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龙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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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龙工会-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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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生关系?”

    “不错,蓝光虫最早是上世纪一种生长在龙界的生物,它们通常寄宿在古龙级别的雷属性龙类身体表面和内部通过吸食龙类身体内的血液存活,同时也依靠血液中的基因分子自动识别敌我关系,只要有敌人靠近或者宿主快速运动,蓝光虫就会在瞬间集体放电起到杀伤,保护和个体增益作用。也正是因为这种蓝光虫的存在,雷系古龙才远强于其他属性的龙类。”

    “这么说,这些虫子已经进入到我的体内了?”

    “是的,你内体混有龙类的血液,所以这件斗篷对于你来说再合适不过了。”男人又看了一眼被丢在一旁的库库吉的尸体,“刚才他之所以能高速运动,也正是由于蓝光虫放电使得他自身的细胞充能膨胀行动能力大增;不过就算我不杀死他,他也早晚会因为血脉之力过于羸弱而被蓝光虫吞噬。”

    想获得强大的力量,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不仅是真理,更是这个世界的永恒法则。

    “去把他的尸体处理掉,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第一据点。”

    本章完

第111章 致命威胁() 
普尔夏果实,一种生长在斯坦利斯西部森林低矮灌木中的神奇果实,通常为黑色,服用后能够理解使用地精族语言。

    ——《本草纲目·异果》

    。

    。

    。

    浮冰历114年4月

    安德罗大陆西侧茎干

    赫鲁士拉德国境线

    牡蛎荒原

    貉狸城外

    一个浑身赤红盔甲的男子直身而立,他的手里是一把同样红艳的巨大断刃。

    准确地来说,现在应该叫做赫迪尔斯猩红大剑。

    剑刃上浮起的大片实质火焰似乎要将整个世界燃尽;这十余天,尼尔哈文已几乎将整个赫鲁士拉德翻了过来,却再没有找到有关那个兽人的任何线索。阿克力·莫,就好像不曾存在过一般突然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得无影无踪。

    所以他只能将就,将就吞吃那些可以找到的尽量强悍的个体,这些人显然没有办法和阿克力相比,每次吞食完毕,甚至不需要多长时间就能完全消化;若有人敢仔细观察尼尔哈文的脸,就会发现上面还黏连着几块尚未剥落的蜕皮。

    既然不能以质取胜,那就用量来弥补。所以他这一路已吞下327人。不得不说,杀死这些弱者其实也别有一番趣味,尤其是他们被吞入口中前的绝望神情,以及咀嚼过程中口腔里肾上腺素奋张的触感,都可以算得上是一种享受。

    “喀拉喀拉喀拉。。。”

    随着尼尔哈文的不断靠近,城上的壮硕兽人已经上好了铰链,抬起旁边不下一百公斤的纯钢弩箭填装在了那副无比巨大的弩机之上;或许是边疆驻守的日子太过无聊,又或者是对这些无视警告的异族仇恨甚深,弩手已经调整好角度锁定了目标,只要双手一松,城下的这个赤红色人类立马就会被冲散成一堆零件。但他还没有马上动手,因为这个瘦弱的人类还在不断地往前走,只要距离再缩短十米,被射杀后时他身上的血甚至可以在这城楼之上溅起血雾,兽人显然在等待这样的场景。

    “嗖!”巨大弩矢伴随着火花直射向尼尔哈文前胸,这种型号的守城弩,就算是贯穿一头成年地行龙也轻而易举。

    红光闪过,那根纯钢制造的硕大弩矢从中间被劈开分为两半,两截钢矢在巨大的惯性下深深地插入了两旁的地面。

    目标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将攻城弩箭砍成了两截,原本靠着城墙围观的十几名兽人精锐投矛手也从武器架上取下了各自的长矛,长矛的尖端选用了质坚且脆的琉璃刺岩,这种材质的岩石只要受到挤压,立马就会碎裂成细小尖锐的晶体造成大范围杀伤。长矛交错射出,已经从所有角度上封死了任何可逃脱路径。不论如何,眼前的这个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雷霆般的长矛全都激射在了尼尔哈文的胸前上,他根本连动都没有动;透明的特制枪头一触碰到红色铠甲就立马四散飞射,青色星光将荒原上特有的大片蓟蓟草撕成了粉末。一部分琉璃刺撞在红色盔甲上火星四射,但却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甚至是那些溅射到尼尔哈文脸上,眼珠里的尖晶石,也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一点伤害。

    貉狸城外已是一片狼藉。

    久违的兽人号角声在牡蛎荒原上再次演奏。

    号角声毕,城门缓缓打开,一个比城门矮不了多少的食人魔被放了出来;食人魔左手方形巨锤,右手精钢圆盾,身上披着一套兽骨制成的战盔,从盔甲肩部头骨和背部纹路可以隐约看出,这是飞龙特有的骨骼构造。食人魔一脚就已经跨出了城,地面被震得咚咚作响。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只高瑜两米的巨型草原地行龙,地行龙粗壮的尾部被挂上了金属倒勾,森森的寒气伴随着尾巴左右摆动,刺得人有些不寒而栗。

