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煤堆旁,托德蹲下身,拿起一块煤翻来翻去查看一番。
再来到生火的炉子边,打开炉口的铁门,朝内查看一番。与农村一些古旧的复式取暖设备类似,朝向屋顶的烟囱有一块活动挡板,将挡板合拢,可以确保生火时,外界的风雪不会內灌,造成火种熄灭。
看一眼越烧越短、火苗近无的蜡烛,托德咬了咬牙,心里暗自寻思道,眼下除了这条路,好像也没有什么好法子了。
将一把麦秆塞入炉膛,用烛火将其点燃,再将煤块放入其中,用铁钎铺匀。接着关上炉子,抓起地面上干湿的泥土,将缝隙全部糊上。
做完了这一切,托德看着满是泥泞和煤灰的双手,听着炉灶中噼啪作响的声音,坐在了木桌上,呆呆的看着小窗外依旧猛烈的风雪。
能做的事情都做了,接下来只能等待结果了。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室外的暴风雪已经逐渐停歇,天色微微发亮,些许阳光透过兽皮投射进了房间。
睡眼惺忪的托德,在半梦半醒之间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
缓缓抬起头、睁开眼,他的脑中浮现出一个熟悉的化学名词。
二氧化硫。
猛然间惊醒的托德,甩动着昏沉沉的脑袋,赶紧站到了木桌之上,打开了蒙皮小窗,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好险!
刚才由于疲劳和困乏,居然不小心睡着了。
烧煤生成的一氧化碳,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产生碳氧血红蛋白,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由于无色无味,这一类的中毒根本无法察觉。好在作为燃料的煤块不是纯净煤,里面含有的硫化物燃烧形成了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气体,再加上平时在实验室中接触过各种化学气体的经历,及时将他从瞌睡中唤醒。
从小窗向外看去,太阳已经爬上了半山腰,被雪覆盖的山地反射着刺眼的金色光芒。视线之内,能看见一些穿过积雪露出顶部的树干,和一条结冰的小涧。再往远处,是被云雾环绕的群山。
如果是休假旅游,这一定是个风景绝佳的好地方。
但现在,托德更在意的是隔壁房间的动静。
寂静无声。
记得那两人说过,要在清晨进来处理尸体。
安全起见,还是再等待一段时间为好。
太阳升上了当空,雪地反射的白光刺的人睁不开眼睛。
算起时间,现在差不多应该八、九点了吧?
抱着赌一把的心理,托德打开了房顶烟囱的遮挡板,烟囱中、炉灶里积蓄的废气穿过通道,升上了天空。
又等待了一会儿,外面还是没有动静。托德憋住一口气,爬下木桌,举起铁钎在木门上试探着敲了两下。
没有回应。
手上加力,将木板敲开一个供单人爬行通过的小门,托德小心的跪下身子,穿行而过。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具死状凄惨的尸体。
驼背男子躺在一堆动物毛皮之中,嘴边流出了一滩呕吐物,皮肤呈现潮红但表情却没有痛苦,直接死在了睡梦中。
豹眼男子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看样子他半夜应该被二氧化硫的气味给惊醒了,但由于意识模糊、心肺衰竭,朝着门口爬了几米就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最后是在偏瘫、缺氧和心悸中痛苦死去。
用力抚平着胸口那颗剧烈跳动的心脏,托德强迫自己从尸体上挪开视线,趁着憋的一口气还在,跑到了房间的尽头,打开了被厚重毛皮遮挡的大门,让户外新鲜的空气重新流入了小屋。
一头扑倒在屋外的雪地上,顾不上冰冷的环境,托德一边用雪水擦拭着头脸和脖子,帮助身体加快血液循环,一边大口呼吸,加速肺部的气体置换。
好一会儿之后,总算缓过神来的托德,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先是回头看了一眼小屋,再站起身看向了远方。
托德所处的小屋位于一处荒凉的山丘上,从门廊上晾制的肉干和皮毛来看,这里的确是一间猎人的小屋。山脚下,依稀能看见一片炊烟袅袅的低矮建筑群,中世纪民居显眼的两坡顶和石砖墙让他更加坚定了穿越的判断。
站在雪地中,被寒风冻的四肢麻木的托德,有心想要回屋取暖,但又心有余悸。
最终他鼓起勇气,重新爬上了台阶,进入了猎人的小屋。
屋内的空气让人还有些胸闷,硫磺的味道还未全部散去,但对比之前已经好了许多。
将注意力故意放在其它地方,强迫自己不去查看尸体,托德从地上捡起了一条皮裘,披在了身上,总算保住了身体内不断流失的温暖。
