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得把道领好才行,这些年路走的很艰难啊。”
牛眼娃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小跑过去,扛起吴熙身边的柴火,低着头就往回走。
留下来也很好,至少能吃到红烧肉。
“我叫吴熙,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叫我哥就好,我还没有那么矫情,少爷的名分还不够格。”吴熙说道。
“我叫二狗子,他叫牛眼娃,都是没爹娘的孩子,说是天生天长,一点也不浮夸。”
“名字就是个代名词,没有什么讲究,我看就很好。”
三个人说说笑笑就回了家,吴老爹见吴熙拿着柴刀出去了,就知道去追这两小了,早就收拾好了一间草屋。
牛眼娃睡在草席子上,觉得幸福无比,自己也有个家了。
这一晚他睡的很香甜,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都不知道。
来的人是曹晖,是专门给吴熙送钱来了。
宋朝的时候金银不流通,能在世面上充当货币使用的只有铜钱。
所以曹晖很贴心的把银子都换成了铜钱,整整三百贯钱,三辆牛车拉的满满当当的。
如今这些钱就堆在院子里。
吴老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不停的在身上搓来搓去,因为手心里不停地往外冒汗,总是擦不完。
二狗子和牛眼娃刚刚睡醒,眼屎还没来的及擦干净,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直接睡在了铜钱堆上,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吴熙把曹晖让进了屋子里,沏上了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吴老弟家里够寒酸的,以前只是听说吴老爹过的很惨,没想到会是这样。”
在主家面前说主人家的不好,这是大忌,但是曹晖可没有这样的顾虑,连称呼都改成了吴老弟。
吴熙很喜欢曹晖这样的说话,因为这样才显得亲近,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生意很稳固。
“没办法,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一直在外漂着,这才刚回来,百废待兴,就等着老哥的钱呢,这下好了,有了那一堆钱,什么事解决了。”
吴熙泯了一口茶,把茶碗放下说道。
“还是吴老弟高明,一张小小的图纸就换来这么多的钱,而且以后还会源源不断的运来,想着就让人羡慕。”
曹晖在官场上待得久了,说话都一口的官味,这样的谈话很没意思,吴熙就直奔了主题。
“前一段时间回来的时候,碰见了碎金城的阿贵,他说他们那里已经断盐很久了,不会是你们做的吧?”吴熙问道。
“对山民禁止出售盐铁是律法上写的明明白白的,是知县大人下的令,和我没有关系。”曹晖很聪明,就他这招人鬼两通的境地,吴熙确实不是他的对手。
“听说那个和尚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去,你们把他弄到哪里去了。”吴熙不再绕圈子了。
“不是我们做的。”曹晖说道。
“唉!我和你交的是心,请你和我也交交心,和尚的去处和山民的生死和我没有半点的关系,这些都是朝堂上的事,但是,我真的不想看到大宋朝有生灵涂炭的一天。
这都是民生的重要问题,不解决,迟早会酿成大祸,上次不是给你说了宋江的事情了么?”
吴熙对曹晖隐瞒他和尚的行踪有些不满,直接把话挑明了说。
“什么事都好像都在你的手里掌控着,你究竟是什么人,有的时候我看不透你,你根本就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和我们的生活习惯以及行事风格有很大的不同,我怀疑你是不是上天派下来监视我们的。”
曹晖始终还是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问。
“不是给你说了么,我在山里待了十五年了,有些不同很正常。”
吴熙赶紧解释道。
“算了吧,和尚我会放回去的,你总是对的。”曹晖再一次妥协了。
在吴熙看来他是在和钱妥协,不是自己。
曹晖领着脚夫告辞了先前吴熙赶回来的牛,曹晖也大方的送给了他。
吴熙站在街畔上远远的对着曹晖喊道:“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曹晖头都没有回,举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不对啊,记得这个动作是他献给曹晖的,这小子聪明了,这么快就领悟了期中的道理。
第十一章 公道在人心
吴老爹的家里又在做肉了,而且一次性做的很多,不大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锅,热气腾腾的冒着白气。
柴火冒出的烟和锅里的水蒸气混合在了一起,都分不清哪个是烟,哪个气了。
香味飘的整个村子都能闻得见,孩子们实在是经不住肉香的诱惑,主动背叛了爹娘三令五申的叮嘱,还是陆陆续续的出现在了吴熙家的街畔上。