    这样的一只高等重装食人魔,单独拿下一座城池也不在话下,更何况对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人类;貉狸城实在太重要了,重要到这些兽人不敢有一丝大意。国王阿克力曾下过死令,貉狸城若失守,西部五城全部陪葬,所以绝容不得他们有一点大意。

    食人魔用力地在地行龙背上一拍,身旁的巨兽立马变得躁动起来。锁链一松,绿色地行龙立马飞奔而出,被它尖利的黑色趾爪在地面抓过的地面立马就飞起一大片绿色的蓟蓟草和四射的泥土。但是本该冲刺咬死对手的地行龙速度却越来越慢,等快要到红色断剑面前时几乎已经停了下来。地行龙的身体开始不住地颤抖,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与恐惧,在看到尼尔哈文的眼睛时,这只可怜的地行龙甚至连后退的勇气都已经失去。

    “桀。。。”

    尼尔哈文只不过发出一声低吼,这只地行龙就立马连呼吸也难以协调,伴随着胸腔的剧烈起伏,地行龙突然瘫倒在地,苦黄色的胆汁不断从微张的口中流延出来;这只地行龙,居然被尼尔哈文活活吓死了。

    站在对面的食人魔看到这样的场景气的大吼一声,挥舞着手里比地行龙小不了多少的方锤就冲了过来;就这样的一个蚂蚁般的小人,只不过一锤就会被砸成肉泥。战锤呼啸而过,所有人都不认为这个人还有任何机会活下来。

    但战锤还未落下,面前的红色小人却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目的红,红得耀眼。这个食人魔吃惊地抬起了脑袋,终于明白了这片红色意味着的是什么。

    一只高瑜二十米的红色巨龙,就像山一般坐落在了貉狸城前。此刻七米高的食人魔在尼尔哈文面前简直比蝼蚁还要卑微可怜。血红的五爪不费吹灰之力就穿过兽人魔身上的骨质盔甲,死死地将他的肋骨钉在地上;感受到面前的腥臭呼吸,就连食人魔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惧发疯般地大叫了起来。但叫声并没有持续多久,他的硕大头颅便被红色巨龙狠狠咬下。。。

    鲜血井喷,染红了牡蛎荒原。

    红色意味着鲜血、死亡。

    不过半个小时,貉狸就彻底沦为了一座死城,守城的将领甚至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尼尔哈文一爪掏出了心脏。这个号称赫鲁士拉德边防第一将领的兽人,被杀时和普通人也并无差别。不过好在他的心脏格外美味:比之前所有遇到过的人都要美味。尼尔哈文舔了舔嘴角正准备离去,却惊喜地听见了一个更加美味的声音;

    “三万年前的血色之赤,没想到已沦落到吃这些垃圾的心脏过活。”这个人的声音寒冷却有力,就像极北冰原上的狼一般。

    霜狼!

    黑色袍子下笼罩的是一副如兽人般高大的身躯,尼尔哈文转过身,那冰冷的蓝色眼瞳正直视着自己的双目,野兽瞳仁里没有丝毫畏惧,就连面对更高等种族的本能胆怯也不存在。

    这是一双和阿克力一样的眼睛,不,简直比阿克力莫还要可怕!

    “汝不怕吾吞了汝?”就连尼尔哈文自己,也不确定究竟是否能杀得死眼前的这个男人。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张狂至极,尼尔哈文轻猝了一声,现在他已可以肯定,凭自己目前的能力拿这个人没有任何办法。

    “辛德勒·艾斯?”虽然久被封印地底,但尼尔哈文也从万千年来误入岩浆湖畔的人类偷听到人族出了十三个堪以比肩龙族的强者,而他们实力最为强大的那一人,就叫做辛德勒。

    “辛德勒因为无法抑制鳞片上的龙族血脉,已在七十八年前将自己封印。”男人掀开了头上的兜帽,露出了遒劲如针般的胡碴和黑色短发,“现在的艾斯,只不过一个躲藏在洞穴里的怪物。”

    “那汝为何人?”

    “一个能帮助你的人。”男人说话的语气已和龙类无异,更带有一种罪恶的致命诱惑力,“你难道不想看见哈拉德的圣旗插遍尤涅,安德罗,乃至整个整个人界?”

    “那又如何?”

    “一个月前,月痕陆的阴烛龙便先于你从地宫中被释放了出来,目前寄宿在一个人类内体。”

    “纳尔迦释古罹?它现在何处?”

