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莽荒世界里野兽众多妖兽横行一个弱小的人类部落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一位少年得到先祖的传承从此开始踏上了崛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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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秋猎比试【第一更】▁▂▃ǎ|()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
这日清晨,太阳早早就升起来了,光辉洒满丛林大地,新的一天开始了。
咚——咚——咚——
一阵鼓声过后,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扶着拐杖,缓缓走上广场的高台。对着广场上的人群喊道:“一年一度的秋猎比试,又开始了。”
哦——哦——哦——
广场下面人声鼎沸,情绪高涨。
台上的老者稍稍抬手,示意大家安静,等稍安静后。
老者接着说:“秋猎比试,是我们东陵部落最重要的日子,关系到部落的兴衰,规则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是我还是要再啰嗦一下。比试主要是锻炼年轻人,原则上十至二十岁之间的人参加,今年有三十二人参加,算是近几年人数最多的一次。”
“第二,丛林是非常危险的,所以猎场都划定好了安全区域,边界做有标记,所有人必须都在区域内狩猎,千万不可越界,另外所有人在日落之前,不管猎物多少,都必须回来。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
台下大声回应道。
老者满意的点点头:“比试以获得猎物最多的人为胜利者,胜利者可获得铜胎弓一张,兽甲一套,同时可以去秘法洞修炼一天。”老者还指了指台上的两个盒子,里面分别装着两件宝物。两件宝物都是部落先辈留下的。
哇——
台下顿时炸开了锅。据说铜胎弓拉满可以射到五百步远,绝对是狩猎的利器,因为部落里大多用的都是土制弓箭,射程很难超出一百步。
而兽甲,主要是狮甲兽身上的鳞甲制作成的,穿在身上,刀剑不伤,对这些丛林生活的人来说,绝对比多条命还珍贵。
更重要的是,竟然准许到秘法洞中修炼,往届比试奖赏都很多,但是从来没有准许谁去的。秘法洞是部落的圣地,里面记载了先辈们无数功法,能进去修炼,绝对是梦寐以求的事情。
平常只有是族长或者他特许的人才能进去,其他人都不能进去。族长自然就是台上讲话的老者。
此时广场边缘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位穿着兽皮的少年,暗暗纂紧了拳头。告诉自己一定要成为这次秋猎比试猎物最多的人,一定要去秘法洞中修炼,这是改变自己命运最好的机会。
虽然他年纪不大,却命运坎坷。因为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据说不是部落里的人,在他还没出生,父亲就离开了部落,再也没有回来过。所以同龄人都瞧不起他,称他为野种。
母亲从来不说关于父亲的任何事情,而少年也跟母亲姓,复姓东陵,单名俊。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熬到了前几年,就郁郁而终了,当时少年十岁还不到。
祸不单行,去年外公一家去丛林深处打猎,至今未归,丛林野兽横行,传说深处更有厉害的妖兽,专门吃人,所以外公他们几乎可以断定,生还的机会无限渺茫了。现在少年无依无靠,日子过得非常艰辛,唯有修炼有成,才会有好日子过。
“爷爷,爷爷。我也要参加秋猎比试”。突然一位灵动美貌的少女来到了广场,她身穿兽甲,英姿飒爽。大家都不自觉的给她让了一条道。
“阿秀——”大家光听声音就听出来了,并高声呼道。阿秀是部落里年轻一辈最美的女孩,心地也善良,大家都很喜欢她。同时她也是族长唯一孙女。
东陵俊自然也是认识阿秀的,如果问他对部落里哪个同龄人还有好感,那就只有阿秀了。因为她从来没有嫌弃自己,也不准别人叫他野种,经常还给他东西吃。
“胡闹,你一个女孩子家,在这瞎参和什么,还不快退下”。族长在上面喝道。
“不,爷爷,我现在功力已经达到气境一重了”阿秀边说着,边走着,来到广场中央一个石墩旁边,不怎么费力的就把一个石墩举了起来,然后轻轻的放下,一脸微笑的看着大家。似乎在说,我厉害吧!
