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烬人的神话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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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烬人的神话之旅-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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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哭笑不得的,约翰也就任由小龙鹫这么趴着了。“爸爸,现在我有一个名字了哦。”这时候,小龙鹫突然说话了,想起了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情,说:“我现在有歌莉娅这样的名字了哦。”

    歌莉娅?这不是女孩子的名字嘛。想到这,约翰伸手将小龙鹫从头上提溜这下来:“咦,我们的小家伙原来是女孩子呢?”“爸爸真讨厌,我本来就是女孩子呢。”小龙鹫有点不开心:“爸爸居然不知道呢,歌莉娅要生气了。”

    真是太可爱了,这个小家伙。约翰越看越喜欢,再想起自己过去的不肖子孙就肝疼。

第十八章() 
安抚好了小家伙,并将这边的情况告诉了歌莉娅和莉莉,约翰看着莉莉,有点发愁。

    你说小龙鹫现在只有自己巴掌大,能够随便带着还好说,莉莉可是标准的魔族呢,只要漏出一点气息,那也是能够惊天的大新闻——更别说这还是在伊尔的王城中。

    赛琳娜看着莉莉,听了约翰的话之后又是一挥手,莉莉身上的魔族特征也就消失了:原本比正常人还要高的身高开始了压缩,直到大约一米七左右停下。这个身高在特尔安大陆女性中虽然也有些高挑,但也不是非常显眼;身上的红色鳞片消失了,原本深红的皮肤也开始变得白皙,头发倒是仍旧那颜色,毕竟这个大陆上什么发色都有,即使出生便是一头原谅绿的也大有人在;瞳孔原本的竖瞳开始变得圆润,不过依旧与魅魔时一样,只看一眼就能将人的魂勾走一般;身后的尾巴翅膀、头上的犄角更是消失不见,不过身材依旧丰满,也依然是一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

    约翰看着莉莉的面孔,还是有些不满,毕竟太出众了。但又说不出让女孩子自己毁容的话。赛琳娜倒是很满意,剑约翰依旧有些苦恼,便问道:“大个子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嘛?这已经完全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了啊。”

    约翰一边一手抱胸一手摸着下巴,围着莉莉转悠:“不不不,普通人类可不会这么漂亮。”虽然收到了赞美,但看着约翰紧锁的眉头,莉莉不知道该不该高兴。“我本来是想让莉莉来做我的餐馆的店员的。”约翰坐下,顺便叫莉莉也找个地方坐下:“赛琳娜也知道,等不久之后原石灵魂到来了,我可就忙不过来了,毕竟我现在有铁匠工房,装备铺和餐馆三方面要照应,所以我想的是将餐馆弄成类似于原石灵魂的聚集地,让他们能够在那里进行自由地交流,因此要找一些信得过的人来管理。”说着,看了一眼莉莉:“现在这个魅魔是我的奴隶,自然不担心她。不过这太漂亮了也会有些麻烦呢。”

    赛琳娜也是知道原石灵魂的交谈会对这个世界的生命带来何等的困扰,因此也明白了约翰的想法。不过也有些困扰:“也是呢,如果太漂亮了,都围着餐馆不走也是个麻烦事。”

    约翰想了一会,似乎想到了什么;对赛琳娜说:“带我去找一下特尔。”赛琳娜点点头。一挥手,约翰面前出现了一个虚空洞穴。约翰走进了虚空中,不一会又回来了,将一枚戒指抛给莉莉:“带上吧。”

    莉莉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也不会违背约翰的命令。看了看,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带上之后,莉莉也没感觉太大的变化。丽丽有些疑惑的歪着头。

    约翰见莉莉带上了戒指,满意地点点头。化生戒指在自己过去拥有的装备中也是一件很奇怪的装备,它没有任何的辅助功能,不管是增加自己体力恢复还是增加攻击防御,甚至连灾厄戒指和头盖骨戒指都不如。这枚戒指的效果1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使用者变成异性。

    这个在过去来说毫无用处,还占用自己使用戒指的位置。但是在现在却有了奇效,莉莉带上之后便变成了一个男子。即使是身高,在女性中还算高挑,但在男性中也就是中人,再加上身上没有太多的肌肉,让莉莉看起来有点弱不惊风的样子。满意的拍拍手,约翰点点头:“这个样子也能放出去当店员。”

    莉莉看了看自身,自然发现了自身的变化,但完全不在意。只要自己还有用,不会被废弃,莉莉什么都愿意做。

    好吧,既然炼狱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约翰自然也要去准备餐馆中的菜品和装备铺里面的装备了,不然真等原石灵魂再一次降临,自己却什么都没有,那不是太丢脸了?想到这,约翰转头看向了自己预定的餐厅主管。

