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血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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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血锋芒- 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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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魔典的构造修正完毕,宛如核废料的发光粘稠物从书中滴落,落在柴火中,烧的滋滋有声。

    这是邪秽,这个世界的黑暗力量运用者们极为喜爱的一种元素,无论是黑武士、还是黑法师、都爱用它们,它们将之看作是兴奋剂,增效药,甚至有将之视为真正正统的。

    李云看不起这种作法,尤其是最后那种,本末倒置的典型。

    黑暗力量在对典籍进行最后的清洗,他则专注于囚禁了毒蛇之灵的木棍。

    一番思考后,他下了决定,汇聚向典籍的黑暗力量分出一部分,开始润泽木棍中的毒蛇之灵。

    光蛇再次爬出,在木棍上游弋,最终褪去一层蛇蜕,脑袋变得更狰狞,有了更多的龙的特征。

    蜥蜴、蛇、鳄鱼……这个世界的很多生物都或多或少有着巨龙的血脉,光蛇的这种变化意味着在变强。

    他满意的点点头,若他所料不差,那位制书人不久之后就会接到毒蛇之灵蜕变的消息。这消息回让他以为笼罩在兰卡的法阵进入了新阶段,更隐蔽,更具威力。

    当然,这种认知不会太久,不提毒蛇之灵数天内就会因木棍的术法效果消失而崩溃,光是狼人通风报信就是个破绽,但终究是能争取到一些时间的。

    这争取到的时间,说不定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大约1个小时,典籍无法再摄取更多的黑暗之力了。

    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好,制书人当初用了不少好东西,否则无力承受如此庞大的黑暗力量。

    另外,他的手段也是个亮点。用句比较无耻的话说:我牛叉起来连自己都怕!

    他没想到自己的手段能让黑魔典达到这种水准,毕竟这不是血典,而是黑魔典。

    新的典籍,就算原本的制造者,恐怕也无法认出,它已经改变了太多,16开,厚达12厘米,它看起来是一部典型的大部头,它有着硬而韧的书壳,其外表秉承李云的喜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八色菊石已经消失,只余正中央的红宝石,镶嵌在浮凸的眼睛状雕饰中央,充当眼珠,内中流转的猩红光芒,让这眼睛充满了魔性的魅力,任何人一看这书,都会知道这是本魔法书。

    他取过黑魔典,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传来,这是灵魂绑定的特征。

    打开典籍,猩红的光在页面上流过,文字显现,这文字他看的懂,但在别人看来就会是天书,即便实用魔法也不能阅读。

    书中记载的知识,的确是死植一系,含金量很高,尤其是一些技能的运用之法,堪称别开蹊径,独树一帜,这些都代表着智慧的灵光,比法术本身还要珍贵的多。

    通过阅读,他对制书人有了相当的了解,这是位天才,如果曼恩领的灾祸也是出自这人之手,那么就意味着这是位努力的、善于忍耐的天才。

    天才不可怕,可怕的是天才比普通人还努力,然后还耐得住寂寞。

    这样的结论,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曼恩领被人家炮制成一锅即将做得的田鸡羹的原因。

    与这样的人为敌,无疑是痛苦的,但也有趣。

    李云觉得这是位好对手,他喜欢好对手,不用战斗去刺激,就能让他的内心迸发出真实而热烈的情感。

    他合上书,手腕一转,书便凭空消失了。

    象大多数魔法书一样,黑魔典首先为他提供了7个额外的法术位。

    在这个世界,没有魔法女神、又或魔网,法师不需要每天记忆法术,一级的几个,二级的几个,没有这种狗屁倒灶的事,耐瑟瑞尔大奥术师的光辉年代虽然已经过去,但施法依旧自由,只要精神力够,法术能量够,那么就能不断的施展法术。

    在这种背景下,法术位的价值体现在自身非擅长的法术上。

    就象现在,他擅长的是血法术,直白的说,就是以血液作为施法材料,精神力通过控制血液,构成术法模版,然后达成施法效果。

    这是一种比较取巧的技术,取巧点主要在于血液这种有形物质,它更具象,更容易被操控。也正因如此,才比较适合以格斗、器战为主体的战职,毕竟跟施法者们比,这类战职者的精神力是匮乏的。

    取巧有取巧的代价,并且作为黑骑士,他只能实用黑暗系的法术,也不是全部,而是一部分,并且大多数是辅助类的法术。buff,敌buff,诸如此类。

    现在有了黑魔典,就等于额外会了死植系的法术,黑魔典中记载的死植系法术都可以用。

    毫无疑问,他的手段一下子就丰富起来了。可以安排更多种类的战术。

    约束方面,黑魔典中的法术需要24小时才能切换,另外就是越是强力的法术,占位越多,典籍中有占位8以上的法术,这就意味着无论如何也用不了。

    魔法书的另一个用处就是强化术法。比如他要是将之祭炼成血典,其中又记载自己会的术法,在实用特定的法术时,就可以得到强化效果。锐化、默发、瞬发、爆能、叠加,这些效果都是可以达成的。

