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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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仇-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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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仁边珍想到过几天他们几个人都要启程回昆明,只有阿爸阿妈两个人从此就要留在香格里拉,不免心里难过,她低头沉默不语,黯然神伤。

    “阿爸阿妈就是不想去昆明。我们拿没办法。不过没关系,阿爸身体硬朗得很!”边玛丹珍一下子就猜中了次仁边珍的心事,安慰她说,“再加上,还有我们家的天狼,天狼会跟他们作伴的,它会保护好他们。”

    天狼,就是跟在边玛丹珍身边的棕色的藏獒,今年已经l两岁了。它长着长长的棕色头发,一副狮子的嘴脸,气势咄咄逼人,体型彪悍,凶猛异常,力大无比是个典型的搏斗型护卫犬。白天大部分的时间,扎西次仁把它栓在别墅后面大院的小屋中,晚上把它放了出来,让它在院子里自由溜达。

    天狼还是在一个月大小的时候,扎西次仁就从一个朋友手中买了过来,让次仁边珍爱不释手,一有空就抱着它,又是抚摸,又是拥抱,精心给它喂食、梳毛,经常带它去草原溜达,一起看护牛羊马群。特别是在寒暑假,次仁边珍和天狼更是形影不离,朝夕相处,成了天狼心目中最亲切的主人。

    这几年来,它一直忠实地守护着主人的地盘。随着它的不断长大,它那保护主人和主人地盘的意识越来越灵敏。一天晚上,六只野狼闯入羊圈,天狼闪电似的冲出蒙古包,一阵咆哮怒嚎,冲入圈中,腾空而起,先后扑杀了其中的三只,剩下的吓得魂飞魄散,瑟瑟发抖,转眼间间就飞也似得逃跑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在羊圈周围出现过。

    扎西次仁恰巧此时走了过来,听到了她们后面的那一句话。

    “没关系,没关系,我可以照顾好阿妈的,”他摘下头上的帽子,大大咧咧地说,“天狼从小就是次仁和边玛养大的,我看,你们还是把它一起带到昆明,这样,边玛也不会太孤单。”

    “昆明的房子是套房,才一百三十多平米。不像我们这栋别墅,有宽大的院子给天狼活动居住。”边玛丹眨动着她那长长的睫毛,认真想着,“我看,天狼还是先留在这里,等格桑昆明的别墅装修好了,我们再回来接它过去。”

    “好了!边玛说得有道理。就这样说定了,我和天狼都会共同照顾好阿妈,嘿嘿,这方面,我肯定比天狼更优秀,”扎西次仁望了她们一眼,满不在乎地说,“天狼不会讲话,而我和阿妈什么都可以说,我完全听她的,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很听话的。”

    边玛丹珍笑着问:“阿妈要你戒酒,你听话吗?”

    “啊?呵呵,男人总要有些主见的么,”扎西次仁怔了一怔,有点不好意思,“阿妈的话,我绝大部分都是听的。喝点小酒,是有益健康的。”

    晚饭快要开始的时候,美郎多吉回来了。

    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美郎多吉了!自己心中最可爱最多情的王子,终于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了。

    次仁边珍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她偷偷的看着他,眼睛闪烁着晶莹透亮的光泽,脸上布满了红云,呼吸也不由得吃紧了。

    美郎多吉也怔怔的看着她,怦然心动。

    今天,次仁边珍身穿普通的棉质t恤、裤子和运动鞋,打扮得清爽利落,身材显山露水,比以前更加显得凹凸有致。想不到一年不见,次仁边珍的全身上下透露出更加性感、更加成熟的气息。

    次仁边珍在大学读书期间,就倍受思念之苦。

    当初,她和阿爸通完电话后,就叫阿爸把电话递给美郎多吉,借机和他热聊一番,以解相思之苦。但是,这样的次数多了,阿爸就明显地不耐烦起来,有时干脆就以“他不在这里”为由,吧嗒一声,就把手机挂了。

    格桑顿珠看到妹妹不一样的神情和表现,就走到边玛丹珍身边,在她的耳朵旁特别交代了几句什么。

    边玛丹珍听了,下意识地点点头。

    接下来,边玛丹珍就不让次仁边珍离开她太远,总是以种种理由,恰到好处的把次仁边珍控制在她的视线范围内。

    次仁丹珍敏感地意识到,嫂嫂之所以对她如此戒备森严,肯定是哥哥格桑顿珠对她有交代,让自己必须和美郎多吉保持一定的距离,不敢越雷池半步。

    晚饭即将开始,在安排客人落坐时,格桑顿珠热情地牵起了美郎多吉的手,把他领到自己位置的右边坐下,笑意盎然地说:“来呀!美郎多吉,你辛苦了。你跟我一起坐,我们谈话方便些。”

    如此亲切的称呼,如此热情的举动,简直让美郎多吉受宠若惊!

