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化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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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化九州-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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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清宫内,皇长子赢赤炎的声音回荡不休,骄傲而自负,他已看到了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那高高在上的龙椅似乎也并不是遥不可及。当他说完,军方之内人人鼓动,纷纷赞叹,便是文官之列,也有不少附和之音,这便更让他志得意满。

    赢蓝璞抿了嘴唇不出声,看了看兄弟赢小白,两人皆露出了失望之色。

    “主动出兵不是上策,以逸待劳倒是不错的选择,以天和的脾气必是昼夜行军的,也罢,赤炎、铁寒,父皇就给你们带兵的机会。”

    赢赤炎和赢铁寒同声称谢。

    赢天意再宣一道旨意,“花子虚将军,宣花城交托与你。蒙太奇将军、谢直将军,令尔等为副将,赤炎和铁寒首次领兵,你二人切记要多方提点。”

    “遵旨!”三员老将出班领旨。

    “赢氏一族。。。。。。只希望这是最后一次风雨吧。。。。。。”

    赢天意忽的低低叹息,而宫门外,一道狂雷震惊百里,整个天空猛然白亮如昼,瞬间又沉入了黑暗的浓云之中。

第213章 黄雀(一)() 
“朝堂之上毕竟不是好呆的地方,须趁早离去,也免得二娘在家中挂念。”

    “这里的繁华总是一股腐烂的气息,怕是不久之后这千年的帝都天启又要面临兵灾了。”

    华灯初上时分,天启城中的夜市再次开动,外面的街道上熙熙攘攘,喧嚣热闹,但这驿馆内却是冷冷清清。也难怪如此,叶知秋虽然贵为云中叶氏的家主,却一直秉承了先辈们的清廉,从不拿出钱财来打点方方面面,以免堕了家族的威名,即便当初在云中,他和二弟叶明夏时常出入怡红院,可相思月是从来没有让他们花费过一分钱的。现在他住到了驿馆中,驿丞见他穿得普通,又拿不出什么孝敬,也就懒得搭理他了。

    叶知秋倒也不介意这些,只要有魅灵女子相思月陪着,他便觉得处处都是人间热土。可是因为叶明夏的关系,这二人终究是难以走到一起了,在云中城,百姓们议论纷纷,在叶氏,族人同样猜疑不断,然则于他们二人却是无所谓的,即便隔着无法跨越的鸿沟,感情却温温雅雅,比之亲人又胜却三分。

    这是一段无可捉摸的情愫,直到他们死去,人们依然无法明白他们到底拥有着怎样的关系,但他们的故事却成为痴男怨女们心里最羡慕的神话。

    如今,他们结伴来到了帝都,在这个被暴雨洗去尘埃的夜里,对坐小酌。

    “倒是浪费了你这个大美人了,若是还了女装,这个小驿馆早已被踏破门槛。”

    “你却不怕丢人?堂堂叶氏家主呢,上下打点的钱都没有,这几日来,除了那些军方的大老粗,就没个客人来。你在云中出了名的风流,在帝都怎么连个女孩子的青眼都拉不住?”

    “哎呀,我投降我投降,父亲也说过,若我执剑在手,一生不得如意啊。”

    “别曲解父亲的话了,自己没本事勾来女人还想怨别人么?”

    “谁说我勾不来?这不是来了么?”

    相思月轻轻一笑,“还不是个男的?只怕没什么好事。”

    叶知秋长笑而起,面朝大门施礼,“五殿下安好。”

    小白披了一身疲倦慢慢走进驿馆,灯火之下的脸庞犹带着不忿。虽然身边没有随从,但他穿的是绣了雷烈花的天蚕流云堆雪衫,这是皇室中人才能穿的服饰,驿馆内上上下下登时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在大堂里跪了一地,请安的声音如同苍蝇排演阵法。

    小白踏步而入,眉头便皱死了,也不说话,直接走到叶知秋身边去,看了看桌上摆下的两菜一壶酒。他也不嫌弃什么,抄起叶知秋用过的筷子随手夹了菜来吃,面无表情地又拿起酒壶嘴对嘴喝了一口,等他做完这些事,眉头倒是舒展开了,可是脸上的表情狰狞了许多。

    叶知秋知道他的意思,正想开口说点什么,小白伸手阻了他,转身来到驿丞的面前。

    驿丞虽然跪在地上,眼角余光早已将这皇五子的举动看在眼里,顿时汗流浃背,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小白是来找这穷长官的,一颗心如同打鼓一样在胸膛里乱撞。

    果然,他听到了小白比生铁还硬三分的声音,“你做驿丞多久了?”

