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暖男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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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暖男有春天-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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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有自知之明。”林书南说着,拿起我手边空了的杯子,“要喝什么?奶茶还是咖啡?你今天已经喝了几杯咖啡了,还是换点别的吧。”

    我抬起一只手:“红茶,谢谢。”

    “弄得我像你保姆一样。”林书南一边嘀咕着,一边拿着杯子走出去。我回头看看他的背影,轻轻一笑:“我又没逼你。”

    一月底的时候,袁芊骊的病情又进一步恶化了,原先她只是无法下床,情况好的时候还可以坐起来看看书。但是现在,她却只能彻底躺在床上了。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林书南正在去医院的路上,就接到了玄晓之打来的电话。

    “晓之可真是上心呢。”林书南说着,把手机揣进口袋,随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一天终于来了。”踏进医院的时候,他说。

    我们走到病房的时候,玄晓之正靠在门边,说:“你们可算来了!”

    “情况如何?”林书南说。

    “生命是没有危险,但总还是不太妙,而且她好像有话要跟你说。”

    林书南和我一前一后地跨进病房,我轻声对玄晓之说:“辛苦你了。”

    “不,这是赎罪。”她说。

第113章 伤别离() 
袁芊骊躺在床上,脸色白惨惨的,像生物实验室里的骨骼标本。林书南走过去,轻声问道:“现在感觉如何?”

    她喘了几口气,说道:“我没有多少时间了。”

    林书南的手在身侧捏成了拳头,但他什么也没说。

    “我想回一次故乡。”袁芊骊说,“可以……吗?”

    “当然!”

    袁芊骊的嘴角微微勾起,但我不知道那能不能称作是笑容,她用微弱得几乎难以分辨的声音说:“那是我唯一的愿望。”

    “我会带你去的。”林书南说,“你想坐飞机,坐火车,还是……”

    “火车,两个人。”袁芊骊说,“很小很小的时候,一直幻想和自己的白马王子一起看风景,可是后来我就忘了那种想法,这些天才想起来。”

    “我不是白马王子。”林书南说,“这也没关系吗?”

    “傻瓜。”袁芊骊说,“是谁都没关系。”

    “那么,我们……明天就出发。”

    那天的之后,林书南一直在忙着准备行装,他几乎忘了我的存在,当然也忘了玄晓之的存在。我和玄晓之待在医院病房里,看他急急火火地冲出去,过一会儿又急急火火地扛着一个大包裹冲回来,一边清点东西,一边打电话给旅馆订房间,忙得不亦乐乎。玄晓之说:“这是他们最后的二人世界了吧?”

    “别说晦气话。”我说。

    “我只是在说实话。”玄晓之说,“事情总该有个完结的。”

    我看着林书南清点包裹里的东西,玄晓之说:“这里好像没什么我们能帮上忙的事情,到会议室去吧。”

    我点点头。

    我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在这种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上去做怎样的事。也许对林书南来说,袁芊骊终于有了一件想要完成的愿望,那是天大的好事。因为他终于能为芊骊做点儿什么了,尽管这一天来得实在有些晚。

    “我估计他们得去个五六天的。”玄晓之说。

    “嗯。”我说,“只希望路上不要出事。”

    “只是没想到,芊骊最后的愿望竟然是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玄晓之幽幽地说,“到最后,她还是不爱任何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没听见她说吗?‘是谁都没关系’。”玄晓之说,“如果她还有力气站起来的话,自己一个人去也没关系,她只是想回忆一下曾经的感觉罢了。只是恰巧,有那么一个愿意帮助她实现这一想法的人。”

    “你这样说未免太残忍,对书南对我都太残忍。”我说,“并且把她说得太坏。”

    玄晓之摇摇头:“才不是呢。你没意识到吗?书南在对芊骊的感情中那么纠结,全是因为芊骊从来既不向他索求,也不对他付出。没有互动的感情,靠得再近也是单相思。现在他最后能为芊骊做一点事,对他来说是再好不过。”

    玄晓之抬起头,望着贴在墙上的广告,说:“他走了你会不会很无聊?”

    “也许。”我说,“……应该不至于,我会忙着复习吧。”

    “呐,下个周末就是我们办的晚会了。”玄晓之说,“你会来捧场?”

