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暖男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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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暖男有春天-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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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很久,没有等来校医,终于到了天色渐晚的时候,林书南忍不住抬起头,对我说道:“再等下去,我觉得我都得在这地方过夜了。”

    “算了。”我说,“回去吧。”

    他如蒙大赦一般站起身,我把笔记本放进包里,我们一起走出医务室。

    天空已经变成了墨蓝的颜色,晚霞也只剩下最后一抹红,我们沿着回家的路,缓步前行,他在前,我在后。严格来说,这不是回家的路,只是“回屋”罢了。

    “有什么需要的话,打电话给我。”分开的时候,我说。

    “你为什么要这么热心?”

    “因为你是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傻瓜,而我,比起什么都能做到的强者,我更勇于接近像你这样的傻瓜。”

    “哦,你那么善良?”他说。

    “不,跟强者在一起我会嫉妒。”

    晚上,我在网络上问他情况,他有点爱理不理的样子。他宁可天南海北地聊,也不愿和我谈及伤口,当然更不会喊疼。就像往常一样,“夹心饼干”躲在网名背后,发生着我所不知道的各种事,我能感觉到,他告诉我的事,就像明星的微博一样,经过了精挑细选。现在想来,正是因为这样,他早就看出来我就是燕麦粥时,而我却对他是“夹心饼干”的事一直蒙在鼓里。我想起了夹心饼干的另一个特性,那就是,从外面看到的是饼干,夹心只露出来一点点儿。

    这一周,我一直都在忙着复习高等代数,因此也没有时间下厨做饭,因此,羽鸟十香没了从屋里跑出来蹭饭的机会,露面的次数就更好了,千易贤倒是十分开心,似乎每天都要说一遍“反正中国菜也就那么点东西”,于是我每天至少给他一个爆栗。到周末的时候打开冰箱,我发现里面塞满了软饮料、冰激凌,还有少量速冻食品。

    看来是该去采购了……

    斯佩德镇最大的购物中心位于城南头,名叫“玛雅”,玛雅购物中心,我原本打算在刚来的时候就去采购一些东西,结果刚来第二天就进了医院,后来忙于开学的事情,也就把采购给忘了。

    购物中心很有派头,远看上去,像一块巨大的奶酪,因为这里大型屋舍很少而十分显眼。我走进去,右转,踏上自动扶梯,扶梯边上的墙,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广告。

    西式快餐、中式快餐、智能手机、运动饮料……咦?

    这广告上的人怎么这么眼熟?

    我看了旁边的字,这是这家购物中心的老板,名叫……七夜雄治。想起来了,七夜雄治,林书南的父亲,也就是我那天在医院楼下看到的中年男人——没错,体态也好,谦恭又严肃的神情也好,就连那副金丝边眼镜,也是一模一样。

    能够拥有这么大一家购物中心的人,想来应该是个巨富,难怪,那些天送到医院的慰问品,有不少都相当高档。

    购物中心里有大型超市,也有小商铺。我在超市选了几乎能压塌购物车的东西,走向收银台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跃入眼帘。

    羽鸟十香。

    我不知道那个宅女原来也会在外面打工的,我走过去,她异常淡定地扫了我一眼,异常淡定地扫码,结账,好像她根本就不认识我一般。这女孩平时在屋里就是一副淡定帝的模样,在外面倒是一样的。

    我推着车刚走出收银台,还没走几步,就听到后面一声暴喝:“你怎么搞的!”(这句是韩语)

    我回头,看到站在收银台前的人,不禁愣了一下,李新觉?

    不,不对。虽然这个人跟李新觉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光看外貌,说是同一个人绝不会有人怀疑。但是,他们的气质太不一样了,李新觉一向是礼貌的、友好的,而这个人,却是一脸的乖戾,好像恨不得横着走路。除非李新觉患有精神分裂症,否则,那个人绝不可能是他。

    这个酷似李新觉的人又大骂了几句什么,我大致听明白了情况,原来,这个“李某人”在付钱的时候,不小心把一瓶饮料碰翻了,由于是玻璃瓶装的,敲到地上就碎了。这原本是他自己的错,可是他却怪到了羽鸟十香的头上,破口大骂起来。

    羽鸟十香依旧淡定地说:“抱歉,这个东西我们不能陪。”

    “你给我过来,到收银台这边来。”那个无赖说道。我深度怀疑,一旦羽鸟十香过去了,就会被对方来一个过肩摔什么的。我松开购物车,退回去几步。

    羽鸟十香淡定地绕了过去,并且,无赖刚刚伸出手,还没有来得及做什么不该做的事,就发出了嗷的一声惨叫,因为羽鸟十香抓住了他的手背,狠狠地拧了过来。照那样子看,不脱臼已经是很幸运了。

    “斯佩德镇痞子界的小头目,李新民。”羽鸟十香用毫无波动的语气说,“我们老板曾经说过,不能让地痞无赖进入购物中心,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我……你们这是歧视!赤果果的歧视!”