哇——大家惊呼!因为很多人不适合修炼,即使努力一辈子,都不可能达到气境一重了。阿秀能达到,对部落来讲都是一件喜事。
东陵俊和大家都知道,广场上本来就有三块大石头,叫做试功石,小的一块五百斤,中间那块两千斤,最大那块五千斤。分别对应气境的三重境界,生气境,养气境,运气境。阿秀刚才举起一块小的,代表她已经达到气境第一重生气境了,从此修炼开始起步了。
东陵俊还记得以前部落里传功长老说过。修炼分为四大境界,气境,虚境,实境,化境,每个大境界又分为三个小境界。东陵俊连修炼的门路都没有摸到,这也是同龄人瞧不起他的一个原因了。
“哈哈,没想到我们东陵部落又多了一个修炼者了,真是一件大喜事,今天晚上要开一个庆祝大会,一来为秋猎比试的胜利者,二来也为我们的阿秀。”族长在台上高兴的喊道。
丛林里分布着很多部落,离东陵部落最近的就有沱沱部落,仗着他们强大,就经常欺负东陵部落,东陵部落每年都要年贡,换取平安。而且丛林野兽众多,妖兽横行,部落多一个修炼者,就多一份安全。绝对是一件大喜事。
“爷爷,准了?”阿秀问道。
“准了!”族长回道。
“耶——”阿秀高兴的跳了起来。
“下面我宣布,秋猎比试,正式开始,孩子们去吧。”族长在台上喊道。
哦——哦——哦——台下又一片人声鼎沸。瞬间人流涌动,大家都兴冲冲的向猎场奔去。
东陵俊背着一张破弓,腰间还插着一把竹刀,也跟着人群走着。正走着,后背好像被山撞到似得,一下子就把东陵俊撞到在地上滚了几滚,同时还传来讥笑声。
东陵俊不用看都知道是谁,一定是踏山和踏海两兄弟,这两人绝对可以排进东陵俊仇恨榜前五,平常一有机会就欺负自己,他二人都达到了气境一重,欺负东陵俊简直比喝水更简单。东陵俊也是敢怒不敢言,平常也是有多远躲多远。
“你看这破弓,拉一下就会断掉,哈哈——还参加秋猎比试”踏山讽刺到。
“哥,你看那竹刀,都快赶到我们家切豆腐的刀了吧,这刀用来狩猎,一定非常厉害。”踏海跟着讽刺道。
“就你这废物,野种,还参加秋猎比试,吃屎吧你”踏山恶狠狠说,同时还拍东陵俊的头。
东陵俊咬牙切齿,默默地加快速度走着。真的有种跟那两兄弟拼了的冲动。东陵俊不怕挨打,最讨厌别人叫他野种,这比杀了他还难受。但是还是得忍,因为他知道,没有实力的愤怒,完全自讨苦吃。
人群中平常爱欺负东陵俊的人也跟着起哄,说什么难听的都有
“你跟着我吧!”突然一个声音传来。东陵俊抬头一看,是阿秀。瞬间好感动,都快哭了,东陵俊轻轻的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跟了上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2。 遇见妖兽【第一更】▁▂▃ǎ|()
众人很快就到了猎场,都分散开来,寻找猎物去了。东陵俊也紧跟着阿秀。
突然阿秀转过身来,对东陵俊说:“阿俊,他们那些人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男孩子,只要自己不看扁自己,肯努力,未来就充满希望。”
东陵俊点点头,说“谢谢你,阿秀。也恭喜你突破气境一重。”
“没事,你也加油,说不定哪天就突破了。好了,我们就在这分开吧,加油,争取多打点猎物。”阿秀笑着说。
东陵俊知道,阿秀突破了,不管是力量上,还是速度上,都强自己太多,如果她跟自己在一起,自己根本就打不到猎物。
对于从小就在丛林长大的人,狩猎并不陌生,东陵俊也一样,所以一切都轻车熟路。虽然这里是安全区域,但是丛林里野兽众多,保不准这里有厉害的野兽,万一真的遇到,那就不知道是人猎野兽还是野兽吃人了,所以要加倍小心。
突然,东陵俊在溪边发现一只花斑鹿在吃草,瞬间就高兴极了,这是最理想的猎物。花斑鹿对人是没有什么攻击性的,但是它们胆子极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的没影了,速度极快。
东陵俊估摸着现在离花斑鹿大约五十步远,这样的距离,东陵俊的弓箭是够不着的,至少得二十步,才有把握一击必杀。所以东陵俊非常有经验,借着草丛掩护,小心翼翼的匍匐前进。值得庆幸的是花斑鹿好像并没有任何察觉。
近了,更近了,四十步,三十步,二十步,东陵俊终于来到理想位置,拉弓,搭箭,上弦,瞄准东陵俊熟练的完成一套动作。
东陵俊正准备放箭的时候,突然嗖的一声,一支箭矢从远处飞来,直中花斑鹿身躯,花斑鹿应声倒地。同时远处传来两个笑声:“大哥,你的箭法真准了,我太佩服你了。”
“哈哈,小意思。”
东陵俊一听就知道,除了踏山和踏海两兄弟,还能有谁,碰到他们算自己倒霉,因为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东陵俊正准备离开,没想到那两兄弟已经走了过来。