    他当时就懵了。他还怀疑,格桑顿珠是不是叫错人了。

    能够和扎西次仁全家坐在一起,这一直都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今天,这个愿望终于得到实现,而且是来得那么快、那么直接,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今天的格桑顿珠和去年的这个时候相比,突然间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这是美郎多吉始料不及的。

    想起去年那个时候,格桑顿珠看自己时那尽是鄙夷、怀疑和充满不信任的眼神,美郎多吉就立刻对他起了痛恨之心!

    他一直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家族中的一员,并为此感到深深的痛苦和悲哀。

    他在灵魂深处大声地问自己:难道,我美郎多吉的生命,天注定的,只能在这个草原上终老而死?只能以如此悲剧的方式走向终点?

    一想到死,美郎多吉就毛骨悚然。当地的牧民告诉他,这里的人死后,有三种葬法。

    一种是天葬。这是从古至今最高级别的葬法。在解放前,只有地主和僧侣死后才能享受到这种高等级的待遇。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尸体送到天葬场后,天葬师首先焚香供神,鹫鹰见烟火而聚集在天葬场周围。随后,天葬师首先将尸体上的衣服剥去,然后按照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让肉、骨剥离,接着,把骨头用石头捣碎,并拌以糌粑,把肉切成要一小块一小块,放置一旁。最后,天葬师吹起口哨,呼来鹫鹰,按骨、肉顺序分别给它们喂食,直到吞食净尽。鹰在藏民的思想里是一种神物,他们相信,鹰会带着先人的身体和灵魂升到天国,鹫鹰吞食骨、肉后,飞上天空,他们就认为死者就已经顺利升天。

    第二种是水葬,程序和天葬差不多。不过,吃尸的不是鹰,而是水中的鱼。

    第三种是土葬。这是种最低等级的葬法。藏族人认为被埋在土里是永不超生。所以,只有一些认为反动或是穷凶极恶的人才被处以土葬。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

    “不,不,不,绝对不!”美郎多吉在心中大声呐喊着。

    “我要抗争,要不顾一切奋起,要不择手段去改变。我要不惜一切代价,决不能让自己死在这里!”他大声的回答自己,“我的父母亲在老家死得如此凄凉惨烈,我作为他们唯一留在世间的儿子,就必须死得冠冕堂皇!”

    然而,如果要使自己要活得精彩,过得体面,对于现在亡命天涯、一无所有的自己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

    更何况,自己天天就如一只惊弓之鸟,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最大的恐惧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美郎多吉心中自然不会糊涂,他十分清楚,在还没有找到那颗红宝石之前,自己未来最大的希望,就是要依靠格桑顿珠家族的这颗大树。

    而要攀上这颗大树,首先就必须赢得次仁边珍的爱情。

    次仁边珍才是一个真正的**,只要把这个钥匙掌握在手,所有的锁,都能够顺利解开。

    如果得不到这个**,就更得不到他们这个经济实力雄厚的家族的帮助,自己的明天,将何去何从?

    去年的那一天,当格桑顿珠用他那鄙夷、怀疑和充满不信任的眼神看他的时候,虽然只是看了那么短短的一眼,美郎多吉心中,就坠入到了万丈深渊。

    从那一刻开始,美郎多吉就确信自己已经不可能被救赎,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家族中的一员。

    但是,从今天的这个情形来看,冲出困境,迎接新生,好像有了一点点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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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天才徒弟() 
晚宴在非常热烈详和的气氛中进行着。

    “这两年你辛苦了,帮助我的家里做了不少事情,也很用心地照顾了我的阿爸阿妈,”格桑顿珠对美郎多吉说投以赞赏和感谢的眼神,接着说:“有一件事,我想征求你的意见,看行不行。”

    “请格桑哥哥尽管吩咐,您叫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的性命都是您家给的,”美郎多吉第一次听到格桑顿珠以商量的口气和自己说话,激动得站了起来。“要我做什么,您就只管命令吧!您全家对我恩重如山,我绝不说半个‘不’字。”

    格桑顿珠在他的肩膀上按了按,美郎多吉重新坐下。

    “我的阿爸阿妈年岁不小了,我不能再让他们太辛苦了,过几天,他们就开始在家里休息了,”格桑顿珠继续说道,“那些牛羊和马群,我也把它给卖给别人了。然后你呢?你也无依无靠,我想把你安排到我的公司,你先跟着我的地质师唐大山,先当他的徒弟,跟他好好学,条件成熟的时候,我再给你一个岗位,从最基础的干起,好好锻炼锻炼。”

    巨大的喜讯从天而降,美郎多吉激动嘴唇都在哆嗦,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哇呀,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努力学习,当好徒弟!”