    “我希望会,如果我没被学习压垮的话。”

    我们看见护士从门外走过,脚步匆匆,也许又是哪个房的病人出了事。不过那不是袁芊骊所在的方向,所以我也懒得去关心。

    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林书南出来,待我再去病房看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袁芊骊也已经不见了,我掏出手机,才看见他五分钟前给我发的短信。

    “我得离开一段时间了。”信息里这样说,“抱歉。”

    “可真是够急的。”玄晓之说。

    他没说我该去哪里,但是,我想我不能一个人住在他家里,那是鸠占鹊巢。看来,我沦落到得一个人去住宾馆的地步了。

    “希望能平安回来吧。”玄晓之说,“那么,我们也不必待在这儿了,各回各家吧。”

    她还不知道所罗门的那档子事儿,我突然有种强烈的,想把这些天发生的事一吐为快的冲动。不过我还是忍住了,那些事儿,不提也罢。

    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玄晓之说:“祝你复习顺利!”但是我有一种不会十分顺利的预感。其实我现在根本不愿去考虑复习这回事,从医院那种充满生死的地方出来,会让人感觉那事儿根本不重要。

    不管怎么说,我得去找个住的地方。哦不,在那之前,我还得先把四条狗从林书南家里弄出去,不能让他们一直待在没有人的屋子里。

    然而,当我走近那幢房子的时候,竟有一种悲怆之感,它是如此地熟悉,熟悉到我可以闭着眼睛走进去而不用担心撞到什么,但是那不是属于我的地方。也许我应该感到幸运才对,因为这个不属于我的地方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接纳了我,并给我以温暖如家一般的感觉。

    一开门,四条狗扑上来,热情地围着我打转,我把门敞开,说道:“回到街上去吧,你们又得风餐露宿一段时间了。”

    狗们对这整条街都是熟悉的,所以他们并不觉得住到外面去有什么不好,一只接一只地冲出门去。我走进屋,查看屋子的情况——二楼的窗子大开着,燃气和电力总闸都没有关,桌上放着吃到一半的饼干。如果我不来,林书南是不是就把屋子这样扔着就走了?这家伙啊,也真是不怕遭贼。我叹口气,把屋子上下的门窗全部锁好,各种闸门也关了,食品也收了起来。

    但我不想走,我想我或许应该把屋子打扫一下,尽管它挺干净,并无打扫的必要。我觉得我只是不舍得离开这一熟悉的地方而已。我看着沙发上的一道划痕——那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零食的时候苏珊过来和我抢食,才把沙发划了这一道。茶几上的凹坑是林书南帮我端奶茶的时候失手砸出来的,地上白白的痕迹,是那天我不小心穿了没有干透的拖鞋留下的。那时候林书南还说我“神经大条”来着。

    我一扭头,看见墙上的钟,现在已经挺晚了。我可真够矫情的。我对自己说,原本我并没有打算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又有什么可不舍的呢?到底是生活对我太优待,把我给宠坏了。而且……而且在这种时候我最担心的不是袁芊骊的病情,而是那种平静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种想法也是有够自私的。但是,转念想想,袁芊骊的生命快到尽头,这是既成事实,似乎为了她过于担忧也显得不甚超脱……我靠,想什么呢我,这是在这儿胡思乱想的时候吗!

    罢了罢了,还是走吧!在这里多待一分钟,就能让我多瞎想一分钟,我看我还是赶紧去找住处要紧。

    我在那天和林书南住的宾馆门口犹豫了很久,想想还是放弃了,要是服务生小妹还认得我,那就够尴尬的。而且我不想在这几天里回忆起关于林书南的事。

    原来的住处呢?可以回去吗?既然所罗门被抓进去了,我便不用担心见到他不爽,倒不如回去住的好。在那里,我也好找回原来的生活状态。

    于是我走上了那条熟悉的路,终究还是要回那个熟悉的地方呵,虽然那不算是个好地方,但多少是有些亲切感的。我穿过大街小巷,绕过一个路口,知道再前进几步我便能看见那扇熟悉的门,然而,我跨出一步,便愣在当场。

    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儿,正如他曾经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一起上学一样,他就站在那儿,和以往一模一样,将手插在口袋,眼睛扫视着路边的花草,时不时看一眼门口。

    书南!

    我几乎叫喊出声,但我没有。这不科学,他不应该在那儿!我闭着眼睛狂奔过去,一头撞进他的怀里,然而却什么都没有触碰到。

    睁开眼睛,周围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活物,只有路灯昏暗的光,将草木照出一片惨绿。我仰起头,深吸一口气,一股寒意遽然涌进胸口。天空阴沉沉地,几点凉意刻在脸上,下雪了。

    那是幻觉,全因我中毒太深。而这一切痛苦,全是我的错。我开始想袁芊骊的故乡,想她如何依偎在林书南的怀里回忆从前。我不敢说我不嫉妒,却更不敢说我嫉妒。好奇怪,好……奇怪。林书南和我亲近是因为芊骊,而芊骊压根儿不爱他,可她却又成了我们更近一步的阻隔。这种关系,真的很……奇怪。

    谁的错?我的吗?也许我自以为无过,其实早就当上了第三者。芊骊的吗?她不爱任何人,却任性地没有将林书南推开。书南的吗?他还爱着芊骊的时候,却又告诉我他不愿失去我。还是说,用那句很经典的话:错的不是我们,是世界?