    莉莉现在已经从女性魅魔变成了男性人类,在约翰看来已经变得不显眼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说,莉莉也依然和普通差得很远。眼中带电,面若桃红,樱桃小嘴,玉颈香肩,腰若垂柳,指如玉葱,这些如果用来形容美人自然是没问题,但如果用在一个男人身上就有点别扭了。但不得不说,用来形容莉莉现在的样子却非常恰当,这要是放在外面,估计的又是一个称心等级的家伙了。

    好吧,约翰觉得行,那就行吧。不过即使有了人类的外貌,但是行事却还是炼狱那地方的,那可就不行了。炼狱那可是一言不合就拔刀的地方,在源大陆这么做,就等着被通缉吧。想到这,约翰不得不将一些源大陆上的常识教授给莉莉和小龙鹫——现在得叫她歌莉娅了。

    幸而这种事对约翰来说十分简单,只需用魂将固定的知识送入两人的灵魂中便成,而不用一点一滴的亲手教授,那自然是非常快的。不一会,两人便已经知道了现在的处境。虽然本性依旧,但也知道不能够给爸爸(主人)惹麻烦,自然会克制几分。

    同时,莉莉也有些高兴,毕竟知道了约翰让她管理一个重要的地方,对她来说这本身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自己有事情做了,不再害怕由于自己到来而被遗弃了。而且,这还是管理一个重要的地方,不再是最早的时候劈柴打猎这种活路。

    晚上,依旧是约翰下厨做饭。赛琳娜好久没有吃过约翰的菜了,高兴地飞上了天。不过她也知道这别墅中已经没有那些食材了,便自告奋勇的要去买些来——约翰怎可能让她一个人去?正好以后餐馆那边的进货也是需要莉莉自己去的,于是约翰便叫上了莉莉,头上顶着歌莉娅,手上牵着赛琳娜出门去了。

    被遗弃在一旁的奥莉薇亚:“……”等,等等,我呢?我要跟着去吗?一时间,奥莉薇亚陷入了两难中。

第十九章() 
上了马车,约翰从空间中摸出了一些硬币。这些都是之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带走的货币,大多是自己贩卖武器装备的所得。当时走的时候匆匆忙忙的,也没有将这些拿出来,现在正好用得上了。

    赛琳娜见约翰拿出了这些银币铜币,嘴里含着块糖呼噜呼噜的说:“大个子,你这些钱不合用了。”“恩,这是怎么回事?”约翰看着手中的硬币,没有问题啊。赛琳娜将糖从左边的脸颊移到了右边去,说:“伊尔晋升了上位神,已经换过钱币,不再是过去那样了。你这个钱币在三十年前便已经废除,不再具有货币的购买价值了,最多只算得上收藏用。”

    原来在伊尔晋升上位神之后,便不再需要使用足量的金银铜来铸造货币了。这是唯二在世人面前显圣过的古神——财富之神戴丽雅和契约之神索耶所规定的。

    要知道在以前的货币中,每一枚货币被规定为重量多少的,五克重量便是价值一。也就是说,一枚金币是五克金,一枚银币是五克银,如果少了便不能拿到两者的神殿进行祝福,也就不具备防伪效果。要知道被这两个古神祝福过得货币,那可是不会被破坏也不会氧化的,这种不可磨灭性自然能够成为很好的流通货币。这种货币的重量限制自然让交易感到麻烦,特别是大宗交易的时候,即使是用银币金币都要使用牛拉马拽,更别说出门买点东西,普通人带银币,家里全部家当也换不来两枚,带铜币又会非常累赘。

    但上位神的国家便不一样,即使是一枚五克的货币也能在上面印上不同的价值,可以是一,也可以是五,是十,自然也就方便许多——毕竟上位神背书,自然是比中位神下位神好用许多。

    “也就是说从金本位银本位,变成了信用货币吗。”约翰把玩着手中的一枚硬币,看着这个一面印着永恒耀阳教派教徽,一面印着数字10的铜币,想起了原石世界的大国。过去也是按照自己银库中的金银来印制货币,后来也是凭借着国家信用来印制,自然就宽松许多。就像以前说的,尼米茨帝国缺少银矿,那时候平民普遍使用的是铜币,每次出门都得带上一大堆,现在则不用了,将旧货币回收上去,祈求两位古神收回祝福并交纳一定的费用后,把剩下的融了重铸货币,自然就宽松了。

    好吧,现在自己还要先将货币换了,新旧货币的交换比例可是1。2比1,只要一交换,身价平白涨了两成,即激发了大家换置新货币的欲望,又能收上足够的货币熔解,也算是晋升上位神给自己的信徒的福利吧。什么?通货膨胀?这不是还有周边的国家可以买卖嘛,不少精明的商人拿着大把的新货币便和周围的国家买来不少好东西,有了上位神照看的国家,周围的国家自然更愿意与他交往,原来还要谈价格的买卖很多都一口答应了下来。

