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从青鸾那里得了飞行许可,吃过面包果之后,驭起法器返回了住处。
布下结界之后,她返回神魔狱。踏入底层的时候,涂尽正向长天汇报本次战斗的过程。
“……奇怪的是,在阴九幽分身的记忆中,他从未将魂修的功法外传,甚至也不从不曾放在什么遗址里留待有缘人!”涂尽低沉道,“那又是什么人,将这功法留在遗址的石室中,又传给了我?我百思不得其解。”
长天沉吟道:“也许阴九幽做出此举的时候,这个分身不在身边,自然看不到他的所作所为。魂修的分身是奇特的生命,如果不曾相聚,也就不知道彼此的见闻。”
涂尽点头,认同了他的这个说法。因着久战疲惫,宁小闲进来之后,他就告退下去休息了,顺便好好消化一下阴九幽分身脑海中的知识。他的神通历来都是自修,得自阴九幽的知识阅历、对敌经验是何等宝贵,他若能全盘消化,今后修为的突飞猛进,指日可待。临去前,他留下了从端木彦身上搜刮来的几样战利品,其中就有在下午的战斗中大放异彩的名剑“妖颅”,和那只会吸人生命力的神笔“惊风雨”。
长天伸手取过了“妖颅”。他的指尖才刚刚触到,这把灵剑慑于他的神威,居然在他手里簌簌发抖,剑身发出了嗡嗡的轻鸣,颤抖不已。宁小闲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通灵的法器。此乃器灵趋于大成之兆。他沉下心,细细感受了一下,面上才浮出了一丝满意之色。
“如何?”她眼巴巴地等着。阴九幽分身所带的东西,应该没有次品吧?
“确是好东西。妖颅”的确给了他们惊喜,这把剑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它在端木彦手里时,所表现出来的属性为火蚀之性,然而这并不是它真正的属性。“妖颅”的稀奇之处在于,它居然可以汲取某一只妖怪的本命精血,从血中将其天赋技能剥离出来,附在剑上。不过同一时间内,剑上只能附有一种妖怪技能。
端木彦也才拿到这把剑不久,只用它汲取了一只岩火蜥的本命精血。而如果现在宁小闲再拿着它去汲用其他妖怪的精血,那么妖颅上所附的火蚀之力就会被洗掉。
即使以长天的眼光看来,妖颅的这个特性也堪称逆天了。毕竟能附有特殊效能的法器,在发卖会上都能卖出罕见的高价,而有了妖颅,相当于掌握了无数把奇诡多变的武器,并且效能还可以自选。她甚至可以储存不同的精血,以期在战斗中随时转换妖颅的属性,这就赋予了她更灵活多变的战斗方式!
第398章 杀人放火来钱快(加更)()
不过现下的当务之急,是提升她的能力,毕竟她现在才万象后期,境界上过低了些。长天与她一番计议之后,决定将这把“妖颅”交给獠牙来吞噬。獠牙的特性和妖颅有些相似,能够吞噬其他武器的特性为己用,可是拿一把特性武器容易,还是取到妖怪的本命精血容易?这中间的难易程度,连傻子都能区分。
可是妖颅的品级和獠牙相差无几,器灵也拥有了自己的意识,如何会甘心被吞噬?它虽忌惮长天的强大,但事关自己的生死存亡,哪里还会客气?长天也知道,如果有炼器大师在这里,足可以通过特殊的手法将妖颅的器灵牢牢压制住,让獠牙乖乖吞噬。
可惜他虽然多才多艺,到底不是全知全能,于炼器一道也不过是粗通而已,这等精细活儿已在他的能力范畴之外。
所以,接下来就全看獠牙自己了。它与宁小闲心意相通,获知了她的意图之后,也开始发起抖来兴奋得发抖。作为一把有灵性的武器,它天生知道吞噬这样一个对手,对自己来说意义有多么重大。宁小闲将它轻轻放到了妖颅的刀刃上,一大一小两把武器块头悬殊,獠牙一触到妖颅,立刻迫不及待地化成了一滩银水,将对手完整地包了进去。
妖颅也绝不会乖乖被吞掉,通体开始发出红光,显见是“火蚀”之力发动了,獠牙变成的银水像覆在烙铁上,被灼烫得嗤嗤作响,显然反抗十分激烈。
对于它与妖颅的战斗,长天表示自己毫不担心,因为它是长天用渡劫前换下来的旧牙制成。无论脾气秉性,都和主人如出一辙。他径自取出了神笔“惊风雨”端详起来,宁小闲却不像他那样成竹在胸,趴在地上担忧地看着两把法器之间的战斗。
“惊风雨”在他手里,特性顷刻就被细细分析出来。原来这支神笔乃是上古蛮族祭天所用的法器,在日复一日的使用中渐渐有了灵性。它的特性乃是天授天予,与炼器师的刻意人为又有不同。因此它最早的功能是用来沟通天地的。如向天地祈雨、祈福等等,所汲取的生命力来自于祭品。