    我不知道。我放弃了寻找住处,在夜晚的街道上踩着雪水,漫无目的地走着,像一条迷路的狗。

第114章 又见七夜家() 
从第二天开始的三天里,我几乎每一分钟都泡在了学校的自习室,晚上自习室关门,我又泡在咖啡吧里。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聚精会神地学习过,尽管如此,我也并不觉得疲累,我仿佛忘记了累是什么感觉,厌倦又是什么感觉,我只是不能停下来。

    这样持续三天之后,我终于累了,我走路都可以陷入半睡眠状态,坐在桌前对着笔记本,眼前就如做梦般闪过种种熟悉的画面,却又完全捕捉不住。回过神来时,只觉得若有所失的怅然。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察觉我有什么不对,尽管我在半睡眠状态下和别人对话,可是看起来,我并没有变得反应迟钝,也并未语无伦次,我的大脑只是在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方式运转着。

    但是这终究是不行的。第五天时我这样想,因为一点儿事情就被压垮是不对的,我得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林书南不在,我就像从未认识过他一样生活……哦,不!我自从第一次来到这里就认识他了!

    我翻看日历,想重新梳理一下近期的事件。得参加个学生活动什么的。对了!鹿鸣诗社的晚会呢?好像,好像就是今天啊!

    晚上我非常准时地坐在了小剧场,然而我忘记了玄晓之向来以不准时而闻名。我在那儿以半梦半醒的状态坐了整整有半个小时,她才终于出现,当然,一出现,又是满场的尖叫和欢呼。我身边的男孩甚至激动得从椅子上跌了下来。我毫无同情心地睨着他,小声嘀咕道:“无聊的人类。”我在一群激动的人里不动如山,看上去像个异类。

    她只是微笑,对这所有人点头,露出“对不起我又迟到了”的抱歉表情,旋即退到了一边。有人拎着话筒,大喇喇地从幕后走上来,我吃惊地发现,那个人竟然是苗嘉木!

    “他是谁?”观众中有人小声地交流,有人回答:“是主持人吧?”

    “鹿鸣诗社的首脑级人物我都认识,没记得有这么个人啊?”

    “是新来的?”有人小声嘀咕。

    我惊讶地望着台上,虽然窃窃私语的声音十分明显,但苗嘉木好像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淡淡地清了清嗓子,说道:“承蒙大家厚爱,以及,对晚会的延迟表示诚挚的歉意……”

    剧场内安静了一些,灯光暗了下来,只留下打在舞台上的灯。这个开场似乎普通一般,不过,还是有激烈的欢呼声爆发出来。

    但很快,我认识到苗嘉木是有这方面才能的,虽然刚上台时多少有些拘谨,但是他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进入了状态,回到了他平日里活泼顽皮的样子,那使得剧场的气氛变得分外活跃了起来。玄晓之果然是够聪明的,她知道如果自己做主角,恐怕会让剧场的气氛变得如同朝圣一般,又或者同粉丝见面会一般,然而这是个晚会。

    我坐直了身子。

    之前一直浑浑噩噩的脑袋此刻总算是清醒了一些,也许这一场晚会能够让我的生活有所改观。我这么想着,集中精神看着台上。诗社所举办的活动,当然主题是诗歌,但是也加入了和诗歌文化相关的舞蹈、音乐等。我发现这学校虽然默默无闻,却也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我没有白来。

    玄晓之说话的时候,还有苗嘉木说话的时候,我有时会感觉他们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过,只是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

    倒数第二个节目,是吉他弹唱,台上站着三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弹着吉他,似乎自己也沉醉其中。玄晓之从台上走下来,将事先准备好的小礼物分发给大家,于是台下乱作一团。我淡定地坐在原地,望着那些争抢礼物的人们,过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我旁边的人也没动。

    我一回头,发现最开始坐在我边上的人已不见了,而现在坐在那儿的人,是肖恩!

    “你也来了?”我说。

    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哎呀,我刚刚来晚了,急着坐下,都没发现边上是你。”

    “我也是刚刚才发觉你坐到边上来了。”我说,“怎么,你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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