    “回殿下的话,小人做了十三年了。”

    “十三年。。。。。。难怪你一直升不上去,就这么一点眼力,再做三十年也升不了职。”

    “是,是,殿下教训的是。”

    小白忽的深深吸了一口气,声音缓和下来,“你要知道,在帝都驿馆里的,不是落魄的贵族就是晋升的显达,这两种势力都是不简单的,你只凭个人喜好来看判断,势必得罪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你这间驿馆大概是帝都十六家驿馆里最寒酸的吧。”

    驿丞大惊,自此终于知道为什么每年上头发下赏银总也没有自己的份儿,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每月的工钱只有区区五个银铢。小白这一番温和的话让他五体投地,即时趴到了地上去。

    “小人知罪,小人知罪。”

    “去碧云居弄十二个菜来,以后记得多花点心思,别这么势利。”

    “是,是。”

    驿丞一骨碌爬起来,带着手下五个人急匆匆跑出去,各回各家凑足了银钱去碧云居赊账去了。。。。。。这个驿馆穷得很,六个人也捞不着油水,碧云居又是有名的酒楼,他们凑出的十几个银铢绝对不够买十二个菜的。不过,从此后这驿丞小心看人,没几年倒是将驿馆重振声威了,成了帝都驿馆最有钱的一个。

    “半年多的时间,你倒是成熟了不少。”相思月淡淡笑了。

    小白哈哈一笑,大马金刀坐了下来,“相思姐姐笑话我呢,嗯?相思姐姐怎么成了书童?还是个漂亮的书童,比叶大哥可俊俏多了。”

    相思月笑笑,不再说话,她穿的是书童装扮,虽是男装,论俊俏倒比叶知秋强上许多了。

    “我是来找叶大哥,有事请教。”

    叶知秋微微叹息,“又是朝堂上的事情么?我可不想卷进来,陛下已经安排好了。”

    小白苦笑出来,“叶大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见识的人了,你当然看出来这次安排是绝对有问题的。我那皇叔有‘十战之功’,惯出奇兵,摸不到他的底细怎么打得过他?何况他筹划经年,怎么会浪费两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来行军?”

    “话虽如此,但赤炎殿下的防御之策也不错,先拖住武韬公的兵锋,再从各地调兵回来,可保天启无事。”

    “叶大哥当真这么想?”小白摇头道,“没有万全把握,皇叔怎会出兵?这场战斗不会那么容易的。我来这里,是想请叶大哥留下,至少多等一个月。”

    叶知秋微微一楞,随即笑了出来,眼睛盯了这少年的脸。

    小白告饶道:“瞒不过叶大哥,小白的确有眼线在越州,皇叔花费了十年时间在雷眼山开出一条军道,翻越雷眼山不过二十几日,以他的作风不会强攻殇阳关的,那么宣花城就危险了。当年我赢氏的先祖——无翳公也曾经跨越雷眼山,奇兵突出占据天启,这次就是历史的重演,只不过变成了我赢氏的内乱而已。”

    叶知秋点了点头,“武韬公必是选择攻击宣花城的,花子虚老将军带了一万军马镇守宣花城,可宣花城前方是有凤谷,那处山谷平坦无法埋伏,又多林木,武韬公就地制作攻城器械也是容易。”

    “所以这次大哥出兵是放错了位置,皇叔的兵一向悍勇,八万之众攻城,宣花城能撑三天就不错了,而大哥从殇阳关出发,到宣花城至少两天的路程,这个时间差足够皇叔做好充足的准备半途设伏。”

    “那我留下来又能如何呢?”

    小白吐口气,“这次务必要叶大哥帮忙了,如果花子虚兵败,我自会请父皇让你去宣花城镇守。我相信以叶大哥的能力,挡住皇叔的进攻不是难事,而我会去越州,在皇叔的老窝里放一把火。”

    叶知秋哈哈大笑,“五殿下原来早有计较。”

    小白也随了他笑起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已。”

    相思月在旁悠然叹出声,“你年纪这么小,心思却这么多,易损阳寿。”

    小白一楞,又笑道:“总得做一番事业才好,其他顾不得了。”

    正说着话,驿丞领了手下进来,几个大大的食盒被分别打开,一盘盘菜式放到桌上,大堂内飘起了香气。果然是名店的手笔,每一道菜皆是色香味俱全,勾人馋虫。

    “且下去吧,我们还有话说。”

    小白随手掏出两颗金铢来,驿丞喜上眉梢,恭恭敬敬接过,领着手下出去了。当晚,驿丞和手下们痛饮了一番,两颗金铢足够还清碧云居的欠款,而且几人还能分到不少,至少能抵上半年工钱。

    毕竟是朝廷的臣子,叶知秋终于还是同意留了下来。小白心情转好,开始有说有笑,相思月也不说话,只是淡淡地坐在一边,无聊地想起了羽化,和羽化相比,这个心机深沉的孩子让她很不舒服。

    相思月慢慢站了起来,走到门边,蛾眉微微跳了跳,一丝杀气从外界喧闹的气氛中被她抽离了出来。那丝杀气是朝向驿馆来的,可是并不坚决,相思月不在意地笑了。

    一道青色的剑光从正门处直接闯进了驿馆,大堂内灯火颤颤而抖,方圆数丈之地,嗤嗤声大作。站在门边的魅灵女子毫无阻拦之意,仍是淡淡笑着,可赢小白脸色顿变,偏是半点武功不会,帮不上忙。

    叶知秋微微错愕,眼前剑光转成怒放之花,已笼罩出他的上半身,剑花缭绕,让他看不清偷袭者的脸,可是他倒也沉稳,还有空点评起来,“真是一把好剑。”

    剑光倏敛,冰冷的长剑已抵在叶知秋额前寸许处,偷袭者睁大了一双剪水秋瞳,淡红的眸子里透出不解的光,“难道我的剑法不好?”

