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化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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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化九州-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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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脊处汗湿内衣,书岑暗自惊心,对方在风刃的攻击中是如何做到冷静的?至少十二处伤口在对方的身体上存留,她却凝止如山岳一般巍峨不动,这需要如何的定力?而那避开了致命之处的攻击的眼力又是如何修得?难道对方面对生死也能无动于衷么?

    风刃终于都消散了,随之消散的,是游荡世间的风,这一刻,充斥了凝重的气氛。银发少女双刃交错护在身前,紫发少女引弦不动,适才被气劲鼓荡而起的草叶缓缓凝滞了,就那么浮在了半空,仿佛脱离了地心的引力,就连溪水也停止了流动。

    紫发少女临波而立,脚下溪水忽然急速旋转开来,就在书岑的一滴冷汗从额头滴落下巴的时候,天色陡然一暗,一箭破空。

    书岑的心神全集中在对手的动作上,甚至没有听到箭矢撕裂空气的声音,银牙猛咬下唇,双手一翻,两把“幻想”之刃瞬间飞射出去。

    箭似流星,刀化彩虹,这诞生于两名少女之手的战斗,终将分出胜负。

    鲜血再次降临。

    身体上传来了痛感,饱胀的肚子上有压力迫下,羽化的意识在这一点疼痛之中幸运地重回了身体,眼睛还没有睁开之前,他的嘴巴先动一步。

    “噗”一大口溪水从他饱胀的肚子里顺着喉咙猛喷上半丈来高的空中去,羽化被体内这股苦恼已极的冲击力呛得连连咳嗽,眼睛恍惚间睁开了少许。从朦胧的眼缝中瞧出去,正瞥见一个紫发绿衣的纤巧人影从他上空掠了过去,瞬间消没,飘渺如烟一般逝去了,然后他的鼻尖隐隐渗入了清香的少女的气息,然而羽化却皱了眉,因为他还闻到了很熟悉的味道,那是他在家乡大山修行、打猎时中经常闻到的味道。

    血腥之味!

    身边有了点声响,他努力将眼睛张开了一半,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烤羊肉”的美好画面,就算只睁开了一半的视线,凭借他十八年来的生活阅历,他也能判断出那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羊头。可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那羊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禽兽!不准亲我!”

    眼睛瞬间张到极致,羽化恐惧地大吼一声,然后更加恐惧地大喊,“你想对我做什么!”

    好吧,换个角度来思索一下,主人公同志的这两句话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呢,看看环境,这是个远离人世的树林,周围没有人烟,那么,这两句话的内容当然会引起一点关于人性的研究来吧,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很不幸,你肯定想错了,你觉得一个男人喊出这么两句话会有人产生共鸣吗?一只绵羊还能把一个男性人类怎么样呢,是吧?

    还是回到残酷的现实中来吧,羽化喊也喊了,吼也吼了,可是他已经饿得没什么力气了,他只能很委屈地求饶,“刚才惹你是我不对,可我也被你顶了一下狠的啊,有道是‘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不能这么记仇吧?你叫什么来着。。。。。。东风?解放?红旗?”

    本来羽化是做好了再次被撞击的准备了,他已经领教了这只暴力绵羊的强悍,可这次绵羊并没有发动攻击,而是用力咬着他的衣服往边上拖过去。羽化有点发愣,他在这只绵羊的眼睛里看到了泪水,那是一种焦急、一种担心。他费劲地将头偏过去,眉毛猛然挑起。

    静静地躺在溪水边上,银发轻轻飘荡在水面上,依然是那娇俏的容颜,诱人的躯体,却是满面的痛苦之色,一道浓稠的血液在她嘴角滴垂,胸口微微有些起伏,看上去凄惨异常,最惊心动魄处,赫然是一只银羽箭贯穿了她的左臂,牢牢地将她钉在了地上。

第十六章 书岑的心思() 
误会了羽化的意思,饶是书岑这般厚脸皮的家伙也有点尴尬,毕竟刚才她脑海中想的过于偏激了,只得恨恨将手中没吃完的半只烤兔掷了过去。

    又是好一会,羽化终于将一只半兔子全安葬到肚子里,那吃相是绝对的斯文,可他的古怪样子让书岑更加疑惑。

    “差点就饿死了。。。。。。”羽化心满意足地长叹一声,语气里尽是轻松。

    书岑纳闷地点头,“那你还吃得那么慢?”

    羽化竖起一根指头来,施施然说道:“切记,对于一个饿慌了的人来说,暴饮暴食是不可以的。”

    “。。。。。。”

    书岑一阵无语,看着他站起身来回踱步,心里问号更多,“你干嘛晃来晃去的?”