一共有十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八岁,全部都是一个动作,把大拇指放在嘴里允吸,似乎经过传导,锅里的肉香就会进入他们的嘴里。
吴熙要请客了,他说到做到。
多年的恩怨今天要算总帐。
算账之前先吃饭,这是自古有之的法子,心平气和的也就罢了,要不然大锅里煮的就不知道会是什么肉。
现在煮的一定是猪肉,是牛眼娃和二狗子从别的村子收回来的。
洗剥了一个早上,刚才才把肉下到锅里。
根本没有时间休息,用牛皮纸做了一个喇叭状的传声筒,牛眼娃就站在石头山上喊了起来。
大哥说想要把话传的满世界都是,这个工具是最好用的。
“各位乡邻,我吴熙今天在家里摆下了宴席,希望各位赏脸,我们有怨抱怨,有仇报仇,过了今天,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了。”
现在看来,大哥说的话果然不假。
还没有扯开嗓子喊几句,陆陆续续的就有人出现在了人群聚集的地方,对着石头山上的吴家指指点点。
现在是农闲的时间,各家各户的庄稼都收割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交给官府的赋税粮和自己用的粮食分开,等着冬天的时候,那些杀才们来取。
西北之地种植的都是一季粮,所以整个冬天他们都在休息,有些人为了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会带着自制的弓箭去山里打些野味回来。
矛盾不容易化解,即便是三只猪油汪汪的猪肉在锅里翻滚,也不见的能一次性解决。
不过吴熙就是一根筋,今天要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就带着老爹走的远远的,住在这个没有有爱的村子里,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吴老爹也不建议吴熙这样做,这么些年了,他知道村子里的人是什么德行,要是还念及一点乡邻的情分,当初就不会把事情做的这么决。
肉已经出锅了,就摆放在十几张大小一样的方桌上,村名门都已经在院子里集结,主人家没有发话,没有一个人肯上前取用。
多年的形同陌路,已经彻底的搅碎了他们之间的情谊。
还是小孩子们没有什么忌讳,在二狗子献殷勤的邀请下,孩子们一股脑儿的全部跑过来,端起面前的肉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大人们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肥腻的红肉已经下了肚子。
村民们看孩子们吃的很香,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也就听之任之。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已经开始怀疑当初那个道士的话了,既然吴老爹是九宫伤天命,那么从小和老爹长起来的人是不是也会被传染?
那么这些人现在应该是死了才是,那为什么老李头每天晚上吃那么大一碗面糊糊,还要喝一碗稠酒,就是不见他有什么毛病。
众人故意冷落吴老爹,其实就是嗣武城里的张胖子搞的鬼,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话。
没有一个人。
李茂才站在原地想了很多事情,自己的爹和吴老爹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两家是通家之好,就住在吴老爹院子的下首。
当年要离开的时候,自己是极力反对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肯听,导致自己的父亲在搬家的时候,滚下了石头山,一命呜呼了。
这下整个村子都炸开了锅,说这就是吴老爹把他爹给克死了。
只有自己知道是为什么,那是因为自己贪玩,不小心撞到了爹爹,身上背着重物的爹爹没有站稳,连货带人一起落下去的,和吴老爹没有半点的关系。
这些年自己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要不然一顶弑父的帽子就会扣在他的头上。
从此之后,不管村子里如何死了人,一定和吴老爹有关系。
就算是黄鼠狼把鸡吃了,也被说成是吴老爹这个害人精把黄鼠狼给招来的。
反观吴老爹没有一丝怨言,见到他的时候依然保持着笑容,虽然不说一句话,但是他知道,吴老爹的心里很苦。
错的不是吴老爹,而是这个社会。
期中的一张桌子上摆满了酒,都是黄酒,这个年代的酒是官府生产的,明令禁止私人买卖,所以大家喝到的,一般都是这种黄酒。
酒味不重,但喝多了依然会醉。
李茂才的儿子就站在人群中吃的香甜,每吃一口都会回过头来冲着自己笑。
吴老爹的儿子躺在一张会摇来摇去的椅子上闭目养神,吴老爹忙里忙外的在各个桌子上添菜,始终不说一句话,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也是整个村子里的要求。
二狗子和牛眼娃的手里抱着酒坛子,正在往那些碗里倒酒。
李茂才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悲切,冲上去跪在吴老爹的面前,手扶在地上,把头磕的咣当乱响,眼泪如绝提的洪水,在发红的眼睛里喷涌而出。