    美郎多吉兴奋的意识到,格桑顿珠的这一席话,已经为他开启了希望之门。他人生的拐点,很快就要开始了。

    “太好了,太好了!”次仁边珍欢呼着,高兴地拍起手来。她发自内心地感谢哥哥,能够以如此宽阔的胸怀善待美郎多吉。美郎多吉来到了公司,意味着他们两就有更多的时间呆在一起,这让次仁边珍一阵狂喜。

    她偷偷想着两年前那个狂乱的雨夜,回味着那种奇妙的感觉,不由得脸上挂着红晕,心跳加快,急忙低下了头。

    格桑顿珠见妹妹的高兴样子,只是表情很复杂地笑了一笑,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再说什么。

    次仁边珍沉浸在幸福的漩涡中,并没有读懂哥哥刚才这个眼神里包含着的许多意思。

    格桑顿珠,包括家里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次仁边珍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把女人最珍贵的给了美郎多吉。并且从那一刻起,她就像着了魔一样,近似疯狂地爱上了他。

    甚至到后来,她完全不顾格桑顿珠的激烈反对,最终还是死心塌地地嫁给了他。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到了后来的后来,当次仁边珍知道了美郎多吉的一切之后,居然会毫不犹豫的做出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决定。这个决定让男人都大吃一惊,更是超过了天底下任何一个女人的想象。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极仇在此暂且不表。

    十一月初,高远青云办公室派出了专车,把美郎多吉从香格里拉接到了昆明。

    坐在大霸王商务轿车宽敞舒适的车厢里,望着外面飞也似往后退去的景色,想到自己正处于人生中最绝望的时候,却受到了命运之神的垂青,突然迎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拐点,美郎多吉心潮起伏,久久难以平静。

    只要到了高远青云集团,他的人生就走向了新的起点,他的明天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点是肯定的!

    美郎多吉的思维进入了亢奋状态。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牢牢抓住次仁边珍不放,要想尽一切办法获得她的信任和喜欢。

    美郎多吉从次仁边珍对他的一举一动中,特别是她那脉脉含情的眼神中,发现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自己。

    但是,未来会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这一点,他无法意料。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眼前!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自己还没有找到那颗红宝石之前,就一定要紧紧依靠格桑顿珠家族这颗大树。

    而要攀上这颗大树的最快捷径,就是要赢得次仁边珍的爱情。

    次仁边珍是一个登天的云梯,只要牢牢抓着这个云梯,前进路上所有的障碍,就能被轻而易举解跨越。

    一想到栗板索要独吞“鹤血红”红宝石这件事,许督善就气得快要窒息,情不自禁的又对他切齿痛恨起来。红宝石啊,红宝石,你到底在哪里?自私的栗板索,你这个小肚鸡场的家伙,你到底把红宝石藏在哪个神秘的地方去了?如果我们把它变卖了,把所得的财富分一半给我,我们何苦会走到今天?

    想到自己孤苦的命运和凄迷的前途,许多督善又多了一层仇恨和敌意。

    许督善心里很清楚,真正能够使自己飞黄腾达和高高在上的,也只有这颗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红宝石,只要拥有了它,就意味着拥有了一切!

    因此,寻找“鹤血红”,才是他今生最重要的事情,是他的终极梦想。其它一切事情和它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渺小如沧海之一栗,完全可以把它们抛到九霄云外。

    到了昆明,大霸王直接往高远青云的总部所在地而去。

    总部设在繁华闹市的中央地带,一共有十三层楼,最顶层高高矗立着“高远青云”四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极其气派,非常吸引眼球,彰显着高远青云的非凡实力。

    从办完了入职手续的那一刻开始,美郎多吉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了高远青云的一名新员工。

    人力资源处把他安排在地质矿产部,当一名最普通的员工。

    “来,我带你去地质师唐大山的办公室。”人力资源处长巴格亮对他说。接着,他们上了电梯,到了十一楼的一个办公室,巴格亮处长敲了敲门。

    “进。”从里面传来了一个很浑厚的男嗓音。

    “唐大师,您的徒弟来了!”巴格亮恭恭敬敬地说,“他叫美郎多吉,藏族,今天刚报到的。”他把美郎多吉介绍了一番,然后就出去了。

    唐大山头也不抬,只是“啊”的一声,表示知道了。

    美郎多吉只好在旁边站着,等着唐大山的发落。

    他看到唐大山正戴着白色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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