    却见这人又竖起一根指头来,依然是慢悠悠地说道:“切记,对于一个刚吃撑了的人来说,饭后的散步是必须的,有利于缓解肠胃压力。”

    书岑刚想再说点什么,猛听得一声悠远而又深邃的长嚎撕裂了长空,绵绵不绝如江河汹涌过去,林中鼓噪声大作,夜幕下无数鸟雀惊飞展翅,鼠兔狐狸纷纷扎入草丛,即便是溪水也为之惶惶,流速加快。这一声长嚎实在了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有委屈、有不满、有愤怒、有感慨,种种情绪不一而足,将羽化一日来所受的痛苦全都发泄殆尽。

    “真舒服,原来有顿饱饭吃的感觉这么好啊,哈哈哈哈。”羽化坐倒在地,右腿盘起,左腿撑起,两拳在胸前握紧,一个脑袋高高仰起,正朝了那月亮大叫大嚷。

    “。。。。。。你是狼变的吗?”书岑一阵凄苦,羽化这一会一变的德性让她忍不住便想骂人,转念又问,“那现在呢?”

    羽化第三次竖起指头,呵呵一笑,“切记,对于一个有正常生物钟的人来说,这个时间是应该睡觉的。”

    “。。。。。。”

    书岑彻底沉默了,瞥着他就那么席地而眠,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来,当下凝锁了眉。缓缓地起身,又缓缓地走到羽化身边,暗红的火光让她的影子笼罩了羽化,眸子里光芒在闪,手中“幻想之刃”也在晃起蓝光。当她的眼神变得坚定的时候,蓝光霍然暴涨!

    风在林间打着转,清冷的光透过枝桠的间隙无孔不入,溪水边上的空地上,微微而起的杀气在月光下飘渺淡去。月儿在悄然移动,她的柔光无分彼此地照在了两个人的身上,将他们的脸容展露无遗。

    “别告诉我你是杀手啊,我在书里看到过,杀手的经典台词是‘杀手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那你为什么要杀我呢?就算我不小心看到了你一点点的肉体,那也不需要杀我来证明你的清白啊?而且这里就咱们两个,我不说你不说,没人知道的吧?”

    羽化闭着眼睛,却像是看透了少女的动作,让少女心里忽的慌张了起来。

    “。。。。。。你废话真是多。。。。。。”

    “幻想之刃”只有一尺长,刀刃是波浪一样的曲线,幽幽的蓝光流淌过去,直汇聚到刀尖上,优美得像一件艺术品。现在这件艺术品就在羽化的眼前三寸处停顿着。

    真是一个奇怪的画面。

    羽化睁开眼睛俏皮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刀尖,眼神只一晃就到了少女的脸上,满不在乎地看着她。少女的脸容是犹豫的,紧抿了唇,似在抗争着什么,那持刀的手却坚定平稳。

    “不要搞这么缠绵的画面吧?你这刀看着挺唬人的,麻烦你拿开一点点,咋样?”

    书岑站起身朝篝火处走过去,随便将“幻想”抛在了一边,径自抱了膝坐下,将脸埋进了臂弯。羽化愈发奇怪,跟了她坐到火堆边上,茫然用手搔了搔头发。

    好一会书岑才抬了头,刚才的忧郁已经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贯的调皮,“我跟你说,看到我纹身的人是不可以活的。。。。。。”

    羽化轻舒一口气,“我看过一本书,如果不小心知道人家秘密的,要么被人家砍了,要么他们就得结婚哩。”

    “想啥好事呢?要是两个同性的家伙也这样,那不是要搞背背了?”

    “哎,好像是哈,那你到底杀不杀我?”

    微微犹豫了一下,书岑展开了眉头,“这样吧,你答应我,千万不要跟别人提起见我身上纹身的事情,反正没人知道,你老实给我保密就可以啦。”然后顿了一下,“千万不能说出去,这对你来说绝非好事。你一定要记住。”

    “你到底是什么人呢?”羽化终究不是傻子,他听得出那言语里的沉重,心里疑云更盛,“跑来我们东陆做什么?”

    “这是一个秘密哦,是一个千百年来的秘密哦。”

    “咦?说说,说说,啥秘密?”

    “你傻啊?我都说是秘密了,你还问?”

    “。。。。。。”

    “现在我们也是共了患难了,你不能抛下我不管了吧?”

    “你跟着我干嘛呢?我要去当魔王的啊,拖家带口的怎么混?”