打算转身离去的托德,借着大门透进的光亮,无意间发现了适才皮裘所在位置处,有一道细细的缝隙。趴下身子,将周遭其它杂物挪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暗门和一个铁环拉手。
一句话顿时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那没有办法,谁叫他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
第3章 好奇心()
将一段燃烧的木头扔进了暗道,刚刚死里逃生的托德,提着铁环拉开了地门,确认了地窖中氧气充足后,踩着木阶来到了最下方。
点燃了墙壁上浸过油布的火把,托德先是环视了一圈。
地窖并不大,五米见方。四面的石壁涂抹了灰浆,并用木料简单加固过,在顶壁上还设置了原始的通风管道。在地下如此坚硬的石灰岩层里,挖出了如此大的空间,并做了这么精心的布置,很显然,当初挖设此处的人想必是费了一番大功夫。
但地窖中存放的东西,却让托德有些失望。
圆白菜、胡萝卜、莴苣、鹰嘴豆、大蒜和一袋小麦粉。
将蔬菜翻找了一遍,一无所获的他,把视线放在了剩下的那袋小麦粉上。
如此大费周章的工程,应该不会简单的就是为了存放一堆蔬菜,否则也不至于被人发现后直接选择灭口。
艰难的拆开布袋封口,双手朝里探入,托德摸到了一个坚硬的物体。双手抓住边角,用力向上提拔了数下,埋在小麦粉中的物体居然纹丝未动。
这玩意真够沉的。
将袋子躺倒,再把袋中的小麦粉用手扒出来。内里的事物终于露出了真容,一个四十公分长、二十公分宽的小木箱。将木箱上的残留的小麦粉抹去,一个细小的的锁眼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看着锁眼有些发呆的托德,盘坐着腿在原地思前想后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顺着木阶再次爬上小屋的地面。
托德咬住了牙齿,看向了地上的两具尸体。
木箱的钥匙极有可能就在他们的身上。
接触甚至是解剖尸体这种事情,在前世里他倒是做过,但那都是纯学术研究性质的工作,现在要把手伸向自己间接杀死的人类身上,心里说到底还是有些抵触。
一阵心理交战后,托德的好奇心最终占据了上风。
将手尽量伸长,头朝后仰去,在受害者的身上摸索了很长时间,他终于在驼背男人的腰间找到了一铁环的钥匙。
重新回到地窖,接着火把的光,将钥匙一把把翻过去,总算看到一把与锁眼大小近似的。
托德轻手轻脚的将钥匙插入锁眼,顺时针一扭,只听锁闸内咔嗒一声轻响,锁开了。
朝内一看,他终于明白木箱为何如此沉重了。
原来里面不仅堆放了缓冲用的沙袋,还放置了一个铅块打造的圆柱体黑匣子,匣子分为上下两部分,严丝密合在一起,看不见任何锁孔,只有正面安装了十六个铜制六面滚轮,滚轮的每一个面各有一个字母,十六个滚轮各不相同。
“c、r、h、d这是英文字母?这个世界也有英文字母?看这个排列字谜锁吗?”
托德在前世里,曾经在博物馆看过类似的物件,每个滚轮的每一面都有一个字母,只有滚动到正确的位置,合成一条密码,才能打开。
这种字母锁在一般人眼中看来,极为繁杂,但其实是有规律的。
比如,e、t、i、o、a、n是最常用的字母,出现的频率最高;音节的拼接、元音辅音的组成也是有迹可循的。
但有个前提,开锁答案不能是毫无意义的字母拼凑。
上一世中,称作夏尚的灵魂,就常常沉浸在学术研究中忘却了时间。到了托德的身上,这个特点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不知不觉间,四面的石壁上已经被炭笔写满了字母的排列组合,托德也已经基本确认了答案的几个特征:一、答案是一句话,也可能一个词语组合;二、从字母和排列来看,答案的文字归属于拉丁语。
“casas十六个字母,这排列好熟悉”托德脑中冒出了一句话:“esmorimur向死而生,拉丁文谚语,不过把这句话标注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将滚轮调整到了正确的位置,实心铅柱的上半部挪动了几毫米,裂开了一条细缝。
用双手再挪开上半部分,一根十公分长大拇指粗细的闪亮铜管出现在了他面前。
破除了层层阻碍,托德将最后的成果小心翼翼的拿了出来。
拿到了光亮中细细查看一番,铜管很轻,几乎没有什么重量,筒体材料应该是手工打磨,做工极为精细,在火光的照耀下,隐隐能看见淡淡的浮雕。
人一旦满足了生存的最低层次需求,好奇心将成为世间最可怕的事物。
这种好奇心甚至可以让这具身体中的灵魂,无视前世科研工作中,常常念叨在嘴边的安全守则。
第一条,也是最关键的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以谨慎保守的态度对待一切未知的事物。
吧嗒一声,扭开了铜管上方的盖子,托德将眼睛看向了铜管的内部。
一阵灰白色的烟雾从里面释放了出来,扑在了他没有任何防护的眼部。
“啊!啊!!!”