    李新民吃了这一亏,面子上挂不住,连购物车也不要了,直直走出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回头瞪我一眼,说:“看什么看!那怪物欺负我,我可以欺负你!”

    我朝他“友好”地一笑,突然一闪身,站到了他的背后,他吓了一跳,大概又想到刚才的惨痛经历,赶紧加快脚步,马不停蹄地溜了。

    这天晚上,我做了宫保鸡丁来犒劳我的怪物室友。

第12章 吹蜡烛许愿什么的根本不靠谱() 
高等代数的小测验,我险险地挂在了及格线上。将笔记本交还给林书南的时候,我说:“作为回报,我请你下馆子。”

    “哦。”他说,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然后他马上又抬起头,说:“正好,有个事情问你。”

    走在去饭馆的路上,我问他:“你有什么事问我?”

    “是说,女孩子过生日,送什么好?”他说,然后马上又摸摸下巴,“不对,你和她不是一个类型的,好像问错人了。”

    “送你女朋友?”我说。

    “没错。”

    “我倒是觉得,如果是心爱的人,不管送什么都会开心的吧。”我说。

    “那你收到过什么心仪的礼物?”

    “我没有心爱的人,所以谈不上什么心仪不心仪的,不过,十三四岁时候收到的枪模倒是不错的。”

    “我果然问错人了……”

    “所以说嘛……最终还是要看你女朋友喜欢什么,是不是?”

    “她几乎无欲无求。”林书南说。

    “那就挑你喜欢的得了。”

    林书南点头:“看来得去购物……真是,这镇子太小了,买不到什么好东西。”

    我们走进学校附近的一家小餐馆,找位子坐下。看菜单。

    “说到购物,这镇上最大的购物中心,是你父亲开的吧?”我说。

    他瞥我一眼:“是。”

    “你打算去吗?”

    “不太想去那个地方。”他说。

    我笑笑,说:“如果有什么是在其他地方买不到的,我可以帮你去带,不过要加付50%的跑腿费。”

    “跑腿费要50%!”

    “谁让你自己不愿去呢?”我说,“让你事儿多!”

    他赠我一个白眼,自己点了面条,我也点面条,不过是辣味的。这小镇上,没有什么比较高档的餐厅,像这样的小店面,倒是做得挺正宗。中午时分,馆子里人不少,男女一起的,多半都是情侣。

    “要是让你女朋友知道我们一起吃饭,她说不定会误会。”我说。

    “她知道你的。”林书南说,“知道你就是那个为了看热闹把自己坑进医院的傻瓜。”

    “靠……”

    林书南得意地看着我,我说:“既然她知道我,我就得对她的生日表示点什么……唉,又要破费了!”

    “你关注的重点不对吧!你的话什么都不送也没关系的,反正她也不会在意。”

    “那也得有所表示……具体日期是几号?”

    “9月30日。”他说。

    “很近了。”我说,“那天得上课啊……你翘课去看她?”

    “不,之前的双休日提前去。”

    “哦,对了,既然要送东西,我得知道她的名字才行,不然不好写礼品卡。”

    “袁芊骊。”他说,用手指在桌上写下名字。

    我抽出空来,去小商店买了一副made in china的羊绒手套。九十月之间是天气渐冷的时候了,我觉得自己这礼物买得还算应景。手套上有白色的小狗图案,这是随便选的,因为……我其实对同龄女孩的品味也知之甚少。

    手套托林书南带给她,林书南回来的时候,也带来了她的答复纸条。

    “谢谢你的礼物。”第一行写着,字体清秀,但是字写得很小,像是害羞一般地缩成一团。

    第二句:“饼干君跟我说起过你的事,我觉得你是个有趣的人。”

    第三句:“他那个人脾气有些古怪,所以朋友不多,希望你能多包涵他。”

    “喂,她叫你饼干君哦。”我说。

    “一向是这么叫的。”林书南答道。

    “还有第三句,感觉像是老妈把儿子托付了出去。”

    林书南苦笑着摇了摇头:“她自己可比我更需要担心。”

    11月23日是林书南的生日,我帮他庆祝。这不是因为我们有多熟,而是因为除了我之外基本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日,他的父母也不打算出现。

    晚上,我去了他住的地方,和我不同,他一个人租一整间屋,因此屋内看上去有些空空荡荡的。我带去了蛋糕和饮料,但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冰酒。

    “上好的冰酒。”他说,“可是总没有机会喝。”

    “先说清楚。”我说,“我可不容易灌醉的,如果你想借机灌醉我的话,你自己会死得很惨。”

    他斜我一眼,说:“得了吧你!”

