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声音久久的在房间里回荡,直至很久以后这才开始消失。楚风和陈局长对视一眼之后,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楚风,这件事我估计会给你带来不少的麻烦!所以,我建议你现在就回去。”
陈局长听到刚刚的黑雾竟然这样说,那估计楚风是凶多吉少了。他恨就恨在他自己会喊楚风过来,不然也不会这样。
“陈局长,这件事可没有刚刚想的那么简单。这个黑雾好像是有人故意安排似的。我刚刚看了很久,这个黑雾并不是被害者被杀时留下的。而是后面有人动了手脚,所以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楚风讲了很久,这才说完。
“什么?你是说?”
陈局长发现,原来是他自己的判断出现了差错。如果真的是哪样的话,那么就可以断定这团黑雾的目标其实是楚风。
“嗯嗯。所以说,无论我在哪里?它都会找到我。”
楚风知道,刚刚的那团黑雾不过是想给他一点警警示。但是,又是谁能有这样的手段呢?更何况这不是一般的修真者所为,有可能背后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势力。
第三百八十三章让位()
“楚风,那你该怎么办呢?”
陈局长出于对楚风的安全考虑,现在也突然变得紧张这样。按理说他作为一个警察,处理案件已经有十几年。见楚风这样,他自己也会跟着紧张起来。因为这是他一次,看见最危险的一次。
“对了,局长。这些人一般都死在什么地点,可否告诉我详细一些?”
楚风倒是不信这个来历不明的修真真的有那么厉害,只要他一现身。就可以凭借他自己的实力杀了他。
“我想起来了。这些人死前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都在凌晨三点钟出现在微茫天益广场!”
“我知道了,这件事就让我办吧!”
楚风想起了微茫天益广场,那个他似乎曾经来过的地方。因为这个是以前那个楚风的记忆,这个总算是有点印象。以前的那个楚风虽说是个宅男,可每次一到县城,总不忘去广场欣赏一番。
楚风当下和陈局长说好后,很快便走向微茫天益广场。从警察局到微茫天益广场大概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但在楚风的悄影如息下这些都不是问题。
此时的广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男女老少都有。不过在这些人中,人数最多自然是广场舞的大妈。一个看起来足足有一米的低音炮,“噼噼砰砰”的声音响彻云霄。一处处的音波仿佛是一道道神奇的力量,促使大妈们跟着音乐的节凑跳了起来。
楚风对大妈自然是不感兴趣,不过在另一旁的看起来只有三十岁的妇人却是那样的吸引眼球。身穿红色的旗袍带有喜庆之色,红色的光芒映衬她那看起来有点微圆的脸庞。她的皮肤就犹如是冰雪一样,很白很白,白得有点不像话。在旗袍的下接处,露出了玉白的双腿。白色的光线吸引了楚风的眼球,他不断的走上前。看这样子,这应该是一个很有钱的家庭妇女。
“嗨,美女!”
楚风上前打了一声招呼。
妇人只是看了一眼,而后便不再说话。因为她看见眼前这个人,简直是穷得不像话。竟然只是穿一百多块钱的便宜货,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跳梁的小丑,根本就不值得搭理。
“秋阴时晴渐向暝,变一庭凄冷。伫听寒声,云深无雁影。”
妇人再次的看楚风一眼,没想到这个长得俊朗的帅哥还懂点文化。这不是流氓,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想不到你还懂点知识,刚刚真的小看你了!”
妇人一见楚风这副模样,并没有因为他的帅气而被打动。相反,却又一点厌恶。因为在她的心里的世界里,长得越帅的人,却越是不靠谱的人。
现在楚风的这个样子,她越是不信任这个楚风。因为这个楚风太帅,帅得有点不像话!
“有时候这有没有文化,不是靠外表才可以表露出来的。”
“嗯嗯。你说的也对,越有钱的人越是不靠谱!”妇人一脸的忧郁,眼神十分的微茫。就仿佛是进入以前迷雾之中,久久不能出来。
“这话怎么说?”楚风有点好奇的说道。
“哎!不说了,说了让人伤心!”
妇人仿佛是进入了无比不能自拔的地步,乌黑的眼眸里透露出哀伤,看似像在脸庞中哭泣。
楚风这时悄悄的使用读心术,很快大量的信息进入他的脑海!