如同火焰一般灼烧的感觉,从眼球角膜顺着视觉神经烧入了大脑。
一把丢开了手中的铜管,托德捂住双眼用力擦拭着,却丝毫无法减轻头部火炙般的疼痛。那感觉就像是把整颗脑袋放入了高达数千度的熔炉,烧化之后放在铁砧上被巨锤反复敲打。
将自己的头颅用力撞向石壁,额头裂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口子,鲜血顺着脸颊滴落在地,却丝毫无法减轻他头部的疼痛。
双手在地上不停地摸索着,身体却被杂物绊倒在地,托德的手胡乱向前抓去,无意间抓到了几颗大蒜,下意识地将其掐碎,并揉向了双眼。
蒜瓣汁液带来的酸辣痛感,给他的眼睛带来了新的苦痛来源,但却冲淡了一丝丝大脑中的疼痛。
为了缓解脑中的剧烈痛感,托德从地上摸索了更多的大蒜,将蒜瓣捏碎,蒜汁滴入眼睛,蒜泥塞入了口中。
这样的动作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浑身如同火烧的他失去了意识,趴在了地上闭上了眼睛。
当托德再次醒来时,眼前一片黑暗,身体丧失了一切行动能力的他,迷糊中感觉到有人移动着自己的手脚。
用最后的力气移动着嘴唇。
“谁?”
有一个浑厚的声音对他说道。
“小家伙,我叫哈金斯。”
第4章 欢迎成为异种的一员()
“上帝赐予你快乐,我的女儿”(歌声)
“让万事充满希望,无事令你惊慌”
“回想当初金色年华”
“从牙牙学语到茁壮长大”
“我的女儿,披上了美丽婚纱”
“噢,天赐福音,带来舒适与喜悦”
“女儿已经长大,今天就要出嫁”
“哈金斯!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唱了!”被层层布纱蒙住了双眼的托德,躺在四轮平板木车上,用双手捂住了耳朵,向头顶的驾车人发出了严正的抗议。
伴随着咕咚咕咚的木轮转轴声,浑厚的男声从前方传来:“哈哈哈哈!小家伙!我的歌声当年在村子中可是出了名的,能让大雁收翅,让野兔驻足!”
我看是你的嗓子能把大雁吓得尿失禁,把野兔吓成帕金森吧?
带着这样的腹诽,托德微微抬起头,指着眼前的纱布,向哈金斯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把这玩意儿给摘下来?!”
“你现在就可以试试,但我不保证你的眼睛会没事。”
无奈的放下胳膊,托德又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
“去属于我们的地方。”
“到了地方,你会怎么对付我?”
“小家伙,那得取决于你自己。”
将头重重落在了车板上,托德放弃挣扎般的将身体摆成了大字的形状:“好吧,为什么每次你都给我一样的答案?”
带着善意的调侃,浑厚的声音再次响起在了耳边:“好吧,为什么每次你都要问我相同的问题?”
向着对方比了个中指,赌气似的翻了个身,感受着身下颠簸不平的道路,托德回想起这几天的遭遇。
从地窖中被带出来到今日,已经过去了七天。前三天都是在昏迷中渡过的自己,第四天醒来时就躺在了这样一辆马匹拉动的平板车上。之后的这段时光,这个自称哈金斯的男人就一直带着自己在赶路,就连吃饭睡觉甚至便溺,都不离马车三步。这么长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好转,即便偷偷掀开纱布,能见的也只是一片黑暗,唯一可以稍作安慰的是,大脑中的疼痛慢慢在褪去。
询问过数次,虽然对方没有告知方向和目的地,但通过光照温暖改变的方向,能够分辨出马车是一路在向南行进。
中途不是没有考虑过逃走和躲藏,但一来,像自己这幅样子,即便能够脱身,如盲人般行走在这陌生的大地上,无外乎自寻死路;二来,通过与哈金斯的数次对话,依稀能感觉到这个男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
关于猎人小屋中的那两具尸体,哈金斯从头到尾从没提过,托德自然也不会傻到主动提起这件事情。二人在这个话题上,保持了极有默契、心照不宣的沉默。
接下来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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