    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把瓶塞拔出来,果然是上好的冰酒,散发着一股蜂蜜似的清香,斟上一小杯,将酒杯轻轻晃动,便可看到酒泪缓缓流下。

    “果真是高档货。”我说,“你喝真是浪费了。”

    “彼此彼此。”他说。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打量屋内的环境,他住的地方虽然大,家具却很少,因此显得十分空旷。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可是甚至连餐桌都没有,客厅里也没有电视,只有茶几和沙发,墙上没有墙纸,只挂了一幅抽象画。

    他说吹蜡烛这个程序太过麻烦,干脆省掉,于是我们直接切了蛋糕,一边吃蛋糕,一边喝酒,我还从来没经历过这么特别又寂寞的生日。因为没有其他东西,所以酒喝得很快,不一会儿就干掉了两瓶。

    “你真的不用吹蜡烛许愿吗?”我说。

    “那是迷信。”林书南说,“从小到大,不论是吹蜡烛许愿还是看着流星许愿还是把许愿卡挂在树上,反正这些形式的许愿从来都没有实现过愿望。”

    “你到底许了多么有野心的愿望?不会是想变成火星人吧?”

    “哪里,我没那么大野心。”林书南说着,掰着指头开始数,“主要有五大愿望:一,上清华北大;二,永远是中国籍;三,屠美灭日;四,有一对让自己满意的亲生父母;三,能够让养父母自豪。”

    我盯着他,说:“你喝醉了?”

    “没有。”他说。

    “那你可别后悔对我说了这些。”

    他抬起头瞪着我,我被他炯炯有神的样子弄得有些发毛,说道:“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燕麦粥。”他叫了我的网名,“你当我是朋友吗?”

    “也许,我不确定怎样算是朋友,但是你的话应该……虽然是个怪脾气,不过你女朋友都叫我多多包涵你了……”

    “嘟噜~”

    我们两个的手机同时响起,我们对视了一眼,一般这种时候都是学生会的事情。

    果然,是柳泉发来的讯息。

    “明天上午九点,到006集合。学生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关于秋学期期中考试的问题。”

    我们互相对视。

    “秋学期考试,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第13章 随身带照相机是个好习惯() 
是了,秋学期考试上星期就全部结束了,现在应该是批卷评分阶段,我们第二天一早到006的时候,只有柳泉一个人在。

    “发生了一起奇迹般的事件。”柳泉淡然地说道,“建筑系大二三班的孙小美同学,明明完成了试卷,并且离开时按照要求把试卷摆在桌上。但是后来批卷时,谁也没有批到她的卷子,她的试卷失踪了。如果没法查清情况的话,就得按零分处理,所以小美同学十分着急。”

    “试卷消失?”林书南不以为然地说,“说不定是她自己啥都做不出来,只好把试卷藏起来,用这样的方式想混一个及格。”

    柳泉摇头说:“我们调查过,孙小美同学向来学习认真,头脑也聪明,应该不至于这样。”

    “也是监考老师太无谋了。”我说,“如果不是让同学们把试卷放在桌上他去收,而是在同学们离开考场之前有监考老师把试卷收齐点过,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林书南沉吟了一会儿,说:“那么现在我们列一下有几种可能性。”他虽然来的时候口口声声说对学校的任何事都毫无兴趣,现在却积极起来。

    柳泉从抽屉里拿出纸笔,写下:1、卷子被其他同学不小心带走了。

    “这可麻烦了。”我说,“这样的话就很难排查。”

    “二、可能是监考老师收卷的时候弄掉在地上了,然后被清扫卫生的人弄走了。”林书南说,“这个……如果要查清楚,就只能翻垃圾桶了,毕竟清扫卫生的人不一定记得。”

    “而且掉在地上,可能是在教室里,可能是走廊上。”我说,“麻烦大了。”

    “这些都是‘意外’方面的考虑。”柳泉说,“若是有人有意为之,就……”

    “哦?教授故意弄丢试卷,好给她个零分?”我说。

    林书南摸着下巴,说:“你太不了解人心了,教授哪有那闲空管学生的分数?我看多半是学生之间互相嫉恨,就有人使了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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