    当然,现在他选择了拓展术法类别的黑魔典,强化项就舍弃了。

    魔法书的第三个用处是当能量紧急补给品。这一点黑魔典完成的尤为出色,它已经不是补给品,而是黑暗力量的蓄能池。这是十个弹夹和一个武器库的差距。

    得了如此棒的一件魔法器物,他在兰卡的付出已然有了超值的回报。

    这无疑是很爽的一件事,尤其想到接下来的任何获得,都可以看作是纯利,他的心情就更愉悦了。占有多寡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个人的状况,处在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这意味着尽管看起来挺悲催,又是放血,又是当保姆,接下来还要与一群累赘为伍、去跟天才魔导师放对,可他并没有因此而被消弱,相反,他变强了。所谓的以战养战,也不过如此。

    坐的有些久了,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关节咔咔一连串爆鸣,充分的显露了他对肌肉的调动力和掌控力。

    算了算,狼群已经嚎叫了两个多小时,他觉得差不多了,狼群大约很快会展开更进一步的袭扰,而他也该亮相了

    必然会有战斗,但更多的是表演。关系到能不能将狼人这股力量利用起来的表演。

    很显然,他又一次受到了本源性格的影响,他当初在耐斯迈就以演戏为主,现在又来,毫不奇怪。(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奔流、人化() 
夜风呼啸,火光摇曳,碎雪飘零,火星乱舞。

    雪与火,以飞絮的方式交织共舞,在沉沉夜色下,在卷荡夜风中,构成一副凄迷的画面。

    李云觉得这是美景,充满诗意,适合杀戮。

    镇厅里悄无声息,只有营火的亮光映射而出,那光芒与外间不多的火点光芒应和,给凄冷的夜带来几丝温暖的色彩。

    而在房顶上矗立的李云,心却在变冷,摇曳的火,不再是温暖的源泉,而是挑逗的信号,战意勃发。

    “奇怪,为什么会对这样的夜晚如此有感觉?又是因为失落的记忆,以及有着宿敌感觉的狼人?”

    这一次他猜对了。在过去,数次生死激战,都是在类似这样的夜晚展开的,那时他还很弱小,宿敌的概念也因为一次次的血战而深深铭刻在灵魂中。

    “嗥!”他发出一声低喝,无形的力释放而出,将房顶上不多的一层浮雪扫荡一空。

    感受着与周遭黑暗力量的紧密连接,他在心中低语:“真是个好地方,泥土砖石,都被完美的侵染,我竟然被这澎湃的力和强大的掌控感觉激的生出将对手屠戮一空的**。这是多么疯狂和自大的想法。虚妄的力量的膨胀感,但的确很受用,难怪那么多人为了获得这种感觉,不惜采用各种手段。”

    他在房顶发出感叹,下面,狼群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袭扰!

    先是小跑着逼近,然后突然奔冲,似乎打算冲撞进镇厅内,又或从竖窗高处的空隙跃入。

    李云注视着这头狼,手里来回掂着一枚木锥。

    这种锥子与另一个世界民间击杀吸血鬼用的木橛子外形很相似,可性质却有本质的不同。

    木橛子杀吸血鬼的原理在于用蕴含生命的物品,阻断不死的血液泵动,所以扎进吸血鬼的心脏,吸血鬼就僵在了那里。血不流转,**就是彻底死的,自然会僵。实力不济的,**得不到正常供能,就会发生结构性崩溃,于是就死了。

    所以,木橛子的材料越是新鲜越好,若是实用香柏木、胡杨木,还有额外的加成。

    李云手中的木锥,则是死木,就是彻底失去生机的。这种木头一般并不好找,枯木都能逢春,想要死的那么彻底也不容易。但这个镇子先前因为法阵笼罩,长期的侵蚀,死木反而很容易找。如今化作了利器,死神针,不过李云更喜欢另外一个不那么中二的名字,棺材钉,或者木楔。

    古老的棺椁是没有铁钉的,都是靠木楔完成锁死的步骤。锁死,锁定死亡,它的寓意和作用,都十分有特色,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赋予其毁灭的魔力,往往会获得威能的提升。

    狼在冲锋,李云并不急着出手,他能清晰的判断出狼在奔冲时的腿部发力情况,进而大略的预测其动作。

    加速、再加速,狼这时已经跑的很快,尾巴与身体拉成了一条直线,从房顶看,像是一根飞行的箭。

    很快,但还是不够!

    李云突然出手!