他眼前这个妇人名叫余梦,是一个李海富的老婆。李海富虽为石油公司的老板,拥有数不尽的财富。然而,却没有给余梦带来财富。相反余梦过得很是拮据,一方面是因为这个李海富这个人舍不得拿钱给她花,另一方面又是余梦不喜欢大手大脚。
直到前几天她收到李海富的一条信息,一个足以让她崩溃的消息。李海富要和她离婚,余梦多次不答应。在李海富的多次逼迫下,最后她不得不妥协。余梦多次打听后,才发现这李海富看上了石油公司的女秘书。而且,两人还背着她做那些见不得的事情。
作为一个女人,她除了恨之外,那就是要报复李海富。
可惜多次都没有成功,现在也正是她担心的事情。
“梦姐,凡事都得想开一点。”
楚风随口说一句,正准备要走时,却被余梦挡了去路。“你知道我是谁?”
从“梦姐”这个名称中,余梦就知道这个楚风应该是认识她的。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喊的,因为她以前的朋友们就是这样喊他的。
“听说过。”
楚风随口说了一句,便很快的走开了。余梦有点好奇的望着楚风离去的背影,心里隐隐约约的仿佛想到了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在纸条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体,余梦认真的看了之后。上面除了号码以外,就是楚风的名字。余梦再次的看向楚风刚刚去的地方。
不久以后,天已渐渐的黑了。楚风又回到了刚刚的地方,在广场上又是不一样的风景,现在的人数是刚刚的两倍。灯火阑珊,载歌载舞,而在舞台的中央正是一个流浪歌手在演唱。
怎么去拥有一道彩虹
怎么去拥抱一夏天的风
天上的星星笑地上的人
总是不能懂不能觉得足够
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
要怎么收藏要怎么拥有
如果你快乐不是为我
会不会放手其实才是拥有
当一阵风吹来风筝飞上天空
为了你而祈祷而祝福而感动
“好,唱的太好了!”
“卜秋,我爱你!”
“卜秋!”
全场的气氛一下子被挑动了起来,唯有一个人摆出一个无关紧要的poss。这个造型一下子遭到台上相关人员的鄙视,就连现场主持人也投出一样的目光。
“下面,我们又请台上的这位帅哥上台!”
“好!”
在场的妇女、女学生们被楚风的外表给吸引,个个投出饿狼般的眼神。
楚风瞥了一眼,便走上台去。刚刚的流浪歌手卜秋凑近楚风的耳旁说道:“来我现场的,不捧场是不是觉得我唱得不好?”
卜秋的头发披到双肩上,看样子倒像个女的。如果不注重看,肯定会认为他就是个女的。微黄的肤色在头发的映衬下,倒有几分帅气。但无论怎么看,都不及楚风的分毫。
“不是,只不过我不喜欢而已!”
不喜欢,我立马就让你喜欢。
卜秋不信这个帅哥真的唱的比他好,他倒想看看这个帅哥是不是唱得比他好!到时候,也正好给这个帅哥一点教训。
作为一个男的,面子是很重要的。他都是这样一个男人,更何况这个长得又有点帅气。
“你们安静一下,这位帅哥觉得我唱得不好。所以,准备和我一诀高下!你们说我要不要应战?”
“太狂妄了!我倒想看看有多大的能耐?”
“就是!”
尼玛!
楚风暗骂了一声,这到底是什么鬼?楚风对眼前这个卜秋,在这一瞬间就有打他的冲动。不过楚风面不改色,丝毫闻不出有火药的味道。
“既然大家都说了,你就来呗!”
卜秋走向楚风,伸手拿话筒递给楚风。
楚风二话不说便唱了出来。
到后来才发现爱你是一种习惯
我学会和你说一样的谎
你总是要我在你身旁
说幸福该是什么模样
你给我的天堂
其实是一片荒凉
要是我早可以和你一刀两断
我们就不必在爱里勉强
可是我真的不够勇敢
总为你忐忑为你心软
毕竟相爱一场
不要谁心里带着伤
我可以永远笑着
扮演你的配角
在你的背后自己煎熬
如果你不想要
想退出要趁早
“天,我没有听错吧!这怎么回事?”
“唱的这么好!”
“这个才是我的男神!”
“男神,我爱你!”
全场的认同目标一下子就转移到楚风的身上,刚刚的主角光环一下子就被楚风夺走!卜秋满满的妒忌,把一直跟随他的小弟拉到一边。
楚风只见这两人嘀嘀咕咕的样子,他们想说的话早就被楚风给看穿。
在场的观众像是疯了一样,个个都往楚风的身上扑。这让卜秋都慌了起来,从他唱歌到现在还从来没有人会对他有这样的举动。这个楚风竟然一下子就比他还要出名,卜秋像是吃了苦瓜一样。一点也不高兴!