    “还不错,可惜都是虚招,是想试探我的武功吧?”叶知秋笑着走到了门边去,和相思月站在一处。

    这偷袭者猛挑蛾眉,“那就再试我一剑!哎?你怎么跑那边去了?”

    叶知秋一摊手,“我又不会武功。”

    “。。。。。。”

第214章 黄雀(二)() 
灯火辉煌的帝都街道,被大好天气吸引出门的百姓趁势而动,凉风习习,正是出行的好时机。街道两侧买卖铺户挤得满满,又井然有序,各种各样的东西被摆放出来,河络的武器、羽族的玩具、蛮族的毛皮,只要你敢想,就一定会找到相应的卖家。

    青璇被这些古怪的东西晃花了眼,一个劲地笑,连手里的糖葫芦都忘了吃。而小白则苦恼不堪,已经把她从各种摊子前面拉回来不止十次了。

    “我是出来办事的,姐,你要不要先回宫去呀?”

    “不要!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你看你看,这么多古怪东西,可比宫里的东西有趣多了。”

    “那一会儿你可别吓着了,我要去的地方不干净。”

    “嗯?不干净的地方?哦,我知道了,妓院吗?”

    “。。。。。。”小白一阵气苦,在皇宫之内,谁敢在公主面前提起这种字眼?偏偏这姐姐就喜欢看些杂书,对那些江湖豪侠佩服得不得了,而那些豪侠总免不了是要去妓院的。。。。。。

    “不是妓院,是黑街!”小白压低了声音。

    青璇更是喜上眉梢,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生怕他先跑了,“黑街呀,听说很久了,走走,快带我去。”

    “。。。。。。”小白更加气苦。

    说话间不知不觉走到了南城地界,同样是热闹的街市,和其他地方并没有区别,可是小白知道,从这里开始,他们就进入了黑街的范围。南城的地界,基本被地下势力把持,被七家势力瓜分,各家的首领皆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平日连官府也懒得管他们,事实上,只要他们别闹出太大的动静,官府也不愿意过问。在这个地界做生意的,无不先投帖拜门,若有不懂规矩的,开张之后就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上门,除了地痞无赖,而这些地痞无赖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坐在门口,谁见了都绕着道走。

    七家势力各有范围,平素里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即便有所争斗,也必是要打通官府的环节,免得官府插手过来。曾经有两家势力发生械斗,光天化日打得像战场一样,恰逢雷烈三柱国之一的万骨枯将军路过,把个一辈子混迹血腥之中的将军气得怒火三千丈,当即带着二十几个随从把这两家势力连根拔起,那一日足足死了一百六十余人,血把地面泡得刺眼,着实震住了这些江湖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江湖人终于知道原来跟军队比起来,他们真的是蝼蚁,从此南城的争斗只在深夜之后进行,再不敢嚣张了。

    “姐,你可别惹乱子啊。”小白小心翼翼地劝着。

    “只要别人不惹我,我就不惹乱子。”青璇笑道。

    然而麻烦却是自动上门的,几个泼皮从旁路过,一眼看到青璇,魂都被勾了去,立时围了过来,嘴里不干不净地吐出脏话。小白皱着眉头拉开青璇,这几个泼皮鼓噪着不依不饶,贼兮兮的眼睛占足了便宜。小白知道这些泼皮也就是讨讨嘴皮子便宜,并不敢当众乱来,可青璇头一回出宫,哪懂这些,一张玉脸慢慢地白了起来,然后又红了起来。可是这种又羞又恼的情态更是让她看上去美艳而不可方物,泼皮们闹得也就越欢。

    小白看着姐姐气得要拔剑,心里大急,猛然喝道:“放肆!不想活了么!”说完话,双袖一振,露出绣了雷烈花图案的前襟。

    哪知这几个泼皮不知从哪里灌了马尿,竟是一点不在乎,有一人仗了胆子去抓青璇。

    老马头守着苹果摊子正跟人讨价还价,“大爷,这苹果可是真甜,我老马头在这里卖了多少年的苹果了,这可不是骗您。”

    “颜色不好,那个好,那个好,真红啊。”那人一眼看到旁边的筐子,里面有个苹果红彤彤的,像染过血一样。他喜滋滋地抓进手里,瞬间变了脸色,“血!”苹果的外皮上黏糊糊一片,正经是被血染过的。

    他大吼了一声之后,惨叫声便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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