“都是我们的错,和吴老爹没有半点的关系,这些年让你受苦了。”
吴老爹心里一暖,赶紧上去就要把李茂才扶起来。
“孩子,快起来,不是你们的错,都怪我当年太任性,分不清楚形势,才导致了现在的结果,如今大家伙不嫌弃老头子的话,就坐下来吃点饭,我们以后还算是一家人。”
李茂才哽咽着站起来,泪眼婆娑的看着吴老爹,心里的很不是滋味。
记得很小的时候,那张脸上总是有笑容,现在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好多年都没有好好的看这张脸了,有的时候远远的看见都是悄然的躲开,心里装着鬼,害怕被人看穿。
“好孩子,什么都不要说了,我明白,以后常来看看我,我就很满足了,以前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
吴老爹出言安慰道。
这一幕很多人都看在了眼里,那个时候在心里就有疑问的人,这个时候也都看开了。
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早就把生死抛开,尤其是以前的一些老伙计,这个时候纷纷走过来,端着酒,表达着以前的抱歉。
已经喝的老脸红扑扑的吴老爹,话匣子瞬间就打开了。
“感谢各位今天能来捧场,这足以能说明公道自在人心,扪心自问,我吴福琪这辈子没有做过对不起人的事情,贼老天对我这么不公平和在坐的各位没有关系,都是我咎由自取。
从今往后,以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日子怎么过还怎么过就好,我家的大门永远都为各位敞开。
现在废话少说,开吃才是正理,三头猪,都是三百斤的大猪,吃不完不许走。”
气氛这个时候达到了顶点,众人一哄而上,和平时亲近一些的人做在了一个桌子上,开吃了。
如今没有坐下来的人就只剩下村长常旺春以及大狗,二虎还有狗剩。
大狗他爹几次给他使眼色,要他坐下来,可是都被大狗凶狠的拒绝了。
村长才是这个村子里的最高长官,吴福琪算什么东西。
吴熙见事情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心里的石头也放下了。
本来这就是他们自己内部的事情,自己解决起来很容易,他就是一个中间人而已。
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看着喜气洋洋的场面,才觉得生活很真实。
更真实的是村长一家人,以及大狗二虎还有狗剩。
吴熙很高兴,高兴了就要喝酒,接过二狗子递过来的酒碗,找了一把没人的椅子,站在上面端着酒碗说的很豪迈。
“各位父老,我叫吴熙,可能你们对我还不熟悉,不管以前我是不是吴老爹的儿子,但是现在,我确确实实就是吴老爹的儿子。
你们都很淳朴,淳朴的让我不忍心对你们下手,所以才有化干戈为玉帛的这顿猪肉大餐。
还好你们也没有让我失望,今天的事情充分的说明,公道自在人心。
你们放心,我吴熙不是个不讲理的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来都是我的信条,所以以后,有我老爹一口吃的,必然不会亏待了你们。
这碗酒就算是我替我爹敬各位的,喝完之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往后有事还要多多的仰仗各位。”
说完之后,脖子一仰,酒就下了肚子。
众人也纷纷效仿,把碗里的酒喝了个精光。
“哪里来的野小子,在这里大放厥词,敢怀疑官家,今天你算是出尽了风头,很好,往后我会让你知道谁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常旺春还真是一个老古板,众叛亲离之下,还能做到如此的慷慨激昂,吴熙也真是醉了。
就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大狗,二虎,狗剩都加入了吃肉的大军。
第十二章 盖房子
羊的下面是什么呢?
正常思维的回答是,羊腿。
而在传统文化的思维来回答,那就是猴,因为未羊,申猴,这就是一种文化。
所以二狗子和牛眼娃整夜整夜不睡觉,为的就是防止常旺春不怀好意的偷袭。
少爷的命珍贵着呢,不能就这么没了。
在古代,偏远山区的村寨里一般都是某个族长来担任村长,也就是村一级别的最高行政长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所以一般情况下往往一个庞大的家族住在一起自成村寨,也方便管理。
但是双溪村比较特殊,因为这里地处边疆,经常会发生战争,原来村子里的很多人因为死的死,跑的跑,已经不多了,常旺春这一支算是村子里的老人了,所以长期以来占据着村长这个职务。
其他的人都是从其他地方逃荒过来的,各家之间只是熟悉,并不亲近。
常旺春觉得这样管理起来也很好,就算是发生什么事,大家心不齐,刮不起什么大风。
现在不行了,有一个叫吴熙的小子来到了村子里之后,就认了那个老不死的吴福琪为爹,还把全村的人都拉了过去,本来这件事情眼看就要水到渠成了,就因为这个小子的出现,坏了他的大事。
当年嗣武城的张员外找到自己,要他想办法来对付吴福琪,当时村子的关系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