由于它曾经吸取过的生命力实在过于庞大,所以这支神笔在历经了数万年的风霜之后。居然没有像一般的法器那样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之中。阴九幽原本就是蛮族一员,拿到这支笔似乎也不奇怪,只不过在他手中,“惊风雨”有了更强大的用途。
不过长天却不建议宁小闲使用这样的法器。它汲取的乃是生命力而非妖力或神力,除了涂尽、阴九幽这样能抢夺他人皮囊。慷他人之慨的家伙,还真没有谁能随随便便地拿出这笔来用。
当然了,这东西要是用得好,关键时刻绝对可以力挽狂澜。只看端木彦用它几乎重创了劫仙就明白了。
端木彦身上的灵丹,基本都在奔逃的路上吃光了,所以储物袋中剩下的东西不多。有几截养魂木倒是很对大家的胃口。这种奇物据说乃是沉积在东海海眼里的古木,别的功用没有。顾名思义只有“养魂”之效。但凡是没了肉躯的魂魄,寄养在这里面可以得到滋润和壮大。此时,南赡部洲的民间也有“天师”这样介于普通人类和修仙者之间的奇特职业,他们主要对付的就是修仙者不屑去清除的冤魂鬼怪,这些东西有时会困扰凡人的生活,所以地方富户也会请天师前去“降魔”,实际就是驱鬼抓邪。
养魂木对天师来说,是亟渴望的宝物,因为单就指头大的一截养魂木,就可以豢养“五鬼搬运术”中所需要的全部小鬼。近三百年来,修仙者也慢慢发现了养魂木的用处来,那就是培育地阴童子。由于地阴童子的炼制方法很简单,用起来又方便快捷,目前被修仙界普遍当作了传讯工具。毕竟是走在地底的,其安全性远大于空中飞翔的青蚨钱和飞鸽传书。
而经过了养魂木滋润的地阴童子,可以进阶为地阴信使,在地底通行的速度还可以再提高百分之二十左右。莫要小看了这百分之二十,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讯息即是生命,一个有价值的商业消息,一封北方前线的战报,若能以更快的速度抵达主人手里,那就能完成赚更多的钱,或者拯救更多人命的壮举。养魂木的这个功用一被发现,天师从此就和它没什么缘份了。由于用量太大,养魂木本身数量又稀有它只能种在深海海底,很快成为发卖会上的抢手货色。
宁小闲已经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但凡是珍贵的植物,都会拿到第五层给息壤试一试。这几截养魂木一送过去,息壤那里立刻有了反馈,原来其他的养魂木都已经死去,惟有其中一块在正中央的木芯上,居然还留有一线生机!
她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息壤上种植的好东西,现在实在已经很不少了,可是灵茶和玉膏都是不能见光的货色,数百上千年份的草药,又要留着自己用,息壤上培植的有商业用途的宝贝,到目前为止居然只有妙香花等寥寥几种。反观养魂木,培植这东西的成本非常低廉,几乎不耗去息壤多少灵力,需求量又大,且重量轻、体积小,便于长途运输,对于正愁货源的她来说,实在是捧及时雨。
当下她细细地剖开了这一截养魂木,去了外面的死皮,果然看到里头有一点点湿润。她将那一点点嫩芯挑出来,放在了息壤上。接下来,这东西就开始生根、抽条了。养魂木的模样十分古怪,天生就像被雷击过的大树,从头到脚都是焦黑的,只有枝,没有叶。长天告诉她道,这是由于养魂木只在深海中生长的缘故。
“不需要光合作用,所以不长树叶么?好稀奇。”她想。当下她命息壤先催生一批养魂木,她过几日会从神魔狱再放个妖怪出去,将养魂木作为货物送去骈州钱庄,交给宁羽安排售卖。
端木彦的遗产中,还有一种东西惹人注目。这是几块淡红色的水晶,颜色淡得偏近于粉色,只是细看进去,水晶中间显现若有若无的红色丝线。这些细丝的直径恐怕只有人类头发的十分之一,如不是修仙者的视力变态,恐怕要用显微镜才能观察到。也因如此,她随便挑起一块水晶把玩,就感觉到一阵温热柔软这水晶,竟然是软的。“这是什么?”
“这是红魄。”长天回答道,“乃是用上古秘法来提取出人类的生命力,从而炼成的水晶。你手里这块红魄,大概凝结了上千人的生命力。”
她手上的动作一顿:“这是生命力的结晶?那些被提取了生命力的人,下场如何?”
“死。”他淡淡道,“你在困龙雪山见过黄忠炼制延寿丹,被抽取了寿元的凡人下场便是那样了。”
若在一年前,宁小闲会恶心得立刻将手上的东西扔出去。不过随着阅历渐长,她也知道了许多事物不分好坏,只看用途,所以还是忍着心头的不适,将它举起来反复观察,若有所思:“这是用来补充生命力的吧?可是怎不见端木彦在刚才的战斗中使用?”