    “剪羊毛啊这是。”约翰叹了口气,还要找地方交换。过去这种交换的官吏还不少,经过二十年的时间,基本上也都交换完毕了,剩的下几个没换的?也就不需要那么多官吏做这事情了,刚刚从王国晋升帝国,新接手的领土正缺人呢,浪费人力在这上面不划算。也就一个城市留下一两个人在集市中,说是管金钱置换的,也不过是个兼职,最多的时候还是在做着集市的管理者的职位。约翰便是在集市门口将自己过去的货币一一交换了。

    集市依旧很热闹——不,与以前来的时候相比,这时候的集市更加热闹了。别的且不说,这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潮,可是以前有过的?以前伊尔还只是中位神,虽然说已经是很强力的一个等级,但也不是最拔尖的层次,往来的大多也只是周围的国家的商人。那时候,周围国家的守护神,谁的上面不是能够追述到中位神等级?大家都差不多,谁也不服谁,也就相安无事的相处吧。

    但是,上位神就不同了,那可是最顶尖的存在,而且还是太阳神。这可就不得了了,周围国家的守护神纷纷降下神谕,即使不和尼米茨帝国结成盟友,最少也要相安无事,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个上位神会不会一时间想不开展开神战吞并了自己。

    既然自己的守护神都说了,要两国友好,下面的商人自然是愿意来这里走货经商的、各个国家的商队带着本国的特产来到这个国家想要寻求好的买家,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帝都的商业集市了。所以,即使站在集市门口没有走进去,也能听见不少带着异国腔调的叫卖声。约翰来了兴趣,走下马车,看着一个在路中间牵着一辆拖着货物的马车的异国商人。

    看得出来这个伤人并非某一个国家的大型商会的成员,一般商会的成员都有自己的门路将自己的带来的货物尽数卖去,虽说赚的钱没有零售来得高,但省时省力还能结交这个地方的商会,方便以后的货物往来——毕竟回国的时候不带上些这个地方的货物,回去的时候就相当于浪费时间了。而张罗这些也是需要精力的,交给本地商会也免得自己花时间在这些琐事上,大家都有好处。

    而面前这个商人,应该就是类似自己之前遇见的劳伦斯那样的行商,自己干自己的,带来的货物也杂乱,但都是来的路上某个地方的特产。约翰饶有兴趣的在他的马车上翻来翻去的,想找一些感兴趣的东西。

    “都来瞧瞧看看呐,上好的铜镜木梳木簪子,都是好东西啊。”那个小贩看见约翰似乎挺感兴趣,连忙走上前来推销。的确,约翰刚才翻看了一番,发现这车上的都是些日用品,没有食物香料这样的消耗品,便开口问道:“你这里,没有吃的东西吗?”

    那个人呆了一下。看着约翰从马车上下来的自然不会是需要自己采购东西的主,因此才想着看能不能卖出下货物,没想到这个人开口就是吃食。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呢,真要买吃的也不会在个区了。”

第二十章() 
也是哈。约翰摸摸头,现在他们所在的集市虽然已经在过去的集市基础上进行了扩建,但总体来说结构还是没有变化的,还是按照东西南北分成了杂类、佣兵聚集地、日用品和食物区,约翰进来的位置是南边,自然都是贩卖日常用品的商贩,要买食物还需要穿行到北区去。

    这样想着,约翰也没有直接离开,反而在行商的货物中看了看,想找一件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伴随着约翰弯腰的动作,歌莉娅从约翰放在身后的兜帽中伸出头,看着约翰挑挑拣拣。

    那个小贩看到约翰兜帽中的小家伙,不过看不真切,只能看出是个鸟的样子,不觉得笑了:“你们这里的人真有意思,还有将鸟养在帽子里的呢?不怕它飞了?”约翰回头看了看,转头说:“没事的,歌莉娅很乖的,不会随便跑掉。”

    “行,反正你们这里的事情我也说不透彻。”小贩说:“我这里到还有一些鸟笼子,你如果想要的话可以看看。”

    你这里的鸟笼子管我什么事?而且歌莉娅真想要跑的话,什么笼子都不管用。约翰心中想道。不过这个小贩也是一个好心,顺便推销推销自己的东西,见约翰没这方面的想法,也就说说便算了。作为走街串巷走南闯北的商人,自然知道过犹不及的事情,自己提一下就好,如果一直说,反而很有可能将原本已经有想法的主顾赶走。

    约翰在小摊上找找看看,也没发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便转身离开了。这次出来原本便是为了买食材,路过的时候看看新奇也就够了,不必非得买些什么。小贩也知道约翰的购买想法并不强烈,而且能坐得起挂着族徽的马车的人,一般也不太看得上自己带来的东西,能推销出去自然是好的,不能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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