“各位观众,我们今天的主角是卜秋!不是这位帅哥,你们搞错了没有?”
“没有错啊!这个帅哥才是主角,不仅长得帅,就连唱歌也是一流!这样的人才配当明星嘛!”
“就是。我也赞同!”
“如果不是这位帅哥主唱的话,我们就不听了!”
“对对!”
现场的主持人都慌了神,好不容易才有这几百个观众。要是现在全部走了,那可就亏大了!主持人把卜秋拉到一旁,小声的商量着。
“什么?要我把我的主唱的位置让给他,我不甘心!”
“小秋啊!你就配合一下,以后你有的是机会!”
“可是,我的经费?”卜秋开始犹豫了起来,要是他不当主唱的话,那么今天晚上的费用不是要泡汤了吗?
“小秋,你不用担心!我的意思是把你的主唱权让给他,又不是一定要钱给他!”
第三百八十四章再见林幽()
“你的意思是,”
卜秋好像知道了什么?这别人干活,自己拿钱的道理。他又不是不知道?
“没错,那个小子又不是什么明星?只要我们今晚让他风风光光,到时候钱还不是一样,流入我们的口袋!”
主持人对这个楚风,现在根本就不入他的眼球。顶多也只是一个他利用的工具罢了!
“好,这个办法好!”
这时,卜秋乐得嘴巴都合不拢嘴。
主持人再次回到现场,拿着话筒大声的说道:“各位观众,今天就由这位帅哥给我演唱。掌声欢迎!!”
尼玛!想坑老子吗?
楚风对这个场面厌恶到极致,可是却不知是什么力量推他走上前去。一下子拿起话筒就唱了起来,全场的女观众尖叫了起来。都纷纷走上前跟楚风要签名,楚风随手就写下了一个很流利的字体!
这个还要得益于以前的楚风。虽说是个宅男,但对于这些签名之类的很有研究。因为他幻想总有一天他也会电视上的明星一样走在这个舞台。现在总算是派上用场,而后受到第一个签名的女观众第一个喊楚风的名字。
卜秋站在一旁,就像是一只落汤鸡。怎么看都觉得可怜,原本还以为能捞几个钱。可现在这个局面,却不是他认为的。不过也没办法,谁让他这么没有用呢?
“小秋,我们这回有钱赚了。”主持人激动的往卜秋的身上扑,差点就要把卜秋压在身下。
卜秋气愤的推开主持人,“有个屁的钱。名气都被人拿走了,以后我还怎么混?”
主持人整理身上的衣服,乐呵呵的说道:“小秋,你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嘛!你可以跟这个楚风多交流交流,说不定还可以提升你自己的唱功!”
“常强,你不要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你不就想借助这个楚风增加你的人气吗?”
卜秋和常强原本是一个班的同学,两个都是学音乐的。可常强的音乐没有什么起色,倒在播音这方面有了一点点的突破。在大学的后两年,常强顺利的进入传媒大学!今年正好是他们两个出来的第一年,因为两人又有同学友谊。所以,便出现在广场播节目的情形。
现在为了这所谓的名气,开始了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
“卜秋,你不要给脸不要脸!我常强怎么说?也把当成好兄弟吧,如果大学当年没有我,你在大学那年早就卷铺回家了。”
常强说的自然是大学的时候。常强可是个富二代,对于什么钱财之类的那可是要多少有多少。而卜秋却不一样,来自一个穷乡僻远的小山村。大学快要毕业的那年,家里面砸锅卖铁都没能给他交学费。好在和常强的关系还算要好,常强二话不说就给卜秋十万块钱。
现在突然被提起,一下子就让卜秋哑口无言。的确,要是没有常强。他估计连大学都读不起,所以更别说什么出场费之类的。
“常强,我知道。可是这个楚风把人气抢了,对我们也没有好处啊!”
卜秋虽然不和常强计较,可一看这个楚风现在抢占风头。他怎么想都不是滋味!
“小秋,你放心吧!等他唱完后,他就没有价值了。到时候我们对外界就说,他因为不喜欢音乐,所以离开了这个县城!”
“嗯嗯。好兄弟,就这么定了!”
两人激动跟着观众舞动了起来。
楚风对这些音乐之类的,倒不用担心不会唱的。他现在的脑海里能唱的歌曲足足有一千多首,而且都是比较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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