    “当魔王?听着很有趣啊,好吧,我跟着你。”

    “你没听懂我说什么吗。。。。。。”

    其实书岑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话,嘴角翘着连连点头,忽然伸出手来,“好,就这么定了。重新介绍一下,我是从西陆雷州过来的,我叫阿娜丽•诺亚,东陆名叫书岑。”

    “哦,你好,我是东陆宛州的,我叫羽化。。。。。。嘿,我管你叫什么?你别跟着我好不好啊?”羽化下意识地伸手去握了一下,然后猛地甩开手,气急败坏地吼起来。

    少女恢复了本来模样,嘻嘻笑着,“可是你刚才看到我的身体啦,你总该负责任吧?你想想,我一个美丽的弱女子穿越到你们这,人生地不熟的,万一碰上个人口贩子就怪可惜了的。再说了,万一我哪天心情不好说漏了嘴,凭我这三寸不烂之舌,你这‘淫贼’的职称怕是一辈子也摘不下来了哦。”

    “。。。。。。我从了。。。。。。”

    羽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看着这张如花笑颜,偏是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只得是讷讷附和。既然摆脱不掉,羽化除了认命也别无他法,虽然心里的那点疑惑还在,但至少不用被人拿着刀子满世界的追杀了。

    “睡觉睡觉,真是头疼。”羽化收拾了心情,又重新躺下。

    书岑笑了笑,熟练地搭起个小帐篷来,钻了进去,“真可怜啊,居然露天睡觉,你出门都不做准备的吗?真可怜啊,可惜我不会让你进来的了。”

    “哼。”羽化侧了个身。

    “对了,你的头发上干嘛要绑条发带呢?”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了?”

    “我只是好奇啊,因为发带这种东西,是女性专用的。”

    “。。。。。。”

    羽化觉得有点发冷了,可他把这点冷归咎于山里的风。

第十七章 关于魔王的造型问题() 
“你确定这样就可以当魔王了?”

    头发重新梳理过了,那紫色的发带依然我行我素地缠在上面,这件阿颖送他的礼物,羽化是绝对不会丢掉的。衣服换过了,是一件新买的水青色菱纹长衫,束了一条浅色的丝绦,脚上的粗布鞋抛了,替了一双菱纹的分水履,这一套行头看起来的确比昨天那身前卫到没人欣赏的乞丐服顺眼多了,至少很干净,可是,如果说这样就是“魔王”造型的话。。。。。。

    “哎,这位读书郎,你和这位小姐要吃点什么?小店的菜肴可是此地有名的好啊。”

    。。。。。。

    听到店小二的问候,羽化立时便将恶毒的目光投向对面的书岑,而书岑立时便将自己优雅可人的侧脸展示给他,顺便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白云游弋的天空,那纯洁的四十五度仰视表现出对蓝天白云的无限向往。

    就在刚才,这么一个晴朗的上午,一个经历了饥饿的少年和一个经历了血战的少女走进了宛州的白水城,这两人,一个灰尘满身,一个血迹犹在,一般的脏乱,行人为之侧目,到后来竟惹来了官差上前盘问,亏得书岑脑筋转得快,编造了一个“富商之女出外郊游路遇山贼劫财劫色,碰巧有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退山贼”的英勇故事,这才蒙混过关。等书岑和羽化一溜烟跑掉之后官差们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劫财劫色了,女的一身是血,男的一身是土呢?

    甩掉盘问之后,书岑强拖了羽化冲进一家绸缎庄,咬牙花了十两银子重新添置衣物,顺便硬泡着掌柜娘子借了地方免费洗浴了一通。然后羽化的噩梦就开始了。

    话说羽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陪女孩子逛街的经验,以前陪阿颖去玩,也就是漫山遍野地瞎跑,钓钓鱼、摘摘花、追追兔子,那时候他就以为这就是女孩子爱做的事情了,就算他看遍了刺客列传、骑士演义,也没看到过任何有关男主角陪女主角逛街买东西的记载。现在的书岑算是把他带进了恐怖的深渊了,他实在想不到,原来逛街买东西也可以这么痛苦的,他甚至开始觉得那个每天折磨他练功的燕双飞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人。

    “一个不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怎么可能会陪伴那个女人一辈子?”

    书岑如是说。貌似有点道理啊,羽化悄悄地想着,可转过念头来,又觉得不对劲,看着极度亢奋中的书岑很是郁闷,可我干嘛要陪你逛街啊?我又没打算陪你一辈子!

    书岑没有理会他的郁闷,对于一个初到东陆的人来说,特别是对她这样一个正在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女孩子来说,绫罗绸缎是那么的可爱啊,精巧的工艺品是那么的可爱啊,等等等等,都是可爱的。她现在很希望自己能有分身术,可以同时光顾任何一个商铺、摊位,有时候她站在小桥上都能对着栏杆上的花纹乐上一阵子。

    时近中午时分,精力有些衰退的书岑才把羽化带进了酒楼里,而羽化原本只想在路边随便找个摊子吃面条的。

    “面条多好,杂粮有营养,黄帝内经里面说,‘五谷为养’,微量元素丰富,可以有效地缓解血糖、血压的升高,还可以。。。。。。”

    羽化越说越心虚,眼神飘忽着躲开了书岑狡猾的目光。书岑却是没有打算放过他,像狐狸一样笑起来,“老实招了吧,你没钱的吧?”

    “。。。。。。”

    “得了,我请客我请客。”

    于是,羽化很老实地跟了她到了这个酒楼里来。

    “你别装傻啊?这就是你说的‘魔王装备’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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