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去找,”一旁,陶妍芝着急说道。
“罢了罢了,”林霸天摆手制止了两人。
“峰儿长大了,顶天立地,敢作敢当,不愧是我林霸天的儿子,就让他去吧。”林霸天露出欣慰的神情。
“可是,峰儿不是修炼者,一个人去寻找鬼魂雷,千难万险,如何能克服啊,”孔思明急道。
“是啊老爷,少爷从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这次还要去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陶妍芝着急说道。
“这是峰儿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他。况且温室里的花朵,永远也长不大。这次就让他出去经历风雨吧,而且,这也是他最后的机会了,”林霸天说道。
闻言,孔思明和陶妍芝也冷静了下来,虽然心里还是担心,但是事实无法改变,他们也只能接受。
就在林霸天等人替林峰担心之时,栖霞城某条繁华的大街上,一位白衣公子正牵着一头白色的鹿马闲逛。鹿马是一种代步工具,长着鹿头马身,体力极好,可一日赶路三千里,是比较普遍的交通工具。
这位白衣公子正是林峰,此刻他正在购买一些远行必要的物品。
“老板,给我一百斤橘子,一百斤香蕉,一百斤葡萄·····”
“老板,给我一百只烤鸭,什么?没有?现在就给我烤····”
“老板,给我十顶帐篷,十个皮艇,一百捆长绳·····”
顿时,所有的店主纷纷惊愕。今天来了个活宝啊。
足足花了一整天,林峰才将所有想要的东西买齐,一口气都装进了纳环里。纳环还有一种功能,就是可以为存放在里面的食物保鲜,所以只要是修炼者,一般都会有纳环,方便自己出去历练,所以林峰丝毫不担心买的食物过多。
第二天,林峰便早早的出了城门。鹿马很有灵性,沿着小路漫步而行。林峰反方向坐在鹿马上,后背靠在鹿马的头部,翘着二郎腿,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欣赏着路边的美丽风景,仿佛在春游一般,万分惬意。
“呼呼,”林峰伸了个懒腰,脸上挂着轻松惬意的笑容。林峰从小经常被限制的府内,很少有机会出去游历,更别提像现在这样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游玩。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终于回到了蓝天白云一样,兴奋无比。如果此时有人经过,便会觉得林峰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公子哥,谁会想到他是一个只剩下三年寿命的孩子。
“林大少爷,你很惬意啊,”就在林峰陶醉在四周的风景中时,突然响起一道声音,林峰脸色一变。
第二十二章 拜师()
林峰转头一看,一位道骨仙风的白发老者正笑盈盈的站在路边,看着自己。
“医神大人,”林峰一惊,赶紧下马,向医神行了一礼。
这个突然出现的老者,正是医神华佗。
“哈哈,老夫闲来无事,便出来游览一翻风景,没想到竟然能遇到少城主,看来我们真是很有缘分啊,”医神笑道。
“这是好巧啊,”林峰笑道。
“少城主这么早,一个人出现在此处,是游玩吗,怎么没有见到林城主,”医神问道。
“这个,”林峰迟疑起来,如果说自己一个人上路寻找鬼魂雷,肯定会显得太浮躁。思考了一会,林峰决定还是说实话,“不瞒医神大人,我现在准备一个人去寻找鬼魂雷,刚刚出发。”
“哦?”医神眉毛一挑,笑道:“就只有你一个人吗?你可知道前面等待你的是怎样的危险吗?会死人的。”
“呵呵,医神大人觉得,以我如今的病情,我还会怕死吗,只不过少活三年罢了。”林峰苦涩笑道。
“哈哈哈,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医神突然大笑道。闻言,林峰倒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林峰小友,我看你颇有慧根,而且和我脾气相投,如果我想收你为弟子,不知你可愿意啊,”医神笑道。
“收我为徒,”林峰疑惑起来。总觉得医神出现在这里,不是偶然。
“医神大人很清楚,寻找鬼魂雷的希望十分渺茫,几乎可以断定,我只能再活三年,医神大人为何要收一个只剩下三年寿命的人呢。恐怕医神大人的一身本事还没有全部教给我,我就已经死了,”林峰说道。
“呵呵,看来你还有疑虑啊,也罢,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医神一掠胡须,笑道。
闻言,林峰也不答话,作出一副聆听的样子。
“呵呵,其实我这次也是冲着鬼魂雷来的,”医神说道。
闻言,林峰一惊,继续听下去。