“咦,这废物竟然在这里,难道想抢我们的猎物,这我可不答应。”踏海怪声怪气的说道。
东陵俊懒的理他们,径直走开了。两兄弟也没有继续为难东陵俊的意思。可能因为是比试,他们也在抓紧时间。
东陵俊知道,花斑鹿是群居性动物,刚才发现了一只,附近肯定还有很多。越过小溪,东陵俊果然发现很多花斑鹿的足迹。足迹是顺溪而下的,东陵俊也加速追踪,一下子就追出了四五里远,或许是因为太专心,东陵俊早就越过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逾越。东陵俊不知不觉已经出了猎场安全区了,这里远离安全区,是凶险莫测的。
东陵俊挚伏着,数了一下,前方大约有不下十二只花斑鹿,这可难住东陵俊了,要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猎杀到花斑鹿呢?以自己的本事,能杀死两只,还是有一定把握的,至于三只,只能看运气了,至于更多的,根本不可能。但是这么多花斑鹿,只杀到两三只,确实有点不甘心,所以东陵俊正在急中生智,赶紧想个好办法。
正在这时,突然从远处山上滚下来两团大家伙,溪边的石头都震碎了,十二只花斑鹿也瞬间被震死。
“妖兽——”东陵俊差点惊叫出来。妖兽是丛林里非常强大的存在,有的会喷火,有的会吐水,甚至有的会法术。部落里的长辈,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小辈,看到妖兽赶紧逃命,越快越好,慢了可能就没机会了。东陵俊这还是人生当中第一次碰到妖兽,因为平常妖兽都是传说中的存在,生活在丛林的深处,几乎不到人类部落附近活动。
由于太近,刚才的冲击波差点把东陵俊震晕过去,现在逃命,肯定来不及了,幸好两只妖兽并没有发现自己。东陵俊壮着胆子再看,发现两只妖兽在打架,难怪刚才有那么大的动静。
其中一只东陵俊还认识,部落里长辈说过很多次了,就是狮甲兽,它全身长满坚硬的鳞甲,刀箭都奈何不得,而且它的爪子特别锋利,就是抓石头,石头上都会留下痕迹。成年的狮甲兽,相当于人类虚境强者的存在,而东陵俊气境都没有入门,在它面前,绝对被秒的渣渣都不存在。
另外一只妖兽,会喷火,有水牛那么大,六只脚,脑门上有对大钳子,看起来有点像个头放大版的蚂蚁,此时正和狮甲兽打的难解难分,狮甲兽身上很多鳞片都掉下来了,而这个不知名的妖兽也断了条腿,腹部还有个大口子,许多墨绿色的液体不停的流出来。
不知道打了多久,两只妖兽都打的遍体鳞伤,在完成最后一次碰撞后,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东陵俊又观察了许久,见两只妖兽还是一动不动,估计它们两个是同归于尽了,富贵险中求,东陵俊决定开始行动。他先用石块扔向两只妖兽,见它们还是没有反应,才爬出草丛,小心翼翼的接近妖兽。
只见狮甲兽全身鳞甲都掉的差不多了,口吐白沫,两眼翻白,一看就快死了。而另外一只妖兽,虽然嘴里还有零星火苗冒出来,但是一看就知道,全身到处是伤,马上就要一命呜呼了。
东陵俊可不会客气,抱起大石头就对两只妖兽的脑袋一通狂砸,在确保两只妖兽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东陵俊终于松了一口气。两只妖兽活着的时候自己给他们塞牙缝都不够,但是死了,收拾他们却绰绰有余。东陵俊知道,虽然暂时安全了,但是说不定附近还有其他妖兽,所以得赶紧收拾战利品,越快离开这里越好。
东陵俊先把地上散落的狮甲兽鳞片收集起来,没有掉落的也从狮甲兽身上掰下来,还有它的爪子,弄好了用自带的绳子捆绑起来,狮甲兽很快就收拾完了,因为它身上其他东西都不重要。
另外不知名的妖兽,虽然有点难办,但是也难不住东陵俊,把它六支脚还有两个大钳子收集起来,其他都不要了。最难办的没想到是毫无攻击力的花斑鹿,本来有十二只的,但是刚才两只妖兽打架,把其中两只花斑鹿已经震的血肉模糊了,没有任何用处,只剩下十只了。哪怕就是十只,估计也有近千斤重,东陵俊肯定扛不动的。
其实花斑鹿最珍贵的就是皮,可以用来做皮衣,做鞋子,最地毯,用处很多,而且还可以卖钱。
距离东陵部落一百多里外就有一座城市,叫做细柳城,所有野兽妖兽在那里都可以卖个好价钱,东陵俊从来没有去过细柳城,不过长辈们差不多每个月都会去,把部落里的猎物拿去卖了,再买许多生活用品回来。
说干就干,虽然东陵俊没有刀,但是他有箭头,箭头非常锋利,能轻松割开花斑鹿的皮,看东陵俊轻车熟路的手法,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全部收拾起来有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