    “斯坦利斯。”男人心里一笑,只说了四个字后转身便走;从红龙稍显迫切的语气他已明白自己无需再多言,因为尼尔哈文一定会去寻找同是高阶龙种的阴烛龙。

    “最后再告诉你一个消息,教会十三骑士正在各大陆搜寻你的踪迹,而斯坦汀帝都欧比尼斯,已是一具空巢。。。”

    看着慢慢离开的黑色背影,尼尔哈文始终没有任何动作。从男人身上释放出来的爬遍全身的强大气场使得骄傲如红龙者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绝对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至少现在不是。

    直到那双狼一般的眼睛消失,这股激烈异常的压迫感才随之远去。尼尔哈文在原地站了好久,忽然转身朝尤涅欧比斯尼方向呼啸而去。。。

    本章完

第112章 梦() 
蓟蓟草,一种生长在安德罗大陆牡蛎荒原上的草本植物,其表皮粗糙,叶边缘带有轻微倒刺,加工后可用来制作大口径绳索。

    ——《百草经·蓟蓟草》

    。

    。

    。

    “这件衣服怎么样?”一袭白色婚纱的安像仙子般站在了阿拉面前。他们正在欧比斯尼最大最高档的贵族服饰店里,挑选着两天后婚礼的婚纱。

    “天哪,这也太美了吧。”阿拉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的身边是由莫宁专门委派过来负责婚礼事务的海曼。说实话,阿拉真有点不太习惯这里气氛,来店里的顾客大都是一众贵族,在这里每个人说话做事都是轻声轻步的,他们都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优雅一点,或者说是虚伪一点;没人会大声说话,更没有人可以开心地大笑,又或许这些人本就很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

    “那这件呢?”

    安又换上了另外一件婚礼服像蝴蝶般飘到阿拉面前。在阿拉看来这两件衣服并没有多大区别,但他还是点头道,

    “这件也很不错!都很好!”

    安又拿起了刚才换下的那件婚纱嘟囔道,“两件都好看,要选哪一件呢。。。”

    “那就两件都买了吧,你喜欢就好。”站在旁边的海曼绅士一笑,“能够有阿拉子爵这样的爱人,确实是件很幸福的事。”也难怪海曼会这么说,这种材料的婚纱,价格几乎不会低于一些高等的猎龙装备。

    安听后甜甜一笑,一下就扑到了阿拉的怀里,

    “傻瓜,婚礼上当然只能穿一件衣服了。”

    “没事,我们的安大小姐穿什么都一样好看。”阿拉已将一枚红得耀眼的宝石戒指戴在了安的手上,“从今天起,阿拉先生再也不会把我们的安小姐弄丢了,永远都不会。”

    这真是美好的一天,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一样美好:美丽的天气,和煦的心情,还有幸福的两人。阿拉攥着安的手道,

    “走,我带你去城外看看。”

    作为魔法师兼新晋A猎龙人级猎龙人,南部森林安来的次数不是太多,很少有魔法师会会像猎人那样选择单独作战,她所在的麝鹿猎龙团实力不弱,像这些大型猎龙团,一般都会选择更为宽敞,资源和危险系数都更高的东部地区进行狩猎。

    “嘿!阿拉大哥。”

    守城的年轻士兵依旧热情,看着并身走过来的两人,这个小伙子嘿嘿一笑,“听说你俩要结婚了,到时候我一定来!”这是个聪明的小伙,他没有提到任何原本该出现在阿拉身边的人:拉不丢丝,爱丽丝,弗兰德,还有密不可分的猎龙小队。。阿拉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样,最近过的还好吧?”

    “嗨,守城门还能哪样,和平常一样呗。就是这日子实在太无聊了,每天就是站岗,我的脚都快生根了,哪怕是来一两个小偷被我抓一抓也好啊。”士兵抱怨道,“但是那些人一看见我,就立马老实得不行。”对于这些血气方刚的少年人来说,守城的工作确实太过枯燥了。

    “走,我请你喝酒去!”

    “改天吧,阿拉大哥,现在还没到换岗时间呢,要是被队长知道,又该罚我了。”

    “行,那等你有空了就来魔法师工会找我,我现在住那。”

    “我一定会来的。”这个年轻的士兵似乎又想起什么事,突然又叫住了两人,“等一下阿拉大哥!”

    “怎么了?”

    “我还有一个好消息忘了和你说。”

    “哦?说来听听。”

    “我已经被选入帝国远征大军了,一个月后就出征了!阿拉大哥,我终于可以和你们一样上战场了!”他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说不定等我回来,也能成为布雷斯将军那样的人物!”

    面对男孩的豪言壮语,阿拉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战争其实远比人们想象的真实得多,也正是由于它太过真实,才显得可怕。阿拉很想大声地对男孩说你错了,错的一塌糊涂。但他实在说不出口;就算你知道一件事是错的,却也无权剥夺别人犯错的机会,因为一个人也只有在不断犯错中才能成长。但此刻阿拉突然意识到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

    “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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