“三十年前,我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张地图,就是我给你的那张地图,我才知道鬼魂雷的存在。我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探索神秘的事物。经过一番打探,我对这种神秘的雷电越来越感兴趣。据我搜集的资料,这种鬼魂雷不但具有疏通经脉的奇效,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神秘之处。更奇怪的是,在历史上,这种雷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直到五十年前,才突然出现这种神秘的雷电,后来听说这种雷电曾经杀了无数的修炼者,不但名声大噪,更是被别人取名为鬼魂雷。鬼魂雷的所在之处,一直是一个迷,唯一的线索就是我给你的那张地图,”医神说道。
“所以你就故意和诺玛拍卖场合作,吸引我们过去,再找机会给我看病,趁机说出鬼魂雷的事情,让我们替你去寻找鬼魂雷,”林峰说道。
“呵呵,你很聪明,”医神笑道。
“换句话说,你是在利用我了,”林峰平静说道。
闻言,医神盯着林峰看了一会,突然露出欣赏的表情,笑道:“哈哈哈,看你平静的眼神,想必你已经猜出我没有恶意了,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智慧与城府,倘若你能渡过此劫,将来的成就恐怕难以预料啊。”
“呵呵,我来说说看,”林峰展颜一笑,继续说道:“医神大人想利用我去寻找鬼魂雷,可是前路艰难重重,我又手无缚鸡之力。唯一的优点就是我比任何人都想要找到鬼魂雷,来治愈我的顽疾。换句话说,医神大人是自己不方便去寻找鬼魂雷,所以想找我跑腿。医神大人今日突然出现,在半路上等我,跟我说这些话,就是想让我对鬼魂雷多一些了解。而且医神大人也猜到,我听了你说的话后,不会放弃寻找鬼魂雷,因为这是我最后的希望。在拍卖会上,医神故意提出让王一飞给我下跪道歉的条件,恐怕在灯笼节那天,出手伤害王一飞手的神秘人就是医神大人吧。由此可见,医神大人有着一颗打抱不平的心,再加上刚才想收我为徒,所以医神大人对我不会有恶意。”林峰笑道。
“呵呵,你说的不错。灯笼节那天,是我用弹珠射伤了王一飞。拍卖会上,我也是故意羞辱王一飞。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臭嘴脸,哈哈哈,”医神大笑道。
“原本我是想自己去寻找鬼魂雷的,沿着地图,我便要经过栖霞城。到了栖霞城,身上的钱用的差不多了,我就想随便卖点丹药。接着便听说了灯笼节,便起了玩心,凑凑热闹。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的性格很合我的脾气。之后又听说你就是那位天灵经脉被淤血堵塞,不能修炼的少城主。所以我便想出了让你去寻找鬼魂雷的计划。在检查了你的病情之后,我发现情况比我预料的还要严重,对你而言,鬼魂雷真的是你最后的希望了。我也诧异,这是不是命中注定。我当即便决定实行那个计划,并且尽量给你帮助,”医神笑道。
“谢谢医神,”林峰向医神深深的鞠了一躬。这一次,林峰是发自内心的。
“这些是一些丹药,蓝瓶子里面装的是迷魂香,用来防身。红瓶子里面装的是疗伤的丹药,你拿去吧,”医神一抹纳环,顿时出现了十几瓶丹药。
“谢谢师父,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林峰感激万分,立刻跪拜道。
林峰这样说,就是说明愿意拜医神为师,医神顿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好徒儿,快快请起,没想到我华佗一生嬉笑怒骂,别人都说我是怪人,到了晚年,竟然让我得了一个好徒儿,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医神大笑道。
“能做师父的徒弟,是徒儿的荣幸,”林峰不失时机的拍马屁道。
“哈哈哈,臭小子,这拍马屁的功夫可不是我的传承啊,不过这马屁拍的,舒服,”医神一掠胡须,大笑道。
“嘿嘿,师父高高在上,万人景仰,能拍得师父马屁,徒儿万分荣幸,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徒儿呢,”林峰继续吹捧道。
“臭小子,想给你师父灌什么迷魂汤,有屁就放,”医神脸色一敛,正色说道。
“嘿嘿,师父说原本是打算自己去寻找鬼魂雷,现在为何不跟徒儿一起去呢?”林峰嘿笑着摸摸后脑勺,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哈哈哈,为师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探险。这个大陆上,有无数神奇的事物,能够看到他们的真面目,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鬼魂雷便是其一,但是现在既然有了你,为师便打算去探寻另一件神奇事物。要知道人生苦短,能在有生之年,多几次探险,才是为师最大的愿望。”医神笑道。