长天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不错。在上古时期,丹道不如现在昌盛,于是有人研究出这种秘法,抽取他人的生命聚合成水晶,以补充战斗中自身的损失。不过这东西使用时必须握在手里,并且生效很慢,大概过上三个时辰左右才能完全发挥作用。刚才战斗过于激烈,端木彦无暇用它。”
他又道:“能令阴九幽这种魂修满意的躯体并不多见,因此端木彦的身体对他的分身来说,平时也要小心养护,一旦用上了‘惊风雨’,后面就要用血魄来补充损耗的生命力。上古之时有一场战役,蛮族的整个部落战败了。我亲眼见过,所有战俘大概是五千余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被抽取了生命力炼成血魄。蛮族的生命力远比人类要强大得多,所以那块血魄的颜色红得发紫,相当于五十万人类的血寿。”
“你手里这些血魄,应该至少凝结了上万人的生命力。物事无对错,你将这些血魄收好。”长天指点她,“阴九幽采用这样古老的秘法有他的道理,血魄生效虽慢,但好在没有任何副作用,不像丹药那样吃过之后会在身体里面留下丹毒。你在日后的战斗中若有损伤,可以用它来回补。”
她应了一声,将这几块血魄小心收好。
这么折腾了一会儿,獠牙和妖颅的战斗也到了尾声。她不知道长天最后有没有偷偷插手,反正妖颅看样子是输了,原本三尺青锋已经剩下半尺不到,沉默地躺在地上,通体黯淡,也不再发红,其他的都变作了银水,被獠牙同化了。看到这里,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原本还担心獠牙被弄坏,现在看来,还是长天更了解这把武器。在他看来,獠牙本就是为了吞噬而生,若连妖颅也吞不掉的话,以后随着她所面临的敌人越来越凶厉,獠牙尽早会被替换下岗。
第399章 有客自远方来()
所以尽管没有成型的灵识,但獠牙仍然感觉到了危机。
又过了一刻钟,吞噬才彻底完成。她将獠牙拿在手中,心意一动,獠牙立刻变成了妖颅的模样。她试砍了一下黑石柱,柱上立刻多出来一条深深的刻痕,痕上似被高温焚灼。长天和她都表示满意,这说明獠牙已经完美继承了妖颅的特性。那么接下来,就是给妖颅选择合适的精血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神魔狱呢,现在狱中关押着两百多只妖怪,从它们当中选择合适的天赋属性叠加到武器上,再方便不过了。结果她转了转眼珠子,将主意打到了所有妖怪的头头长天身上。
“你的天赋属性是什么?”她一脸坏笑。
这丫头,居然将算盘打到他身上来了。“要让你失望了,我的天赋能力只有两种,巨蟒绞力与生长之力。”他懒洋洋道,“前者是增加肉身的力量,后者的作用,你也在巴蛇山脉里见识过了。”
“啊?你的天赋怎么一点儿也不牛掰?”她果然好失望。
“傻丫头,所谓一力降十会,我的真身力量本就强大,只用这一个天赋几乎就没有敌手。你给獠牙汲取什么样的特性,关键在于你要如何搭配、使用。”他趁机指导她,“战斗无常态,若是方法运用得当,自然就能伤敌。”话音刚落,他手里已经多了个琉璃小瓶,里面是自己的几滴金色血液,“拿去吧。你自会琢磨出它的用途。”
这一天,她在各间大牢门前走来走去,囚犯看着女狱长绿油油的目光。不知怎地心里发颤不已。
白天的战斗太激烈,她又和黑烟在识海里撕杀了许久,也确实有些累了,当下打水美美地洗个澡,然后倒头就睡。这一觉,香甜而无梦,直到三、四个时辰后七仔归来。才将她从梦乡里唤醒。
七仔很恼火。隐流驻地太过广阔。青鸾才飞到三分之一路程,“失魂引”的药力消失,她直接昏了过去。是七仔驮着她送回了住处。哪知她手下的众多禽妖看他的眼神就跟防狼似的,接过青鸾之后,虽不至于出声赶他走,但待他却没有好声好气。“若非看在她们都是母的份上。早就一拳一个打扁了!”他气呼呼道。
她捂着嘴笑。气质这玩意儿三成是与生俱来的,七仔哪怕成了大妖怪。身上的痞子气也不减半分,加上他在禽类之中块头彪悍,除了大鹏、海冬青、巨鹫这样的个例之外,多数禽妖都擅长术法而非肉搏。所以七仔身上的悍勇血气就更让人害怕了,青鸾手下的禽妖们只当这家伙对自己的首领不怀好心,会买他的账就怪了。
宁小闲故意伸手拂乱了重明鸟颈上的羽毛。换来他艾怨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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