去见光明神。普里昂了,”巫师斯托克将一瓶珍品原浆红酒倒入翡翠杯中,一扬脖牛饮而尽,“只要我高兴,几百个金币又算的了什么?”

    这瓶甚至比等重的金子还要贵红酒,其价值足以抵得上一片三公顷的肥沃土地了。它的昂贵,就连侯爵都不舍得喝上一口,只有在侯爵府招待公爵,甚至是亲王时才会被开启,但在这里,它就像是白水一样的灌进了斯托克老头的肚子里。

    “是,只要您高兴,”贵妇眯着眼睛笑了笑,接着脸色突然变冷,面目异常的狰狞,“但你别忘了,该死的老头,我也是这里的主人!”

    “对不起,伟大的女巫艾丽莎,”巫师斯托克猛的打了冷颤,连忙起身抚胸致歉道,“我向您致歉。”

    “这还差不多,”女巫艾丽莎抬了抬白皙而又高贵的下巴,“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未完成的共同心愿,所以金币还是省着点的好。”

    “该死。”正准备把酒杯满上的斯托克立即停止了倒酒的动作,“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我差点喝掉三百个金币。”

    米斯里餐馆,这是佩恩每天都会光顾的一家餐馆,这里的消费中等偏下,贵族不会来,而平民又消费不起,所以这里的顾客多是小商人,赏金猎人以及佣兵团的人。

    “嘿,亲爱的,还是老规矩么?”一位身着惹火,身材火辣的女服务生热情的招呼道,她叫拉腊,是这家餐馆的王牌服务生。

    “啊,不,今天多些土豆泥,少放两块肉排。”佩恩走到自己常坐的位子说道。

    “少放两块肉排?”拉腊献媚道,“是我的服务让您不满意了么?”

    “不,”佩恩阴着一张脸说,“是我要减肥。”

    减肥?拉腊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新鲜的词汇。

    不减肥怎么办?佩恩心想,一块肉排要七十个铜币,他平时都是一餐三块,加上酒水和小费,每天光是这一笔开销就需要十个银币。

    而他每天还需要购买绷带与药剂来维持每日的训练。

    自从上次与恶魔一战后,他便把爆发力的训练转移到了双臂上,而绷带和疗伤药剂,无疑是让他减轻疼痛和快速恢复的必需品,这笔开销虽然不多,只有七个银币,但现在一夜回到了解放前,他也只能委屈自己的肚子了。

    “减肥?这人有毛病吧?”一名身材肥胖,卷毛男人一脸不屑的笑道。

    “你给我闭嘴!”另一名本地商立即捂住了卷毛男的嘴,“你想死别连累我!你这个蠢猪!”

    “对不起,迪卡普里奥先生,”本地商人一脸歉意的笑道,“他不是本地人,所以没见过您,希望您不要介意。”

    “迪卡普里奥。佩恩!咳咳,”卷毛男刚刚塞进嘴里的食物全部咳了出来,“对不起先生,我不知道是您。嘿,给这位先生上一份最好的,算我的!”

    本地商人一拍脑门,那表情估计是想掐死对方,“能闭嘴么!先生还需要你请?”

    “哦,对不起,”卷毛男不知道怎么才好,挠了挠头,歉意的说道,“算我没说,对不起。”

    二人根本没给佩恩反应的机会,拍了几个银币便立即离开了餐馆。

    尼玛!你到底是请啊!我擦,佩恩咬了咬牙,取出烟斗点燃,吞吐了两口心绪才稍稍平复了一些。

    很快,拉腊扭动着腰肢,端着餐盘来到了佩恩的面前。

    这要是平时,他一定会将餐费连同小费,一起塞进拉腊的事业沟里,但今天他支付了一枚银币的餐费,将其放到了桌子上。

    拉腊在这家餐馆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接触的佣兵与赏金猎人比佩恩看过的女人还多,她当然知道眼前这位八成是手头有些紧,所以也没有索要小费,拿起桌上银币的同时,又抓起对方的手臂,朝着自己的屁股上拍了一下,然后调皮的笑了笑,“免费赠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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