“靠,原来医神是想着自己去游山玩水,享受人生之乐。”林峰翻了翻白眼,心里无奈想到。可是心里这么想,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
“师父淡泊名利,追求人生真谛,真乃仙人也。”林峰故意露出崇拜的目光,接着又说道:“可是徒儿手无缚鸡之力,此次寻找鬼魂雷,路途遥远,前路坎坷,万一遇上歹人,这个···那个····”林峰故意作为难和迟疑表情。
“臭小子,在为师面前耍心眼,拿去,”医神翻了翻白眼,不屑说道。同时,一摸纳环,手里就多出了一张写满字的纸。
“这个是?”林峰惊喜的接过白纸,仔细的看了起来。原来这张纸上写的是一种名叫霹雳珠的制作方法。
“霹雳珠,什么东东?”林峰问道。
“哈哈哈,这是为师苦心研究出来的,你现在使用的是弹弓,射出的弹珠只是铁珠,没什么威力。如果你有了霹雳珠,那就不一样了,它爆炸起来的威力,十分吓人的,”医神笑道。
“这么厉害,这不就是给我量身定做的嘛,”林峰就像得了无价之宝一般,惊喜笑道。
“一个霹雳珠就高兴成这样,真是乞丐进城,没见过世面。行了,有了这个霹雳珠,你应该就有了自保之力。峰儿,你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三年,所以你要早日寻找到鬼魂雷,不可懈怠。”医神郑重说道。
“是,徒儿遵命,”林峰赶紧叩头领命。
“嗯,行了,为师该说的都说了,也该走了。等你寻找到鬼魂雷,治愈了你的顽疾,我们便会再见的,”医神说完,便准备离开。
“师父,”林峰突然喊道。
“还有什么事?”医神问道。
“请问师父,徒儿可有师兄师姐吗?日后如果碰面,也好相识,”林峰问道。
“哈哈哈,为师游览天下,一向独来独往,到了晚年也不曾收过徒弟,你是第一个,”医神笑道。
“哈哈哈,太好了,那师父百年之后,遗产不就全都是我的了,”林峰憨笑道。
“你···。”医神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张口说不出话来。
“师父你怎么了?是不是老年得徒,太惊喜了,”林峰疑惑问道。
“滚···”医神暴吼。
(这是今天第一章,各位帅哥美女,请多多支持,呵呵)
第二十三章 剑齿牛虎()
清晨,东方升起一抹红晕。林间的雾气还在飘荡,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清晨的风景总是百看不厌,令人清新。
四周众山环绕,山下的林间小道上,一个骑着鹿马的少年正漫步其间。这个少年正是林峰,此时林峰正悠闲的吹着口哨。
此时距离林峰离开栖霞城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林峰按照地图所指的方向一直前进,估计已经走出了上千里路。此时,林峰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一抹纳环,手里便多出了一张羊皮卷式样的地图,正是当日医神给他的地图。
“你爷爷的鱼香肉丝,怎么走了这么远,好像还在原地打转呢,”林峰盯着地图上左下角一个指尖大小的黑色小脚印说道。此时那个一闪一闪的小脚印几乎一直停留在左下角,没有移动的痕迹。
“难道是我迷失了方向,”林峰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随即便被否认了。自己一直是照着罗盘所指的方向走的,不会错。
“难道这个地图是山寨货,”林峰脑海里又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念道:“不应该啊,医神师父不会骗我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距离鬼魂雷还有非常非常远的距离,自己所走的一千里路不值一提,所以地图上的脚印移动的不明显。”林峰最终想道。
“你爷爷的鱼香肉丝,照这种速度,恐怕还没赶到鬼魂雷所在的位置,就已经过去三年,我就死翘翘了,”林峰狠狠的骂了一句。
“架···架···”想到这里,林峰也顾不得心疼鹿马了,皮鞭狠狠的一抽马尾,鹿马吃痛,嘶叫一声,便飞速奔跑了起来。
林峰也顾不得欣赏沿途的风景了,紧紧趴在鹿马身上,风吹的自己几乎都睁不开眼睛。就这样不停的奔跑了一天,直到天黑,林峰才找了一处大树下,坐下休息。生起火堆,烤了几片肉吃下,又喝了点水,吃饱喝足,顿时觉得浑身疲惫,便搭起帐篷,很快睡了。第二天一早,林峰再次匆匆赶路,就这样马不停蹄的连续赶路,一直持续了十天,十天后,林峰又掏出地图,仔细看了看,惊喜的发现,地图上的小脚印向鬼魂雷的方向移动了一毫米左右。
“终于有效果了,”林峰浑身疲惫,酸痛无比,但是心里却是高兴的。因为这就说明自己前行的方向是对的,这张地图也是真货。
“咦,有水流声,”林峰突然竖起耳朵,笑道。
林峰顺着水流声音走去,走了一会,便看到了一处天然的大水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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