    在他的故乡,大部分战部的吸血鬼,都是投掷的高手,飞斧、链球、短矛、这些不行,但飞梭、匕首、钉锥,则是拿手好戏,后来这类打击方式被热武器代替,但作为一名老牌精英,他的投掷水平是第一流的,在血法术的协助下,那就是超一流。

    棺材钉自他手中飞出,以正常人的视觉,根本就跟不上那速度,仿佛是在瞬闪,这边一晃,下一刻就已经命中目标,只有空中猩红的血法术能量光芒,展示着它之前的轨迹。

    狮子搏兔,按照计划,他展露实力的机会不多,必须抓住每一次,让攻击显得既顺理成章、又有足够的震慑效果。

    于是这头奔冲的狼成了牺牲品。它并不是要真的冲击镇厅,而是留着余力,准备关键时刻身形急拐绕过。

    结果它一拐,正好挨了棺材钉,就仿佛对练过多次般配合默契。

    嗷呜!

    背高一米三,体重超过150磅的银嗥狼,被长不过30公分长,粗不过儿臂的木锥锁死在大地上,且形成了急刹立止的效果,就像被钉是一片落叶,那违反物理常识的一幕极显诡异,当然视觉效果也很是不错。渐散的猩红色光轨宛如无声的解说,让看到这一幕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狼嘶声惨嚎着,刨动着蹄子,这是源自生命本能的挣扎,但它在被选为牺牲品时,命运就已经注定。

    它的生命流逝的很快,表现为内部的枯朽,仅仅是几秒的时间,身体就干瘪的不成样子,再几秒,成了一头只剩毛皮的狼尸。

    更多的狼呲牙咆哮,试图发起冲锋。

    狼群和狼人一样,它们是谨慎的,但开战后,往往很英勇。

    这种英勇跟它们的坚韧一样,不是来源于荣耀,而是直指生存,每一次都是你死我活,没有对敌人留情一说。

    很不幸,李云也是这样的。更高明的是,他不仅具备生死之战的那种狠辣,还可以通过情绪调动,获得更加高傲的战意,即便封印记忆,这种特征仍旧被影射,

    他的身体伏低,双臂张开,手指间夹着更多的棺材钉,已经做好了群发的准备。

    树林方向传来雄浑的狼嚎,群狼呜呜的发出低吼,一脸不甘,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后退,一直退到镇墙附近才停了下来。

    一团青影从树林的方向出现,如同翻卷滚动的风,直到冲进到距离镇厅不足15米,青光散去,露出内里壮硕的身形,是一头狼人,身材高大,在身体没有绷直的情况下,都有两米六高,体重目测超过320磅,深青色的鬃毛,从额头到后脑到脊背再到尾巴梢,有一条银色的鬃毛线,毛发根根飒爽,极显威风。

    “我是牧狼者胡尔达,你是谁?”

    虽然声音比较粗,但李云还是听出了这头狼人是母的。

    同时,他也感觉到了愤怒的情绪,对方在努力压抑情绪,但还是七情上脸了,表露了出来。

    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好,他之前以为需要将狼人先狠狠修理一顿,他们才能比较直观的意识到战斗未必是更好的选择。

    如今看来,这群狼人中有较为聪明的,或许就是眼前这个狼人妞也说不定。

    他喜欢这个狼人妞,不是男女的那种喜欢,而是典型的见猎心喜。这狼人妞各方面的条件出乎意外的好,是有可能培养成战将的。

    他开始表演,拧着眉毛,带着几分傲慢,他道:“胡尔达?我从没黑圣者那里听闻过你的名字。还有,你身上的气味让我恶心。”

    胡尔达哼哼道:“同感,你身上的臭味让我作呕,我在林子里就嗅的到。你说的黑圣者是谁?**师伊凡?”

    “懂得设置语言陷阱,智商在狼人中算不错的了,可惜表情出卖了你。”李云心中有计较,傲慢中带着几分不耐烦道:“黑圣者就是黑圣者,**师伊凡是个什么东西?你连黑圣者都不知道,这说明你只是蝼蚁,让能说了算的上来说话。我要问问他,是谁给他的胆子,让他敢于阻挠黑圣者的大计划。”

    “我就是代表,伊瑞尔赋予我族巡查奔流河上游的……”

    李云直接打断:“小母狼,我已经受够了你那拙劣的谎言,你凭什么代表狼人?凭你那青色的毛皮?倒是很适合做毛皮披风。来吧,用战斗来解决问题。你胜了,黛娜?曼恩就是你的,输了,呵呵。”

    “等等!”胡尔达怒声道:“你究竟是谁?瑟维斯大师从来就没有提起过你这样的一个人。你是新招募的?”

    “哈!”李云哂笑一声。收起动作,抱臂于胸前,歪着脑袋,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着胡尔达,道:“原来你替瑟维斯效力。他显然是没告诉你,在夺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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